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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观法师:成佛之道 5 三乘共法 |
 
厚观法师:成佛之道 5 三乘共法
《成佛之道》第四章〈三乘共法〉 甲、发出离心修出世法的根性(p.133~p.142) (释厚观,2005.2.28) 一、(p.133)「一切行无常,说诸受皆苦;缘此生厌离,向于解脱道。」 (一)出世间的三乘法(声闻乘、缘觉乘、菩萨乘),根本在「出离心」,要先学习发起。 缘「诸行无常、诸受皆苦」而生厌离生死的决心,成为坚定的志愿,而向于解脱道。 (二)下士、中士、上士之发心: 1、下士:五乘共法,增上生心-- 以人天福乐为目标。 2、中士:三乘共法,出离心--- 出离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得涅槃解脱乐。 3、上士:大乘不共法,菩提心-- 上成佛道,下化众生,成就无上正等正觉。 (三)(p.133)一切行无常 世间的一切,不论是身心、器界;个人、家庭、国家,这都是迁流的,造作的。 1、迁流:都在生灭,生死,成坏的过程中,所以说迁流。 2、造作:都是因缘和合所作的,所以说造作。 迁流造作的名为行(事象)。这一切行,都是无常的,不永久的。 (四)(p.134)从一切行是无常的,不永久的,不彻底的,不可保信的观察来看,诸受皆是苦的。 1、苦受 ───── 苦苦─┐ 2、乐受 ───── 坏苦─┼─ 一切行无常故,说「诸受皆苦」1。 3、不苦不乐受──行苦─┘ (五)(p.135)厌离心生起来,成为坚定的志愿,就会向于解脱生死的大道,走上了脱生死的境地。 1、没有这种出离心,一切修行,一切功德,都只是世间法。 2、有了出离心,那一切功德,就被出离心所摄导,成为解脱生死的因素,称为『顺解脱分善』。 二、(p.135~p.143)发出离心而修出世法的根性: ┌─(一)声闻乘、缘觉乘、菩萨乘 发出离心者─┤ (二)出家、在家 │ (三)乐独住比丘、乐人间住比丘 └─(四)信行人、法行人 (一)(p.135)总标:[随机立三乘,正化于声闻] A、从此土的释迦佛法来说:正化声闻乘;旁化缘觉乘、菩萨乘。 1、 释迦佛出世说法时,主要是以声闻乘的弟子为主。 2、 释迦佛弟子中如大迦叶那样的缘觉根性者不多。 3、在三乘共法的《阿含经》中,主要的仅有二位菩萨: (1)未成佛前的释迦菩萨。 (2)弥勒菩萨。(未来佛) B、从十方三世一切佛的佛法来说:修学出世法的,确有声闻,缘觉,菩萨的三乘教法。 ※(p.136)出世法之内容 1、从特殊的意义说2: (1)佛为声闻说四谛。 (2)佛为缘觉说十二缘起。 (3)佛为菩萨说六波罗蜜。 2、从真实义说: 出世法都是观甚深义(四谛与十二缘起)的,不过,在菩萨道中,着重广大行的六波罗蜜多而已。 (二)(p.137~p.139)「在家」与「出家」: [解脱道远离,苦乐之二边:顺摄乐行者,在家修法行;顺摄苦行者,出家作沙门。] 1、在家弟子:顺乐行者,有出离心,过着不过份纵欲 的中道生活。 2、出家弟子:顺苦行者,有出离心,过着不过份苦行的中道生活。 乐 行:如唯物论的顺世外道,性欲崇拜的遍入外道。 苦 行:如耆那教徒,禁欲的克己主义者。 中道行:释尊远离苦乐二边,保持以智化情的生活。 (三)(p.139~p.140)「乐独住比丘」与「乐人间住比丘」: [此或乐独住;或乐人间住。] 1、独住:阿兰若比丘,自利心重,急于修习禅观。 2、共住:人间比丘,大众和合共住,不离僧团;经常游行人间,随缘在人间教化。 释尊: 1、 独住:佛曾独处三月,修习安那般那,便是独住的榜样。 2、 共住:佛常与弟子共住,游行各国,教化众生,是人间比丘的榜样。 依佛法的真意义来说,独住,是要内心离烦恼而住;否则怎么安静的环境,也还是妄想散乱。反之,如心地安静解脱,独住也得,大众住而人间游化也得。 (四)(p.141~p.142)「随信行」与「随法行」: [或是随信行;或是随法行。] 「随信行」与「随法行」通于在家、出家。这二类根性,都是信智不离的,但不免偏重。不但初学的如此,就是证了果,也还是个性不同的。 1、随信行(钝根):个性惯习于信顺,一切随信心而转。 2、随法行(利根):一向惯习于理性的思考,除听师长教导外,还加上自己的观察、推求、参证经论,有了深刻的理解,才深信不疑,精进修学。 ※ 「见道位中圣者有二:1、随信行,2、随法行。」 参见:《大毗婆沙论》卷54,大正27,278a-280b;《俱舍论》卷23,大正29,122b-c。 三、(p.142)根性虽然不同,但同修出离行 [虽复种种性,同修出离行] 有些人因为根性、风格不同,而互相批评: (一) 「重信者」与「重慧者」互诤: 1、重信的:把专究法义的法行人,看作不修行,而自己才是利根。 2、重视慧解的:把重信者的信行,看作盲修瞎炼(这可能是盲修,要看师长的教导怎样)。 (二) 「独住比丘」与「人间比丘」互诤: 1、有的偏重山林,赞美精苦的生活,甚至说:『行必头陀,住必兰若』,轻视人间比丘。 2、游化人间的,又每每轻视独住比丘,说是自私自利。 (三) 「在家」与「出家」互诤: 在家与出家的,也常因观点的不同而互相轻毁。 其实,学佛是有不同根性,不同风格的,所以应尊重别人,更应该认识自己。 乙、四谛与缘起(p.143~p.177) 一、(p.143)出世三乘共法(解脱道)的总纲:四谛与缘起。 [佛说解脱道,四谛与缘起,甚深诸佛法,由是而显示。] (一) 四谛: 「谛」,是不颠倒,所以也有确实的意思。佛的出世法,主要是以四谛来说明: 1、 苦:人生世间的苦恼逼迫。 2、 集:世间苦恼迫切的原因。 3、 灭:超越世间,消除一切苦迫的境地。 4、 道:达到灭除苦恼的方法。 (二)缘起:主要是从苦迫的现实,而层层推究,寻出苦痛的根源,发见了苦因与苦果间,所有相生相引的必然轨律。 1、十二因缘: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 2、典型的十二缘起说,实在就是苦与集的系列说明。 3、缘起,是说这些(苦,集等),都是依缘(关系,条件,原因)而才能存在的,发生的。所以可从因缘的改变中,使他消解而达到解脱,这就是灭道二谛。并非与四谛各别。 (三)(p.145)缘起与四谛通大乘、小乘。 A、约偏重义说: 1、小乘法着重于苦与集(流转门)的说明。 2、大乘法着重于灭与道(还灭门)的说明。特别是「灭」的说明。 中观者对于空性,瑜伽者对于缘起,都不曾离开四谛与缘起一步。 B、如实说: 1、佛法不出四谛与缘起法门,只是证悟的偏圆,教说的浅深而已。 2、《胜鬘经》3:小乘是有量的四谛,有作四谛;大乘是无量的四谛,无作的四谛。 3、《涅槃经》4:下智观缘起,得声闻菩提;......上上智观缘起,得佛菩提。 二、(p.145)总标四圣谛: [苦集与灭道,是谓四圣谛。] (一)苦:人生世间的苦迫现实。----------苦恼性。 (二)集:烦恼与业。---------------招集性。 (三)灭:灭除烦恼,不再生起苦果。--------灭离性。 (四)道:戒定慧,是对治烦恼,通达涅槃的修法。--对治性,能通涅槃性。 ※《涅槃经》说:凡夫有苦而无苦谛,圣者有苦有苦谛5。 又如《遗教经》说:「佛说苦谛,真实是苦,不可令乐。集真是因,更无异因。苦若灭者,即是因灭,因灭故果灭。灭苦之道,实是真道,更无余道。」6 这些,唯有圣者才能深切体悟到『决定无疑』,所以叫做四圣谛。 三、(p.146)四谛之内容: (一)苦谛:八苦(求不得、怨憎会、爱别离、生、老、病、死,五取蕴苦。) (二)集谛:(1)业,(2)惑(烦恼)-- 发业,润生。 (三)灭谛:(1)灭除烦恼。(2)寂灭涅槃。 (四)道谛:(1)三增上学-增上戒学、增上定学(增上心学)、增上慧学。 (2)八正道: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 四、(p.146~p.154)别说「苦谛」: (一)(p.146)八苦 [苦者求不得,怨会爱别离,生老与病死,总由五蕴聚。] ※其中的「五取蕴苦」为一切苦痛的症结 ┌──对外物所引起的────所求不得苦 │ ┌─怨憎聚会苦 五取蕴苦─┤ 对社会所引起的──┴─恩爱别离苦 │ ┌─生苦 └──对身心所引起的──┤ 老苦 │ 病苦 └─死苦 (二)(p.148)五蕴 [所谓五蕴者,色受想行识,取识处处住,染着不能离。] A、「蕴」:「积聚」义。《经》7中曾说:五蕴像五个拔刀的贼,这正是使众生苦迫,而无法逃脱魔区的东西。 B、五蕴的内容: 1、色:变碍、质碍。 (1)物质:有体积,占有空间,可分析、可破坏。 (2)从物质生起的能力,善恶行为的潜能。(无表色) 2、受:领纳(情绪作用)。在内心触对境界时,领受在心,引起内心的情感,感到或苦或乐的,叫做受。(苦受、乐受、忧受、喜受、舍受) 3、想:取像(认识作用)。在认识境界时,内心就摄取境相,现起表象作用;再加构想,联想等,成为概念;依此而安立种种的语言或文字。 4、行:造作(意志作用)。在对境而引起内心时,心就采取行动来对付,如经过心思的审虑,决断,发动为身体的,语言的行动。行,本是思心所,是推动内心去造作的心理作用──意志作用。因此,凡以思(意志)为中心的活动,所有一切复杂的心理作用,除了受、想以外,一切都总括在行蕴里。 5、识:了别──明了、识别(统觉作用)。我们的内心,原是非常复杂的。把不同的心理作用分析起来,如受,想,思等,叫做心所。而那内心的统觉作用,叫做心。此心,从认识境界的明了识别来说,叫做识;所以识是能识的统觉。 ※参见印顺法师《佛法概论》p.58~p.60 C、(p.150)五取蕴 1、众生的五蕴,叫五取蕴,因为是从过去的取──烦恼而招感来的。 2、印顺法师《中观论颂讲记》p.258~p.259: 五蕴,不一定要流转在生死中,不过由烦恼,尤其是爱取系缚住了他,才在生死中流转的。五蕴从取而生,为取所取,又生起爱取,所以叫五取蕴。爱是染着,取是执取;由爱取力,执我我所,于是那外在的器界,与内在的身心,发生密切的不相舍离的关系,触处成碍,成为系缚的现象了。...... 众生是假名的,本无自体;不过由五取蕴的和合统一,似有个体的有情。此依蕴施设的假我,在前阴后阴的相续生死中,永远在活动,往来诸趣,受生死的系缚。 D、 (p.150)四识住8 1、取识的境界,不外乎四事: (1)色(物质)。 (2)受(情绪)。 (3)想(认识)。 (4)行(造作)。 2、识是能住着的,色受想行是所住着的;总合为五蕴,就是一切苦痛的总汇。 (三)(p.151)六处 [此复由六处,取境而生识。] A、「处」:「生长」义。 1、六处(六根):眼处,耳处,鼻处,舌处,身处,意处9。 2、六尘(六境):色、声、香、味、触、法。 3、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众生的认识,是不能离开六处(六根)而成立的。六处(六根)是认识活动必经的门户,通过这六根门,摄取境界,才能发生认识。 B、十二处:六根、六境。 根与境,对了别的识来说,都有生长的作用,所以也可以总合六根、六境,名为十二处。 1、六根是增上缘10(六识是依六根而发生) 2、六境是所缘缘11(六识是缘六境而发生) ※参见《佛法概论》p.60~p.62 C、依「六根门」摄取「六境」而发生「六识」: 凡夫的六识一起,不但是了别境界,而且是烦恼相应,取着境界。取着境界,这个自心身体,就陷在苦痛的深渊了! (四)(p.152)六界 [或六界和合] A、「界」:有「种类」、「因素」、「特性」等义。 B、六界:(参见印顺法师《佛法概论》p.62~p.64) 1、地-坚性,作用为任持。(身体的骨肉等坚硬性,是地界) 2、水-湿性,作用为摄聚。(血汗等润湿性,是水界) 3、火-暖性,作用为熟变。(温热性,是火界) 4、风-动性,作用为轻动。(呼吸运动等轻动性,是风界) 5、空-无碍性。(空界,是空间。如脏腑中空隙,眼耳鼻口等空隙,都是空界) 6、识-觉了性。(识界就是了别,取着的六识) (五)(p.153)世间的苦,只是蕴、处、界而已,更没有别的神我等。[世间苦唯尔] 1、 在外道的思想中,除了这身心现象而外,还有永恒不变的『灵』,或者叫『我』,才是流转于地狱,人间,天国的主体。 其实,这是众生愚痴的幻想产物。世间众生在生死六道中受苦,苦因苦果的无限延续,更没有别的,唯是这蕴,界,处而已。 2、在佛说苦聚的开示中: (1)指出了这是彻底的苦迫性:『真实是苦,不可令乐』。如不给以彻底的修治,是没有任何希望的。 (2)指出了苦聚的事实,众生才能从『灵性』,『真我』的神教迷妄中解脱出来,才有解脱自在的可能。 五、(p.154~p.164)别说「集谛」: (一) 惑、业、苦之关系[苦生由业集,业集复由惑,发业与润生,缘会感苦果。] 1、(p.153)「集」:集是为因为缘而生起的意思。 2、(p.154)惑→业→苦(「集」(苦因)之主要内容:「惑」与「业」。) 众生世间的「苦」果,「由」于「业」集。「业」集是由于「惑」。 3、烦恼对于业有二种力量: (1)发业:无论善业或恶业,凡能招感生死苦果的,都是由于烦恼,直接或间接的引发而起的。所以如断了烦恼,一切行为,就都不成为招感生死的业力。 (2)润生:虽然业已经造了,但必须再经烦恼的引发,才会招感苦果。 4、由于烦恼的发业与润生,在因缘会合时,才有业种的招感苦果。 (二)(p.155)业的种类 [业有身语意,善恶及不动。] A、身业、语业、意业(从业的所依而分类) 1、身业 (1)身表业―――身体的动作。 (2)身无表业――由身体的动作而引起潜在的动能,有招感果报的作用。 2、语业 (1)语表业―――语言的表达。 (2)语无表业――由语言的表达,而引起潜在的动能。 3、意业 ―― 与思心所相应的心心所法。 ※(p.156)身业、语业是色法还是心所法? 1、有 人 说 :业的体性是思心所。由内心的发动而表现于身语,这种动身、发语的思心所,就名为身业、语业。(这种解说倾向于唯心论的说明) 2、导师认为:佛说善与恶的身业、语业,是天眼所见的色法。故说无表业 是物质引起的特种动能,应该更妥当些。 B、(p.156)善业、恶业、不动业(从业的道德性而分类) 1、善 业:专指能感欲界生死的业力。 2、恶 业:专指能感欲界生死的业力。 3、不动业:与禅定相应的业,能感招色界及无色界的生死。 (三)(p.156)业的特性: 1、[业灭如种习,百千劫不失] 业(表业、无表业)虽剎那生灭,但还能招感后果。诸业在没有受报之前,如不是修证解脱,即使百千劫,业力亦不失,只要因缘和合,还是会招感果报的。 (※参见p.74:「由业往后有,薪尽火相传。」) ※业果理论: (1)种子说(通俗譬喻) (2)习气说(通俗譬喻) (3)质能转换说(深义) 2、[随业感生死,不出于三界。] 无论业是如何的高尚,终究跳不出欲界、色界、无色界生死的系缚。 (四)(p.158~p.162)烦恼的类别: 1、粗相:贪、瞋、痴(三不善根,专约欲界,尤其是人类而说)(p.158~p.161) [烦恼贪瞋痴,不善之根本,痴如醉如迷,瞋重贪过深。] (1)贪:贪恋自我、他人、事物。如爱、染、求、着、悭、谄、憍、掉举等,是贪类。 (2)瞋:不满于境界而引起的恶意。如忿、恨、恼、嫉等,是瞋类。 a、发作出来:忿、诤、害、恼怒。 b、藏在心里:怨、恨、嫉妒。 (3)痴:如见、疑、不信、惛沉、忘念、不正知等,是痴类。 a、从不知来说:不知善恶、因果、业报、凡圣、事理。 b、从所知所见来说:无常计常,无乐计乐,无我计我,不净计净。 ※众生的烦恼各有偏重: A、贪行人、瞋行人,痴行人、等分行人(贪、瞋、痴三类没有特别偏重)。 B、人情凡十九辈。12 ※有爱就有瞋,爱与瞋是难得分离的。有了爱染,染着了一切,一切的变动,就会牵动自心而引起苦痛。所以佛说:『爱生则苦生』。(p.161) 2、细相:见、爱、慢、无明(四无记根,通色界、无色界众生而说)(p.161~p.162) [佛摄诸烦恼,见爱慢无明。] 「见、爱、慢、无明」──四烦恼,可从种种意义,作不同的解说。 A、唯识学之解说:此四烦恼是被看作与第七末那识相应的烦恼,有覆无记13。 (1)我见:由于自我的错觉,因而执为确有的。 (2)我爱:爱恋自我。 (3)我慢:由于执有自我,而对自我有妄自尊大感。 (4)我痴:本来没有常住不变自在的我,却看作有我。 B、声闻经论的解释: (1)见――认识上的错误。 (2)爱――行动上的错误。 (3)慢――微细的自我感,及因此而引起的自我中心活动。 (4)无明-如阿罗汉的习气,不染污无知。14 C、以总、别来说: ┌─见:属于知的谬误。 无明(痴,一切烦恼的总相)┼─爱:属于情的谬误。 └─慢:属于意志的谬误。 (五)(p.163)[我我所摄故,死生永相续。] A、最根本的烦恼是什么? 1、在四谛的说明中,以「爱」为主,因为「爱」是染着而起苦的根本。 2、其他经论说:「无明」为本;「我、我所见」为本。 3、经中也说:「无明」及「爱」,为生死的父母(因)。 ※比喻:如人眼目被蒙蔽了,陷身于棘藤遍布的深草丛中,出不来。 (1)无明:眼目被蒙蔽。 (2)爱 :棘藤草丛的障碍。 想要出离棘藤丛草,以解脱眼目的蒙蔽为首要。所以理解到:「无明」为生死的根本,而解脱生死,主要是「智慧」的力量。 B、(p.163)我、我所见摄取故,死生永相续 1、 无明,不是说什么都不知,反而是充满迷谬的知。其中最主要的,是不知 无我、无我所。所以无明就是「愚于无我」。从执见来说,就是「我、我所见」。 2、 由于我、我所见摄取的缘故,就会造成向心力,而凝聚成一个个的自体。 3、 一期寿命之结束:(1)业尽而死;(2) 福尽而死;(3) 横死。 4、 虽然众生一期寿命结束了,但我我所见为本的烦恼,还在发挥他的统摄凝聚力,这才又引发另一业系,展开一新的生命。众生就是这样的死生,生死,永远的相续下去,成为流转生死,茫无了期的现象。 六、(p.164~p.172)竖说「缘起」: [苦集相钩缠,死生从缘起;佛说十二支,如城如果树。] (一)(p.164)缘起是「苦、集相生」竖的说明。 苦与集辗转互为因果:众生依烦恼、业感得「生」的苦报后,依此身心苦果,又有烦恼与业的活动。所以,苦与集互相钩缠,是辗转互为因果的。苦从集生,而集又依苦而起,辗转相续。 (二)(p.165)佛说缘起,因随机不同,而有不同的开示: 1、三 支 说:烦恼、业、苦。 2、五 支 说:爱、取、有、生、老病死。 3、十 支 说: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病死。 4、十二支说: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病死。 (三)(p.167)十二缘起(《杂阿含经》卷12(298经),大正2,85a11-c2):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拘留搜调牛聚落。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今当说缘起法,法说、义说。谛听,善思,当为汝说。 云何缘起法法说?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谓缘无明行、乃至纯大苦聚集,是名缘起法法说。 云何义说?谓缘无明行者,彼云何无明?若不知前际,不知后际,不知前后际;不知于内,不知于外,不知内外,不知业,不知报,不知业报;不知佛,不知法,不知僧;不知苦,不知集,不知灭,不知道;不知因,不知因所起法;不知善、不善,有罪、无罪,习、不习,若劣、若胜,染污、清净,分别缘起,皆悉不知。于六触入处不如实觉知,于彼彼不知、不见、无无间等、痴暗、无明、大冥,是名无明。 缘无明行者,云何为行?行有三种:身行,口行,意行。 缘行识者,云何为识?谓六识身:眼识身,耳识身,鼻识身,舌识身,身识身,意识身。 缘识名色者,云何名?谓四无色阴:受阴、想阴、行阴、识阴。云何色?谓四大,四大所造色,是名为色。此色及前所说名,是为名色。 缘名色六入处者,云何为六入处?谓六内入处:眼入处,耳入处,鼻入处,舌入处,身入处,意入处。 缘六入处触者,云何为触?谓六触身:眼触身,耳触身,鼻触身,舌触身,身触身,意触身。 缘触受者,云何为受?谓三受: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 缘受爱者,彼云何为爱?谓三爱:欲爱,色爱,无色爱。 缘爱取者,云何为取?四取:欲取,见取,戒取,我取。 缘取有者,云何为有?三有:欲有,色有,无色有。 缘有生者,云何为生?若彼彼众生,彼彼身种类,一生超越和合出生,得阴、得界、得入处、得命根,是名为生。 缘生老死者,云何为老?若发白、露顶、皮缓、根熟、支弱、背偻、垂头、呻吟、短气、前输,柱杖而行,身体黧黑,四体斑驳,暗钝垂熟,造行艰难,羸劣,是名为老。 