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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康藏的历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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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康藏的历史关系
  [作者:任新建
  在藏族传统的地理概念中,将整个藏区分为卫藏、安多和康三大区域,即通常所说的“藏区三部”或“藏地三区”。从历史与文化看,三区不但在历史上是互不相隶的行政区域,而且在文化上也存在各自的地域性特色。例如,在语言上,三区内分别流行的是藏语中的卫藏方言、安多方言和康方言。此外,还有某些被称为“地角话”的特殊的小地方方言。但由于宗教与民族上的认同和地域上的接近,这三区又在许多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历史上,这三区的联系与互动,对藏区的社会发展和国家的统一、稳定曾发生过重要的影响。其中尤以康区与卫藏的关系造成的影响最大。近代以来藏区发生的许多重大事件,大部分与康藏关系有关,以致清代以来有“治藏必先安康”之说的出现。本文拟就康与藏历史文化之异同和康藏间关系作一探讨,不妥之处,敬祈方家教正。
  一、康藏之界分
  康(Khams)又作“喀木”,在藏语中含有“大地”、“躯干”、“种子”等多种意思。根敦群培认为:“所言‘康’者,系指边地而言。如边地小国,名为‘康吉贾陈’”。[1]这是据吐蕃时以卫藏为中心,以康区为边区而作出的推断。如果从康区地域广阔,四通八达的情况看,尤其是史书上常以“多康”来称的情况看,将康之得名缘于此地广阔四通,亦有一定道理。[2]
  康作为一个地理概念,大致上包括鲁共拉以东,大渡河以西,巴颜喀喇山以南,高黎贡山迤东以北的一片地方。即今西藏昌都地区、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的全部及四川阿坝州、云南迪庆州的大部分地区。在地理上属青藏高原东南部和青藏高原向川西台地的过渡地带。康区东与四川接壤,大渡河为天然分界线。西与西藏(卫藏)相连,康藏的界线却不十分明确。故历史上多有误讹相传。清末代理川滇边务大臣傅嵩炑在筹建西康省时,提出康藏以丹达山(夏共拉)为界之说,称康区之境是:
  “东至打箭炉(康定)起,西至丹达山止,计三千余里。南与云南之维西、中旬两厅接壤,北越俄洛色达野番与甘肃交界,亦四千余里。其西南隅过杂(察瑜)外,经野番境数日程,即为英属。西北隅毗连西宁……东南隅抵四川宁远(西昌)所属各州县境;东北隅乃四川、甘肃之交。”[3]
  他并据此提出西康省的省界为“西至丹达山顶”[4]。而早于傅氏此说的《大清一统志》则记载:
  “喀木(康)在卫东南八百三十二里,近云南丽江府之北。东至雅龙(砻)江西岸,西至努卜公拉岭卫界,一千四百里;南至噶克拉冈里山,北至木鲁乌苏河南岸,一千七百里……”
  文中努卜公拉岭即鲁共拉山,在今西藏嘉黎县东北,当清代入藏大道。丹达山与鲁共拉相距300多里,有6日之行程。[5]
  二说孰是孰非呢?对照藏文史料可见端倪:成书于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的《贤者喜宴》在记述“吐蕃五茹”的地理区划时说:
  “东至工布芝纳,南至夏武达果,西至卡热康孜,北至玛拉拉举,以雅隆昌珠为中心,是为约茹。东至约卡之秀巴本顿,南至玛拉拉举,西至秀尼莫,北至郎玛古鲁,以拉萨小昭寺为中心,是为伍茹……”[6]
