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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法师:漫说《杂阿含》(卷三十五)~C |
 
界定法师:漫说《杂阿含》(卷三十五)~C
973经是关于外道征询阿难为什么出家修行的话题。外道问佛:“何故于沙门瞿昙所出家修梵行?”阿难为什么要出家修道呢?阿难的回答回答得很实在:“为断贪欲、嗔恚、愚痴故,于彼出家修梵行。”从修行立场上来说,阿难的这种回答,比较符合作为比丘的身份。作为比丘来说,其出家的最初本怀和最基本的立场,也就是为了我们常说的“息灭贪嗔痴”。贪嗔痴是三毒,是阻挠我们成就菩提的最大障碍,极难断除。而阿难说出家的目的就是为了断除此三毒,可谓抓住了根本要害。我记得以前曾经听到一位法师说过,他出家的目的是为了广度众生。坦率地说,这个愿力很大,非常值得赞叹;然而细细想来,总觉得心里不太踏实。为什么这样说呢?我自己很惭愧,觉得这样的愿力我是不具备的,自己满身尽是毛病习气,自顾不暇,哪有本事去广度众生呢? 可能有人会问:断除三毒,非要出家不可?难道在家信佛居士,就不能将三毒蠲除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只能说居家也同样可以断除三毒,不过出家修习从方法上可能会更好些,从速度上可能会更便利一些。出家比丘在佛陀的亲自教诫之下,见道自然会来得很快。所以佛陀在三田喻中,将出家二众比后上上之田,在种子相同的情况下,土地肥沃自然会收获到更多更好的果实,这是不争的事实。 外道问言:“彼能说断贪欲、嗔恚、愚痴耶?”阿难回答说不仅世尊能说,就连当弟子的他“亦能说”。那么为什么要断除贪嗔痴三毒呢?换句话说,贪嗔疾三毒具体有哪些过患危害呢?阿难对此回答说: “染著贪欲映障心故,或自害,或复害他,或复俱害,现法得罪、后世得罪、现法后世二俱得罪,彼心常怀忧、苦受觉。若嗔恚映障、愚痴映障,自害、害他、自他俱害,乃至常怀忧、苦受觉。又复,贪欲为盲、为无目、为无智、为慧力羸、为障阂,非明、非等觉,不转向涅槃。嗔恚、愚痴亦复如是。我见贪欲、嗔恚、愚痴有如是过患,故说断贪欲、嗔恚、愚痴。” 阿难其实从三个方面阐述三毒的过患:第一,三毒“映障心故”,即是将我们的心智的光芒给覆盖住了,使得我们在黑暗之中见不到光明,尽做些损人不利己的蠢事,从而播下了罪恶的种子。第二,三毒使我们丧失了生命中的目标与方向,我们分不清是非曲直,分不是善恶正邪,就好像无目的瞎子一般,东碰西撞,永远也找不到自己真正的归宿。第三,正由于上述两种原因,在三毒的驱使之下,我们长年累月生活于忧苦之中,我们不仅色身遭受种种痛苦的折磨,而且在心里也饱受着痛苦的煎熬。此生苦尽,来生照样苦患不绝,乃至生生世世,始终浸泡于苦海之中而无力自拔。这一切皆缘于三毒,三毒才是造成生死洪流绵绵不绝的真正元凶!故而阿难说,出家之本,乃是在于断灭三毒。至于如何将三毒断灭殆尽,阿难给出的答案即是“八正道”,正见乃至正定。 972经(三谛经):本经叙述婆罗门之三种真谛。 我们在谈到婆罗门时,往往会将婆罗门作为了四种姓之一来看待。除此之外,婆罗门还是古印度的官方宗教(即婆罗门教),即占据统治地位的宗教。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尽管婆罗门教在教义方面存在很多漏洞,而且婆罗门的祭师们有着诸多的坏习气(比如不学无术、装模作样、贪婪享受等等),但是国家将其甚至上升到“国教”这一点来说,它毕竟有着一定的过人之处。