云何为死?彼彼众生,彼彼种类没、迁、移,身坏,寿尽、火离、命灭,舍阴时到,是名为死。此死及前说老,是名老死。是名缘起义说。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 佛说十二支缘起,有种种譬喻。 1、如 城:众生在十二缘起的因果系中,像在四周围绕的城中,不得其门而出。 2、如果树:如从种子发芽,生枝叶,开花,结果;果实又成为种子,又会发芽 生叶。虽然在前的不就是后来的,却有因果的密切关系。种果相生,一直延续下来。 (四)(p.166)四种缘起说:1、剎那缘起,2、连缚缘起,3、分位缘起,4、远续缘起。印顺法师:《印度佛教思想史》p.190~p.192: 缘起是「佛法」的中道说,经说的支数不一,以十二支缘起为准。十二支缘起,说明众生生死流转的因果系列,是生命的缘起,而缘起法则是可通于非情的。有部论师对缘起的解释,各有所重,所以「缘起有四种,一、剎那,二、连缚,三、分位,四、远续」(《大毗婆沙论》卷23,大正27?117c)。 一、剎那缘起:与迦旃延尼子同时的寂授──设摩达多所说。一剎那中,有无明、行......老死等十二支。一剎那中,与一念中相近。《华严经》「十地品」说:「三界虚妄,但是一心作;十二缘分,是皆依心」;「知十二因缘,在于一心中」(《华严经》卷25,大正9?558c、560a)。一心缘起,可说受到剎那缘起的影响。 二、连缚缘起:世友《品类足论》说「云何缘起?谓一切有为法」。一切有为法,通于有漏、无漏;有先后或同时的因果关系,所以名为连缚。 三、分位缘起:《发智论》说:无明、行,是前生的因;识、名色、六处、触、受,是现生的果。爱、取、有,是现生的因;生、老死,是未来生的果。十二支通于三世,有两重因果。所以名为分位,是阶段的意思。以人来说,如识入母胎,新生命开始,名为「识」。胎中肉团,还没有成(人)形阶段,名为「名色」。胎中人形成就,眼、耳等形成,名为「六处」。十二支,是三世因果的十二阶段。每一阶段,在欲、色界的,都具足五蕴,以五蕴为体。名为「无明」、「识」等,是约这一阶段的特性而说,并非只是「无明」或「识」等。 四、远续缘起:是《界身足论》说的。生死业报,是不限于前后二生的。可能很久以前的惑业因缘,到今生才受报;今生的惑业因缘,要多少生以后才受报。所以生死业报的十二支,是通于久远的,名为「远续」。 这四说,毗婆沙师认为都是合理的;特别是世友的「连缚缘起」,通于一切有为法,受到《大毗婆沙论》编集者的称赞:「是了义」说,「是胜义」说。然佛说十二缘起重于惑业苦的三世因果;声闻乘法重于生死的解脱,所以毗婆沙师还是以「分位缘起」为主。(《大毗婆沙论》卷23,大正27,117a-119b) ※另参见《俱舍论》卷9,大正29,48c。 (五)(p.172)三世两重因果(水野弘元:《佛教要语の基础知识》p.168~p.169) 十 二 缘 起 (六)(p.167~p.172)十二缘起各支的内容: 1、无明:知的谬误错乱,是以我、我所见为摄导的烦恼之总名。(p.169) 2、行 :与爱相应的,思心所所发动的行为。(行业)(p.168) 3、识 :入胎识(结生识)。 4、名色:精血和合之后,还是肉团的阶段。 5、六处:母胎中生起眼、耳、鼻、舌、身、意,形成人体形态的阶段。 6、触 :出胎后,根境相触而起一般的认识。(无明相应触、明相应触)[认识] 7、受 :可意触起喜受、乐受;不可意触起苦受、忧受;俱非触起舍受。[情感] 8、爱 :爱着自我,爱着境界。[意志] 9、取 :我语取(执取自我)、欲取(一般的追求五欲)、见取(执取错 误的见解)、戒禁取(执取无意义的戒条)。 10、有:欲有、色有、无色有等三界的生命自体,是能起后世生命的业 力,也可说是未来生命的潜在。 11、生。 12、老死。 (七)十二缘起各支的关系(参见:《唯识学探源》p.10~p.27) D. C. B. A A、(p.167)生死本源:[无明之所覆,爱结之所系, 有识身相续,相续而不已。] 1、 缘起支的叙述,很多是从识支开始的,所以经说:『齐识而还,不能过彼』15。可是,在识支以前,有的又加上无明与行二支,成为十二支。 2、《阿含经》中,一再说:「无明覆,爱结系,得此识身」。此中无明、爱、识,与十二支中的无明,行,识,是可以相通的。(p.168) 3、经上说:「真义心当生,常能为障碍,俱行一切分,谓不共无明」16。 4、从烦恼来说:无明是属于知的,是认识上的错乱;爱是属于情意的,是行为上的染着。有了这两大因缘,众生就感到了「有识身」──众生自体,而相续的流转生死。这也就是无明为父,贪爱为母,和合而生生死众生的意思。 5、得有识身,是有取识的结生相续,为一新生命的开始。 6、由于过去世的烦恼(无明),有过去世的业(行);从过去世的烦恼与行业,才有现生的生命开始──识。从无明而行而识,说明了从过去到现在的生死历程。 B、(p.169~p.170)生命依持:[缘识有名色、【亦缘名色有识】。] 1、 照经上说:不但因识而有名色,也因名色而有识。这意思是说:我们的一切身心活动,是要依于有取识(唯识学中叫作阿陀那识17)的摄取而存在。反之,也因为身心的活动,有取识才能存在。 2、 《杂阿含经》卷12(288经),曾用束芦的比喻,说明它的相互依存性: 「譬如三芦立于空地,展转相依而得竖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展转相依而得竖立。识缘名色,亦复如是,展转相依而得生长」。 (大正2,81b4~8) 3、「缘识而有名色」:名色是有情身心组织的总名,当然要追问它从何而来?从父精母血的和合,渐渐发达到成人,其中主要的原因,不能不说是识。识是初入母胎的识,因识的入胎,名色才能渐渐的增长、广大起来。不但胎儿是这样,就是出胎以后少年到成人,假使识一旦离身,我们的身心组织立刻要崩溃腐坏。这是很明显的事实,所以说名色以识为缘。(印顺法师《唯识学探源》p.18) 4、「依名色而有识」:这入胎识,倘使没有名色作它的依托,识也不能相续存在(没有离开物质的精神),也不能从生命的潜流(生前死后的生命),拦入现实的生命界。这不但初入胎是如此,就是少年、成人,也每每因身体的损害,使生命无法维持而中夭,所以又说「名色缘识」。(印顺法师《唯识学探源》p.18~p19) 5、《大缘方便经》:《长阿含经》卷10(13经)(大正1,61b) 「阿难!缘识有名色,此为何义?若识不入母胎者,有名色不?答曰:无也。若识入胎不出者,有名色不?答曰:无也。若识出胎,婴孩坏败,名色得增长不?答曰:无也。阿难!若无识者,有名色不?答曰:无也。阿难!我以是缘,知名色由识,缘识有名色。我所说者,义在于此。 阿难!缘名色有识,此为何义?若识不住名色,则识无住处;若无住处,宁有生老病死忧悲苦恼不?答曰:无也。阿难!若无名色,宁有识不?答曰:无也。阿难!我以此缘,知识由名色,缘名色有识。我所说者,义在于此。」 C、(p.170~p.172)触境系心: [从是有六触,根境相涉触;从触生于受,缘受起于爱。] 1、「触」:根境相触而起一般的认识,叫做「触」。根境识三者,因触而和合,也可说因三者的和合而有触。 (1)在触对境界时,首先发生了合意的,或不合意的,或非合意不合意的反应,这叫可意触,不可意触,俱非触。 (2)「无明相应触」:根境相触而不离无明。 「明相应触」:守护根门,在根境相触时,有智慧观照。 2、「受」: (1)可意触,起喜受、乐受;不可意触起苦受、忧受;非可意不可意触,起舍受。 (2)如有智慧而正念现前的,就不起味着,不为情感的苦乐所惑乱。 3、「爱」:没有正念正知的,都是依缘此或苦或乐的受味,生起深深的爱着:爱着自我,爱着境界。这时候,已以主动的姿态,对生命与尘世,倾向爱恋而作不得主。 4、「触」是认识的,「受」是情感的,「爱」以下是意志的活动了。 5、「依胎生学为基础的触境系心观」与「依认识论为基础的触境系心观」。 入胎识是不通于六识的;说六识,一定是指认识六尘境界的了别识。 (印顺法师《唯识学探源》p.15~p.21) 一、 胎生学:识(入胎识)←→名色→六入→触→受→(爱) 触境系心 【互相依存】 【触境系心】 识 (六识了别) 二、认识论 名色(客观的境) →触→受→(爱) 六入(根) D、(p.171~p.172)逐物流转:[爱增则名取,因是集后有;生老死相随。] 1、 爱与取,正是依着烦恼而有的一切活动。因此烦恼的活动,就起集成后有的业种。 2、 有,是三有:欲有,色有,无色有,就是三界的生命自体。但这里所说的,不是现实生命的存在(有),而是能起后世生命的业力,也可说是未来生命的潜在。 3、 有了这,那么现生死了以后,未来识又会结生。生了,就不能不老不死。 七、(p.172~p.174)别说「灭谛」: [灭应灭于惑,惑灭则苦灭,解脱于痴爱,现证寂灭乐。] (一)灭有两个意义:一、是灭除;二、是寂灭。 A、灭除:灭除苦痛。 1、有人着重于外界的改善。 2、有人着重于色身的保养。 3、 佛法重在烦恼的灭除。 虽然苦报是业力所感的,但问题却是烦恼。有了烦恼,就会发业,润生;如断了烦恼,即使有无量业种,也就干枯而不再起用。所以佛肯定地指出:要「灭」除生死大苦,「应」该「灭于惑」──烦恼。如「惑灭」了,那就不再造业了,过去所有的业也就干枯无用了。这样,生死「苦」果,就会彻底的「灭」除。 B、寂灭:寂灭涅槃。(寂、静、妙、离) (二)(p.173)烦恼的灭除从何下手? 烦恼的灭除,要从根本的烦恼(愚痴无明)去着手。 无明:主要是迷于无我的无明,还有染着于境界的贪爱。 1、迷于无我的无明:障于智(知见)-→离无明者,慧解脱。 2、染着于境界的贪爱:障于行(行为)→离贪欲者,心解脱。18 从修学佛法来说,应该先通达无我,得到无我真智的契证。然后从日常行中,不断的销除染爱。但到圆满时,这都是解除了的。 (三)(p.174)现证到涅槃的「寂灭乐」。 涅槃寂灭,是现实所证验的,并非推托到死了以后,这是佛法的特色。 八、(p.174~p.177)略说「道谛」: (一)[能灭苦集者,唯有一乘道] 众生是同样的生死;生死的根源,是同样的迷执。苦与集的体性是一样的,那出离生死苦的法门,那里会有不同呢?所以佛在《阿含经》中,曾明确地宣说一乘法,也就是『一道出生死』,『同登解脱床』。 出离生死的一乘法──不二法: 1、 从证悟真理来说,是无二无别的(『同入一法性』)。 2、 从修行的方法来说,是同样的。 适应众生的不同根性,佛是说有种种方法的。但除了方便引导的以外,论到出离生死的道体,并无差别,总不出于「三学」(学是学习,不是学问)。 (二)[三学八正道,能入于涅槃。] 适应众生的不同根性,佛是说有种种方法的。但除了方便引导的以外,论到出离生死的道体,并无差别,总不出于「三学」、「八正道」。 (三)(p.176)『三增上学』:增上戒学、增上心(定)学、增上慧学。 ※「增上」,是有力的,能为他所因依的意思。 1、增上戒学:为了修定而持戒,叫做增上戒学。(p.199) 2、增上心学:为了修发真慧而修习禅定的,叫增上心(定)学。(p.202) 3、增上慧学:为了作为解脱的依止而修慧,叫增上慧学。(p.205) ※三学有相依相因的关系,是求解脱者必不可缺的学程。决没有不修戒而能成就定,不修定而能成就慧,不修慧而能得解脱的道理。 (四)(p.177)八正道与戒、定、慧之关系: 戒学:正语、正业、正命。 定学:正念、正定。 慧学:正见、正思惟。 (正精进遍通三学) ※南北传经论之比较: 1、《中阿含经》卷58〈法乐比丘尼经〉大正1,788c10-12: 非八支圣道摄三聚,(是)三聚摄八支圣道。正语、正业、正命此三道支圣戒聚所摄。正念、正定此二道支圣定聚所摄。正见、正志、正方便此三道支圣慧聚所摄。 2、《中部》〈有明小经〉:汉译南传10(《中部》2) p. 21;DN, II, p.23、p.36: 正语、正业及正命,此等诸法为戒聚所摄;正精进、正念及正定,此等诸法为定聚所摄;正见及正思惟,此等诸法为慧聚所摄。 3、《大毗婆沙论》卷59,大正27,306b27-28: 正见、正思惟、正精进,慧蕴摄;正念、正定,定蕴摄。 4、《大智度论》卷19,大正25,203a23~24;卷87,大正25,669a8-10: (1)是八正道有三分:三种为戒分,三种为定分,二种为慧分...... (2)行名持戒,学名禅定,道名智慧。 复次!行名正语、正业、正命; 学名正精进、正念、正定; 道名正见、正思惟。 此八事虽名为道,然分别有三分。 5、《瑜伽师地论》卷29,大正30,445a10-12: 正见、正思惟、正精进,慧蕴所摄。 正语、正业、正命,戒蕴所摄。 正念、正定,定蕴所摄。 南北传经论四种说法之比较 经论名 正见 正思惟 正语 正业 正命 正精进 正念 正定 《中含》法乐比丘尼经 慧 慧 戒 戒 戒 慧 定 定 《中部》有明小经 慧 慧 戒 戒 戒 定 定 定 《大毗婆沙论》 慧 慧 戒 戒 戒 慧 定 定 《大智度论》 慧 慧 戒 戒 戒 定 定 定 《瑜伽师地论》 慧 慧 戒 戒 戒 慧 定 定 丙、三增上学(p.177-p.206) 壹、增上戒学(p.177-p.199) 一、(p.178)道谛之主要内容: (一) 三增上学:增上戒学、增上定学、增上慧学。(p.177- p.206) (二) 八正道: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p.207- p.232) (三) 三十七道品::1、四念处;2、四正勤;3、四神足;4、五根;5、五力;6、七觉支;7、八正道。(p.232- p.235) 二、三增上学的意义 (一)(p.199)增上戒学:为了修定而持戒,叫做增上戒学。 (二)(p.202)增上定学:为了修发真慧而修习禅定的,叫增上心(定)学。 (三)(p.205)增上慧学:为了作为解脱的依止而修慧,叫增上慧。这当然不是俗知俗见,而是究竟的真实慧了。 三、「戒」之异名 (一) 尸罗(zIla; sIla):原来是「习惯」的意思。如反复不断地作,就会「习以成性」。习惯通善、恶,若约「善」而言,不断地行善,成为善的习性,而产生一种止恶向善的潜在力量,称为「尸罗」。 (二) 律仪(saMvara):为「防护」之意,或译为「禁戒」,亦即防护身口意之过非,以及防护根门使不放逸,如「戒律仪」,「根律仪」等。 (三) 波罗提木叉(prAtimokSa; pAtimokkha):波罗提木叉意译为「别解脱」,即借着持戒,防护身口过错,别别于诸烦恼中而得解脱。 (四) 学处(ZIkSApada; sikkhApada):即在家众、出家众所应当学的处所(pada,对象)。也就是所应学的五戒、十戒、二百五十戒等一一戒条项目。换言之:由不杀、不盗、不邪YIN、不妄语、不饮酒等「五个学处」组合而成「五戒」。 (五) 律(vinaya):音译为「毗奈耶」或「毗尼」,有调伏、灭、断、调练、训练等义。 四、(p.178)总说增上戒学[初增上尸罗,心地净增上,护心令不犯,别别得解脱。] (一) 「尸罗」之意义:尸罗是梵语,意译为戒,有平治,清凉19等意思。 1、 戒的力用,是恶止善行。依佛的本意,决非专从法制规章去约束,而要从内心的净治得来。烦动恼乱的内心,为非作恶,那就是热恼忧悔。如心净持戒,就能不悔,不悔就能得安乐,所以戒是清凉义。 2、 又烦恼如满地荆棘,一定嘉谷不生。心地清净的戒,如治地去草一样,这就可以生长功德苗了。 (二)「戒体」:心地怎能得清净呢?这就是信,就是归依。从「深忍」(深刻的了解),「乐欲」(恳切的誓愿)中,信三宝,信四谛。真能信心现前,就得心地清净。从此净信中,发生止恶行善的力量,就是一般所说的「戒体」。 (三)「得戒」:无论是在家的优婆塞、优婆夷戒;沙弥、沙弥尼戒、式叉摩那戒;比丘、比丘尼戒,起初都是以三归依得戒的。自愿归依,自称我是优婆塞等,就名为得戒。后来为了郑重其事,比丘、比丘尼戒,才改订为白四羯磨得戒。如没有净信,白四羯磨也还是不得戒的。 (四)戒是从深信而来的「心地」清「净」,从心净而起誓愿,引发「增上」力,有「护」持自「心」,使心「不犯」过失的功能。 (五)(p.179)律仪:梵语三跋罗(saMvara梵巴同;saM -√vR[抑制、防止])直译为「等护」,义译为「律仪」。 1、道共律仪(anAsrava-saMvara,无漏律仪):真智现前,以慧而离烦恼。 2、定共律仪(dhyAna-saMvara):定心现前,以定而离烦恼。 3、别解脱律仪(prAtimokSa-saMvara):净信(信三宝、四谛)现前,愿于佛法中修学,作在家弟子,或出家弟子,就得别解脱律仪。含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近事男、近事女,近住等八种戒。 (六)(p.179)波罗提木叉(梵prAtimokSa;;巴pAtimokkha):别解脱戒,这是逐条逐条的受持,就能别别的得到解脱。 (七)(p.179)律师与禅师对戒律之态度: A、一般重戒律的,大抵重视规制,每忽略佛说能净内心的戒的本质。 B、古代禅师,每说「性戒」,是重视内心清净,德性内涵的。但偏重证悟的清净,也不是一般所能得的。 ※ 其实,佛法是「信为能入」20,「信为道源」21;真切的净信,誓愿修学,才是戒学的根本。 五、(p.180)在家戒[在家五八戒,如前之所说。] (一) 「近事律仪」,这就是优婆塞、优婆夷的五戒:1、不杀生;2、不偷盗;3、不邪YIN;4、不妄语;5、不饮酒。(参见p.107-p.112) (二) 「近住律仪」,就是在家而仰修出家法的八戒,作一日夜或短期的修持:1、不杀生;2、不偷盗;3、不YIN;4、不妄语;5、不饮酒;6、不香华鬘严身,不歌舞观听;7、不坐卧高广大床。8、不非时食(过午不食)。(参见p.112-p.114) (三)(p.180)五戒与八戒之发心: A、如以「增上生心」,为了求得现生与后世的安乐而受持,就成为「人天乘法」。 B、如以「出离心」来修学,为了脱生死而受持,就是「出世的戒法」。 C、如以「菩提心」来修学,为了度化众生,成就佛道,就成为「菩萨乘法」。22 六、(p.180)总说出家戒[出家戒类五:沙弥沙弥尼,比丘比丘尼,及式叉摩那。] (一) 沙弥戒、沙弥尼戒之十戒: 1、不杀生;2、不偷盗;3、不YIN;4、不妄语;5、不饮酒;6、不香华鬘严身;7、不歌舞倡伎及故往观听;8、不坐卧高广大床;9、不非时食;10、不捉生像金银宝物。(其中,3、9、10显出了出家人的特色) ※沙弥:义译为勤策,是精勤策励,求脱生死的意思。(p.181) A、沙 弥:(梵ZrAmaNera或ZrAmaNeraka,巴sAmaNera) B、沙弥尼:(梵ZrAmaNerI或ZrAmaNerikA,巴sAmaNerI或sAmaNerA) (二) 比丘戒:二百五十戒(《四分律》)。比丘尼戒:三百四十八戒23(《四分律》)。 A、比丘:译义为乞士,是过着乞化生活的修道人。(p.182) 比 丘:(梵bhikSu,巴bhikkhu)。 比丘尼:(梵bhikSunI,巴bhikkhunI)。 B、(p.182) 十种因缘得具足戒(《十诵律》,大正23, 410a6-14) 佛在王舍城语诸比丘:十种明具足戒。何 等十? 1、 佛世尊自然无师得具足戒。 2、 五比丘得 道即得具足戒。 3、 长老摩诃迦叶自誓即得具 足戒。 4、 苏陀随顺答佛论故得[03]具足戒。 5、 边地 持律第五得受具足戒。 6、 摩诃波阇波提比丘 尼受八重法即得具足戒。 7、 半迦尸尼遣使得 受具足戒。 8、 佛命善来比丘得具足戒。 9、 归命三 宝已,三唱我随佛出家,即得具足戒。 10、白四羯 磨得具足戒。是名十种具足戒。 (三)(p.183) 式叉摩那(梵ZikSamANA,巴sikkhamAnA):译义为学法女,是在二年内,受持六法戒的一类。 A、佛制定式叉摩那:凡曾经结过婚的,年在十岁以上(印度人早熟早婚);没有结婚的童女,年在十八岁以上,在受弥尼戒后,进受六法戒二年。24 B、起初虽为了试验有没有胎孕,但后来已成为严格考验的阶段,二年内严持六法不犯,才许进受比丘尼戒。25 七、(p.185) 别叙具足戒 [于中具足戒,戒法之最胜,殷重所受得,护持莫失坏。] (一)「具足」,是旧译,新译作「近圆」。近是邻近,圆是圆寂──涅槃。这是说:受持比丘、比丘尼戒,是已邻近涅槃了。 (二)具足戒是戒法中最殊胜的,所以受具足戒也是最不容易的。论年龄,要满二十岁。论受戒的师长,要有三师──和尚,羯磨阿阇黎,教授阿阇黎;还要有七师作证明。即使是在佛法不兴盛的边地,也非三师、二证不可。发心受具足戒的,要求三衣,要求师,要得僧团的许可;这是以「殷重」恳切的心情,经众多的因缘和合,才能「受得」具足戒。 (三) 具足戒得来不易,应特别珍惜,好好的「护持」,如渡海的爱护浮囊,如人的爱护眼目一样。 八、(p.186)四重戒 [极重戒有四:YIN行不与取,杀人大妄语,破失沙门性。] (一)YIN行:无论过去曾有过夫妻关系,或者人与畜生,凡发生性行为的,即使是极短的时间,也是犯重。 (二)不与取:即窃盗,主要是财物的窃取。凡不经同意,存着窃取的心而取,无论用 什么手段,都是。