  工布芝纳在今工布江达境,秀巴本顿在今西藏桑日县境。可见传统的卫藏地区之东界,最东只达工布江达一带。以经度计,工布江达地区与鲁共拉几乎在同一经度线上。由是亦可证明《大清一统志》所说的康境西界是鲁共拉,远较傅氏所说的丹达山为界较符合史实。不过,从严格的行政地理区划来看,以鲁共拉为界,或丹达山为界,仅指入藏大道而言,对康区与卫藏在其他地段的分界并无明确划分。这是因为,所谓的康与卫藏原本只是一种地理概念,不可能要求其有明确的分界线。
  如果考虑到傅氏西康建省时的历史背景,那么就不难理解其以丹达山为界的主张。因为当傅与其上司赵尔丰在川边推行改土归流、筹建西康省时,曾受到西藏地方政府的强烈反对和驻藏大臣联豫的掣肘。联豫极力反对将察木多等地划归川边(西康)管辖。坚持拉里等地应归藏管。故以丹达山为界,只不过是傅、赵根据边军当时所能控制的地界及与联豫妥协的产物。
  二、民族渊源
  考古发掘证明,至少在距今1—5万年的旧石器时代晚期青藏高原已有人类居处。但藏族作为一个民族,则应在公元7世纪后才开始逐渐形成。关于藏族的族源,历来有“西羌说”、“土著说”、“外来说”等多种说法。所谓源于印度王子之外来说,与史实相悖,纯为宗教上之附会,不值一驳。西羌说则有所本,过去颇为流行。[7]近几十年,许多学者以考古材料和文献证明,早在西羌以前青藏高原已有人群活动,从而否定藏族源于西羌之旧说,提出土著说。即认为藏族源于远古以来即生息于青藏高原的土生土长的人类。其实,此说亦有偏颇之处,因为藏族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它在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不但融合了高原上古代众多族群,还吸收了一些高原以外的古代民族成分在内。
  我国上古时期,对中原西方包括青藏高原在内地区的族群,或称为戎,或称为羌,或联称为羌戎、氐羌。而西羌,则为一定范围内的羌人之专称。是指原居于河湟一带,公元前4世纪受强秦之逼,“附落而南,出赐支河西数千里”[8]的一支羌部及其后来繁衍出的种落,之所以称西羌是与活动于陇右河陇间的“东羌”相区别。西羌散处于几乎整个青藏高原之上,自然与吐蕃时期高原上的族群颇有渊源。党项、白兰等为“西羌之种”史有明载。发羌为吐蕃之先亦有说,虽然证据不足,但在一些藏文史料中也可发现一定的联系。如《雍布拉康志》记吐蕃先王聂墀赞普说:
  “昔日,波沃地方有一名为恰姆增的妇女,生下饿鬼九兄弟,幼子取名乌贝惹,眉清目秀,指间有蹼,能力甚大。故被全乡人驱逐。前往蕃地,适逢蕃人寻王。众人问:‘你为何人,来自何地?”答道:‘我自波沃来,欲往蕃地’。众人问:‘然则,你有何能力?’答:‘我法力甚大,故被乡人逐出。’众人问:‘你可否做蕃之王?’答:‘尔等以颈载我,我有法力神变。’众人……便尊其为王。”[9]
  此外,在藏文史籍《弟吾教法史》等中也有类似的记载。都是说聂墀赞普被蕃人视为“有法力神变之人”或“天神下凡”而尊之为王。如果将这一记载与《后汉书·西羌传》中无弋爰剑被诸羌尊为豪酋的记载[10]相对照,可见二者十分相似。其中的渊源值得进一步研究。如果再从西羌的党项、白兰等自认为猕猴种,而吐蕃也自认为猕猴与罗刹女之后裔的族源观,以及吐蕃先民为“六牦牛部”恰与氂(牦)牛羌相应等情况比较[11],我们更可认为雅隆的悉补野部与西羌在族源上应有或多或少的联系。不过,无论是爰剑或聂墀赞普的传说,都说明在其来此之先,当地已有“诸羌”、“众人”。这些人群,自然可视为“土著”。因此,笔者认为将藏族的族源定为“土著+西羌”似更合理,而且必须看到,藏民族的形成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还有鲜卑、汉、回鹘、蒙古等其他一些民族成分融入其中。故在一定意义上看,藏族实际上是一个融合历史上多个民族成分的民族共同体。关于这一点,在康区尤其表现得明显。
