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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使比丘:佛法真实的面貌 第四章 宇宙万有的三特性 |
 
佛使比丘:佛法真实的面貌 第四章 宇宙万有的三特性
宇宙森罗万物皆有三种共同特性,佛教称之为三性(三法印),即(一)无常性,(二)苦性,(三)无我性。 诸法因缘生,这是永久不变的定律。大至世界小至微生菌,都须依著因缘的互相关系作用,才能够生起。人也有依赖种种因缘和合的必要,世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离群而生存,就是隐士也还必须别人或别的事物的助力才能活著。他可能在隐居之处自耕自食,可是他所种的谷和菜,是要依赖著阳光、水和土壤种种因缘的和合才能滋长,而成为他的粮食。由此可见,隐士必须依靠五谷菜类这些因缘才能生存,而五谷菜类却又一定要靠著阳光、水、土等因缘才能滋长,因缘又要依靠因缘,这般的互相依靠再推广开去,就不难看出是会牵涉到另外更多的因缘,而世间万有,都是如此直接或间接的相依共存。但缘起万物既然有生的开始,也必有灭的结局,因为大地万物皆无永恒性质,并且一直不停地演变。春夏时分,百花怒放;秋末冬临,叶落花凋。人之身躯也逃不了生、老、病、死的变化,俗语说:‘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那里有长命不死的人呢?故此人生充满了无常,就以人‘心’为例:心是生命的本质,却非固定实体,它只不过是色、受、想、行、识这五蕴的聚合,而形成的思惟境况。心的普遍现象是念生又念灭,念灭了又重新生念,变化多端,刹那不住,我们怎能执它为常呢? 在佛陀之前,早已有人作‘无常’之说,但却不够深奥及圆满,故还不能使人公认为绝对的真理。可是佛陀却能深究宇宙人生实相,并看透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生灭相续,又省悟到缘起万有,必随因缘之离散而消灭,因此,他觉悟到万事万物之缺乏永恒性,故宣说‘诸行无常’此一法印。 早期的导师,亦曾开示过关于人生多苦的道理,但却不能彻底将真理性质完全揭示于众,也不能圆满地指示引发痛苦之正确原因,以及彻底灭苦之法。 众生因愚痴,故迷惑恶见,往往误以邪为正、以恶为善、是非不辨、事理不明,而做出种种伤天害理之事,又因自己的造业,终必招受烦恼和痛苦的折磨。 人因有贪婪之心而难于知足,对事物不停地追求,甚至不择手段,只为获得心所渴求之事物。虽然,世上有很多人并不是不晓得万物无永恒性,但是欲望时常战胜理智,所以只好随心所欲,放任的追求心所爱之事物。 何谓诸法无我?佛陀以慧眼观察,得知宇宙人生万有都是由因缘和合而生的,同时也由因缘分离而驰散。例如人的身体是四大元素,即地、水、风、火的合和而构成的。身体的骨、肉、牙齿、指甲、皮和各种硬的身体器官,是属于‘地’这个元素;血液、口水、脓水、泪水是归为‘水’元素;呼吸、气息是‘风’的元素,而温暖的体温是‘火’的元素。由此四大元素的和合,维持人体的存在。一旦四大失调,人就会生病,如果四大过度的失调,也就是病势的转重,最终导至死亡,人一死,四大元素也随著散灭。温暖的躯体失去了温度,即火性灭了;血液、口水、尿水及一切液体也涸结,即水根已坏;人死呼吸马上停止,风大也消失得无影无踪;至于那有骨肉的身躯,也会开始腐化乃至消散。由此可见,四大元素最终是完全的离散了,而随著四大的消散,那激发精神作用的五蕴,即色、受、想、行和识也会同样的消失,因为五蕴是必依赖著四大的和合,才能在那有生命的躯体产生作用。