依佛的制度,凡窃取五钱以上的,就是犯重。因为当时的摩竭陀国法,凡窃取五钱以上的,就宣判死刑;所以佛就参照当时的国法,制定盗取五钱以上的犯重戒。这样,如犯不与取的,依当时当地的法律,凡应判死刑的就犯重,应该是合于佛意的。 (三)杀生:极重戒指「杀人」而说。这包括自己下手,或派人去杀,以及堕落胎儿等。 (四)大妄语:是妄语中最严重的。如没有证悟的而自称证悟,没有神通的而自说有神 通,或者妄说见神见鬼,诱惑信众。或者互相标榜,是贤是圣;或者故意的表示神秘,使人发生神圣的幻觉。这都是破坏佛教正法,毫无修学的诚意,最严重的恶行。 ※ (p.188) 「破失沙门性」: 犯了这四重戒,就破坏失去了沙门的体性,也就是失去了沙门──出家人的资格。 沙门(梵ZramaNa,巴samaNa):义译为勤息,是勤修道法,息除恶行的意思。 九、(p.190) 如法忏悔 [余戒轻或重,犯者勿覆藏,出罪还清净,不悔得安乐。] (一)除了不准忏悔的极重戒而外(不容许忏悔而留在僧团内),犯了其余的戒,或是轻的,或是重的,都应该如法忏悔。 (二)忏悔,意义是乞求容忍,再将自己所有的过失发露出来。 覆藏罪过,如密封臭物,越久越臭,不会变香。 (三)如依法忏悔了,就名为「出罪」,像服满了刑罪一样。出了罪,就还复戒体的清净,回复清净的僧格。 凡是出罪得清净的,同道们再不得旧案重翻,讥讽,评击;假使这样做,那是犯戒的。 (四)忏悔得清净,可有两种意义: 1、凡是违犯僧团一般规章的,大抵是轻戒,只要直心发露,承认错误,就没有事了。 2、如属于杀盗YIN妄的流类,并非说忏悔了就没有罪业。要知道犯成严重罪行的,不但影响未来,招感后果;对于现生,也有影响力,能障碍为善的力量。 十、(p.191)能持净戒,三业清净 [能持于净戒,三业咸清净。] (一)凡「能持于净戒」的,身口意「三业」都能「清净」,这才能生、能证世出世间的一切功德。如《遗教经》说:『若人能持净戒,是则能有善法;若无净戒,诸善功德皆不得生』。26 (二)受持学习具足戒的态度: 1、守护所受的别解脱戒;如犯了,不可覆藏,立刻生惭愧心,如法忏悔。 2、对佛制的「轨则」──(1)行住坐卧等威仪;(2)衣食等应守的规定;(3)尊敬师长,护侍病人,听法,修定等一切善行。这些,都要如法学习,做到合于律的规定,又适应世间,才能不被社会的正人君子,教内的高僧大德所呵责。 3、 不要到歌舞娼妓,YIN坊,酒肆,政治机关去走动,因为这是容易生起不净心行的地方。 4、即使是小小的罪,也不可看为轻易,而要谨严的护持。 能这样受持学习,就能安住于净戒,引生一切善功德了! 十一、(p.192~p.197) 「六种净尸罗之修法」 [密护于根门,饮食知节量,勤修寤瑜伽,依正知而住。] [知足心远离,顺于解脱乘。] ※ 于日常生活中应注意「六种净尸罗之修法」: (一) 密护根门:守护六根(眼、耳、鼻、舌、身、意),但这并不是不见色、不闻声,而是在见了闻了时,能「制而不随」烦恼转。如见美色而不起YIN意,见钱财而不作非分想。这要有正知,正念才得。(p.193) ※正知:对于外来的境界,或内心的境界,要能正确认识他的危险性,是好是坏,叫正知。 ※正念:对于正知的,时时警觉,时时留意,叫正念。 (参见《瑜伽师地论》卷23,大正30,406b~408a14) (二) 饮食知量:饮食只是为了生存,为了维持短暂的生存。就是维持营养的需要,不致因饥渴,疾病而苦恼。身心有力,才能修行,出离生死。如不知节量,贪求无厌,不但专在身体上着想,滋味上着想,对施主也会起颠倒心,生嫌恨心,多生烦恼,多作恶业。27(p.194) (参见《瑜伽师地论》卷23,大正30,408a14~411b) (三) 觉寤瑜伽:依佛制,初夜、后夜,出家弟子都应过着经行及静坐的生活。中夜是应该睡眠的,但应勤修觉寤瑜伽。换言之,连睡眠也还在修习善行的境界中。 在睡眠时,应作光明想28;修习纯熟了,连睡梦中也是一片光明。这就不会过分的昏沉;不但容易醒觉,也不会作梦;作梦也不起烦恼,会念佛念法念僧。等到将要睡熟时,要保持警觉;要求在睡梦中,仍然努力进修善法。(p.194~p.196) (参见《瑜伽师地论》卷24,大正30,411c~413c29) ※ 何谓「觉寤瑜伽」?《瑜伽师地论》卷24云: 初夜后夜常勤修习觉寤瑜伽者,云何初夜?云何后夜?云何觉寤瑜伽?云何常勤修习觉寤瑜伽?言初夜者,谓夜四分中过初一分是夜初分。言后夜者,谓夜四分中过后一分是夜后分。觉寤瑜伽者,谓如说言于昼日分经行宴坐,从顺障法净修其心,于初夜分经行宴坐,从顺障法净修其心,净修心已出住处外洗濯其足,还入住处右胁而卧重累其足,住光明想,正念正知,思惟起想巧便而卧,至夜后分速疾觉寤经行宴坐,从顺障法净修其心。(大正30,411c8~18) (四) 正知而住:在每一生活动作中,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应该做不应该做;适当或是不适当的时候;做得好不好。(p.196) (参见《瑜伽师地论》卷24,大正30,413c29~417a) (五) 知足:对「物欲」要知足。要能够随遇而安。不可多求多欲。(p.196) (六) 心远离:对「人事」要心远离。不欢喜世论、世业,才能专心佛法。但主要还是心远离,若心不能远离,即使住茅蓬、闭关,都是徒然。(p.197) 十二、(p.197) 戒学清净,也就是定学的前方便 [此能净尸罗,亦是定方便。] (一) 密护根门,饮食知量,觉寤瑜伽,正知而住,知足,远离,都是「能净尸罗」的;能这样去行,戒学一定会如法清净。 (二) 佛制戒律,不但严持性戒,并且涉及日常生活,团体轨则,举止威仪。将一切生活纳入于如法的轨范,犯戒的因缘自然就少了;犯戒的因缘现前,也就能立刻警觉防护了。这样,自然能做到戒法清净。 ※ 佛制戒律,包含了: 1、道德规范(性戒)。 2、日常生活规定。 3、团体轨则。(僧团公约) 4、举止威仪。 (三) 持戒清净的,一定心安理得,自然能随顺趣入定学。如从日常生活的如法来说:不会贪求滋味,饮食过量;不会贪着睡眠,终日昏昏的;随时能防护根门,正知所行,这都就是去除定障。所以戒清净的,身心一直在安静中,如加修定学,自然就顺理成章,易修易成。 (四)《中阿含经》卷10(42经)〈何义经〉(大正1,485b-15): 「因持戒便得不悔,因不悔便得欢悦,因欢悦便得喜,因喜便得止,因止便得乐,因乐便得定。阿难!多闻圣弟子因定便得见如实、知如真;因见如实、知如真,便得厌;因厌便得无欲;因无欲便得解脱;因解脱便知解脱,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更受有,知如真。」 贰、增上定学(p.199~p.205) 一、(p.199)得禅定之前提:离欲及恶不善法 [进修于定学,离五欲五盖。] (一) 为了修发真慧而修习禅定的,叫增上心学(增上定学),就是住心法门。(p.202) (二) 如修定而想有成就,那一定要『离欲及恶不善法』。因为定是属于色无色界的善法;如心在欲事上转,不离欲界的恶不善法,那是不能进入色界善法的。 (三) 离欲及恶不善法:欲是「五欲」;恶不善法是「五盖」。 1、五欲:净妙的色、声、香、味、触,这是诱惑人心,贪着追求的物欲。 要看出五欲的过患,不取净妙相,不生染着。染着心不起,名为离欲。 ※ 有关五欲之过患与对治,参见《大智度论》卷17,大正25,181a~183c。 2、五盖:欲贪盖、瞋恚盖、惛沉睡眠盖、掉举恶作盖、疑盖。这都是覆盖净心善法而不得发生,对修习定慧的障碍极大,所以叫盖。 (1)欲贪,从五欲的净妙相而来。这要修不净想来对治。 (2)瞋恚,从可憎境而起。这要修慈悲想来对治。 (3) 惛沉是心情昧劣下沉,与睡眠邻近,这是从暗昧相而来的。这要修光明想29(法义的观察)来对治。 (4)掉举与惛沉相反,是心性的向上飞扬。恶作是追悔,是从想到亲属,国土,不死,及追忆起过去的事情,或乱想三世而引起的。这要修止息想(奢摩他)来对治。 (5)疑从三世起,不能正思惟三世的诸行流转,就会着我我所,推论过去世中的我是怎样的,......这一类的疑惑。这要修缘起想来对治。 ※《大毗婆沙论》卷48,大正27,250b29-c10: 贪欲盖以净妙相为食,不净观为对治,由此一食一对治故,别立一盖。 瞋恚盖以可憎相为食,慈观为对治,由此一食一对治故,别立一盖。 疑盖以三世相为食,缘起观为对治,由此一食一对治故,别立一盖。 惛沉睡眠盖以五法为食,一愦,二不乐,三频欠,四食不平性,五心羸劣性,以毗钵舍那为对治。由此同食同对治故,共立一盖。 掉举恶作盖以四法为食,一亲里寻,二国土寻,三不死寻,四念昔乐事,以奢摩他为对治。由此同食同对治故,共立一盖。 ※有关五盖之过患与对治,另参见: 《大智度论》卷17,大正25,183c~185a;《瑜伽师地论》卷11,大正30,329b9-330c13。 二、(p.200)三摩钵底(samApatti梵巴同):等至、正受。 (p.120)三摩地(samAdhi梵巴同):三昧、等持。 禅定之异名:禅、三昧、三摩钵底、三摩呬多......,参见印顺法师《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p.1215: 释尊所传的定法,名称不一。如禅──禅那(dhyAna),译义为静虑,旧作弃、思惟修。禅是四禅,然六波罗蜜的禅波罗蜜,通菩萨的一切定法。 佛说三学:戒增上学、心增上学、慧增上学。称定学为心(citta)学,有心理统一的意义。 又,三昧或作三摩地(samAdhi),旧译为定、定意、调直定,新译作等持;平等持心,是内心保持平衡的状态。 三摩跋提或三摩钵底(samApatti),译义为正受,等至,是从平等持心而到达定境(入定);四禅、四无色定、灭尽定,都可以称为三摩钵底。 三摩呬多(samAhita),译义为等引,是平等引发,或引发平等的意思。 三、(p.202) 二甘露门 [不净及持息,是名二甘露。] (一)二甘露门:不净观、持息念(数息观)。 A、不净观----九想观30:1、青瘀想;2、脓烂想;3、变坏想;4、膨胀想;5、食噉想;6、血涂想;7、分散想;8、骨锁想;9、散坏想。 B、数息观: (A)六妙门:1、数;2、随;3、止;4、观;5、还;6、净。31 (B)十六特胜(十六胜行)32: 1、念出入息长。2、念出入息短。3、觉息遍身。4、除身行33。 5、觉喜。6、觉乐。7、觉心行。8、除心行34。 9、觉心。10、令心喜。11、令心摄。12、令心解脱。 13、观无常。14、观断。15、观离。16、观灭。 (二)三度门:不净观、数息观、界分别观(地、水、火、风、空、识)。 (《杂阿毗昙心论》卷5,大正28,908b) (三)五停心观(五种净行)35: 1、不净观:对治贪欲。 2、慈悲观:对治瞋恚。 3、缘起观:对治愚痴。 4、界分别:对治我慢。 5、持息念:对治寻思散乱。 四、(p.203)摄心得定 [依此而摄心,摄心得正定。] (一) 依着「不净想、持息念」,对治主要的定障「贪欲与散乱」,而修习摄心,不使散乱的,就是修定。 (二) 无论是修定,或者修观慧,起初都是有所缘境相的。如以青瘀等不净相为境,或以出入的呼吸为境。 A、「修观」:对于所缘的境相,如观察思惟他,就是修观。 B、「修定」:如依着而摄心不散,心住一境,便是修定了。 (三) 在修习摄心的过程中,如能达到远离五欲,断除五盖,那么定心明净,会很快的发生功德而成就的,所以说「摄心」能「得正定」。 (四) 约一般的禅定说:不是邪定、味定,就是正定。 约出世法说:无漏定才是正定。 五、(p.203)七依定 [能发真慧者,佛说有七依。] 依七种定(初禅、第二禅、第三禅、第四禅、空无边处定、识无边处定、无所有处定等七根本定)而修发真实慧。 ※依「未到定」及「静虑中间」亦能发真实慧。参见《大毗婆沙论》卷161: 「依九地皆能漏尽,谓七根本、未至、中间。」(大正27,817a) 另参见:《俱舍论》卷28,大正29,149c;《瑜伽师地论》卷100,大正30,881a。 ※为何「未至定」及「静虑中间」能尽诸漏,参见:《大毗婆沙论》卷161,大正27,818a~c。 ※为何初禅以上的近分定不能引发无漏慧,参见《顺正理论》卷78,大正29,765b: 唯初近分亦通无漏,皆无有味,离染道故。上七近分无无漏者,于自地法不厌背故。唯初近分通无漏者,于自地法能厌背故;此地极邻近多灾患界故;以诸欲贪由寻伺起,此地犹有寻伺随故。 参、增上慧学(p.205~p.206) 一、(p.205)增上慧学 [增上慧学者,即出世正见。] (一)为了作为解脱的依止而修慧,叫增上慧。这当然不是俗知俗见,而是究竟的真实慧了。 (二)慧学就是八正道中的正见(还有正思惟),所以综合起来说:「增上慧学」,就是「出世正见」。 二、(p.206)「世间正见」与「出世间正见」 (一)世间正见:1.知善恶(p.67);2.知业报(p.69);3.知前生后世(p.74);4.知凡圣(p.80) (二)出世间正见(p.205):1.缘起(p.207~p.219);2.四谛(p.219~p.223)。 1、什么叫出世?就是超过和胜出一般世间(凡夫)的意思。 2、悟解真理的正见,或是离烦恼的无漏正见,都叫出世正见。在说明上,是着重于胜义──真实义的知见。 ※ 参见《杂阿含经》卷28(785经),大正2,203a~b。 「正见有二种:有正见是世俗、有漏、有取、转向善趣;有正见是圣、出世间、无漏、无取、正尽苦、转向苦边。 何等为正见有漏、有取,向于善趣?若彼见有施,有说,乃至知世间有阿罗汉,不受后有,是名世间正见,世俗、有漏、有取,向于善趣。 何等为正见是圣、出世间、无漏、不取、正尽苦、转向苦边?谓圣弟子,苦、苦思惟,集......,灭......,道、道思惟,无漏思惟相应于法,选择、分别、推求、觉知、黠慧、开觉、观察,是名正见,是圣、出世间、无漏、不取、正尽苦、转向苦边。」 三、(p.206)慧(般若)在佛法中的地位 (一) 慧,梵语般若。在佛法所修的一切功德中,般若是最究竟的。如没有般若,什么行门,都不能解脱生死。 (二) 般若又是最根本的;般若是领导者,启导一切功德的进修,与一切功德相应。 (三) 在三学中,慧学最后,为能得解脱的依止;而在八正道中,却以正见为首。这说明了般若在佛法中的地位,是彻始彻终的;他是领导者,又是完成者! 四、(p.206)「慧」之异名 在三乘共法的经典里,慧是有很多名称的,如慧、见、明、观、忍、智、觉;正观、正见、正知、正思惟;如实观、如实知、如实见、如实知见、如实思惟;择法等。 丁、八正道(p.207~p.232) ※八正道:1.正见、2.正思惟、3.正语、4.正业、5.正命、6.正精进、7.正念、8.正定。 壹、正见(p.207~p.226) ※ 出世间正见:(壹)正见缘起(p.207~p.219);(贰)正观四谛(p.219~p.223); (参)依俗契真(p.224~p.226) 出世的解脱法门,不出乎四谛与缘起的二大纲,所以说到出世的慧学,也就是通达缘起与知四谛的慧。 (壹)正见缘起 (p.207~p.219) 一、(p.207)缘起甚深 [佛为阿难说:缘起义甚深。] (一)《中阿含经》卷24(97)〈大因经〉(大正1,578b11-22): 「尊者阿难则 于晡时从宴坐起,往诣佛所,稽首佛足, 却住一面,白曰:世尊!我今闲居独处宴坐思 惟,心作是念:此[17]缘起甚奇,极甚深,明亦甚 深。然我观见至浅至浅。 " type="inline">世尊告曰:阿难!汝 莫作是念:此缘起至浅至浅。所以者何?此 缘起极甚深,明亦甚深。阿难!于此缘起不 知如真,不见如实,不觉不达故,[18]念 彼众生如织机相锁,如[19]蕴蔓草,多 有[20]调乱,怱怱喧闹。从此世至彼世,从彼 世至此世,往来不能出过生死。阿难!是 故知此缘起极甚深,明亦甚深。」 ※参见:《长阿含经》卷10〈大缘方便经〉,大正1,60b; 《中阿含经》CBETA电子版(T01, no. 26, p. 578b11-578b22)《杂阿含经》卷12(293经),大正2,83c,〈空相应缘起〉。 (二)上面说到过的十二缘起说36,在一般人的心目中,这不过是烦恼起业,业感苦果的说明;说明了生死的无限延续,并非神造而已。就是部分的分别法相的佛学者,也每每如此。如真的这样,这不过是缘起的世间正见,怎么能解脱生死呢? (三)缘起实在太深了!如十二支的因果相生,说明了生死的无限延续,这已经是很深的了!再来观察:众生的生死,始终在这样的──十二支的情形下流转;只要是众生,是生死,就超不过这十二支的序列。所以十二支是生死的因果序列,有着必然性与普遍性的。37 (四)从因果的不同事实,而悟解到一切众生共同的必然理性,坚定的信解,这才得到了初步的成就。但还要再深入,彻悟更深的真义。 二、(p.208)「缘起的序列」与「缘起的法则」。 (一)缘起的序列(缘起的事实):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十二支的因果相生。 (二)缘起的法则: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 因果的所以成为因果,生死的所以成为生死,都离不了这个──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定律。这样,就进到了缘起事物的一般理性了! 三、缘起的「流转律」与「还灭律」。 (一)(p.207) 缘起的流转律: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无常空无我,惟世俗假有。 (二)(p.213) 缘起的还灭律: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缘起空寂性,义倍复甚深。 四、(p.207)缘起的「流转律」[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无常空无我,惟世俗假有。] (一) (p.208)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 A、「有」,是「存在」的意思。这不是自有、永有的存在,而是生灭的存在。 B、「生」,是「现起」的意思。 1、约彻底的意思说:存在(有)的就是现起(生)的,现起(生)的就是存在(有)的。 2、因存在,所以果存在;因现起,所以果现起。一切都是依于因缘的,也就是离不了因缘的,离了因缘是不能存在的。 3、依这「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定律而观察起来,什么都不是自有的,永有的,一切世间,一切生死,无论是前后的,同时的,都无非是展转相关的,相依相待的存在。展转相关的,相依相待的存在,才能成为因果。 4、 从佛悟证的『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因果定律,就能正见因果的深义,而不是庸俗的因果观了! (二)(p.209) 无常空无我,惟世俗假有。 依照这深刻的因果观,来正观一切,就能正确地了解:一切是「无常」的,是「空无我」的。 A、 无常生灭 (p.210) 1、存在与生起的一切法,都是无常的。器界在成而坏,国家在兴而衰亡,众生在生而老死。 2、粗显的说,是一期无常38:如器界的成坏,众生的生死,似乎都经过一安定时期而后灭尽。 细微的说,是剎那无常:一切都是剎那剎那的生灭着,纔生即灭而不住的。 3、这一切,为什么会是生灭无常的呢?这是缘起呀!从因缘而有的,不能不依于因缘,缘无也就归于无了。是从因缘而生起的,当然也依缘而灭了。依缘而存在与生起的一切,必然会是生灭无常的。 4、经中说到无常,用无常,无恒,不可保信,不安稳等来说明。所以因缘所生的一切法──约众生的自体来说,都是不永久,不可靠的,末了总是归于灭尽的。 B、 空无我 (p.210) 1、我,是主宰的意思。主是与他不相干,自己作主;宰是别的要由我来支配。总之,我是自由自在自主的。 2、一般凡夫执着有我:觉得不能没有常住不变的,自由自在的东西,作为众生(人)的生命主体。并且觉得,这个常住而自主的,也就是安乐的,这将来才好回到天国,或归于解脱,去享受永恒的自由。 3、佛教正观无我:在佛的正观中,(像一般宗教家或哲学家主张的)我是并不存在的。众生,不是别的,只是五蕴、六处、六界;只是身心的因果现象──存在与生起。这一切是不息的流变,那里有常住不变的我?是相依相待的存在,那里有独立的我?不常住,不独存,这那里有自主自由(乐)的我呢?无常无我的正观,如佛所常说的:『色(等一切法)无常;无常即苦(不安隐,不自由);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如是观者,名真实正观』。39 C、(p.211)世间的一切,都是世俗假有。 1、器界也好,众生也好,一一法也好,都「惟」是「世俗」的「假有」了。除去世俗的假有,什么也不可得。 2、世俗,有浮虚不实的意思。