  康区处于青藏高原的东南部及青藏高原向川西台地、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平均海拔3000米以上。怒江、澜沧江、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及岷江,自北而南穿越这一地带,将高原与川西台地深切,形成了一条条几乎平行的深谷。这些河谷北通甘青,连接陇右;南达滇缅,弥联川蜀。由于河谷内温暖湿润,物产颇丰,且海拔一般在1000—2500米间,易于行走。故自古以来这里就是民族迁徙频仍之地。历史上中国西北地区氐羌系民族南下和西南地区百越系民族北上,大都经由于此。故民族史上将这一地带称为“民族走廊”地区。又因众江河深切高原作用而形成的横断山系,使这一带地区被分割为一个个不连贯的山原和河谷台地,给经由这一地区的古代部族在这里滞留、定居创造了条件。因此,这一“民族走廊”不仅为古代部族的迁徙提供了天然通道,而且也为这些南下、北上的部族在此融合、分化和停留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一块山原、一处谷中台地,往往成为某一部落栖居的最佳之地。
  康区因为处于这一特殊地理环境而成为古代众多部族聚处之地。南北朝至隋时,这里已有吐谷浑、女国、附国、宕昌、白兰、党项、嘉良等许多部族。唐时吐蕃统一高原,兼并了各部,推行佛教和藏文,并实行通婚,从而在地缘、血缘与文化上使各部趋同,为最终形成藏族创造了条件。但是,由于康区地理环境的特殊性,一些散居于河谷地带的原有部族虽然融为藏族,仍然因地域相对封闭而保留下若干固有的文化传统。因而在康区形成一个个带有明显地方、区域特色的亚文化地带。例如在雅砻江、大渡河流域便有木雅、嘉绒、固羌(贵琼)、罗汝、扎巴、曲域、柏木依(普米)、纳木依(纳米)等几种操不同方言(地角话)、穿不同服饰,保留某些特殊习俗和信仰、生活于一定区域内的一些族群。他们虽然在民族上完全认同为藏族,并共同信仰藏传佛教,使用藏文,也通行藏语康方言。但在其内部使用的方言,则大多介于汉藏语族藏语支与羌语支之间,有的方言(如嘉绒语)则更接近于羌语支。[12]可见这些人群族源的多样性。
  此外,由于康区毗连四川腹地,横断山系的一个个山间缺口和小河谷,成为汉藏交通的便利通道,故康区东部的“民族走廊”地区又被称为“汉藏民族走廊”。汉藏民族在这一走廊内的接触、交往,又使康区的藏族中融入相当多的汉族等民族成分。康区将这种汉藏混血的藏族人称为“扯格哇”,在康定、九龙、道孚、卢霍、巴塘、理塘等城区之藏族中尤多。据1929年调查,康定的“扯格哇”有1000余人,约占全县人口1/5。[13]
  国外人类学者曾根据体质人类学测定,将藏族人分为A、B两大类型。A型人头颅较宽,面部较阔,身材较矮;B型人头颅较低,面较窄,身体较高。因而形象地将A型人取名“僧俗型”,将B型命名为“武士型”。其中卫藏地区的人多为A型,康区则是B型人之故乡。[14]近年来国内一些体质人类学研究也显示康区人在体质上有某些特性。康区与卫藏人在体质上的这些差异,说明康人在族源上比卫藏人应更复杂一些。
  三、政治经济关系
  康与卫藏虽同处于青藏高原,但卫藏地区的西南北三面均为高山所围隔,与邻境的高差达4000—5000米之巨,与内地之交通又须经康区和安多之境,相隔远,极为不便。而康区东部与四川腹地相接,最低处高差仅几百米,与内地交通远较卫藏便利。故在历史上,康区与内地交往甚早,也成为卫藏与内地沟通的桥梁。