经曰:‘四大本空、五蕴非有。’人是没有一个‘实体’,而只有一个假相。因此佛陀宣说诸法无我,只因为世人误以为‘我’是有自性或主体,才对‘我’有所妄执。 世人必须培养洞察诸法实相的能力,才能省悟到万事万物的无常、苦和无我性质。觉悟到世间万有之三大特性,定会揭发一项事实:世上无一事物是值得我们去争取的;换句话说,世上没有任何一件事物,是我们所该执著的。人是因为有了执著,才想去争取的。 法性的启示和理性思想是绝对不同的。一个人如想只凭理性思考洞察佛法的话,他必会失望的。理性的推想只适合于科学的研究,如要了解人生,就必依靠佛法的启示。一个人能否领悟到法性,完全在于洞察能力的有无。这自然性质的洞察能力,是一种内在的顿悟。例如,我们粗心大意做了一件错事,但是心里并不知情,一直到那所造的恶业激起了果报,使我们莫明其妙地尝尽了苦果,这才不得不反省及检讨自己的行为,和整个问题及烦恼的过程,在深深地探索问题之根源后,使我们顿悟到自己原来是做错了某一件事,才触发了这意想不到的麻烦。这就是佛家的智慧,这是法的观照。如果我们能够时常观照,从生活的经验中去领会法的实相,我们就可算是有‘洞察力’的人了!这洞察能力如修到圆满的程度,能使人洞见宇宙人生真相,明白人生真理和做人的意义,并进一步的使人远离万物的束缚,获得真正的自由。如果有人整日高声诵念‘诸行无常、人生多苦、诸法无我’,或者无时不刻地思索这宇宙万有之三特性,但却未能真正的醒悟—不能舍弃对五欲的追求,不能斩断妄执—那么,这个人就是还未修到能洞察宇宙真相之慧眼。 佛教的中观学派(MYDYMIKA),有一个名词包含了无常、无我之义,那就是‘循雅达’(SUNYTA),其意义即是‘空’。佛说宇宙万有,无不是因缘之和合而成,但也无不随著因缘之离散而灭。所以因缘所生之有为法(万物),以四大五蕴和合所构成的人体为例,一旦因缘分散,必定也随之消散。佛说宇宙万有,全是因缘相关的存在,例如,五谷的成长是需要依赖土壤、水和阳光的助缘,才能变成人可收割的五谷;人类的生存,也须依靠五谷、阳光、空气、水、家庭、国家种种方面的的助缘才能维持,而度过为时不太久的一生。由此可见,因缘又须依靠因缘,人生只不过是因缘相关的存在而已,又因一切缘生性空,故此毫无实性可求,佛陀因此宣说缘起性空之法则。 事实上,佛陀并不否认生活上物质的需要,但是,他要我们以清醒的头脑寻求自己所该拥有的事物,不可对它们所妄执,以避免招惹无穷的烦恼。在目前这个世界,没有人可以缺乏物质而生存,因为有些事物是人所缺少不了的。一个人可能必须拥有一些财物、妻子、儿子、屋子、花园、草场、药品等等。在生活的途径上,一个人免不了会在某一个时候成为一位胜者,或是一个失败的人,或成为一位有身份的要人,或只是寂寂无闻的小卒,无论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只要我们不妄执自己的身份,痛苦就不会产生。一个拥有重要身份的人,如妄执自己的身份,他可能会因为害怕失去那身份而苦恼;或者他可能因为那重要的身份而傲漫自大和极无礼,不能与人和谐共存,处处碰到问题,并受到别人的批评、攻击、绝交,或甚至给他狠狠一顿拳脚的教训。他对自己身份的妄执,只有使他尝到苦头的份儿,为他带来不少的烦恼和痛苦。同样的,一个无名小卒,也可能因为执著自己低微的身份,而深感痛苦。 人的欲望,是早在儿童时代就已存在的一种天性,那欲望会随著人的成长而扩展。欲望被实现之际,会有短暂的快乐和满意,但不久那满足的心理状况,会被更强烈的欲望所取代,如未能如愿以偿的话,人会挣扎和尝试,直至达到目的。但不久新的欲望又会产生,心又开始动荡及不满现状,而整个挣扎和尝试争取的过程又会重复,就像一个因果循环的轮子,正在不停的转动著:业—果—业—果。