庸常所认识到的一切──体质,形态,作用,一切都是世俗的。世俗的,就是假有的。 3、假有,不是说什么都没有,是施设而有的意思(也叫做假名),就是依因缘而存在而现起的。这虽然因果法则,历然不乱,但这是假施设而有的。 4、佛在阿含的《胜义空经》中说:是无常的,空无我的,『除俗数法。俗数法者,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大正2,92c)。所以,无常无我的一切因果法,佛称之为世俗的假有。 5、「俗数法」(dharmasaMketa)(p.212) (1)《杂阿含经》卷13(335经),〈第一义空经〉(胜义空经);南传缺。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拘留搜调牛聚落。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今当为汝等说法,初、中、后善,善义、善味,纯一满净,梵行清白,所谓第一义空经。谛听,善思,当为汝说。云何为第一义空经?诸比丘!眼生时无有来处,灭时无有去处。如是眼,不实而生,生已尽灭,有业报而无作者,此阴灭已,异阴相续,除俗数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说,除俗数法。俗数法者,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无明缘行,行缘识,广说乃至纯大苦聚集起。又复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无明灭故行灭,行灭故识灭,如是广说乃至纯大苦聚灭。比丘!是名第一义空法经。」(大正2,92c12-25) (2)《增一阿含经》卷30「六重品第37之2」(大正2,713c~714a) 闻如是: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今当说第一最空法,汝等善思念之。 诸比丘对曰:如是,世尊!尔时诸比丘从佛受教。 世尊告曰:彼云何为名第一最空之法?若眼起时则起,亦不见来处,灭时则灭,亦不见灭处,除假号法因缘法。云何假号因缘?所谓是有则有,此生则生。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更乐,更乐缘痛,痛缘爱,爱缘受,受缘有,有缘生,生缘死,死缘愁忧苦恼,不可称计。如是苦阴成此因缘。无是则无,此灭则灭,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名色灭则六入灭,六入灭则更乐灭,更乐灭则痛灭,痛灭则爱灭,爱灭则受灭,受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死灭,死灭则愁忧苦恼皆悉灭,尽除假号之法,耳鼻舌身意法亦复如是。起时则起,亦不知来处,灭时则灭,亦不知灭处,除其假号之法。彼假号法者,此起则起,此灭则灭。此六入亦无人造作,亦名色六入法,六入亦无人造作,由父母而有胎者亦无因缘而有,此亦假号,要前有对然后乃有。犹如钻木求火,以前有对然后火生,火亦不从木出亦不离木。若复音人劈木求火亦不能得,皆由因缘合会然后有火。此六情起病亦复如是,皆由缘会于中起病,此六入起时则起亦不见来,灭时则灭亦不见灭,除其假号之法,因由父母合会而有。......是谓比丘,此名第一最空之法,与汝等说如来之所说行之法,我今以为起慈哀心我今以办,言当念修行其法,在闲居之处坐禅思惟勿有懈怠,今不修行后悔无益,此是我之教训,如是诸比丘当作是学。尔于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3)《俱舍论》卷9「分别世品第3」,大正29,47c3~6;梵文本p.129。 世尊亦言:有业、有异熟,作者不可得。谓能舍此蕴及能续余蕴,唯除法假。法假谓何?依此有彼有,此生故彼生,广说缘起。 (4)《俱舍论》卷30,「破执我品第9」,大正29,155b25~28;梵文本p.468。 如《胜义空契经》中说:有业、有异熟,作者不可得。谓能舍此蕴及能续余蕴,唯除法假。 (5)印顺法师《性空学探源》p.23 ~ p.25: 中道立场所说的「此有故彼有」的缘起法,经中说是「俗数法」,是就世间一切因果生灭的假名因缘建立的。即假名缘起以离我我所、常断、有无、一异等邪见。因离执而悟入的,是第一义空,故《中论》说:「大圣说空法,为离诸见故」。缘起生灭法是俗数假名法,于中能离诸错乱,便是第一义空。是正确不颠倒的世俗谛,能即此缘起法以显示第一义谛,所以称为中道。 如不细心的思考,将觉到如来说法的矛盾。前说缘起是真是实,此却说是俗数假名法,到底是真是假?空者见假,有者执实,各走极端了。 其实并不矛盾,如来说法是不会矛盾的。缘起法则确实如是,认识与对象符合,确然不谬,所以说是真是实。 此因果的具体法是实有自体吗?是有常住不变性吗?有主宰独立性吗?没有!缘起的生灭法,确是俗数的假名法;缘起假名,不失其为世俗的谛实。至于见常、见一、见我、见我所,只是凡夫的错见;现在佛以超越凡情──第一义的立场否定之,所以是空。阿含即现实人生的立场以说明空;这生命缘起之空,约圣者深刻的理解到究竟真实说,是第一义谛。真谛,也是形容其正确,并不是实有自性。这种觉解,是常人所不能了解的,所以叫「第一义」,就是「胜义」。就圣者与众生共同所有的因果现象说,是俗数法,是假名安立的。如来了解体验到第一义真实之空,所以解脱,所以能知世俗谛是假名;凡夫不能了解,执此假名为真实有,只说某一些是假名的、是空的,所以就生死流转了。 6、以「眼根」见「色」为例 人是六根取境,引发六识的综合活动。但是,如眼根能见色,因为能见色,所以确定有眼根。但到底什么是眼根呢? 其实『眼不实而生,生已尽灭』;也就是『眼生时无有来处,灭时无有去处』。因为眼根是缘起的有,缘起的生,不能想象为有一真实的眼根,从那里生出来。 说到见色,也不是有一独存体,能单独负起见色的作用;见色也是要有种种关系才能成就的,所以也不能说有真实自体的眼根,能够见色。 这样,眼根是纔生即灭的,你也不能想象为有一真实自体的眼根,灭到那里去了。 7、世间的一切──器界,众生,一色一心,都是世俗假有,缘起的存在。这是无常、无我的,但在展转相关,相依相待下,众生是和合的,相续的存在,流转不绝于生死大海。生死死生的相续不已,也就是轮回不已,苦痛不已。 五、(p.213)缘起的「还灭律」[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缘起空寂性,义倍复甚深。] (一) 佛开示生死的还灭说:『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谓无明灭故行灭,行灭故识灭……纯大苦聚灭』。缘起法是依于因缘而存在的,凡是依缘而存在与生起的,那就不会是常恒不变的;存在的会归于不存在,生起的终归会尽灭。 (二) 生死法,虽一向在即生即灭中,但由于烦恼业的不断相续,灭而又生,所以苦果也就不断地相续下去。如能净治烦恼──无明、爱等不起了,那业力也就销息,生死也就停止了。 (三) 生死法是缘起的,假有的,所以是不可取着的;本没有一真实的生,也就不是有一实法灭去了。从这如幻的缘起法中,发见了生死解脱的可能性,也由此而到达生死解脱的境地。 (四) (p.214)如何达到生死解脱的境地:无常→无我→涅槃。 一切法是缘起的假名──假法,假我,是如幻的,是无常、空、无我的。而无明──我痴,我见,我慢,我爱等一切烦恼,却迷蒙了真相,把一切法──众生,看作真实的;想象为有一永恒自在的我。一切从自我中心去活动,于是到处执着,造善恶业而流转了。如正观缘起,通达是无常、无我的,那自我中心的妄执,失去了对象,烦恼也就不起了(烦恼也是缘起的生灭),生死也就解脱了。 (五)《杂阿含经》卷10(270经),大正2,70c25~71a2: 诸比丘!云何修无常想,修习、多修习,能断一切欲爱、色爱、无色爱、掉、慢、无明?若比丘于空露地,若林树间,善正思惟,观察色无常,受、想、行、识无常;如是, 思惟,断一切欲爱、色爱、无色爱、掉、慢、无明。所以者何?无常想者,能建立无我想。圣弟子住无我想,心离我慢,顺得涅槃。 ※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 ※参见:《杂阿含经》卷10(262经),大正2,66b~67a。 (六)(p.215)「缘起」甚深,「缘起的空寂性」(涅槃)倍复甚深。 1、正观缘起的无常无我,离烦恼而解脱生死,名为得般涅槃,涅槃到底是怎样的呢?那是深而更深的。 佛为阿难说有为与无为法,也就是缘起与「缘起」的「空寂性」40,说是「义倍复甚深」。如说:『此甚深处,所谓缘起(有为)。倍复甚深难见,所谓一切取离,爱尽无欲,寂灭涅槃』41。 2、大海:譬喻生死缘起的深广难测。 最深的海底:形容最极甚深的法性。(缘起的空寂性) 3、缘起是相对的假名,众生为无明所蒙蔽了,不见缘起的本性空寂,也就不知但是无常无我的业果延续。如真能正观缘起,不取不着,断尽烦恼,生死永息,那就体证到缘起法性的寂灭。 (七)(p.215)「声闻的次第悟入」与「大乘的直入无生」。 1、声闻弟子:是渐次悟入的。从无常而通达无我,从通达无我,离我所见,我爱等而契入涅槃。这如《杂阿含经》(270经)说:「无常想者能建立无我想,圣弟子住无我想,心离我慢,顺得涅槃」。三法印的次第悟入,可看为声闻法的常道。 2、大乘佛教:大乘佛教的特色,即「诸法本不生」,即是依缘起本来不生不灭为出发,直从涅槃甚深处入门。 ※参见印顺法师着: (1)《中观今论》p.25~p.39〈缘起之生灭与不生不灭〉。 (2)《佛法概论》p.153~p.163〈三法印〉、〈三法印与一法印〉。 (3)《空之探究》p.147~p.155〈大乘般若与阿含经〉。 (4)《印度佛教思想史》p.91~p.99〈深智大行的大乘〉。 (八)(p.215~p.216)缘起的空寂性:超越了假名的相对界(缘起),而契入绝对界。 1、 缘起是与空寂相应相顺的,如《阿含经》说:『如来所说修多罗,甚深明照,难见难觉,不可思量,微密决定明智所知:空相应随顺缘起法』。42这是唯证方知的『甚深广大,无量无数,永灭』。43 2、 换言之,这是没有边际可说的;是超越假名的相对界,而不可以数量说的。也不可以想象为在此在彼的。 3、 这不能说是有,也不可说是没有的,如说:『离欲灭息没已,有亦不应说,无亦不应说,有无亦不应说,非有非无亦不应说。……离诸虚伪,得般涅槃,此则佛说』。44 4、 总之,这是超越了假名相对界(缘起),而契入绝对界。但这是从正观缘起的空寂而悟入,也就是缘起法性的实证。 六、(p.216)不着二边之中道 [此是佛所说,缘起中道义,不着有无见,正见得解脱。] 佛法的中道观,是从缘起法的正观中显出,为佛说法的根本立场。所以,正观也称为中观,正法也称为中法了。说到不落二边,经中都依众生自体说。 (一) (p.216)不一不异之中道。 《杂阿含经》卷12(297经),大正2,84c~85a,又名《大空法经》。 (参见:SN.12, (35)&(36), SN.Ⅱ, pp.60~64;日译南传,十三卷, p.88~p.95)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当为汝等说法,初、中、后善,善义、善味,纯一清净,梵行清白,所谓大空法经。谛听,善思,当为汝说。云何为大空法经?所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谓缘无明行,缘行识,乃至纯大苦聚集。缘生老死者,若有问言:彼谁老死?老死属谁?彼则答言:我即老死,今老死属我,老死是我所,言命即是身。或言:命异、身异。此则一义,而说有种种。若见言命即是身,彼梵行者所无有;若复见言命异身异45,梵行者所无有。于此二边,心所不随,正向中道,贤圣出世如实、不颠倒、正见,谓缘生老死。如是生、有、取、爱、受、触、六入处、名色、识、行。缘无明故有行,若复问言;谁是行?行属谁?彼则答言:行则是我,行是我所,彼如是命即是身;或言命异身异。彼见命即是身者,梵行者(所)无有;或言命异身异者,梵行者亦无有。离此二边,正向中道,贤圣出世如实、不颠倒、正见,所谓缘无明行。诸比丘!若无明离欲而生明,彼谁老死,老死属谁者,老死则断、则知,断其根本,如截多罗树头,于未来世成不生法。若比丘无明离欲而生明,彼谁生,生属谁;乃至谁是行,行属谁者,行则断、则知,断其根本,如截多罗树头,于未来世成不生法。若比丘无明离欲而生明,彼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纯大苦聚灭,是名大空法经。」 (二)(p.217)不常不断之中道。 1、参见:《杂阿含经》卷12(300经),大正2,85c(SN. 12.46,AJJatara) 时有异婆罗门,来诣佛所,与世尊面相庆慰,庆慰已,退坐一面。白佛言:「云何瞿昙!为自作自觉耶」? 佛告婆罗门:「我说(此是无记),自作自觉此是无记」。 「云何瞿昙!他作他觉耶」?佛告婆罗门:「他作他觉,此是无记」。 婆罗门白佛:「云何我问自作自觉说言无记,他作他觉说言无记,此义云何」?佛告婆罗门:「自作自觉,则堕常见;他作他觉,则堕断见。46义说、法说,离此二边,处于中道而说法,所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缘无明行乃至纯大苦聚集。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纯大苦聚灭」。 2、《杂阿含经》卷34(961经),大正2,245b。(SN. 44.10,A^nanda) 时有婆蹉种出家,来诣佛所,合掌问讯,问讯已,退坐一面。白佛言:「云何瞿昙!为有我耶」?尔时、世尊默然不答。如是再三,尔时世尊亦再三不答。 尔时、婆蹉种出家作是念:我已三问沙门瞿昙而不见答,但当还去。 时尊者阿难,住于佛后,执扇扇佛。尔时、阿难白佛言:「世尊!彼婆蹉种出家三问,世尊何故不答?岂不增彼婆蹉种出家恶邪见,言沙门不能答其所问」?佛告阿难:「我若答言有我、则增彼先来邪见。若答言无我,彼先痴惑,岂不更增痴惑!言先有我,从今断灭。若先来有我,则是常见;于今断灭,则是断见。如来离于二边,处中说法,所谓是事有故是事有,是事起故是事生,谓缘无明行,乃至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灭」。 (三)(p.217)不有不无之中道。 佛为删陀迦旃延,说过不落有无二边的缘起中道。迦旃延是不着一切相,而深入『胜义禅』的大师47。 大乘龙树的《中观论》48,弥勒的《瑜伽论》49,都引证这《阿含经》的教授,来说明诸法的真实相,所以这一教授,在抉择佛法的缘起正见中,有着无比的重要性。 1、《杂阿含经》卷12(301经),大正2,85c17-86a3: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那梨聚落深林中待宾舍。尔时,尊者[跳-兆+散]陀迦旃延,诣佛所,稽首佛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说正见,云何正见?云何世尊施设正见」? 佛告[跳-兆+散]陀迦旃延:「世间有二种依,若有、若无,为取所触;取所触故,或依有,或依无。若无此取者,心境系着、使,不取、不住,不计我,苦生而生,苦灭而灭;于彼不疑、不惑,不由于他而自知,是名正见,是名如来所施设正见。所以者何?世间集,如实正知见,若世间无者不有;世间灭,如实正知见,若世间有者无有。是名离于二边,说于中道,所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谓缘无明行,乃至纯大苦聚集。无明灭故行灭,乃至纯大苦聚灭」。佛说此经已,尊者[跳-兆+散]陀迦旃延闻佛所说,不起诸漏,心得解脱,成阿罗汉。 (参见印顺法师《杂阿含经论会编(中)》p.41 ~ p.42) 2、《杂阿含经》卷10(262经),大正2,66b~67a(SN. 22.90,Channa) 阐陀语诸比丘言:「我已知色无常,受、想、行,识无常;一切行无常,一切法无我,涅槃寂灭」。阐陀复言:「然我不喜闻一切诸行空,寂,不可得,爱尽,离欲,涅槃。此中云何有我,而言如是知、如是见,是名见法」?第二、第三,亦如是说。...... 尔时、阿难语阐陀言:「我亲从佛闻,教摩诃迦旃延言:世人颠倒,依于二边,若有、若无。世人取诸境界,心便计着。迦旃延!若不受,不取,不住,不计于我,此苦生时生、灭时灭。迦旃延!于此不疑、不惑,不由于他而能自如,是名正见如来所说。所以者何?迦旃延!如实正观世间集者,则不生世间无见;如实正观世间灭,则不生世间有见。迦旃延!如来离于二边,说于中道:所谓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谓缘无明有行,乃至生老病死、忧悲恼苦集。所谓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谓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灭」。 尊者阿难说是法时,阐陀比丘远尘、离垢,得法眼净。尔时、阐陀比丘见法,得法,知法,起法,超越狐,疑,不由于他,于大师教法得无所畏。恭敬合掌白尊者阿难言:「正应如是,如是智慧梵行,善知识教授教诫说法。我今从尊者阿难所,闻如是法,于一切行皆空,皆悉寂,不可得,爱尽,离欲,灭尽,涅槃,心乐正住解脱,不复转还;不复见我,唯见正法」。 时阿难语阐陀言:「汝今得大善利,于甚深佛法中得圣慧眼」。 A、 (p.218)一般凡夫: 1、 见人生了出来,或见到生死流转:执有见。 2、 见人死了,或见了生死、入涅槃:执无见。 B、 (p.218)有缘起正见之佛弟子: 1、见到生死世间的集起,不会起无见。知道缘起的如幻假有,不是什么都没有的。 而且,既是可生的,在灭时也决非实无了。 还有,了解缘起的此有彼有,此生彼生──世间集,所以生起现前时,知道缘起的流转相续,不会觉得一死了事而起无见的。 2、见到世间灭,也就是生死解脱了,不会起有见。因为缘起如幻的相对性,在涅槃寂静中是不能安立的。 而且,既是可灭的,在生起时也就决非实有,实有是不会依缘而灭的。 了解缘起的此无彼无,此灭彼灭,当生死解脱时,也不会执有实我得解脱的。 总之,一切是缘起的,唯是缘起的集、灭。并没有实我、实法,所以不起有见。没有实我、实法,所以也不会起无见的。真能正观缘起,就能「不着有」见「无见」,依中道「正见」而「得解脱」了。 (四)不来不去之中道(p.212) 《杂阿含经》卷13(335经),〈第一义空经〉(胜义空经)50: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拘留搜调牛聚落。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今当为汝等说法,初、中、后善,善义、善味,纯一满净,梵行清白,所谓第一义空经。谛听,善思,当为汝说。 云何为第一义空经?诸比丘!眼生时无有来处,灭时无有去处。如是眼,不实而生,生已尽灭,有业报而无作者,此阴灭已,异阴相续,除俗数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说,除俗数法。俗数法者,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无明缘行,行缘识,广说乃至纯大苦聚集起。 又复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无明灭故行灭,行灭故识灭,如是广说乃至纯大苦聚灭。比丘!是名第一义空法经。」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贰)正观四谛 (p.219~p.223) [又复正见者,即是四谛慧。] 一、(p.219)「正见缘起」与「正见四谛」。 出世的解脱道,是以缘起及四谛法门为纲要的。所以说到正见,除知缘起的集、灭外,还有四谛的正见,这是经中特别重视的。 (一)正见缘起:缘起着重于竖的系列说明。正见流转还灭的缘起法,是依因而起,依因而灭的正见。但这不是空洞的因果观,有空观,而是无明缘行等的依缘而有,无明灭就行灭等的依缘而无。因果相依的必然性,从中道的立场,如幻假有缘起观中,正确的体见他,深入到离惑证真的圣境。 (二) 正见四谛:四谛着重于横的分类。苦由集而生,灭依道而证,这是世间与出世间 两重因果。观察的对象,还是现实苦迫的人生。从苦而观到集(如从老死而观到爱取为缘,到无明为缘一样),然后觉了到集灭则苦灭的灭谛(如知道无明灭则行灭......老死灭一样)。但怎能断集而证灭呢?