  康区与中原的联系,至迟在4500年前的黄帝时期已较密切。[15]康区东部“秦时尝通为郡县”[16]。汉武帝开西南夷、置七郡,其中在今四川阿坝州境置汶山郡,在今甘孜州及四川雅安地区置沈黎郡。[17]东汉时复置汉嘉郡,管领康区东部一带地方。晋以后,郡内夷叛复无常而罢郡。但仍维系着羁縻的关系。隋开皇六年(586年)康区的东女国(约在今嘉绒地区)曾遗使朝贡。[18]大业四年(608年),康区中部的附国女王“遣使素福等八人入朝。明年又遣其弟子宜林率嘉良夷六十人朝贡……大业中,缘西南边置诸道总管以遥领之”[19]。唐时,吐蕃强大,东女及附国一些部落不堪吐蕃之逼,曾率众内附,被安置于岷江右岸河谷之地,史称“西山八国”,其余各部则多“没入吐蕃”。在唐蕃的争战中,康区东部的许多部落在唐蕃拉锯战的形势下,时而附唐,时而附蕃,唐曾于康东一带,置羁縻州168个,分领于松州、雅州、黎州都督府,以当地部落首领为羁縻州刺史。[20]吐蕃崩溃后,康区复分裂为众多部落,各不相率。宋朝沿袭唐制,继续在这一带置羁縻州100余以笼络之。同时,以“茶马互市”加强康区与中央王朝的联系。元代统一中国,“乃郡县吐蕃之地”,将整个藏区划为三个大的行政区,置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和乌思藏纳里速占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领之,其下分置若干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及万户、千户、百户等,而总统于宣政院管理。此3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所辖地方,与安多、康、卫藏三区的地域正好相应。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所辖之地即康区地方。
  不过,康区早在元朝建立前已经开始建立土司制。元宪宗二年(1252年),忽必烈率3路大军进攻大理时,其东路与中路大军又曾穿越康区。在蒙古大军的招抚下,康区许多部落豪酋纷纷归附于元,被授以“玺书及金银符”,令世领其地,是为康区土司制之始。像康区著名的明正土司之先即于此时从木雅投诚,被授予土司之职。因此,从土司制的建立来说,康区是最早的地方之一。而卫藏地区自元代始已实行政教合一制。清代“尊黄教以安众蒙古”,极力扶植达赖、班禅作为西藏宗教领袖。雍正五年(1727年)创设驻藏大臣之制。乾隆十五年(1750年)珠尔墨特之乱后,又诏令七世达赖格桑嘉措参政,与驻藏大臣一同管理西藏政务,明确了政教合一的体制。因而康与藏二地在行政体制上的差别更为加大。
  自明代始,康区在巩固藏区与祖国的统一,维系中央政权与西藏地方政权的关系和沟通汉藏贸易等方面的政治、经济地位日益增强。因为在明代奉行的“以茶制番”、多封众建、厚赐优赏的治藏政策中,康区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在藏族人的生活中,茶为日常生活之必需品,不可须臾缺少。而藏区不产茶,所需之茶全需川陕等内地供给。四川是茶的原产地之一,自汉代起,蜀人即以茶与大渡河外的旄牛部市易。换取牦牛、苲马。宋代推行“茶马互市”,规定专以四川雅州、名山之茶为易马之茶。但因为市易的目的主要为换取青海一带的马匹之故,将主要的茶马市场设立在西北的甘陕一带,四川境内与藏区易马之市仅黎州(汉源)、南平(南坪)二处。明代将原来纯属经济互补的“茶马互市”提升到政治层面,作为治理藏区的一种政治手段。制定了极为严格的“茶法”,控制边茶入藏的数量,以使藏区深深地感受到缺茶的压力。在运作上,一方面严禁私茶入藏,规定茶马互市的限额;另一方面又允许来京朝贡之人可以在内地采购一部分茶叶,或以赏赐之物换取茶叶。这样就促使那些在茶马场中不能购得到足够茶叶之藏区各部踊跃来朝贡。更因为明廷对来朝贡者不仅都予封号,而且给予的赏赐之物往往多于贡物之值的若干倍。所以有明一代,为“恋贡、市之利,且欲保世官”的朝贡者络绎于途。有时一支朝贡队伍达两三千人之众,以致明中叶后不得不下令限制来贡的班次和人数。[21]