我们粗略地归纳婆罗门(或婆罗门教)的一些特征: 1、四种姓之一,处于四种姓的第一种姓,肤色白,据说是梵天的后裔; 2、平时读诵经典为《四吠陀》(梨俱、沙摩、夜柔、阿闼婆),拥有吠陀教授特权(其他三种姓不具备); 3、信奉祭祀万能,为他人祭祀,接受他人布施; 4、奉事大梵天,从梵天口中降生; 5、血统纯正,极少与其他种姓通婚。 我们在长阿含和中阿含中,曾反复见到婆罗门对自己血统的记载。从事婆罗门祭师这一行业,也需要具备一些必备条件,主要表现为五法(《长阿含·种德经》): 1、七世以来的父母血统纯正,无混血现象,不为他人轻毁; 2、学习吠陀,讽诵通利,对于祭祀仪礼很内行,在占相预测方面皆能精通; 3、颜貌端正; 4、持戒具足; 5、智慧通达。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婆罗门教发展史上,其先祖们肯定曾经留下了令人赞叹的辉煌足迹。佛陀在否定婆罗门信徒堕落腐败的同时,也多次肯定了婆罗门的先祖们是如何地精进苦行,如何地精严持戒。那么,远古的婆罗门与佛陀时代的婆罗门,又有着哪些差别呢?通过对巴利文《经集》的研读,我们可以得出下列特征: (一)远古婆罗门: 1、懂得自制,弃绝逸乐,重苦行; 2、不畜私产,诵持经文,勤奋学习; 3、坚守戒律,一生独身; 4、诚实谦让、柔顺忏悔、精进不怠; 5、不杀生、护生; 6、讲威仪、举止优雅,声誉卓著; 7、热衷善行、遏阻邪恶; 8、无牵无挂,一生快乐。 (二)如今婆罗门: 1、贪图享受、生活奢豪; 2、贪色,喜欢美女; 3、大肆囤积私蓄,门阙花园无数; 4、不学无术,装腔作势; 5、极端的“祭祀万能”,残害生灵,殃及无辜,草菅人命; 6、利欲熏心,不守戒律,沉迷YIN逸。 通过对上面的对比,我们很清楚地看到远古时期的婆罗门在个人修为方面,显然受到了佛陀的由衷赞叹。而在本经中所谓的婆罗门三种真谛中,我们还是可以看到佛陀一些思想轨迹: “有三种婆罗门真谛,我自觉悟成等正觉而复为人演说。汝婆罗门出家作如是说:不害一切众生,是婆罗门真谛,非为虚妄。彼于彼言我胜、言相似、言我卑,若于彼真谛不系著,于一切世间作慈心色像,是名第一婆罗门真谛,我自觉悟成等正觉,为人演说。复次,婆罗门作如是说:所有集法皆是灭法,此是真谛,非为虚妄。乃至于彼真谛不计著,于一切世间观察生灭,是名第二婆罗门真谛。复次,婆罗门作如是说:无我处所及事都无所有,于我处所及事都无所有,此则真谛,非为虚妄。如前说,乃至于彼无所系著,一切世间无我像类,是名第三婆罗门真谛,我自觉悟成正觉而为人说。” 从这段经文中可以看出,婆罗门真谛具体表现为三种: 第一,“不害一切众生”,这就是对众生的慈悲心的表现,与上面的“不杀生”是对应的,这是婆罗门戒律中很重要的一条。为什么不杀生是第一真谛?原因是婆罗门所主张的“祭祀万能”,即在举行祭祀时会夺去大量动物的生命(如牛、羊、猪等),这完全是错误的,毫无慈悲怜愍之心。 第二,所谓集法与灭法,也就是由四圣谛而演绎出的因缘所生法。佛陀时代的社会制度已经形成极度森严的种姓制度,婆罗门种姓自称拥有合法的统治教导权,主张种姓的天赐性与天生的优越性。佛陀反对大梵造人说,主张一切皆为因缘所形成,世间一切皆为生灭为有之法。婆罗门并非生而为婆罗门,并非由其血统而定。之所以称作婆罗门者,乃是立足于理性与伦理的完美所迸发出来的智慧与圣洁,除此之外皆非婆罗门。 第三,五阴无常,万法非我、不异我、无我所、不相在。由因缘法而带来的“无我处所及事都无所有,无我处所及事都无所有”,即淡化对于物欲享受的贪求,进而享受无为无欲的快乐人生,做到心无牵挂,逍遥自在。(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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