这就是修道了。道是证灭的因,也是达成集苦灭的对治。 (三) (p.220)知四谛与知缘起,密切相关 十二缘起也可以作四谛观,如老死,老死集,老死灭,灭老死之道,经中说为四十四智。所以缘起「正见」,也「即是」知「四谛慧」。 ※四十四智,参见:《杂阿含经》卷14(356),大正2,99c19-26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四十四种智。谛听,善思,当为汝说。何等为四十四种智?谓老死智,老死集智,老死灭智,老死灭道迹智。如是生......。有......。取......。爱......。受......。触......。六入处......。名色......。识......。行智,行集智,行灭智,行灭道迹智,是名四十四种智」。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51 (参见:SN.12.33 Banassa Vatthuni(1) SN.Ⅱ. p.56;日译南传,十三卷, p.82~p.86) 二、(p.219)四谛之正见[如实知四谛,应断及应修,惑苦灭应证,由灭得涅槃。] (一)佛初转*轮,就是四谛法门(三转十二行相),明白表示出对四谛的次第深入。 1、示转:那些是苦,那些是集,什么是灭,什么是道。 2、劝转:苦应知,集应断,灭应证,道应修。 3、证转:苦已知,集已断,灭已证,道已修。 《杂阿含经》卷15(379经),大正2,103c~104a: 尔时、世尊告五比丘:「此苦圣谛,本所未曾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此苦集,此苦灭,此苦灭道迹圣谛,本所未曾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 复次、苦圣谛,知当复知,本所未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 苦集圣谛,已知当断,本所未曾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 复次、此苦灭圣谛,已知当作证,本所未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复次、此苦灭道迹圣谛,已知当修,本所未曾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 复次、比丘!此苦圣谛,已知已知出,所未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复次、此苦集圣谛,已知已断出,所未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 复次、苦灭圣谛,已知已作证出,所未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 复次、苦灭道迹圣谛,已知已修出,所未曾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 诸比丘!我于此四圣谛,三转、十二行,不生眼、智、明、觉者,我终不得于诸天、魔、梵,沙门、婆罗门,闻法众中,为解脱,为出,为离,亦不自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我已于四圣谛、三转、十二行,生眼、智、明、觉故,于诸天、魔、梵,沙门、婆罗门,闻法众中,得出,得脱,自证得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尔时、世尊说是法时,尊者憍陈如,及八万诸天,远尘、离垢,得法眼净。......世尊于波罗奈国仙人住处鹿野苑中转*轮,是故此经名转*轮经。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参见:SN.56.11~12 TathAgatena vuttA) (二)(p.222)如实知四谛 1、修学四谛法门时,首先要「如实知四谛」:从四谛的事相,四谛间的因果相关性,四谛的确实性(苦真实是苦等);从『有因有缘世间(即是苦的)集,有因有缘(这就是道)世间灭』的缘起集灭观中,知无常无我而流转还灭,证入甚深的真实性。 2、应这样的如实知,也就能知集是「应断」的,道是「应修」的,「惑苦灭应证」的。依正知见而起正行,最后才能达到:已知,已断,已灭,已修的无学位,「由」于苦集「灭」而「得涅槃」。 (三)(p.222)「见四谛得道」(渐现观)与「见灭谛得道」(顿现观)。 1、见四谛得道(渐现观):观四谛十六行相52,以十五心见道,是西北印学派的主张。 2、见灭谛得道(顿现观):主张顿见的──见灭谛得道,是中南印度的学派。 印顺法师:这是千百年来的古老公案,优劣是难以直加判断的。依现有的教说来参证,从佛法本源一味的见地来说:见四谛,应该是渐入的;但这与悟入缘起空寂性──也就是见灭谛得道,是不一定矛盾的。 (四)十五心见道(参见:杨白衣《俱舍要义》p.123,普门文库,民国70年11月) 上下八谛 欲界 苦谛 苦法智忍-无间道-第 一 心 苦 法 智-解脱道-第 二 心 苦谛 苦类智忍-无间道-第 三 心 苦 类 智-解脱道-第 四 心 集谛 集法智忍-无间道-第 五 心 集 法 智-解脱道-第 六 心 集谛 集类智忍-无间道-第 七 心 集 类 智-解脱道-第 八 心 见道 上界 灭谛 灭法智忍-无间道-第 九 心 灭 法 智-解脱道-第 十 心 灭谛 灭类智忍-无间道-第十一心 灭 类 智-解脱道-第十二心 道谛 道法智忍-无间道-第十三心 道 法 智-解脱道-第十四心 道谛 道类智忍-无间道-第十五心 道 类 智-解脱道-第十六心 修道 (五)(p.222)渐现观:次第见苦、集、灭、道四圣谛得道,如登梯,渐次而上。 《杂阿含经》卷16(437经),大正2,113b: 佛告阿难:「譬如四登梯升于殿堂。若有说言:不由初登而登第二、第三、第四登,升殿堂者,无有是处。如是阿难!若于苦圣谛未无间等,而欲苦集圣谛、苦灭圣谛、苦灭道迹圣谛无间等者,此不应说。所以者何?若于苦圣谛未无间等,而于苦集圣谛、苦灭圣谛、苦灭道迹圣谛无间等者,无有是处。譬如阿难!由四登梯升于殿堂。若有人言:要由初登,然后次登第二、第三、第四登,升殿堂者,此所应说。所以者何?要由初登,然后次登第二、第三、第四登,升殿堂者,有是处故。如是阿难!于苦圣谛无间等已,然后次第苦集圣谛、苦灭圣谛、苦灭道迹圣谛无间等者,斯有是处」。佛说是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参见:《杂阿含经》卷16(435经)、(436经),大正2,112c~113b;卷15(397经),大正2,107a。 (六)(p.222)顿现观 参见:《清净道论》第22品(The Visuddhi-magga of Buddhaghosa,PTS 版 p.690, 叶均译 p.644) 譬如灯火,非前非后,于同一剎那,而行四种作用:(1)燃烧灯芯 (2)破除黑暗 (3)发光 (4)消耗灯油。 如是,道智亦非前非后,于同一剎那而现观四谛。即(1)依遍知现观而现观苦; (2)依舍断现观而现观集;(3)依修习现观而现观道; (4)依作证现观而现观灭。此说云何?谓以灭为所缘,而得成就,观见,通达四谛。 (1)知苦:燃烧灯芯。 (2)断集:破除黑暗。 (3)证灭:消耗灯油。 (4)修道:发放光明。 ※见灭得道(见空得道)参见:印顺法师《性空学探源》p.257~p.265。 (七)(p.222)「如实知见四谛」与「体证灭谛」。 A、如实知见四谛:四谛现觉的深见深信──也称为『证信』,不是证入四种真实理体;谛是审谛不倒的意思,所以是指确认那四类价值而说。 这种印定苦集灭道的确信无疑,是四类价值的深知深信,当然是先后生起而印定的。但这无碍于缘起空寂性──灭谛的体见。 1、如实知见苦谛:这些生死有为,是无常的,不安稳的,是无我而不自在的;这种生死事实的苦迫性,能深知深信而必然无疑,就是见苦谛。 2、如实知见集谛:烦恼与引生的善恶业,是能起生死,使生死不断生起的真正原因,也就是惑业的招感性,深知深信而必然无疑,便是见集谛。 3、如实知见灭谛:断了烦恼,不起生死,那种寂静,微妙,出离的超越性,更没有任何系缚与累着的自在性,深知深信而不再疑惑,便是见灭谛。 4、如实知见道谛:八正道,有了就有出离,没有就决不能出离;八正道的能向涅槃所必由的行迹性,能深知深信而不再疑惑,名为见道谛。 B、体证灭谛:缘起空寂性──灭谛的体见。 1、 缘起空寂性,就是『甚深广大无量无数永灭』53;这是超越缘起相对性的『正法』;本来如此,必然如此,普遍如此,而称为『法性,法住,法界』的。 2、见灭谛,不是上面所说的价值确信,而是体见那超越相对性的寂灭性自身。这是平等不二的,没有次第可说。 3、学者在正观缘起的集灭中,达到离爱无欲而体见寂灭性,就是得道;四谛也当然证得了。但在智见上,应有引起的次第意义。如一下子发见了宝藏,又一样一样的点收一样──这是古德所说的一种解说。 ※灭谛的体见,是寂灭性自身的体见,与见四谛的见---四类价值的确认不同。 (参)依俗契真 (p.224~p.226) [先得法住智,后得涅槃智;依俗契真实,正观法如是。] 一、(p.224) 在中道的正见中,有着一定的程序,主要是:「先得法住智,后得涅槃智」。 「依俗」谛的缘起因果,而后「契」入缘起寂灭的「真实」,这是解脱道中「正观法」的必然历程,一定「如是」而决无例外的。(p.225) 二、(p.224) 〈须深经〉:先得法住智,后得涅槃智。 《杂阿含经》卷14(347经),大正2,96b~98a(参见:SN.12.70, SusIma, SN.Ⅱ, pp.119~p.129;日译南传,十三卷, p.173~p.187) 有一比丘语须深言:「须深!当知我等生死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时彼须深语比丘言:「尊者!云何学离欲恶不善法,有觉有观,离生喜乐,具足初禅,不起诸漏,心善解脱耶」?比丘答言:「不也,须深」! 复问:「云何离有觉有观,内净一心,无觉无观,定生喜乐,具足第二禅,不起诸漏,心善解脱耶」?比丘答言:「不也,须深」! 复问:「云何尊者离喜,舍心住,正念正智,身心受乐,圣说及舍,具足第三禅,不起诸漏,心善解脱耶」?答言:「不也,须深」! 复问:「云何尊者离苦息乐,忧喜先断,不苦不乐,舍净念一心,具足第四禅,不起诸漏,心善解脱耶」?答言:「不也,须深」! 复问:「若复寂静、解脱,起色、无色,身作证具足住,不起诸漏,心善解脱耶」?答言:「不也,须深」! 须深复问:「云何尊者所说不同,前后相违?云何不得禅定而复记说」?比丘答言:「我是慧解脱也」。作是说已,众多比丘各从座起而去。 尔时、须深知众多比丘去已,作是思惟:此诸尊者所说不同,前后相违,言不得正受,而复记说自知作证。作是思惟已,往诣佛所,稽首礼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彼众多比丘,于我面前记说: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我即问彼尊者:得离欲恶不善法,乃至身作证,不起诸漏,心善解脱耶?彼答我言:不也,须深!我即问言:所说不同,前后相违,言不入正受,而复记说自知作证!彼答我言:得慧解脱。作此说已,各从座起而去。我今问世尊:云何彼所说不同,前后相违,不得正受而复说言自知作证」? 佛告须深:「彼先知法住,后知涅槃。彼诸善男子,独一静处,专精思惟,不放逸住,离于我见,不起诸漏,心善解脱」。 须深白佛:「我今不知先知法住,后知涅槃。彼诸善男子,独一静处,专精思惟,不放逸住,离于我见,不起诸漏,心善解脱」? 佛告须深:「不问汝知不知,且自先知法住,后知涅槃。彼诸善男子,独一静处,专精思惟,不放逸住,离于我见,心善解脱」。 须深白佛:「唯愿世尊为我说法,令我得知法住智,得见法住智」! 佛告须深:「我今问汝,随意答我。须深!于意云何?有生故有老死,不离生有老死耶」? 须深答曰:「如是,世尊!有生故有老死,不离生有老死」。如是生、有、取、爱、受、触、六入处、名色、识、行、无明。 「有无明故有行,不离无明而有行耶」? 须深白佛:「如是,世尊!有无明故有行,不离无明而有行」。 佛告须深:「无生故无老死,不离生灭而老死灭耶」? 须深白佛言:「如是,世尊!无生故无老死,不离生灭而老死灭」。 「如是乃至无无明故无行,不离无明灭而行灭耶」? 须深白佛:「如是,世尊!无无明故无行,不离无明灭而行灭」。 佛告须深:「作如是知、如是见者,为有离欲恶不善法,乃至身作证具足住不」?须深白佛,「不也,世尊」! 佛告须深:「是名先知法住,后知涅槃。彼诸善男子,独一静处,专精思惟,不放逸住,离于我见,不起诸漏,心善解脱」。 佛说此经已,尊者须深远尘、离垢,得法眼净。 三、(p.224)七十七智 《杂阿含经》卷14(357经),大正2,99c~100a (参见:SN.12.34. Banassa vatthuni(2) , SN.Ⅱ. p.59;日译南传,十三卷, p.86~p.88)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七十七种智。谛听,善思,当为汝说。 云何七十七种智?生缘老死智,非余生缘老死智,过去生缘老死智,非余过去生缘老死智,未来生缘老死智,非余未来生缘老死智,及法住智无常、有为、心所缘生、尽法、变易法、离欲法、灭法、断知智。如是生......。有......。取......。爱......。受......。触......。六入处......。名色......。识......。行无明缘行智,非余无明缘行智,过去无明缘行智,非余过去无明缘行智,未来无明缘行智,非余未来无明缘行智,及法住智无常、有为、心所缘生、尽法、变易法、无欲法、灭法、断智,是名七十七种智」。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1. 生缘老死智........................无明缘行智。 2. 非余生缘老死智..................非余无明缘行智。 3. 过去生缘老死智..................过去无明缘行智。 4. 非余过去生缘老死智............非余过去无明缘行智。 5. 未来生缘老死智..................未来无明缘行智。 6. 非余未来生缘老死智............非余未来无明缘行智。 7. 法住智(生缘老死)............法住智(无明缘行)。54 四、(p.224)「法住智」与「涅槃智」之意义 (一)《成佛之道》(增注本)p.224~p.225 1、法住智:依《七十七智经》说:一切众生的生死缘起,现在如此,过去未来也如此,都是有此因(如无明)而后有彼果(如行)的,决不离此因而能有彼果的,这是法住智。所以,法住智是对于因果缘起的决定智。这虽然是缘起如幻的俗数法,但却是正见得道所必备的知见。(如不能了解缘起的世俗相对性,假名安立性,而只是信解善恶,业报,三世等,就是世间正见,不名为智。) 2、涅槃智:如依此而观缘起法的从缘而生,依缘而灭,是尽相,坏相,离相,灭相,名涅槃智。这是从缘起的无常观中,观一切法如石火电光,纔生即灭;生无所来,灭无所至,而契入法性寂灭。这就是:『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55。 由无常(入无我)而契入寂灭,是三乘共法中主要的解脱法门(还有从空及无相而契入的观门)。 (A)法住智--知流转--知因果的必然性--知生灭---知有为世俗。 (B)涅槃智--知还灭--知因果的空寂性--知不生灭--知无为胜义。 (二)《空之探究》p.150~p.152 《杂阿含经》中,长老比丘们告诉须深(SusIma)比丘,他们是阿罗汉,但不得四禅(《相应部》说不得五通)及无色定。须深觉得难以信解,佛告诉他说:「彼先知法住,后知涅槃」;「不问汝知不知,且自先知法住,后知涅槃」。这是说,阿罗汉有先后层次,也可说有二类。 一、法住智(dharma-sthititA-jJAna)知:缘起被称为法性、法住,所以法住智是从因果起灭的必然性中,于五蕴等如实知,厌,离欲,灭,而得解脱智:「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虽然没有禅定,但烦恼已尽,生死已了。这是以慧得解脱,知一切法寂灭,而没有涅槃的自证。 二、涅槃智(nirvANa-jJAna)知:生前就能现证涅槃的绝对超越(即大乘的证入空性,绝诸戏论;也类似一般所说的神秘经验),名为得现法涅槃;在古代,被称为得灭尽定的俱解脱(不过灭尽定,论师的异解纷纭)。 这可能是二类阿罗汉,也可能是先后契入的层次。 在佛教界,慧解脱圣者是没有涅槃智的;俱解脱者有涅槃智,是入灭尽定而决定趣涅槃的。惟有另一类人(绝少数),正知见「有灭涅槃」而不证得阿罗汉的;不入灭尽定而有甚深涅槃知见的,正是初期大乘,观一切法空而不证实际的菩萨模样。 (三)《空之探究》p.221~p.222 须深出家不久,听见有些比丘们说:「生死已尽,......自知不受后有」,却不得禅定,是慧解脱阿罗汉。须深听了,非常疑惑。佛告诉他:「彼先知法住,后知涅槃」。慧解脱阿罗汉,没有深定,所以没有见法涅槃的体验,但正确而深刻的知道:「有无明故有行,不离无明而有行」;无无明故无行,不离无明灭而行灭」(余支例此)。这是正见依缘起灭的确定性──法住智,而能得无明灭故行灭,......生灭故老死灭的果证。这样的缘起──依缘而有无、生灭的法住性,怎能说是无为呢! (四)《大毗婆沙论》卷110,大正27,572a27~b29 问:何故第七名法住智? 答: [一]「法」者是果,「住」者是 因,知果法所住因故,名法住智。谓知三界 下中 上果所住之因名法住智。此智唯知因 之别相,非圣行相,故唯世俗智摄。 [二]有作是 说:「此通四智。谓法、类、世俗、集智。」 问:若尔,何故说是一世俗智? 答:实通无漏,此中且说是有漏者,此多分知因别相故。 [三]复后有说 者:「前六智是知因智故名为法住,缘彼起 智名法住智。此智知道, 非知集因,亦四智 摄,谓:法、类、世俗、道智。」 问:若尔,何故作如是说:「遍知此是无常、有为、思所作、从缘生、尽法、减法、离法、灭法。」无漏岂得名离法耶? 答:(1)此中但应作如是说:「遍知此是无常、有为,乃至灭法。」不应说离法而说离法者,欲显圣者亦厌无漏,不生欣乐故说离法。 (2)有余复说:「前知因智是四智性,今知彼智名法住智;故此法住智知彼世俗智亦名知离法。」 [四]评曰:应知此中初说为善。 如世尊说:苏尸摩当知,先有法住智,后有 涅槃智。 问:此中何者是法住智?何者是涅槃 智耶? 有作是说:知集智是法住智,知灭智 是涅槃智。 有余复说:知苦、集智是法住智, 知灭、道智是涅槃智。 或有说者,知苦、集、道智 是法住智,知灭智是涅槃智。 问:若尔,何故说先有法住智,后有涅槃智耶? 答:虽有法住智在涅槃智后,而有法住智在涅槃智前,故作是说。 复有说者:知流转智是法住智, 知还灭智是涅槃智。复次,知缘起智是法 住智, 知缘起灭智是涅槃智。复次,知生死 智是法住智,知生死灭智是涅槃智。 有余 师说:近分地智是法住智,根本地智是涅槃 智。云何知然?经为量故。如契经说:.........时有五百应真苾刍,苏尸摩前自赞己德:我 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苏 尸摩曰:仁等所证依何定耶?为初静虑为 乃至无所有处耶?诸苾刍言:我等所证皆不 依彼。苏尸摩言:若不依彼,如何得证?诸苾 刍曰:我等皆是慧解脱者。时苏尸摩闻已,忙芒 然不识所谓,便作是念:脱我亲友问此义 者,我当云何。还诣佛所问如是义。世尊 告曰:苏尸摩当知,先有法住智,后有涅槃 智。苏尸摩曰:我今不知何者法住智,何者涅 盘智?佛言:随汝知与不知然法应尔。时苏 尸摩不果先愿,然彼五百应真苾刍依未至 定得漏尽已后,方能起根本等至。由此故 知近分地智是法住智,根本地智是涅槃智。 法住智 涅槃智 1 知集智 知灭智 2 知苦、集智 知灭、道智 3 知苦、集、道智 知灭智 4 知流转智 知还灭智 知缘起智 知缘起灭智 知生死智 知生死灭智 5 近分地智 根本地智 (五)《大智度论》卷23,大正25,233c1~5 有人言:法智者,知欲界五众无常、苦、空、无我,知诸法因缘和合生,所谓无明因缘诸行,乃至生因缘老死。如佛为须尸摩梵志说:先用法智分别诸法,后用涅槃智。56 (六)《大智度论》卷28,大正25,266b13~17 问曰:何等是声闻、辟支佛智慧? 答曰:以总相、别相观诸法实相,是声闻智慧。如经中说:「初以分别诸法智慧,后用涅槃智慧。」分别诸法智慧,是别相;涅槃智慧,是总相。