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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怀孕的时间要经过几个月,有些异常情况在孕期检查时就能被发现,孕妇及家属已有思想准备,但更多的异常是在临产后随着产程进展才能显示出来。这就需要医生特别是家属当机立断,做出决定是否剖宫产。 剖宫产的适应证有以下两个方面: 产妇方面: ①胎头与骨盆不相称,如胎儿过大或骨盆偏小,或胎方位不正常(枕后位、颜面位等),胎儿不能经阴道分娩。 ②子宫有先兆破裂,多因胎儿下降受阻或使用催产素不当所致。 ③阴道疤痕或盆腔肿瘤,阻碍胎儿下降。 ④子宫收缩乏力,经处理无效,伴有产程延长。 ⑤胎位异常,如横位、臀位胎儿较大。 ⑥胎盘异常,如前置胎盘(胎盘位于子宫下部)、胎盘早期剥离(胎儿未娩出之前胎盘已与子宫壁剥离,可致胎儿死亡,并将血挤压致子宫壁影响子宫收缩)。 ⑦年龄在35岁以上,多年不育或以往有难产史无胎儿存活者。⑧有前次剖宫产史,宫缩时有可能造成原刀口裂开。⑨过期妊娠,常伴有胎盘老化、羊水过少,临产后胎儿对缺氧的耐受性低,以剖宫产为宜。⑩合并有心脏病者,分娩时的宫缩可加重心脏负担,在内科监护下,剖宫产较为安全。
胎儿方面: ①胎儿宫内窘迫,如胎心改变大于160次/分或小于120次/分,羊水粪染。 ②脐带脱垂,胎心音好,估计短时间内不能经阴道分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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