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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嘉诚:有情习以为常的错见 |
 
刘嘉诚:有情习以为常的错见
佛教的认识论系建立在根、境、识叁者和合的基础上,其中根属于认识主体,境属于认识客体,识则是认识主体对认识客体的认识作用,唯有在认识主体、认识客体及认识作用叁者同时具足的情况下,有情才能认知外物,换言之,若缺少其中之一,即不能构成知识。那幺是否具足了根、境、识叁者就能够产生正确的知识呢?答案是不一定,因为佛教将知识分为世间知识和出世间知识,在相同的根与境之下,唯有圣者的智慧所获致的出世间知识才算是完全真实的知识,而一般凡夫的妄识所获致的世间知识则不是完全真实的知识。虽然世间知识不是完全真实的,然而由于它们都依赖于人们习以为常的感官认识而获致,因此常被误认为是真实的。 世人对外在事物的错误认识仍可从前述的根、境、识叁者来说明。先就外境而言,外境常常会欺骗我们的认知,即使拥有正常的根身,我们仍会被外境的假相所欺骗,例如经中常引用的阳焰、谷响、水月等现象,它们虽然不是真实存在,但有情初触对时常误以为真,等到进一步探查才发觉它们并非真实存在。另外一种外境的假相,就是有情正常的根身触境时所产生的共同认识,它普遍存在于生活中的各种事物,由于它们是有情正常感官的普遍共同认识,所以不容易被察觉它们的非真实性,例如有情对颜色的辨识,以为颜色有它固定的色性,其实颜色的呈现乃是由有情的眼球构造、取色识、光的亮度与折射等条件所决定,并没有颜色本身的固定性,然而由于它起自于同類有情的共同认识,所以不容易察觉它们乃是缘起的,因而也是空的,佛教将这一种众生普遍的执着称为难解空。除了外境的欺骗之外,有情的错误认识也来自于根身的变异或识的变异。根身的变异使人对外境产生异常的认识,例如眼翳者所见的毛发或耳疾者所产生的耳鸣,这些虚幻的境相并非正常人的共同认识,而仅发生于根身病变者,不过这种幻相只要患者痊愈即能明了它本来就不存在。其次,识的变异是指个人曾受邪伪的熏习或社会、师长、宗派的熏陶,或出于个人的谬误如以绳为蛇、见杌为人等,这些错误的认识可藉由正确的知识给予纠正。不过外力的熏习较诸个人的谬误更不容易纠正,塬因在于长期熏习的错见往往是根深柢固的,而社会普遍的熏陶又容易造成积非成是的共同谬误,因而形成社会大众习以为常的错见。这种大众习以为常的错见,常见之于极权社会的思想改造、言论限制、大众传媒误导或文化垄断等情形。在极权国家,人民长期被灌输领袖至上、政党至上的忠诚思想,其识的变异几已成为社会共识,因而提倡民主改革者往往成为全民的公敌,极权政府对人民言论的限制或大众传媒的掌控可以作为助长其进行思想改造的有利工具。而在民主社会,言论自由的滥用,大众传媒资讯的误导,其扭曲事实所造成的社会亂象与人民信心危机,其为害更有甚于极权社会。在文化垄断方面,如中国自古以来以华夏文化为尊,将边疆民族及洋人视为夷狄未化之地,实则对照于西方文明,中国并非所谓的礼仪之邦,柏杨在其着作中早就拆穿了这样的谎言,在宗教方面,西藏佛教继承印度佛教论师长于思辨的学风,绝非区区未化的夷狄之教,即使是汉地的佛教,在儒家独尊的传统文化下,佛教也不免被挤压为边缘文化,出家被视为违反礼教,小说戏剧中佛门常成为失戀者或失意者的归宿。以上这些外力的长期熏习,造成社会上普遍的错误认识,都属于识的变异所产生的谬误。 有情的错误认识无论起自于外境的欺骗、根身的变异或识的变异,即使在世间也不能构成真理,唯一可以称做世间真理的是有情正常的根身触境时所产生的共同认识。然而相对于已正见第一义空的圣者看来,无论是前者的非世间真理或后者的世间真理,它们都只不过是众生习以为常的错见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