57 (七)《瑜伽师地论》卷94,大正30,835c19~836a8 复次、若有苾刍具净尸罗,住别解脱清净律仪,增上心学增上力故,得初静虑近分所摄胜三摩地以为依止,增上慧学增上力故,得法住智及涅槃智。用此二智以为依止,先由四种圆满,远离受学转时,令心解脱一切烦恼,得阿罗汉,成慧解脱。 此中云何名法住智?谓如有一,听闻随顺缘性缘起无倒教已,于缘生行因果分位,住异生地,便能如实以闻、思、修所成作意如理思惟,能以妙慧悟入信解:苦真是苦,集真是集,灭真是灭,道真是道。诸如是等,如其因果安立法中所有妙智,名法住智。 又复云何名涅槃智?谓彼法尔,若于苦、集、灭、道,以其妙慧悟入信解,是真苦、集、灭、道谛时,便于苦、集住厌逆想,于灭涅槃起寂静想,所谓究竟、寂静、微妙、弃舍一切生死所依,乃至广说。如是依止彼法住智,及因于苦若苦因缘住厌逆想,便于涅槃,能以妙慧悟入信解为寂静等,如是妙智名涅槃智。 (八)《瑜伽师地论》卷87,大正30,787b4~11 复次有二智,能令见清净,及见善清净,谓法住智及此为先涅槃智。 法住智者,谓能了知诸行自相种类差别,及能了知诸行共相过患差别,谓于随顺若苦、若乐、不苦不乐三位诸行方便,了知三苦等性。 涅槃智者,谓于如是一切行中,先起苦想后如是思:即此一切有苦诸行无余永断,广说乃至名为涅槃,如是了知名涅槃智。 贰、正思惟(p.226~ p.227) [正思向于厌,向离欲及灭。] 一、(p.226) 八正道之成就 (一)无漏的八正道支,是同时成就的。 (二)但在修习过程中,有次第引生的意义。从先后的引生来说:正见以后,是「正思惟」,是对正见所见的,作更深入的正确思惟。 二、(p.226)「正见」与「正思惟」(正志、正欲)。 (一)正见:正见可说是从闻(或从佛及佛弟子闻,或从经典闻)而来的慧学。着重于「知厌」、「知离欲」、「知灭」。 (二)正思惟:正思惟是从慎思明辨而来的慧学。「向于厌、向于离欲、向于灭」。 是对正见所见的,作更深入的正确思惟。 ※有正见的,一定成就正信;有信的一定有要求实现的意向。所以从正见而来的正思,是引发了向解脱的真实欲求。也就因此,古译正思惟作『正志』或『正欲』。 1、从「无常」的正见中,引发正思,就「向于厌」。 看到一切是无常是苦,而对于名利,权势,恩怨等放得下。这是从深信因果中来的,所以厌于世间,却勇于为善,勇于求真,而不像一般颓废的灰色人生观,什么也懒得做。 2、从「无我」的正思中,「向于离欲」。 于五欲及性欲,能不致染着。 3、从「涅槃寂静」的正思中,「向于灭」。 这三者,表示了内心的从世间而向解脱,也就是真正的出离心。 出离心,贯彻了解脱道──八正道的始终。 不过正见着重于知厌,知离欲,知灭而已。 参、正语; 肆、正业; 伍、正命(p.227~ p.229) [正语业及命,净戒以为性。] (p.227) 一、正语、正业、正命,都是以清净的戒学为体性。 (一)正语:是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合法的语言文字。 (二)正业:指不杀,不盗,不YIN──合法的身业。 (三)正命:是合法的经济生活。 1、 在家弟子的正命,是要有合法的职业,合理的取得钱财。在使用方面,不可过于浪费,也不可过于悭吝,应该遵行佛说的中道生活。 2、 出家弟子,一向是依施主的信施而生活,不得贩卖贸易。 二、(p.228) 「正确的见解」与「清净的行为」 [始则直其见,次则净其行;足目两相成,能达于彼岸。] 修学解脱道的,开「始」是先要正「直其见」解,这就是正见与正思。 其「次」是要清「净其行」为,这就是正语,正业与正命。58 (一)正确的见解:正见、正思惟---------------如眼目。 (二)清净的行为:正语、正业、正命---------如双足。 正确的见解与清净的行为这两方面的相互助成,才能达于彼岸的涅槃。这说明了,出世的解脱法门(世间善道也如此),非先有正确的见解,清净的行为不可。 陆、正精进; 柒、正念; 捌、正定(p.229~ p.231) [正勤遍策发,由念得正定,依定起证慧,慧成得解脱。] 一、(p.229) 「正勤」(正精进) (一)向厌,向离欲,向灭的精进,也称为正精进。 (二)四正勤: 1、已生恶令速断。 2、未生恶令不生。 3、已生善令增长。 4、未生善令速生。 ※《十住毗婆沙论》卷15,大正26,106c17~20: 1、 断已生恶法,犹如除毒蛇。 2、 断未生恶法,如预断流水。 3、增长于善法,如溉甘果栽。 4、未生善为生,如攒木出火。 (三)正勤(正精进)--- 通戒、定、慧三学。 1、通戒学:正勤是离毁犯而持净戒的努力。 2、通定学:正勤是远离定障,如五欲、五盖等,而修定善的努力。 3、通慧学:正勤是远离邪僻的知见妄执,而得正见、正思的努力。 (四) 佛因背疾小卧休息,闻阿难说精进,立刻起坐,赞叹精进 《大智度论》卷15,大正25.173c4~8: 如阿难为诸比丘说七觉意,至精进觉意,佛问阿难:汝说精进觉意耶? 阿难言:说精进觉意。如是三问三答,佛即从坐起告阿难:人能爱乐修行精进,无事不得,得至佛道终不虚也。 (参见《杂阿含经》卷27(727经),大正2,195b~c) 二、(p.230)「正念」 (一)念是专心系念,为摄心不乱的主要修法。但这里,还是以出离心为导向的。 (二)所修的念,不是念别的,就是从正见,正思惟得来的「正念」。这是与慧相应的,向于涅槃的「正念」。 三、(p.230)「正定」 (一)「正念」修习成就,能得「正定」。 (二)「正定」:约定境说,就是七依定(初禅、第二禅、第三禅、第四禅、空无边处定、识无边处定、无所有处定);佛又特别重视四禅。这不是一般的定,是与念慧相应的,向涅槃的胜定,所以叫「正定」。 四、「依定起证慧,慧成得解脱」 依「正定」而起现证缘起寂灭性的无漏慧,也就是涅槃智。 出世的无漏慧成就,就断烦恼,证真理,了生死而得解脱。 ☆★ (p.231)八正道与戒定慧的次第 (一)三学的次第:戒→定→慧。 (二)八正道的次第:慧→戒→定。慧学不但是首先的,也是究竟的。 A、「正见」是闻慧;「正思惟」是思慧。 B、思惟发起「正语、正业、正命」是戒学。 C、「正精进」遍通一切(通戒学、定学、慧学)。 D、依着精进而去修「正念」,「正定」,是定学。定与慧是相应的,就是修慧。 E、等到从定而发无漏慧,是现证慧,真实的慧学,从此而得解脱。 其实,佛说的解脱道,三学与八正道一样:不离闻、思、修及现证慧的次第,也就是依戒而定,依定而慧,依慧得解脱的次第。 戊、三十七道品(p.232~p.235) [佛说诸道品,总集三十七,道同随机异,或是浅深别。] 一、(p.232)「三十七道品」分为七大类: (一) 四念处:1.身念处、2.受念处、3.心念处、4.法念处。 (念处是慧相应的念,重在观慧。) (二) 四正勤:1.未生诸恶不善法令不生、2.已生诸恶不善法令断、3.未生诸善法令生、 4.已生诸善法令增长。 (三) 四如意足:1.欲定断行成就修如意足、2.心定断行成就修如意足、3.精进定断行成 就修如意足、4.思惟定断行成就修如意足。 (四神足是定,定为神通所依止,称为神足。虽是定,但由修发三摩地的主力,有由欲,由勤,由止,由观而不同,所以分为四神足。) (四) 五根:1.信根、2.精进根、3.念根、4.定根、5.慧根。 (这五项功德,修得坚定而为引发功德的根源,名为根。) (五) 五力:1.信力、2.精进力、3.念力、4.定力、5.慧力。 (这五事已有降伏烦恼等力量,所以叫力。) (六) 七觉支:1.念觉支、2.择法觉支、3.精进觉支、4.喜觉支、5.除觉支(轻安觉支)、 6.定觉支、7.舍觉支。 (七) 八正道:1.正见、2.正思惟、3.正语、4.正业、5.正命、6.正精进、7.正念、8.正定。 二、(p.233)「道同随机异」 (一)「道」体是「同」一的。众生的生死是同一的,解脱生死的道,不会是不同的。 (二)不过「随」众生的根「机」不同,佛就说有别「异」的道品而已。 (三)从经中看来,任何一项道品(其实是包含一切功德,不过举其重要而说),都是能解脱生死的,都说为『一乘道』的。 三、(p.233~p.234)三十七道品,归纳为十类 (一)《大毗婆沙论》卷96(大正27,496a22~b14) (二)《大智度论》卷19(大正25,198b8~13) 是三十七品,十法为根本。何等十?信、戒、思惟、精进、念、定、慧、除(轻安)、喜、舍。信者,信根、信力;戒者,正语、正业、正命;精进者,四正勤、精进根、精进力、精进觉、正精进;念者,念根、念力、念觉、正念;定者,四如意足、定根、定力、定觉、正定;慧者,四念处、慧根、慧力、择法觉、正见。 (三)《俱舍论》卷25,〈贤圣品〉,(大正 29,132b8~23) 论曰:经说觉分有三十七:谓四念住、四正断、四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觉支、八圣道支。尽、无生智说名为觉。随觉者别立三菩提:一声闻菩提、二独觉菩提、三无上菩提。无明睡眠皆永断故,及如实知已作已事不复作故,此二名觉。三十七法顺趣菩提,是故皆名菩提分法。 此三十七体各别耶?不尔,云何? 颂曰:此实事唯十。谓慧、勤、定、信。念、喜、舍、轻安。及戒、寻为体。 论曰:此觉分名虽三十七,实事唯十,即慧勤等。谓: 四念住、慧根、慧力、择法觉支、正见以慧为体。 四正断、精进根、精进力、精进觉支、正精进以勤为体。 四神足、定根、定力、定觉支、正定以定为体。 信根、信力以信为体。 念根、念力、念觉支、正念以念为体。 喜觉支以喜为体。 舍觉支以行舍为体。 轻安觉支以轻安为体。 正语、正业、正命以戒为体。 正思惟以寻为体。 如是觉分实事唯十,即是信等五根力上,更加喜、舍、轻安、戒、寻。 毗婆沙师说有十一:身业、语业不相杂故,戒分为二,余九同前。 四、(p.235)七类道品与修行位次 (一)四念处:初修学时。 (二)四正勤:暖位。 (三)四如意足:顶位。 (四)五根:忍位。 (五)五力:世第一位。 (六)八正道:见道位。 (七)七觉支:修道位。 参见: 1、《大毗婆沙论》卷96(大正27,496c25~497a2) 四念住从初业地乃至尽无生智,势用常胜是故先说。 四正胜从暖乃至尽无生智,势用常胜是故次说。 四神足从顶乃至尽无生智,势用常胜是故次说。 五根从忍乃至尽无生智,势用常胜是故次说。 五力从世第一法乃至尽无生智,势用常胜是故次说。 八道支见道中胜;七觉支修道中胜。 2、《大智度论》卷19(大正25,198b17~18) 修道用,故名觉;见道用,故名道。 3、《俱舍论》卷25,大正29,132c20-29 初业位中能审照了身等四境,慧用胜故说念住增。 暖法位中能证异品殊胜功德,用勤胜故说正断增。 顶法位中能持胜善趣无退德,定用胜故说神足增。 忍法位中必不退堕善根坚固,得增上义故说根增。 第一位中非惑世法所能屈伏,得无屈义故说力增。 修道位中近菩提位,助觉胜故说觉支增。 见道位中速疾而转,通行胜故说道支增。然契经中随数增说先七后八,非修次第。 4、《成佛之道》(增注本)〈三乘共法章〉p.234- p.235 有人说:初修学时,修四念处;到了暖位,修四正勤;顶位修四神足;忍位修五根;世第一位修五力;见道位修八正道;修道位修七觉支,但这也不过约特胜的意义说说而已。 5、《瑜伽师地论》卷29,大正30,445a7~12: 彼于尔时最初获得七觉支故名初有学,见圣谛迹已,永断灭见道所断一切烦恼,唯余修道所断烦恼。为断彼(修道所断烦恼)故修习三蕴所摄八支圣道。此中正见、正思惟、正精进,慧蕴所摄。正语、正业、正命,戒蕴所摄。正念、正定,定蕴所摄。 ☆★ (p.235) [此是圣所行,此是圣所证,三乘诸圣者,一味涅槃城。] 一、出世的解脱法门──四谛,缘起;道谛中的三学,八正道,这都是圣者所修行的,也「是圣」者「所证」得的。 二、三乘诸圣者,虽悟得实相有浅有深,但皆同入涅槃城 ※三兽渡河(《大毗婆沙论》卷142,大正27,735b16-21) 有说:若有于甚 深缘起河能尽源底,说名为佛,二乘不尔。 故经喻以三兽渡河,谓兔、马、象。兔于水上 但浮而渡;马或履地或浮而渡;香象恒时蹈 底而渡。声闻、独觉及与如来,渡缘起河如 次亦尔。 己、二乘行位(p.236~p.250) 一、(p.236)解脱道经历的阶段[通论解脱道,经于种熟脱,修证有迟速,非由利钝别。] (一)三乘圣者(声闻、缘觉、菩萨),在解脱道的修行中,都是经历了「种、熟、脱」三阶段的。 1、种(下种):初听佛法,生起厌离心,从此种下了解脱的善根,如种下种子一样。如没有出离心种,怎么听法修行,都是不会解脱的。59 2、熟(成熟):种下解脱心种以后,见佛、听法、修持,使解脱心种渐渐的成熟起来,如种子的生芽,发叶,开花一样。 3、脱(解脱):到末后,一切成熟,才能证果,如开花而结果实一样。 (二)修证过程有迟速的不同,这是决定于前生的准备如何,并非由于利钝的差别。 1、今生修行而能不能证入,证入的迟入或者速入,那是决定于过去生中的修习。 2、如过去没有种下解脱心种,现在初生厌离心而修行,就想迅速证果,正像种下种子,就想结果,那怎么成呢? 3、如前生已修到了成熟阶段,那今生一出头来,见佛闻法,便能证悟了。 4、信行人或法行人都是要经历种、熟、脱三阶。依现生的修证而论,是不能以证入的迟速来决定他是利或钝的。(p.237) (三)(p.237)利根与钝根 1、信行人:着重于依师学习,以信为先的是钝根。 法行人:着重于自力学习,以慧为先的是利根。 2、凡急求速成的,才是钝根;大器晚成的,才是利根。 如以三乘来说,声闻根性是钝根,缘觉根性是中根,菩萨根性是利根。 (四)根性之利钝与得解脱之迟速 1、声闻根性(钝根):快者三生,最迟六十劫得解脱。 2、缘觉根性(中根):快者四生,最迟一百劫得解脱。 3、菩萨根性(利根):修三大阿僧祇劫方得究竟解脱。 ※ 参见: 1、《大毗婆沙论》卷101,大正27,525b14-21 依 狭小道而得解脱故名时解脱。狭小道者, 谓若极速第一生中种善根,第二生中令成 熟,第三生中得解脱,余不决定。 依广大道 而得解脱名不时解脱。广大道者,谓若极 迟声闻乘,经六十劫而得解脱,如舍利子。 独觉乘,经百劫而得解脱,如麟角喻。 佛乘, 经三无数劫而得解脱。 2、《大毗婆沙论》卷83: 悲 在声闻、独觉及佛身中成就,大悲唯惟在佛 身成就。(大正27,428a20-22) 大加行得故名大悲,非如 声闻菩提唯惟六十劫修加行得,独觉菩提 唯惟经百劫修加行得。如来大悲三无数劫, 修习百千难行苦行然后乃得,故名大悲。 (大正27,428b26-29) 3、《大智度论》卷28,大正25,266c14-15 有辟支佛第一疾者,四世行;久者,乃至百劫行。如声闻疾者三世,久者六十劫。 二、说一切有部的修行位次: 修行位次 贤 五 停 心 三 贤(外凡) 七加行 别相念住 总相念住 暖 四善根(内凡) 顶 忍 世第一法 圣 预 流 向 见道 有学 果 修道 一 来 向 果 不 还 向 果 阿罗汉 向 果 无学道 无学 三、断惑与证果(p.237~p.245) (一)初果(须陀洹)--断三结:1.我见(有身见),2.戒禁取见,3.疑。 (二)二果(斯陀含)--三结尽;贪、瞋、痴薄。 (三)三果(阿那含)--断五下分结:1.身见,2.戒禁取见,3.疑,4.欲贪,5.瞋。 (四)四果(阿罗汉)--断五上分结:1.色贪,2.无色贪,3.掉举,4.慢,5.无明。 ※参见:《杂阿含经》卷29(815经),大正2,209c19~210a4 今此众中诸长老比丘,有得初禅、第二禅、第三禅、第四禅,慈、悲、喜、舍,空入处、识入处、无所有入处、非想非非想入处具足住。有比丘三结尽,得须陀洹,不堕恶趣法,决定正向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边。 有比丘三结尽,贪、恚、痴薄,得斯陀含。 有比丘五下分结尽,得阿那含,生般涅槃,不复还生此世。 有比丘得无量神通境界,天耳[智],他心智,宿命智,生死智,漏尽智。 有比丘修不净观断贪欲,修慈心断瞋恚,修无常想断我慢,修安那般那念断觉想。云何比丘修安那般那念断觉想?是比丘依止聚落,乃至观灭出息,如观灭出息学,是名修安那般那念断觉想。 四、(p.237)初果(须陀洹)[见此正法者,初名须陀洹,三结断无余,无量生死息。] (一)观缘起法无常、无我而契入缘起空寂性的,就是体见正法,也叫做『入法界』。初入正法的圣者,名须陀洹果。 (二)须陀洹,是梵语,译义为『预流』或『入流』。修行到此,契入了法性流,也就参预了圣者的流类。 (三)(p.238)见惑与修惑: 1、见惑:见道所断的烦恼,是以智慧的体见法性而断的那部分,也称为见惑。 2、修惑:修道所断的烦恼,是要从不断的修习中,一分一分断除的,也叫做修惑。 (四)(p.238)八十八种见惑 见惑有十种根本烦恼: 1、贪;2、瞋;3、痴;4、慢;5、疑; 6、身见:又名萨迦耶见,这是使有情迷执五蕴假合的身心为「我」、「我所」的妄见。 7、边见:执死后为常住或断灭的「常见」、「断见」。 8、邪见:指不信三宝、四谛,否认因果罪福,否认轮回及解脱等,拨无因果的执见。 9、见取见:执取种种错误的见解,固执自己的主张、见解,否定不合自己的一切思想。 10、戒禁取见:执取种种无意义的戒条、苦行,以为可以生人、生天。 ※参见:杨白衣《俱舍要义》p.90~91;p.94(普门文库,民国70年11月) 见惑 欲界 苦谛 贪、瞋、痴、慢、疑 身、边、邪、见、戒 十 三十二 八十八使 集谛 (除身、边、戒禁取) 七 灭谛 (除身、边、戒禁取) 七 道谛 (除身、边) 八 色界 苦谛 (除瞋) 九 二十八 集谛 (除瞋、身、边、戒禁取) 六 灭谛 (除瞋、身、边、戒禁取) 六 道谛 (除瞋、身、边) 七 无色界 苦谛 (除瞋) 九 二十八 集谛 (除瞋、身、边、戒禁取) 六 灭谛 (除瞋、身、边、戒禁取) 六 道谛 (除瞋、身、边) 七 (五)八十一品修惑:(参见:杨白衣《俱舍要义》p.95) 修惑 欲 界 贪 一、五趣杂居地─────九品 瞋 痴 二、离生喜乐地─────九品 慢 三、定生喜乐地─────九品 色 界 贪 四、离喜妙乐地─────九品 八十一品 痴 五、舍念清净地─────九品 慢 六、空无边处地─────九品 无色界 贪 七、识无边处地─────九品 痴 八、无所有处地─────九品 慢 九、非想非非想处地──九品 (六)(p.238-p.239)初果圣者「彻底断尽三结」,不只是不现起而已。 1、我见结(有身见、萨迦耶见):我见,是自我的妄执,为生死的根本。从我见而来的,是我所见,断见、常见,一见、异见,有见、无见……。我见断了,这一切也就都断了。 2、戒禁取见结:是无意义的,外道的戒行。 3、疑:是对于佛、法(四谛、缘起)、僧的狐疑不定。 (七)(p.240)证到初果,可说无量生死都已经息了,再也不堕恶趣。最多是七往天上,七还人间,一定要永断生死入涅槃。仅断所有见惑,但欲界修惑都还未断,故还要七生往返天上人间,称为「极七有」。 ※证得初果的,虽可能有『隔阴之迷』,但决不像凡夫一样。无论怎样,也还是生死已有边际,可说生死已了。(p.242) (八)(p.240~245)烦恼与润生:(参见:杨白衣《俱舍要义》p.126) 预 流 向 前十五心 见道 有学位 预 流 果 第十六心道类智 一 来 向 上上品 (润二大生) 欲界修惑 上中品 (润一大生) 上下品 (润一大生) 中上品 (润一大生) 中中品 (润一大生) 修道 一 来 果 中下品 不 还 向 下上品 (润一大生) 下中品 不 还 果 下下品 阿罗汉向 色界初禅第一品,断无间道 至无色界有顶地之第九品 上二界修惑 断金刚无间道 阿罗汉果 有顶地第九品断解脱道 无学道 无学位 五、(p.240)二果(斯陀含) [二名斯陀含,进薄修断惑。] (一)生死的真正根源,是我见;须陀洹断了我见,生死就解脱了,如大树的连根拔起,必死无疑一样。其余未断的烦恼──修所断惑,滋润固有的业力使他生在天上人间。剩下的烦恼,无论作(小)恶,或修戒修定,都不能成为人天的总报业与引业(只能是别报业与满业)。他仅能滋润旧业,使他往生天上人间。(p.241) (二)已断前六品欲界修惑(上上品~中下品),尚余三品欲界修惑未断,还要一生天上、一来人间,故名「一来」。(p.242) 六、(p.242) 三果(阿那含)[三名阿那含,离欲不复还。] (一)断尽所有欲界修惑,不再来欲界受生,故名「不还」。阿那含果死后,离欲界而上生色界,或者无色界,一定就在那边入涅槃,再不复还来生欲界了。 (二)五下分结尽,得阿那含。五下分结是:有身见,戒禁取,疑,欲贪,瞋。 这五类,都是能感欲界生死的,所以叫下分。 (三)有身见,戒禁取,疑,在见道得初果时,先已经断尽了,现在又进一步的断尽了欲贪与瞋,也就是断尽了一切欲界修惑。 瞋恚,是专属于欲界的烦恼。 贪是通三界的,但欲贪指欲界的贪欲而说。 (四)欲贪断尽了而证得三果的,虽然身在人间,但对欲界的五欲,男女的性欲,已经不再染着。所以如证得三果,即使是在家弟子,也是会绝男女之欲的。 