  为了保障茶道与贡道的畅通,明初开通了直达大渡河西岸的川藏道。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明太祖下诏开辟由碉门(天全)经岚州(泸定岚安)、察道(泸境)至大渡河西岸鱼通、长河西(康定)之道路。并于碉门设市与康区各部市易。成化三年(1467年),明朝下令“诸自乌思藏来贡者,皆从四川入,不得径赴洮、岷。”[22]这样,卫藏地区之购茶与朝贡者就必须依靠康区作为桥梁,方能与内地交往。清代放松了对边茶的限制,川藏茶叶贸易进一步扩大。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清廷于打箭炉(康定)设立茶关,康定自此成为汉藏贸易的中心和集散地,凡西藏购茶和清廷赏给达赖之茶均在康定起运。雍正七年(1729年)分雅州同知于康定,置打箭炉厅。又设阜和协以卫之。康区各土司清廷均重新颁给号纸、印信,共124员,分领于打箭炉厅/巴塘、里塘(理塘)粮务衙门及阜和协,总隶于四川雅州府。
  清代入藏大道为川藏道,分为两路:南路为成都至康定,经河口(雅江)、里塘、巴塘、江卡(芒康)、乍丫(察雅)至察木多(昌都),再经恩达、洛隆宗、硕般多、边坝、拉里(嘉黎)、工布江达至拉萨。沿途设有康定、里塘、巴塘、察木多、拉里、拉萨几个粮台(又称军粮府)和若干塘汛、台站,设兵驻守,备有驿马。凡驻藏官吏和驻防军丁均经此道来往,有关粮秣饷械亦由此道运输。故此道又称为“川藏官道”。北路自康定经道孚、炉霍、甘孜、德格、江达至察木多。然后或经类伍齐(类乌齐)、三十九族(丁青、巴青一带)至拉里,经工布江达至拉萨。或由察木多经洛隆宗、拉里等至拉萨。此路无台站,仅于要隘设汛兵驻守,但沿途多草地,宜于驮队行走,故只有茶商驮队走这条路,因而又名为“川藏商道”。由于这两条大道是川藏间的纽带,更是清廷治理西藏的生命线。故处于这两条大道中心的康区便成为清朝治藏之“依托”,控驭藏地之“锁钥”。康区的任何动荡,都危及川藏道的畅通,影响到西藏和其他藏区的安定。当清朝强盛之时,西藏与康区的关系基本相安,但道光以后清朝衰弱时,康藏的政治关系逐渐有了变化,特别是在帝国主义染指西藏,出现“西藏问题”后,康区便成为了西藏地方政府与四川省争夺之地。
  早在清康熙时,五世达赖就曾藉口请求清廷将尚为和硕特部营官管理的打箭炉等地划归西藏管理,遭到清廷的驳斥。同治四年(1865年)西藏出军,配合清军平息工布郎吉之乱后,藉索军费赖在瞻对(新龙)不走,清廷以“瞻对一地属川属藏俱我国土”,将瞻对赏给西藏管理,令达赖派堪布来此“建庙焚修,化导番众”。[23]但随着清廷管理力量的削弱,西藏地方政府竟以瞻对为“桥头堡”,蚕食康区各土司之地。“川边土司,弱者慑其威而甘于输纳;强者怙其势而恣为奸横,几若只知有藏不知有川。”吴丰培编:《清代藏事奏牍》,下册,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年,第1023页。这种情况至十三世达赖亲政后更为加剧。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西藏地方政府请驻藏大臣联豫代奏,公然称“藏地直抵四川邛州”[24]。正是在这种意识的支配下,驻瞻对的藏官敢于四处侵占土司地方,强派赋税,勒索乌拉。瞻对人民不堪藏官之虐,于光绪十五年(1889年)爆发了撒拉雍珠起义,驱逐藏官。光绪二十年(1894年)川督鹿传霖派兵收回瞻对,拟进行改流,然均未成功。直到清末,康区全部改土归流后,赵尔丰才将驻瞻藏官逐走,改瞻对为县。其间鹿传霖收瞻遭到驻藏大臣文海的弹劾和达赖喇嘛的猛烈攻击,以致罢官;驻藏帮办大臣凤全拟收瞻而导致丧命;赵尔丰收瞻亦受到西藏地方政府的攻讦,几经反复才得成功。围绕瞻对问题可见康藏之政治关系。民国初期,藏军东侵,占据康区的类乌齐、德格等12县。1931年进而将甘孜、瞻对占据。西姆拉会议中提出的“内外藏”区划,竟将外藏之境划至康区中部等,都可见西藏地方政府一直企图将康区纳入其治下。
