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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伟宏:《集量论》提要 |
 
郑伟宏:《集量论》提要
《集量论》(梵Pram?na-samuccaya)陈那因明晚期代表作。梵文原本已佚。唐代义净曾译成汉文,不久亦亡佚。藏译有两个本子,一是金铠、信慧译本,二是持财护、雅玛参贾译本。本论文词简奥,义理艰深,给翻译带来极大困难。唐以后的第一个汉译本刊登在1928年南京支那内学院刊物《内学》第四辑上,是一个节本,题名为《集量论释略钞注》译者吕澂。80年代初,第三个汉译本由法尊法师译出,题名为《集量论略解》,译者本人对译文还未尽满意。 (一)性质 本论是陈那关于其量论即知识集大成的代表作。陈那新因明前期以《正理门论》为代表作,它以逻辑为中心,谈因明是为了立、破,附带谈了认识论问题。本论打破这一局限,把因明贯穿到佛学的全体,建立佛家认识论即量论。陈那因明著作共八部,八部都讲量的问题,但本论集一切自论要义,“集”就是总结,合而为一的意思,全面地总结了有关“量”的著作,最能表示其体系。 (二)结构 本论共计250颂,有陈那自注及另一家的注。论分六品(章),每一品都先明本宗,然后破斥异说。明宗是阐述自己的主张,大体上是在《门论》的基础上作些补充,特别是第三、四、六品,详细论述了《门论》的基本理论。破斥异说部分占全书的比重很大,破斥对象主要是本宗旧说《论轨》(陈那认为非世亲所著),还有正理派、胜论派、数论派、观行派(弥曼差)的学说。 (三)要点 (1)第一品论述现量。量唯二种,即现量和比量,因为认识的对象只有自相和共相两种,比喻量、圣教量等皆假名量。真现量分为:五根现象,意识现量、自证现量、瑜伽现量。似现量有七种,其中六种是有分别的,加入了概念的识别作用,如迷乱心、世俗心等。第七种虽无分别,但不是实在的感觉,如眼睛有翳膜而观察错误。关于量果,否定外道离能量外别有量果的说法,以能量心为量果,提出相分、见分、自证分“三分”说,发展了佛教认识论。 (2)第二品论述为自比量。比量分为自比量和为他比量二种。所谓为自比量,就是根据具足三相之因去推出所立宗义。第二相是同品定有,不是全有第三相是异品遍无。一个因如果三相都满足就是正因。仅满足一相的似因有三种;仅满足二相的似因也有三种,其中包括满足第一、第三相而不满足第二相的不共不定因。论证的对象是宗体如“此山有火”,而不是立敌共同承认的宗依(主谓项)“此山”、“有火”。在论述什么是所立(论证对象)时,涉及到对因宗不相离性的重要解释,“若于余处见火与烟曾不相离,次于余境唯见烟时,亦得说彼(有烟处决定)有火,如是成就彼(有烟)处与火相应。意思是说在论证“此山有火”前,先认识到在此山之外,存在一种烟与火不相离的关系,这样在后来只看到某处有烟时,也能说某处有火。这表明陈那三支的同、异喻体不是真正的全称命题,而是除外命题,同异品除宗有法是陈那新因明体系的基本要求。这一点决定了陈那三支作法不是演绎推理。 (3)第三品论述为他比量。借助宣说三相正因来达到使他人开悟的目的就称为为他比量。立宗要随自意乐,立敌不共许;似因,似喻不是所立对象;所立之宗要不违背现量、比量、所信(包括自教、自语)和世间共许的道理。本品详细讨论了九句因的情况。在破斥异说部分指出,古因明著作《论轨》中只要显示异品遍无便是正因的规定会导致第五句过失因不共不定成为正因。 (4)第四品论述喻支。因支显示了第一相、第二、第三两相由喻支显示。同、异喻都是三支的必要成份。单说同法喻,有共不定过,单说异法喻,有不共不定过,同、异喻都不说,有相违因过。能立由宗、因、喻三支组成,合、结二支可删去。 (5)第五品的名称吕澂译为“观遮诠品”,法尊译为“观遣他品”。论述声量和比喻量都不出比量范围,没有独立的必要。提出了独具特色的概念的遮诠说,概念是通过否定一方承认另一方的方法来形成的。 (6)第六品是论述过类的,吕澂译为“观过类品”,法尊译为“观反断品”。对于过失的能立量,妄断为有过,就称为反断,或反决,即似能破。似能破是错误的反驳。本品所举十四种相似过与《正理门论》相同,商羯罗主的《入论》把它们统统删除。本品内容因袭正理学说。 六品中的破斥异说部分保存了古因明和外宗的大量论述,有些还是于此仅见的,对于印度逻辑史的研究很有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