七、(p.243)四果(阿罗汉)[断惑究竟者,名曰阿罗汉,毕故不造新,生死更无缘。] (一)体见正法而断了见惑的圣者,知见是绝对的正确了。但在一切境界上,爱染的力量还很强。所以可能进修停顿,或者再生人天,忘失本来。不过修惑是自然萎缩(如拔了根,树皮会干枯一样),圣道的潜力一定会现起,一定会再向前进的。在这再进修中,无论是行住坐卧,衣食语默,毁誉得失,衰老病患,待人接物,在这一切境界上,能提起正念,时时照顾,不断熏修,这能使爱染为本的修惑,渐渐销融净尽。这是二果以来都是如此的。 (二)断尽一切烦恼,证得第四果名为阿罗汉。这是真正应受人天供养的圣者,故名「应供」。到此阶段,杀尽一切烦恼贼,故曰「杀贼」。不再来三界受生,故名「无生」。60 (三)经说:『五顺上分结断得阿罗汉』。五顺上分结是:色贪(色界的贪染),无色贪(无色界的贪染),掉举,慢,无明。这五结,是使众生生于上界的。(p.244) (四)烦恼既断尽了,从前造的业力,已经完毕而不再有效。又不会再造新业,所以未来的生死苦果,更无生起的因缘了。(p.244-p.245) 八、(p.245) 阿罗汉之类别 [此或慧解脱,或是俱解脱。] (一)六种阿罗汉与九种阿罗汉 A、六种阿罗汉:(※参见《俱舍论》卷25,〈贤圣品〉,大正29,129b14-20) 1. 退法:谓 遇少缘便退所得。 2. 思法:谓惧退失恒思自害。 3. 护法:谓于所 得喜自防护。 4. 安住法:离胜退缘虽不自 防亦能不退。离胜加行亦不增进。 5. 堪达法:彼性堪能,好修练根,速达不动。 6. 不动法:彼必无退。 B、九种阿罗汉:(※参见《中阿含经》卷30(127经),〈福田经〉,大正1,616a) 1、思法;2、升进法;3、不动法;4、退法;5、不退法;6、护法;7、实住法;8、慧解脱;9、俱解脱。 ※《顺正理论》卷65(大正29,699c): 九种无学:1、退法;2、思法;3、护法;4、安住;5、堪达;6、不动法; 7、不退法;8、慧解脱;9、俱解脱。 (二)(p.245) 「慧解脱阿罗汉」与「俱解脱阿罗汉」 A、 (p.245) 离贪欲→心解脱;离无明→慧解脱。 依慧力的证入法性,无明等障得解脱。 以定的寂静力,使贪爱等障解脱。 参见:《杂阿含经》卷26(710经),大正2,190b9-21: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圣弟子清净信心,专精听法者,能断五法,修习七法,令其满足。何等为五?谓贪欲盖、瞋恚、睡眠、掉悔、疑,此盖则断。何等七法?谓念觉支,择法、精进、猗、喜、定、舍觉支,此七法修习满足。净信者谓心解脱,智者谓慧解脱。贪欲染心者,不得、不乐;无明染心者,慧不清净。是故比丘离贪欲者,心解脱;离无明者,慧解脱。若彼比丘离贪欲,心解脱,得身作证;离无明,慧解脱。是名比丘断爱缚、结,慢无间等,究竟苦边」。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B、(p.246) 定与慧的解脱 1、约少分说:佛弟子的修证上,如约少分说,都可说有这定与慧的解脱,如依未到定或七依定而发无漏慧的,断见道所断惑,都可说有此二义。 2、约全分说:如修到阿罗汉的,以慧力断尽无明为本──我见为本的一切烦恼,那是大家都是一样的。如依定力的修得自在来说,就不同。 (1)如能得灭尽定的阿罗汉,无论是慧是定,都得到了究竟解脱。约得到定慧的全分离障说,称为俱解脱阿罗汉。 (2)如慧证究竟,而不能解脱定障,就称为慧解脱阿罗汉。 《大毗婆沙论》卷109(大正27,564b8-15): 慧解脱有二种,一是少分,二大全分。少分慧解脱于四静虑能起一二三;全分慧解脱于四静虑皆不能起。……苏尸摩经说全分慧解脱,彼于四静虑皆不能益。 如是二说俱为善通,由此少分慧解脱者,乃至能起有顶等至但不得灭定。 若得灭定名俱解脱。 慧解脱 1、仅有未到定 (全分慧解脱) 2、具有四禅八定(少分慧解脱) 俱解脱 灭尽定(彻底解脱定障) ☆慧解脱:参见《杂阿含经》卷14(347经),〈须深经〉(苏尸摩经),大正2,96b~98a。 ☆俱解脱:参见《中阿含经》卷24(97经),〈大因经〉,大正1,582a~b。 九、(p.245) 阿罗汉之功德: [六通及三明,世间上福田。] (一)(p.246)六通: 1、神境通:变多为一,变一为多,隐显自在,山河石壁都不能障碍他。入水,入地,还能凌空来去,手摸日月等。 2、天眼通:见粗的又见细的,见近的又见远的,见明处又见暗处,见表面又见里面,尤其是能见众生的业色,知道来生是生天或落恶趣等。 3、天耳通:近处远处,听到种种声音。能听了人类的不同方言,连天与鸟兽的语声,也都能明了。 4、他心通:知道他众生心中所想念的。 5、宿命通:知众生前生的往因,作什么业,从那里来。 6、漏尽通:知烦恼的解脱情形,知烦恼是否已经彻底断尽。 ※A、前五通:得根本禅之佛弟子与外道都可能得到。 ※B、漏尽通:是一切阿罗汉所必有的。 但阿罗汉不一定具有根本禅,不一定有前五通,如具未到定的慧解脱阿罗汉便是。 (二)(p.247)三明61:(阿罗汉所具有) 1、天眼明:能知未来。 2、宿命明:能知过去。 3、漏尽明 (三)(p.247) 阿罗汉与六通 1、全分慧解脱阿罗汉(未到定):具漏尽通但无前五通。 (如《杂阿含经》卷14(347经)〈须深经〉所说,大正2,96b-98a) 2、少分慧解脱阿罗汉(四禅八定):具根本禅者,可修发三明、六通。 3、俱解脱阿罗汉(灭尽定):一定具备三明、六通。 ※三明阿罗汉:(1)或是具根本禅的慧解脱(《杂阿含经》卷45(1212经),大正2,330a~c) (2)或是具灭尽定的俱解脱(《大毗婆沙论》卷143,大正27,734b~c) 参见: A、《发智论》卷9(大正26,966a): 慧解脱无愿三摩地现在前时......他心智(现在前)。 B、《大毗婆沙论》卷109(大正27,564): 问:此中数说慧解脱者起他心智,此起必依根本静虑,若慧解脱亦能现起根本静虑,岂不违害苏尸摩经。彼经中说:慧解脱者,不能现起根本静虑? 答:慧解脱有二种,一是少分,二大全分。少分慧解脱于四静虑能起一二三;全分慧解脱于四静虑皆不能起。此论中说少分慧解脱,故能起他心智。 苏尸摩经说全分慧解脱,彼于四静虑皆不能益。 如是二说俱为善通,由此少分慧解脱者,乃至能起有顶等至但不得灭定。若得灭定名俱解脱。 十、(p.248)以譬喻赞颂阿罗汉之功德 [明净恒不动,如日处晴空;一切世间行,不染如莲华。] (一)如日处晴空: 1、 阿罗汉果,智慧断尽了烦恼,极明极净,正如日光朗照,处在万里无云的晴空中一样。 2、阿罗汉的功德,有『六恒住』。在见色闻声等六境起用时,恒常是:『不苦不乐,舍心住正念正智』,这就是不动。在触对六境时,或是合意的,或是不合意的,但不会因此而起贪起瞋。一切利誉得失,在圣者的心境上,不受外境所转动,『不能妨心解脱慧解脱』。俗语所说的『八风62吹不动』,就是阿罗汉的境界。这如经上说:『六入处常对,不能动其心,心常住坚固,谛观法生灭』。 ※《杂阿含经》卷9(254经),大正2,62c~63b: 尔时尊者二十亿耳,往诣佛所,稽首礼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于世尊法中得阿罗汉,尽诸有漏,所作已作,舍离重担,逮得己利,尽诸有结,正智心解脱。当于尔时,解脱六处。云何为六?(1)离欲解脱,(2)离恚解脱,(3)远离解脱,(4)爱尽解脱,(5)诸取解脱,(6)心不忘念解脱。 (1)世尊!若有依少信心而言离欲解脱,此非所应;贪、恚、痴尽,是名真实离欲解脱。 (2)若复有人,依少持戒而言我得离恚解脱,此亦不应;贪、恚、痴尽,是名真实(离恚)解脱。 (3)若复有人,依于修习利养远离,而言远离解脱,是亦不应;贪、恚、痴尽,是真实远离解脱。 (4)(5)(6)贪、恚、痴尽,亦名离爱,亦名离取,亦名离忘念解脱。 如是世尊!若诸比丘未得罗汉,未尽诸漏,于此六处不得解脱。 若复比丘在于学地,未得增上乐涅槃,习向心住,尔时成就学戒,成就学根。后时当得漏尽,无漏心解脱,乃至自知不受后有;当于尔时,得无学戒,得无学诸根。譬如婴童愚小仰卧,尔时成就童子诸根;彼于后时渐渐增长,诸根成就,当于尔时成就长者诸根。在学地者,亦复如是,未得增上安乐。乃至成就无学戒,无学诸根,若眼常识色,终不能妨心解脱、慧解脱,意坚住故,内修、无量、善解脱,观察生灭乃至无常。耳识声,鼻识香,舌识味,身识触,意识法,不能妨心解脱、慧解脱,意坚住故,内修、无量、善解脱,观察生灭。譬如村邑近大石山,不断、不坏、不穿,一向厚密,假使四方风吹,不能动摇,不能穿过。彼无学者亦复如是,眼常识色,乃至意常识法,不能妨心解脱,慧解脱,意坚住故,内修、无量、善解脱,观察生灭」。 尔时、二十亿耳重说偈言: 离欲心解脱,无恚脱亦然,远离心解脱,贪爱永无余,诸取心解脱,及意不忘念。晓了入处生,于彼心解脱,彼心解脱者,比丘意止息,诸所作已作,更不作所作。犹如大石山,四风不能动。色、声、香、味、触,及法之好恶,六入处常对,不能动其心,心常住坚固,谛观法生灭。 (二)如莲花无染: 阿罗汉在未舍报前,虽然生活在这世间中,却不受杂染的环境所熏变。他在一切世间行中,清净不染,如莲华一样,虽生于淤泥中,而却微妙香洁。 十一、(p.249) 缘觉乘[或不由他觉,从于远离生,名辟支迦佛,合说为二乘。] (一)「缘觉乘」与「声闻乘」之主要差异: 1、不由他觉:也就是无师自悟。 2、从远离生:不由他觉的智慧,是由于远离而生的。远离,是远离愦闹,远离人事。他在因中,在证果以后,都是独往独来,厌离人事的。过着精严的十二头陀行,孤居独处。据说:这都出于没有佛法的时代,现乞食的出家相,但不会说法,只是现神通而已。 ※ 十二头陀行:住阿兰若处、常乞食、次第乞食、一坐食、节量食、中后不饮浆、粪扫 衣、但三衣、冢间住、树下坐、露地坐、但坐不卧。 (印顺法师《华雨集》第四册,p.227) ※参见《大智度论》卷28,大正25,266c6-15: 声闻智慧即是辟支佛智慧,但时节、利根、福德有差别。 时名,佛不在世,亦无佛法,以少因缘,出家得道,名辟支佛。 利根名异,法相是同,但智慧深入,得辟支佛道。 福德名有相,或一相二相,乃至三十一相。若先佛法中得圣法,法灭后成阿罗汉,名为辟支佛,身无有相。 有辟支佛第一疾者、四世行,久者、乃至百劫行;如声闻疾者三世,久者六十劫。 (二)(p.250)「麟角喻独觉」与「部行独觉」 1、《瑜伽师地论》卷34(大正30,478a5-21): 云何独觉道?谓由三相,应正了知。 谓有一类,安住独觉种姓,经于百劫,值佛出世亲近承事,成熟相续,专心求证独觉菩提。于蕴善巧、于处善巧、于界善巧、于缘起善巧、于处非处善巧、于谛善巧勤修学故,于当来世,速能证得独觉菩提,如是名为初独觉道。 复有一类,值佛出世,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如理作意,于先所未起顺决择分善根,引发令起谓暖、顶、忍,而无力能即于此生证法现观,得沙门果。 复修蕴善巧、修处善巧、修界善巧、修缘起善巧、修处非处善巧、修谛善巧故,于当来世能证法现观、得沙门果,是名第二独觉道。 复有一类,值佛出世,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如理作意,证法现观得沙门果。而无力能于一切种至极究竟、毕竟离垢、毕竟证得梵行边际阿罗汉果。 复修蕴善巧、修处善巧、修界善巧、修缘起善巧、修处非处善巧、修谛善巧故。依出世道,于当来世至极究竟,毕竟离垢、毕竟证得梵行边际阿罗汉果,是名第三独觉道。 云何独觉习? 谓有一类,依初独觉道,满足百劫修集资粮,过百劫已,出无佛世,无师自能修三十七菩提分法,证法现观、得独觉菩提果,永断一切烦恼成阿罗汉。 复有一类,或依第二、或依第三独觉道,由彼因缘,出无佛世,无师自能修三十七菩提分法,或证法现观,乃至得阿罗汉果,或得沙门果,至极究竟、毕竟离垢、毕竟证得梵行边际,证得最上阿罗汉果。 当知此中,由初习故成独觉者,名麟角喻。 由第二、第三习故成独胜者,名部行喻。 2、《俱舍论》卷12〈分别世品第三〉,大正29,64a28-b19: 诸独觉有二种殊:一者部行, 二麟角喻。 部行独觉,先是声闻,得胜果时 转名独胜。 有余说:彼先是异生,曾修声闻 顺决择分,[02]今自证道得独胜名。 由本事中 说:一山处总有五百苦行外仙,有一猕猴 曾与独觉相近而住,见彼威仪,展转游行 至外仙所,现先所见独觉威仪,诸仙睹之 咸生敬慕,须臾皆证独觉菩提。若先是圣 人,不应修苦行。 [03]麟角喻者,谓必独居。二 独觉中,麟角喻者,要百大劫修菩提资粮,然 后方成麟角喻独觉。 言独觉者,谓现身中 离禀至教,唯自悟道,以能自调,不调他 故。 何缘独觉言不调他?非彼无能演说正 法,以彼亦得无碍解故;又能忆念过去所 闻诸佛所宣圣教理故。 又不可说彼无慈 悲,为摄有情现神通故;又不可说无受 法机,尔时有情亦有能起世间离欲对治道 故。 虽有此理,由彼宿习少欣乐胜解,无说 希望故;又知有情难受深法,以顺流既久 难令逆流故;又避摄众故,不为他宣说 正法,怖喧杂故。 1 印顺法师《宝积经讲记》p.157:「什么叫诸苦?在对境而起领受时,分苦受、乐受、舍受──三受。但深一层观察,老病死等苦受,不消说是苦的──苦苦。乐受,如一旦失坏了,就会忧苦不了,叫坏苦。就使是不苦不乐的舍受,在诸行流变中,到底不能究竟,所以叫行苦。这些,都离不了苦,而凡夫着为快乐,所以经说如贪刀头上的蜜一样。」 2 《妙法莲华经》卷1〈序品第1〉大正9,3c22~26: 「为求声闻者,说应四谛法,度生老病死究竟涅槃。为求辟支佛者,说应十二因缘法。为诸菩萨说应六波罗蜜,令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成一切种智。」 3 (1)《胜鬘狮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广经》〈法身章第八〉,大正12,221b17-c6: 「若于无量烦恼藏所缠如来藏不疑惑者,于出无量烦恼藏法身亦无疑惑。于说如来藏如来法身,不思议佛境界,及方便说心得决定者,此则信解说二圣谛。如是难知难解者,谓说二圣谛义。何等为说二圣谛义?谓说作圣谛义,说无作圣谛义。 说作圣谛义者,是说有量四圣谛。何以故?非因他能知一切苦、断一切集、证一切灭、修一切道。是故世尊!有有为生死、无为生死,涅槃亦如是,有余及无余。 说无作圣谛义者,说无量四圣谛义。何以故?能以自力知一切受苦、断一切受集、证一切受灭、修一切受灭道。如是八圣谛,如来说四圣谛。如是无作四圣谛义,唯如来应等正觉事究竟,非阿罗汉辟支佛事究竟,何以故?非下中上法得涅槃。何以故如来应等正觉,于无作四圣谛义事究竟?以一切如来应等正觉知一切未来苦,断一切烦恼上烦恼所摄受一切集,灭一切意生身,除一切苦灭作证。」 (2)《胜鬘狮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广经》(大正12,221b21~26):「说作圣谛义者,是说有量四圣谛。何以故?非因他能知一切苦、断一切集、证一切灭、修一切道。是故世尊,有有为生死、无为生死,涅槃亦如是,有余及无余。」之对应文句,《大宝积经》卷119〈胜鬘夫人会第48〉(大正11,677a2-5)为:「作圣谛者,是不圆 满四圣谛义。何以故, ?由他护故,而不能得 知一切苦、断一切集、证一切灭、修一切道。是 故不知有为无为及于涅槃。」 (3) 参见印顺法师《胜鬘经讲记》(p.210-p.220)。 4 《大般涅槃经》卷27,大正12,524a28~b9: 「若有人见十二缘者即是见法,见法者即是见佛。佛者即是佛性。何以故?一切诸佛以此为性。善男子!观十二缘智凡有四种:一者下,二者中,三者上,四者上上。下智观者不见佛性,以不见故得声闻道。中智观者不见佛性,以不见故得缘觉道。上智观者见不了了,不了了故住十住地。上上智观者见了了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道。以是义故,十二因缘名为佛性,佛性者即第一义空,第一义空名为中道,中道者即名为佛,佛者名为涅槃。」 5 参见《大般涅槃经》卷7,大正12,406b12~27。 6 参见《佛垂般涅槃略说教诫经》,大正12,1112a25-28。 7 参见《杂阿含经》卷43(1172经),大正2,313b14-314a1。 8 参见《杂阿含经》卷3(64经),大正2,16c-17a;印顺法师《佛法概论》p.59~p.60。 9 《成佛之道》p.151-p.152: 「眼,耳,鼻,舌,身,是物质的,是能见色,闻声,嗅香,尝味,觉触的生理官能。佛说是极微妙的色法,所以应该是神经。意是能知, 一切法的心理官能,心识的源泉。」 10 增上缘:不论那一法,凡是有生起他法的胜用,或者不碍其他法的生起,都叫增上缘。(印顺法师《中观论颂讲记》p.66) 11 所缘缘:心心所的生起,必有他的所缘境,这所缘境,能为心心所生起之缘,所以叫所缘缘。(印顺法师《中观论颂讲记》p.66) 12 人情凡十九辈:《修行道地经》卷2,大正15,192b: 「法师说经,观察人情凡十九辈,以何了知?分别尘劳尔乃知之。何谓十九?一曰贪YIN。二曰瞋恚。三曰愚痴。四曰YIN怒。五曰YIN痴。六曰痴恚。七曰YIN怒愚痴。八曰口清意YIN。九曰言柔心刚。十曰口慧心痴。十一者,言美而怀三毒。十二者,言粗心和。十三者,恶口心刚。十四者,言粗心痴。十五者,口粗而怀三毒。十六者,口痴心YIN。十七者,口痴怀怒。十八者,心口俱痴。十九者,口痴心怀三毒。于是颂曰:其有YIN怒痴,合此为三毒;两两而杂错,计便复有四;口柔复有四,口痴言痴四;世尊之所说,人情十九种。」 13 印顺法师《摄大乘论讲记》p.57- p.58: 「一切法的性类,总分为四:一、善性,二、恶性,三、有覆无记,四、无覆无记。染污意是属于那一性类所摄的呢?此意染污故,唯属有覆无记性摄。它与四烦恼常共相应,为什么不是恶性呢?因所依末那的行相,非常微细,不能说它是恶。……染污末那在三界中也是这样,虽然于一切时中四烦恼都随逐着它,但因它的行相微细,所以能依的烦恼也随逐它而微细了。因它非常微细,不能记别是善,是恶,所以是无记。但它又有烦恼的覆障,故又名为有覆。」 14 (1) 印顺法师《胜鬘经讲记》p.155:「《阿含》及毗尼说:阿罗汉断烦恼,但有不断的,名为习气。此习气,即本经(《胜鬘经》)的住地。罗汉不断习气,辟支佛稍侵习气,唯有佛,烦恼习气一切断尽。二乘不断的习气,在声闻学派中,称为不染污无知。无知即无明的别名;习气,是极微细的无明,这与大乘的无明住地一致。龙树说:『声闻辟支佛习气,于菩萨为烦恼』(《大智度论》卷42,大正25,368a5-6)。声闻学者,以为习气是不染污的,无碍于生死的;而在大乘学者看来,习气是微细的染污,还是要招感变易生死的。二乘不断,而唯佛断尽的无明,大乘学者说,菩萨在修行中,已分分渐除;佛究竟断尽无明。」 (2) 印顺法师《大乘起信论讲记》p.96:「烦恼的根本,名无始无明住地。依《璎珞》及《仁王经》意,众生最初的一念心,即是无始无明住地,依此而有生死流转。地,发生义。住地,玄奘译为习地,即是习气。众生无始来的妄熏根本习地,名无始无明。考罗汉所不能断的习气,有部解说为不染污无知。然不染污无知(无知即无明),于大乘却是染污的。」 15《杂阿含经》卷12(287经):「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忆宿命,未成正觉时,独一静处,专精禅思,作是念:何法有故老死有?何法缘故老死有?即正思惟,生如实无间等,生有故老死有,生缘故老死有。如是有……。取……。爱……。受……。触……。六入处……。名色,何法有故名色有?何法缘故名色有?即正思惟,如实无间等生,识有故名色有,识缘故有名色有。我作是思惟时,齐识而还,不能过彼:谓缘识名色,缘名色六入处,缘六入处触,缘触受,缘受爱,缘爱取,缘取有,缘有生,缘生老病死、忧悲恼苦,如是如是纯大苦聚集。」(大正2,80b25-c6) 16 参见《摄大乘论本》卷1 (大正31,134a1~2);印顺法师《摄大乘论讲记》p.55:不共无明的意义:「真义」就是真理,「心」就是悟解真理的无分别智。这无分别智对于诸法的真理,原可「生」起悟解,但有一种法常「常能为障碍」,使它不能生起。这真义心生的障碍者,在三性位的「一切分」中恒共「俱行」。这是什么法呢?就是恒行「不共无明」啊! 17 (1)印顺法师《摄大乘论讲记》p.45 ~ p.46: 阿陀那,应简单的译作「取」,像十二缘起中的取,五取蕴的取,烦恼通名为取的取,梵语都是阿波陀那(近取,即极取义)。取是摄取其它属于自己,所以有摄它为自体,与执取不失(持)的意思。因作用的不同,后人建立起执持、执取、执受等不同的名字。这阿陀那,在经论里看起来,它与执受有特别的关系。它在摄取未来与摄持现在的生命,使有情成为灵活的有机体中,表现了阿陀那特殊的功能,它与生命论有关。 (2) 印顺法师《摄大乘论讲记》p.44: 「有色诸根」,就是眼耳鼻舌身的五色根。