  在康区的土司制中,土司是实际统治者。宗教虽然有巨大的影响力,但在政务上都很少有直接管理的权力。土司一般依靠宗教首领的支持而安抚民心,宗教则依靠土司的扶持而发展兴盛,二者以一种政教联盟的形式而达到相辅相成。只有个别的土司是身兼政教二权(如木里土司和德格土司仅一子承袭的时候),相反倒有众多的寺庙成为附属于土司的“家庙”。土司虽为朝廷命官,要听命于朝廷,为朝廷“守土安民”。还要受地方主管流官的管理约束。但在很大程度上它享有在自己领地内的行政权力,俨然是一个小地方的“国王”。故西藏地方政府想统治康区的企图必然直接损害各个土司的利益,并与康区传统的行政制度相悖,当然要受到康区土司和人民的反对。同时,康区为川藏纽带和川蜀咽喉,且一直为内属之地,四川亦必不愿将其割舍。而中央政权既以康区为治藏之依托,为维护国家的统一和藏区的安定也势必不能允许西藏地方政府对康之企图。因此,近代以来康藏之政治关系,常处于对立之状况中,直到1932年康藏达成“岗托协议”,以金沙江为界,才终止双方军事行动。1939年西康省成立后,进一步缓和了康藏关系,明确了西康与西藏之界线。
  四、宗教关系
  众所周知,在佛教传入藏区之前,藏区流行苯教。康区曾是苯教中心。自7世纪佛教分别自印度和汉地传入西藏后,经过300多年的佛苯斗争,佛教在吸收了苯教一些成分后,终于在10世纪后半叶开始形成藏区本地化的佛教——藏传佛教,成为藏族人共同信仰的宗教。11世纪中叶后,藏传佛教开始形成许多教派、宗门。这些教派的创立者,有不少是康区的人,例如帕竹噶举的开山祖师帕木竹巴·多吉杰波(1110—1170年)“出生于多康金沙江流域的美雪吉达俄塞康”[25],22岁前在康区学法,曾先后从16位康区大德受教。后至西藏从塔布拉杰学法,在藏建帕竹寺开派授徒,从而形成帕竹噶举一派。又如止贡噶举派的开派祖师仁钦贝(1143—1217年)是“生于邓玛,族氏居热”[26]。邓玛即康区的邓柯县(现撤县,以其地分入德格、石渠二县),为明代赞善王之地,亦为林葱土司故地。居热氏与林葱家有亲缘关系,为该地望族。仁钦贝25岁前一直在康区活动,后去藏从帕木竹巴学法,学成后建止贡寺于西藏墨竹工卡,开派授徒,形成一大派。仁钦贝之大弟子多为康区之人。[27]再如噶玛噶举派的开派人都松钦巴(1110—1193年)亦为“多康者雪”地方之人,“者”即康区之朱倭,“雪”义为下部,故他应是今炉霍、道孚与新龙接境一带的人。他20岁前都在康区活动,之后去藏投入塔布拉吉门下。1147年在康区类乌齐的噶玛地方建噶玛拉顶寺,形成一派。他的再传弟子、创出噶玛巴活佛系统的噶玛拔希(1204—1283年),也是“多康哲垅荡巴却秋”[28]地方人。“荡巴却秋”亦在邓柯境[29]。此外,像创建宁玛派第一座大寺的高僧伽当巴·德谢嘉巴(1127—?年)也是康区地方的人。
  在考察藏传佛教这些教派的活动时,可发现两个值得关注的现象:一是,虽然这些教派的首领早期都曾在康区活动,但最终却都是在卫藏地区得以形成该派,得到发展的。二是,在藏传佛教各教派中,只有宁玛派这样密宗色彩特别浓的教派才始终在康区保持兴盛不衰,拥有最多的寺院,最广大的信众。究其因,一则在于康区苯教力量十分强大,信仰的根基十分牢固。由于康区多处于部落分立的社会状况,区内各个地方、各个部落相对封闭,争斗不断,人们的苯教信仰根深蒂固。因此虽经300多年的佛苯斗争,康区的苯教并未受到大的挫折,仍然拥有广大的信众,不易接受藏传佛教。而由于西藏此时苯教已被摧毁殆尽,新兴的藏传佛教在那里不易遭受抵抗。同时,西藏从11世纪起,已开始进入封建社会,新兴的封建领主正急于寻求佛教力量的支持、辅助。故这些教派能较顺利地在西藏迅速发展起来。后来,随着西藏佛教势力不断向康区扩展,一些土司、头人开始对藏传佛教扶持,才使其拥有一定势力和影响,逐步成为共同信仰的宗教。但由于人们头脑中固有的苯教观念并未消除,故大多数人选择了宁玛派这个与苯教十分相似的教派。二则,宁玛派又是最先传入这一地区的教派,因而康区的宁玛派寺庙特别多。据统计,截至1990年,甘孜州地区的474座寺庙中,宁玛派的有204座[30];阿坝州地区的364座寺庙中,宁玛派占121座。[31]