这是因缘与果报的轮回,不是生命流转于生死轮回之道的轮回。首先是欲望的产生,然后是推动欲望的业力,最后是业之果报;紧跟著又是另一个新的欲望之产生和再次的造业,最后又是另一个报果,然后又有另外一个新的欲望....佛陀把这欲望的生生灭灭,称为旋转的生死轮回之轮子,因为它就是那样的被人无止无息地推动著、转动著;而人的生、老、病、死、悲欢离合以及种种的痛苦,也随著轮子一圈又一圈地转,生生灭灭,灭灭生生。只要是众生还被欲望所操纵,无论是乞丐或是百万富翁,是学生或教师、是小偷或警察、是国王或平民,都会被这可怕的轮子缠住而陷身于痛苦中。世上有太多的人忙著推动这轮子,一圈又一圈的顺轮回之道而转,这可悲之情况,只有实践佛法方能得救。 总之,我们很容易的发现痛苦是被欲望所激发的。欲望可分为三类:(一)色欲,即追求身体器官上和物质上的享受,这包括形象上、听觉上、嗅觉上和味道上的种种快感。(二)贪欲,即对事物过份的追求,得到了却又不知足,因而烦恼。(三)解脱欲,即想从某一种处境或身份摆脱出来。举个例子来说,一个人可能并不想成为一位教师,但因找不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只好执起教鞭成为一名教员,但心里还是急于摆脱教师的身份和处境。 任何人都可觉察到每当欲望一浮现,痛苦也必定会产生。有时候,我们被欲望驱使而做出一些亏理的事,事后却感到懊悔或心中不安;但是如果那所做的事,最后对自己带来好处,我们可能会感到欣喜,而且又可能因为那利益的缘故,受之鼓舞而继续地做亏理之事。私人的利益,冲昏了我们本来清醒的头脑,驱走了我们的良心,使我们心甘情愿的成为自私和贪婪的俘虏和奴隶,为我们的人格增加了卑鄙的成份。总之,我们大多数是顺著心里的欲望而造业的。所造的业当然有好也有坏,恶人造恶业,因为他的心只往罪恶那一方面想;但是‘因果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所以恶人一做了恶因,终于免不了会受恶报。至于那心里只想行善的好人,也免不了会有他自己的烦恼,这是因为他过去所种的恶因如今已成熟,须先尝苦果,而目前所做的善因,须等到将来善缘熟了,才能尝到善果或好报。总之,好人与恶人都逃不了果报,因为人所造的善恶业,都必依著因果定律而招受善恶果报。做了恶业的人,不要以为再做些善事,就可以把那应得之罪抵销过去,那是不可能的,因为因果是不会消灭,除非自己没有造业。如果因果的种子一被播种,只要遇到适当的因缘状况,那种子就会滋长成树而开花结果,这果就是所谓的果报。虽然善行并不能抵销恶业之罪,但多做好事能使恶缘逐渐灭少而善缘增多,久而久之,恶缘被善缘阻碍,使恶果不能再完全生长成熟。由此可知,人的业报亦可由恶转善。行善,有助于增加内心的快乐与安宁,何苦要造作恶业呢? 人的痛苦,亦有轻重之差别。有些痛苦,轻微到常人难于觉察它们的存在。一般的善行是不能够消除痛苦的,我们必须做超过一般的善行。例如修行佛门中之妙法,并以法观照生活上的一切事物。对于自己心中所渴望或欲求之事物,应该先做预先的考虑;如果得来了,它会不会连苦恼也一起带来呢?试想一想,没有家庭的人,很向往家庭的生活,但有了妻子儿女,能使人感到轻松爽快和自由自在吗?或只为人带来各式各样的重责?有了很高的地位和官衔,是否有助心灵上的安宁和安全感呢?或是它只有为人带来更重的义务?如我们能以清醒的头脑来看待这类事物,确然无疑的,我们会发现到,它们时常为我们带来更重的负担与责任,为我们增加了不少的麻烦。但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却又拒绝不了这些事物对我们的诱惑,而在得到了某一样事物之后,我们又会提心吊胆的怕它被别人夺去。