吕坤:閨範卷一5(孟子) |
 
淳于髠(注1)曰。男女授受不親(注2)。禮與。孟子曰。禮也。嫂溺則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 授受不親。凡爲男女者。無分尊卑長幼皆然。嫂溺則死生之際矣。事有重於親授受者。則親授受者爲輕。援之以手者。嫂溺之禮也。嫂不至溺。則不得親授受矣。古人男女之别。其嚴如此。 [白话] 淳于髠問孟子:“男女不亲手传递物品,这算礼吗?” 孟子回答:“是礼!”淳于髠又问:“如果嫂子掉到水里快淹死了,要伸手去救她吗?”孟子说:“嫂子溺水快死了,不伸手拉她的人是豺狼、禽兽不如。男女不亲手传递物品是礼法,小叔伸手救快溺死的嫂子是权宜之计,不得已而为之。” 男女授受不亲的礼法,不分老幼尊卑,皆当遵从。嫂子溺水是生死交关的时候,事法重于礼法,此时便不能拘泥在礼法中,伸手去救援溺水的嫂子,便是情急之下的礼法。嫂子不至于溺死,便不得亲手授受物品,何况接触,古人男女有别,交往严谨到如此程度。 注1:淳于髠kūn:为齐国的辩士,战国策中常见其精辟文章。 注2:授受不亲:授,给予;受,接受。指男女不能互相亲手递受物品。指儒家男女的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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