  除宁玛派外,噶举派也曾是康区最兴旺的藏传佛教教派,它们大都早期建于金沙江、雅砻江流域一带。但由于历史上多次遭到政治势力的打击,其寺院先后改宗萨迦、格鲁等派。明末清初格鲁派受固始汗和清王朝之支持,挟政教合一之势向康区迅速扩展,先后建起理塘大寺和霍尔十三寺等一批庞大寺院。乾隆金川之役后,又下令将嘉绒地区一大批苯教寺院改为黄教寺院。格鲁派因而成为康区在数量上仅次于宁玛派,在实力上最强大的教派。
  康区之格鲁派各寺在教权上受制于西藏,凡该派僧人欲取得喇嘛资格者,均须至拉萨三大寺学习、受戒。要想取得格西学位亦须在拉萨考试合格。依靠这种方式,西藏对康区的格鲁派寺院进行宗教上的控制。噶举、萨迦等的主寺虽在西藏,但因格鲁派掌权后,这些教派已趋式微,对康区的本派寺院缺乏强有力的控制。相反,还将一些教权转移至康区以便发展。例如康区的八邦寺这时被作为与西藏楚布寺相当的噶举派“下主寺”。宁玛派原本无大寺,自西藏多吉札、敏珠林寺衰败后,康区的竹庆、噶拖、白玉等宁玛派三大寺便成为宁玛派之中心,与西藏不相干。而苯教在西藏原已式微,康区之苯教反而成为藏区的苯教中心。就连在西藏被禁绝的觉囊派[32],也在康区东北部继续发展,现今尚有33座寺庙。除此之外,在康区还有许多本地固有的原始宗教(如公嘛、端公等)和外来的宗教(如基督教、伊斯兰教、道教、儒教等)及一些混合教。康区宗教上的这一兼容并存现象,一方面是缘于康区部落分立、民族众多、地理环境特殊等原因,使其在宗教信仰上比较复杂。另一方面,社会政治环境与西藏有差异,也促成康区宗教上的多元。例如,当清初五世达赖喇嘛派昂翁彭措来康发展黄教时,他首先在德格土司境内建一更沙寺。由于黄教在西藏实行政教合一,其向康区扩张,势必影响到土司的权益。故本来出身于萨迦派的德格土司,采取扶持竹庆、噶拖、白玉、八邦、丁青寺(苯教)等其他教派寺院的方式,形成一股抗衡西藏黄教势力的合力。致使更沙寺始终形不成大寺,黄教在德格土司境一直势力甚微。可见宗教上的兼容,实际上起到了巩固土司制度,抵制政教合一的作用。综上所述,康与藏虽然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但又因二者历史、地理的差异而有明显的区别。两区在地缘上唇齿相依,互相影响。但在政治上、经济上又各自分立。在文化与宗教上康藏有许多共同,亦有不少差异。那种将康区作为西藏的一部分之说,显然是与史实相违背的。
  注解:
  [1]根敦群培著,王沂暖译:《白史》,兰州:西北民院印本,第3页。
  [2]“多康”(mdo-Khams),一般释为安多与康的联称,但藏史上又常将康区称为多康,将安多地区称为多麦。所谓的“多康六冈”在地域上实际上也绝大部分是康区,并未包括安多全部在内(参见拙作《“朵甘思”考略》,载《中国藏学》,1989年1期,第136页)。
  [3]傅嵩火木:《西康建省记》,民国元年印本,第1页。
  [4]同上,第2页。
  [5]据张其勤的入藏日记,参见张其勤:《炉藏道最新考》,第13—16页。
  [6]巴卧·祖拉陈哇著,黄颢译:《贤者喜宴》tsa函,载《西藏民院学院》,1981年1期,第7页。
  [7]刘煦等撰:《旧唐书》,谓:“吐蕃在长安之西八千里,本汉西羌之地也”(中华书局,1975年,5219页)。《新唐书》更明确地说:“吐蕃本西羌属”(中华书局,1975年,6071页)。