或许经过一段日子,我们可能会反省到它是否刚好符合于我们的理想、对我们是否真的有益处;换句话说,我们开始对它的价值怀疑起来了。 万物是必定依著因缘的转换而有所变化,那是一种自然的定律。万事万物是无常的,我们却一直尝试使世间万有,顺随我们的意志而产生或发展,我们越搞越糟,不但把整个世界搞乱了,并损害了大自然的原来面目。自然界有其定律,一旦我们违反了它,它必也损害我们。无论科学和医学是如何的发达,人还是必须面对生、老、病和死的事实,而这事实,亦是自然界的定律。 佛法的薰陶能使欲望止步,进而被能洞见诸法实相的智慧取代,人生观也将随之而变。就以‘吃’这事为一个例子。有一些在家人认为‘吃’是人生第一大享受,并说‘能吃即是福’,有些人甚至认为自己是为‘吃’,才生存在这个世界的。当然,这些人的吃喝嗜好和习惯,一定有异于那般只为生存而吃的人之吃喝习惯。两种人的吃喝行为和举动一定不相同,而当正在吃喝之际,他们的感觉也一定会有差别的,吃喝完的结果也会不相同。但是如果那好吃或贪吃的人,有机会受到佛法的薰陶、得到佛法的启示,他会很快的发现到自己对‘吃’的贪婪,并不逊于一只猪;他会开始觉得他的确是一位‘吃’的极端者,并非实践中庸之道的人。久而久之,他会为自己贪吃行为和举动感到羞耻,但最重要的是,他已领悟到妄执‘吃’,使他感到痛苦,因为当他想吃而不能吃时,他会感到无比的难过和烦恼。除此以外,吃的太多会使他的健康有问题—他可能因为吃了太多的淀粉和脂肪而发胖。总之,他不必等医生来警告他贪吃的害处,只要能依著佛法的观照,就能省悟到自己对吃的偏重有违中庸之道,并有违通往安详的涅槃大道。 佛陀和众阿罗汉是已熄灭欲望的人,他们并不对‘吃’这一件事有任何染著,但是他们明白吃喝是维时生命的重要因素,所以他们只做适当的吃喝,而依然能和常人一样的作事,其至比常人作得更好、更多。到底是什么力量使他们如此呢?其实,并无别的外来力量,他们只是凭洞察能力所激发的智慧而作事,而我们常人却是以欲望为主要动机而作事,当然所得的成绩或结果,也和他们的有别。我们会不断的受到痛苦和烦恼的主宰,他们却自由自在,毫无束缚。他们根本没有任何的染著,因此别人能从他们的善行中受惠得益,是那无私的悲心,致使他们传授真理给愚痴的世人。 如果我们想跟从佛陀和阿罗汉们的足迹而行,那么,我们应该训练自已依著法性的启示而分辨是非。如你是一位学生,那么学习如何分别对与错、好和坏,以及认清读书就是你应该做的事。如你已有一门职业,那么学习如何辨别对和错、好和坏,并尝试满意现状,把那份职业,当作最适合于自己及有益于大众的一门最好之职业。认真地担任你的任务,应用洞察能力所供给你的冷静、清醒和耐心,好好的做。 妥当的行为,将使我们从开始到结尾都能离险避难。例如我们拥有地产和财物,并不需要为它们极度的伤脑筋,因为社会上的法律会保证我们的拥有权,它们不会从我们的指缝中溜走或失去。就算有人把它们抢去,我们还可以凭法律进行抗拒,用不著怒火冲天,做出一些愚蠢的事。当然我们有责任看管我们的财产,但是如果那财产真的不幸被别人占有了,我们也用不著悲愤,因为悲哀和愤怒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帮不了什么忙。尽量保持内心的平静,时常反省万物的无常性和无我性,提醒自己对万有妄执的徒然,并省悟到我们根本不能永远占有著它们的事实。就像秦朝的秦始皇妄想长生不老,于是遣徐福到海外求仙,但徐福却一去不回头,那里有能令人长生不老的仙药呢?秦始皇的愿望,终究只落得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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