  [8]范晔等撰:《后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2875页。
  [9]转引自恰白·次旦平措等:《西藏通史》,拉萨:西藏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21页。
  [10]《后汉书·西羌传》载:“羌无弋爰剑者,秦历公时为秦所拘执,以为奴隶……后得亡归,而秦人追之急,藏于岩穴中得免……亡入三河间。诸羌见爰剑被焚不死,怪其神,共畏事之,推以为豪”。
  [11]氂又作旄,《说文解字》释为牦牛尾,盖古人以牦牛尾为旄,故氂牛也作旄牛、牦牛。
  [12]参见林向荣:《嘉绒语研究》,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87年。
  [13]任乃强:《康定县视察报告》,载《边政》第2期,第5页。
  [14]见(意)古瑟普·詹纳著,杨元芳、陈宗祥译:《西藏拉萨出土的古人类遗骸》,载《中国藏学》1990年4期。
  [15]昌都卡若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出土的粟米,应来自黄河中下游的中原地区。而卡若遗址早期的年代在距今4655±100—4280±100之间。正好与黄帝之时代相当。《史记》卷一记载黄帝的两个儿子青阳、昌意分别降居江水、若水,而江水即岷江上游一段的古称,若水即雅砻江。亦证明康区东部的部族这时与黄帝族颇有关系。
  [16]《史记》卷一一七,中华书局,1975年,第3046页。
  [17]任乃强先生考证,沈黎郡之郡治在今甘孜州泸定县之沈村,即清代沈边土司境。参见其著《华阳国志校补图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97页。
  [18]《隋书》,中华书局,1973年,第1850页。
  [19]《隋书》,中华书局,1973年,第1858页。
  [20]《旧唐书》,中华书局,第1142页。
  [21]《明实录藏族史料》,拉萨:西藏人民社1982年版,第1017页。
  [22]《明史》,中华书局,卷三三○,第1762页。
  [23]《清实录·穆宗实录》,卷一六三,第8页。
  [24]傅嵩火木:《西康建省记》,民国元年印本,第2页。
  [25]巴卧·祖拉陈哇著、黄颢译:《贤者喜宴》,载《西藏民院学报》1981年4期。
  [26]土观著,刘立千译:《宗派源流》,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67页。
  [27]据说他圆寂时,弟子们请示他将
  何处去,他说“我任何地方也不去。我仍住在你们诸弟子的康区一带”。可见,其弟子多为康区人。参见廊诺·迅鲁伯著、郭和卿译:《青史》,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391页。
  [28]廊诺·迅鲁伯著,郭和卿译:《青史》,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317页。
  [29]见法尊法师:《西藏民族政教史》,拉萨:西藏人民社,1984年,第97页。
  [30]《甘孜州志》,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319页。
  [31]《阿坝州志》,北京:民族出版社,1994年,第2565页。
  [32]五世达赖以觉囊派为“外道邪见”下令禁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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