色根就是色根,为什么叫有色根呢?因为根有二类:一有色的五根,二无色的意根;为了简别无色的意根,所以说有色。欲色界有情的生命活动,是由过去的业力所招感,特别在这五根上表现出来(但生命的存在,不单是色根)。这生理机构的五根,所以能活泼泼地生存着,在一期寿命中继续存在着,并且能引起觉受,都是由此阿陀那识在执受(执持)它,使之无有失坏;它才能尽寿随本识的存在而转起。如阿陀那不执受有色诸根,有情的生命立刻就要崩坏,成为无生机的死尸。 18《杂阿含经》卷26(710经):「离贪欲者心解脱,离无明者慧解脱。若彼比丘离贪欲,心解脱,得身作证;离无明,慧解脱。」(大正2,190b17-19) 19 《大毗婆沙论》卷44,大正27,229c-230a:「言尸罗者,是清凉义,谓恶能令身心热恼,戒能安适,故曰清凉。又恶能招恶趣热恼,戒招善趣,故曰清凉。……尸罗者是数习义,常习善法,故曰尸罗。」 20《大智度论》卷1:「佛法大海,信为能入,智为能度。」(大正25,63a1-2) 21《大方广佛华严经》卷14:「信为道元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法。」(大正10,72b18) 22《大智度论》卷13:「是二种戒〔五戒、八戒〕,名居家优婆塞法。居家持戒,凡有四种:有下、中、上,有上上。 下人持戒,为今世乐故。或为怖畏,称誉、名闻故;或为家法,曲随他意故;或避苦役,求离危难故。如是种种是下人持戒。 中人持戒,为人中富贵,欢娱适意。或期后世福乐,克己自勉,为苦日少,所得甚多,如是思惟坚固持戒。 上人持戒,为涅槃故。知诸法一切无常故,欲求离苦,常乐无为故。…… 上上人持戒,怜愍众生,为佛道故;以知诸法,求实相故,不畏恶道,不求乐故。如是种种,是上上人持戒。是四总名优婆塞戒。」(大正25,160c1-26) 23 各部律典戒条数目不一,参见平川彰《律藏之研究》,p.434;p.493。印顺法师《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p.150-p.171。 24 《十诵律》卷5:「极小十岁曾嫁沙弥尼,得受六法。十二岁净者,曾嫁式叉摩尼年十二应受具足戒。十二岁净者,比丘尼应畜弟子。十八岁净者,童女沙弥尼年十八岁,应受六法。」(大正23,424a7-10) 25 唐 道宣《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12:「十诵中六法者练心也,试看大戒受缘。二年者练身也,可知有胎无胎。」(大正40,155a8-10) 26《佛垂般涅槃略说教诫经》卷1:「戒是正顺解脱之本,故名波罗提木叉,依因此戒得生诸禅定及灭苦智慧。是故比丘!当持净戒勿令毁犯,若人能持净戒,是则能有善法;若无净戒,诸善功德皆不得生。是以当知,戒为第一安隐功德之所住处。」(大正12,1111a2-7) 27 食存五观:一、计功多少,量彼来处。二、忖己德行,全缺应供。三、防心离过,贪等为宗。四、正事良药,为疗形枯。五、为成道业,应受此食。 28 光明想: (1)《瑜伽师地论》卷11,大正30,330a21~b7: 问:惛沈睡眠盖以何为食?答:有黑暗相及于彼相,不正思惟,多所修习,以之为食。 问:此盖谁为非食? 答:有光明相及于彼相,如理作意,多所修习,以为非食。 明有三种:一治暗光明,二法光明,三依身光明。 治暗光明,复有三种:一在夜分,谓星月等。二在昼分,谓日光明。三在俱分,谓火珠等。 法光明者,谓如有一随其所受、所思、所触,观察诸法;或复修习,随念佛等。 依身光明者,谓诸有情自然身光。 当知初明治三种暗:一者夜暗,二者云暗,三者障暗,谓窟宅等。法明能治三种黑暗:由不如实知诸法故,于去来今多生疑惑,于佛法等亦复如是。此中无明及疑俱名黑暗。又证观察,能治惛沉睡眠黑暗,以能显了诸法性故。 (2)《瑜伽师地论》卷24,大正30,413a13~17: 云何名为住光明想巧便而卧?谓于光明想善巧精恳,善取善思善了善达,思惟诸天光明俱心,巧便而卧。由是因缘虽复寝卧心不惛暗,如是名为住光明想巧便而卧。 29 《瑜伽师地论》卷11,大正30,330a21~b7: 问:惛沈睡眠盖以何为食?答:有黑暗相及于彼相,不正思惟,多所修习,以之为食。 问:此盖谁为非食?答:有光明相及于彼相,如理作意,多所修习,以为非食。明有三种:一治暗光明,二法光明,三依身光明。 治暗光明,复有三种:一在夜分,谓星月等。二在昼分,谓日光明。三在俱分,谓火珠等。法光明者,谓如有一随其所受、所思、所触,观察诸法;或复修习,随念佛等。 依身光明者,谓诸有情自然身光。 当知初明治三种暗:一者夜暗,二者云暗,三者障暗,谓窟宅等。法明能治三种黑暗:由不如实知诸法故,于去来今多生疑惑,于佛法等亦复如是。此中无明及疑俱名黑暗。又证观察,能治惛沉睡眠黑暗,以能显了诸法性故。 30 有关「九想观」,参见《大智度论》卷21,大正25,217a~c。 31 有关「六妙门」,参见《大毗婆沙论》卷26,大正27,134c~135a;智者大师《法界次第初门》卷上之下,大正46,673a-b;智者大师《六妙法门》,大正46,549a-555c。 32 有关「十六特胜」,参见:《杂阿含经》卷29(803经)大正2,206a~b;《瑜伽师地论》卷27,大正30,432a28~433b12;惠敏法师:《声闻地中所缘之研究》(日文),山喜房,1994年,p.226-247。 33《瑜伽师地论》卷27,大正30,432c12-24:若于是时,或入息中间,入息已灭,出息中间,出息未生,缘入息出息空无位、入息出息远离位为境;或出息中间,出息已灭,入息中间,入息未生,缘出息入息空无位、出息入息远离位为境。即于此时便作念言:「于息除身行入息,我今能学息除身行入息;于息除身行出息,我今能学息除身行出息。」 又即于此,若修、若习、若多修习为因缘故,先未串习入出息时,所有刚强苦触随转,今已串习入出息故皆得息除,有余柔软乐触随转。便作念言:「于息除身行入息,我今能学息除身行入息;于息除身行出息,我今能学息除身行出息。」 34 觉心行、除心行,参见《瑜伽师地论》卷27,大正30,432a2-12:又即如是觉了喜者、觉了乐者,或有暂时生起忘念:或谓有我、我所;或发我慢;或谓我当有、或谓我当无;或谓我当有色、或谓我当无色;或谓我当有想、或谓我当无想;或谓我当非有想非无想。生起如是愚痴想、思俱行,种种动慢、戏论、造作、贪爱纔生起已,便能速疾以慧通达,不深染着,方便断灭、除遣、变吐。由是加行,便作念言:「于觉了心行入息出息,我今能学觉了心行入息出息。」「于息除心行入息出息,我今能学息除心行入息出息。」 35(1)有关「五种净行」(五停心观),参见《瑜伽师地论》卷26~卷27,大正30,428c18-433c1。 (2)印顺法师《华雨集》(二)p.242~p.244:西元五世纪初,鸠摩罗什译出的《坐禅三昧经》,《禅秘要法经》,《思惟要略法》;昙摩蜜多传出的《五门禅经要用法》,都以「念佛」替代了「界分别」。 (3)鸠摩罗什传出的《坐禅三昧经》卷上(大正15,271c):「若多YIN欲人,不净法门治。若多瞋恚人,慈心法门治。若多愚痴人,思惟观因缘法门治。若多思觉[寻思]人,念息法门治。若多等分人,念佛法门治。」 36 参见《成佛之道》(增注本)p.164-p.172。 37 参见印顺法师,《中观今论》p.62- p.63: 「缘起的三要则:(1)相关的因待性,(2)序列的必然性,(3)自性的空寂性。」 序列的必然性:佛法说缘起,不但说明「此故彼」的因果关系,而且在因果中,抉出因果生灭的序列必然性。如悟入十二有支,这决不止于别别的因果事实,而是从一切众生,无限复杂的因果事相中,发见此因果的必然程序。......依中观义来说:缘起的序列必然性,决非离事说理,在缘能起果的作用中,现出此必然的理则。生死相续,似乎依照此理则而发展,佛也不过发见此因果事中的理则而已。 38 印顺法师《中观今论》p.84~p.85: 对于无常生灭的一切,细究起来,可有三种:「剎那生灭」、「一期生灭」、「大期生灭」。 1、剎那生灭:不论是有情的无情的,一切都有生灭相,即存在的必归于息灭。推求到所以生者必灭,即发觉变化的并非突然,无时无刻不在潜移密化中。即追求到事物的剎那──短到不可再短的时间,也还是在生灭变化中的。 2、一期生灭:这是最现成的,人人可经验而知的。如人由入胎到死去等,有一较长的时期,如约器界说,即成与坏,或成、住、坏。 3、大期生灭:众生的生死流转,是无始来就生而灭灭而又生的,生灭灭生,构成一生生不已的生存。一期一期的生死死生,同样的形成一生生不已的生命之流,都可称之为生。到生死解脱的时候,纔名为灭。这如缘起法所说的:「此生故彼生」,即是生死的流转──生;「此灭故彼灭」,即是流转的还灭──灭。 39《杂阿含经》卷1(9经),大正2,2a3-7。 40 (1)印顺法师,《中观今论》p.60: 依《大智度论》说:不但内外的有为法是缘起的,因待有为而施设无为,无为也是缘起的。这样,凡是存在的因果、事理,一切是缘起的存在;离却缘起,一切无从安立。 (2) 印顺法师,《中观今论》p.63: 自性的空寂性:从缘起果的作用,有相关的因待性,有序列的必然性。此因待与必然,不但是如此相生,也如此还灭。如进一层考察,一切法的如此生灭,如此次第,无不由于众缘。那么,此有无生灭的一切法,即没有自体,即非自己如此的。这即能从如此生灭次第中,悟入此是即空的诸行,并非是实有实无实生实灭的。彼此因待,前后必然,世间的因果幻网,似乎有迹可寻,而自性空寂,因果幻网即当体绝待,了无踪迹。所以说:缘起是「宛然有而毕竟空,毕竟空而宛然有」。 41 《杂阿含经》卷12(293经),大正2,83c2-21,〈空相应缘起〉: 尔时,世尊告异比丘:「我已度疑,离于犹豫,拔邪见刺,不复退转。心无所着故,何处有我?为彼比丘说法,为彼比丘说贤圣出世空相应缘起随顺法。所谓有是故是事有,是事有故是事起,所谓缘无明行,缘行识,缘识名色,缘名色六入处,缘六入处触,缘触受,缘受爱,缘爱取,缘取有,缘有生,缘生老死、忧悲恼苦,如是如是纯大苦聚集。乃至如是纯大苦聚灭。如是说法,而彼比丘犹有疑惑、犹豫。先不得得想,不获获想,不证证想;今闻法已,心生忧苦、悔恨、朦没、障碍。所以者何?此甚深处,所谓缘起;倍复甚深难见,所谓一切取离、爱尽、无欲、寂灭、涅槃。如此二法,谓有为、无为。有为者,若生、若住、若异、若灭;无为者,不生、不住、不异、不灭:是名比丘诸行苦、寂灭涅槃:因集故苦集,因灭故苦灭,断诸径路,灭于相续,相续灭,是名苦边。比丘!彼何所灭?谓有余苦。彼若灭、止、清凉、息、没,所谓一切取灭、爱尽、无欲、寂灭、涅槃。」 42《杂阿含经》卷47(1258经),大正2,345b2-22: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过去世时,有一人名陀舍罗诃。彼陀舍罗诃有鼓,名阿能诃,好声、美声、深声,彻四十里。彼鼓既久,处处裂坏。尔时、鼓士裁割牛皮,周匝缠缚;虽复缠缚,鼓犹无复高声,美声、深声。彼于后时转复朽坏,皮大剥落,唯有聚木。如是比丘!修身、修戒、修心、修慧,以彼修身、修戒、修心、修慧故,于如来所说修多罗,甚深明照,难见难觉,不可思量,微密决定,明智所知,彼则顿受周备受;闻其所说,欢喜崇习,出离饶益。当来比丘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闻如来所说修多罗,甚深明照,空相应随顺缘起法,彼不顿受持,不至到受。闻彼说者,不欢喜崇习,而于世间众杂异论,文辞绮饰,世俗杂句,专心顶受,闻彼说者,欢喜崇习,不得出离饶益。于彼如来所说,甚深明照,空相应法随顺缘起者,于此则灭。犹如彼鼓朽故坏裂,唯有聚木。 是故诸比丘!当勤方便,修身、修戒、修心、修慧,于如来所说甚深明照,空相应法,随顺缘起,顿受遍受。闻彼说者,欢喜崇习,出离饶益。」 (参见印顺法师《杂阿含经论会编(下)》p.718) 43《杂阿含经》卷34(962经),大正2,245c27-246a10: 佛告婆蹉:「我今问汝,随意答我。婆蹉!犹如有人,于汝前然火,汝见火然不?即于汝前火灭,汝见火灭不」?婆蹉白佛:「如是,瞿昙」! 佛告婆蹉:「若有人问汝:向者火然,今在何处?为东方去耶?西方、南方、北方去耶?如是问者,汝云何说」? 婆蹉白佛:「瞿昙!若有来作如是问者,我当作如是答:若有于我前然火,薪草因缘故然,若不增薪,火则永灭,不复更起。东方、南方、西方、北方去者,是则不然」。 佛告婆蹉:「我亦如是说:色已断、已知,受、想、行、识已断、已知,断其根本,如截多罗树头,无复生分,于未来世永不复起。若至东方、南、西、北方,是则不然,甚深,广大,无量,无数,永灭。」(参见印顺法师《杂阿含经论会编(下)》p.654 ~ p.655) 44《杂阿含经》卷9(249经),大正2,60a12-21: 尊者阿难又问舍利弗:「如尊者所说,六触入处尽、离欲、灭、息、没已,有亦不应说,无亦不应说,有无亦不应说,非有非无亦不应说,此语有何义?」 尊者舍利弗语尊者阿难:「六触入处尽、离欲、灭、息、没已,有余耶?此则虚言。无余耶?此则虚言。有余无余耶?此则虚言。非有余非无余耶?此则虚言。若言六触入处尽、离欲、灭、息、没已,离诸虚伪,得般涅槃,此则佛说。」 (参见印顺法师《杂阿含经论会编(上)》p.299) 45 (1)《佛法概论》p.65:「身,即身体及依身体而起的心理作用;命,即生命自体。」 (2) 印顺法师《如来藏之研究》p.42 ~ p.43: 依释尊的正观,种种的「我」说,不外乎「命异身异」,「命即是身」的二根本见。身是身心和合的自身,命是我的别名。「命异身异」,以为我与身心不同,我是身心以外的另一实体。身体死了,身外的我还是存在的,流转于生死中,这是常见。「命即是身」,以为我不离身心,身死而我也就没有了,这是近于唯物论的,是断见。 46 (1)《佛法概论》p.92: 印度旧有的「业」说,无论为传统的一元论,新起的二元论,总是与「我」相结合的。或以业为自我所幻现的──自作,或以业为我以外的动作──他作,都相信由于业而创辟一新的环境──身心、世界,「我」即幽囚于其中。释尊的正觉,即根本否定此我,所以非自作,非他作,即依中道的缘起,说明此生死的流转。 (2)《瑜伽师地论》卷93(大正30,833c19-29): 由二因缘,自作苦乐,不可施设,不可记别;如是他作,俱作,俱非所作无因而生,当知亦尔。云何为二?一者、诸行如前所说无作用故,二者、有余作者有情不可得故。此中诸行无作用故,此受、此领,自作苦乐,不应道理。又彼有余作者有情不可得故,余受、余领不应道理。受所渴爱,摄受他受,亦不应理。有诸缘故,诸受得生,故无因生亦不应理。是故远离前之三种恶因论边,后之一种无因论边,觉了如前中道行教,勤修正行,能尽众苦。(参见印顺法师《杂阿含经论会编(中)》p.44) 47(1)《杂阿含经》卷33(926经),大正2,235c27~236b11: 尔时、世尊告诜陀迦旃延:「当修真实禅,莫习强良禅。……佛告跋迦利:「比丘于地想能伏地想,于水、火、风想,无量空入处想,识入处想,无所有入处,非想非非想入处想;此世、他世,日、月,见、闻、觉、识,若得、若求,若觉、若观,悉伏彼想。跋迦利!比丘如是禅者,不依地、水、火、风,乃至不依觉、观而修禅。跋迦利!比丘如是禅者,诸天主伊湿波罗、波阇波提,恭敬合掌,稽首作礼,而说偈言:南无大士夫!南无士之上!以我不能知,何所依而禅。……」(参见《杂阿含经论会编(下)》p.616 ~ p.618;有关此经之解说,详见印顺法师《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p.278~p.285。) (2)另参见《别译杂阿含经》卷8(151经),大正2,430c10~431b4。 (3)印顺法师《中观今论》p.78:「《杂阿含经》(926经)说:迦旃延入真实──胜义禅时,不取一切相而入禅。别译又说:「但以假因缘和合有种种名,观斯空寂,不见有法及以非法」。〈真实义品〉引此以为离言法性的教证。」 (4)印顺法师《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p.278: 《杂阿含经》「如来记说」,佛化诜陀迦旃延经,说「真实禅」与「强梁禅」,是以已调伏的良马,没有调伏的劣马,比喻深禅与世俗禅。......与诜陀迦旃延氏有关的教授,传下来的仅有二则。另一则是佛为诜陀说:离有离无的正见──观世间缘起的集与灭,而不落有无的中道(《杂阿含经》卷12,301经,大正2,85c17-86a3)。车匿(Chanda)知道了无常、苦、无我、涅槃寂灭,而不能领受「一切行空寂、不可得、爱尽、离欲、涅槃」。阿难为他说「化迦旃延经」,离二边而不落有无的缘起中道,这才证知了正法(《杂阿含经》卷10,262经,大正2,66b~67a)。这是非常著名的教授!龙树《中论》,曾引此经以明离有无的中道(《中论》卷3,大正30,20b)。 48《中论》卷3〈观有无品第15〉(大正30,20b1-2):「佛能灭有无,如化迦旃延,经中之所说,离有亦离无。」 49《瑜伽师地论》卷36〈真实义品〉(大正30,489b7-c2)引《杂阿含经》卷33(926经)证成诸法离言自性。 50 有关《第一义空经》之解说,详见印顺法师《空之探究》p.81~p.83;p.86~p.88。 51 四十四智中,为何不说「无明智、无明集智、无明灭智,无明灭道迹智」,参见《大毗婆沙论》卷110,大正27,571a12-23。 52 四谛十六行相:(A)苦谛:无常、苦、空、无我。(B)集谛:因、集、生、缘。 (C)灭谛:灭、静、妙、离。(D)道谛:道、如、行、出。 《大毗婆沙论》卷79,大正27,409a10~b6: 伤痛逼 迫如荷重担,违逆圣心故名为苦。由二缘故说名非常:一由所作,二由属缘。由所作者:诸有为法一剎那顷能有所作,第二剎那不复能作。由属缘者:诸有为法系属众缘,方有所作。违我所见故名为空。违于我见故名非我。 如种子法故名为因。能等出现故名为集。令有续起故名为生。能有成办故名为缘。 譬如埿【三】【宫】泥团轮绳水等众缘和合成办瓶等,取蕴永尽故名为灭。有为相息故名为静。是善是常故名为妙。最极安隐故名为离。 是离自体非有离故。违害邪道故名为道。违害非理故名为如。趣涅槃宫故名为行。能永超度故名为出,是能出性非没性故。 复次、[色-巴+鹿]粗重所逼故名为苦。性不究竟故名非常。内离士夫作者受者遣作受者故名为空。性不自在故名非我。 引发诸有故名为因。令有等现故名为集。能有滋产故名为生。有所造作故名为缘。 性不相续尽诸相续故名为灭。三火永寂故名为静。脱诸灾横故名为妙。出众过患故名为离。 是出要路故名为道。能契正理故名为如。能正趣向故名为行。永超生死故名为出。 另参见:《大智度论》卷20,大正25,207a12-23;《俱舍论》卷26,大正29,137a4-c2。 53《杂阿含经》卷34(962经)(大正2,246a6-10): 佛告婆蹉:「我亦如是说:色已断、已知,受、想、行、识已断、已知,断其根本,如截多罗树头,无复生分,于未来世永不复起。若至东方、南、西、北方,是则不然,甚深,广大,无量,无数,永灭」。 54 有关七十七智,参见《发智论》卷10,大正26,969a4-19;《大毗婆沙论》卷110,大正27,571b28-572c27。 55 (1)印顺法师 《性空学探源》p.41-p.42:无常是生灭义,生者必灭,一切一切,确都是灭尽之法。世人固或知之,但他们偏注重到生生不已的生的一面,忽略了灭。生生不已,佛法并不否认;但生者必然要灭,一切痛苦依此生生不已而存在,确又是赤裸裸的事实。佛法就是要在这生灭不已之中,设法使它灭而不生,以之解决一切痛苦。灭,不是佛法的故意破坏,它是诸法本来如是的必然性(法性自尔)。因有了某种特殊的因缘连系缚着了,所以灭了之后又要生;现在把这连系截断;就可以无生灭而解决痛苦了。所以经说:「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或依三法印,从诸行生灭无常,体解我性的不可得。众生因妄执常、我而生死,现在能够了解蕴性无常、无我,离常、我的执见,则因无常生灭而厌、离欲,便可以达到涅槃之灭。 (2)印顺法师《佛法是救世之光》p.281-p.282:依佛法,人生现实是缘起的,唯有理解缘起,把握缘起,深入缘起本性,才能超越相对而进入绝对的境地。缘起,是无常无我的现象;人生,也就是无常、无我的人生。一切由于缘起,从因果观点说,一生又一生,到底为了什么,这样的生灭不已。原因在:众生──人类以自我的爱染为本,依自我爱而营为一切活动。这样的动作,引起业力,形成自我的因果系,而有个体的生灭延续。反之,没有缘就不起,如灭除自我爱染,那就能解脱生死,到达「生灭灭已,寂灭为乐」的境地。 56 此处《大智度论》将《须尸摩经》中的「法住智」解释为十智56中的「法智」。 ※十智:法智、比智(类智)、他心智、世智(世俗智)、苦智、集智、灭智、道智、尽智、无生智。(参见《大智度论》卷23,大正25,232c~234a) 57 此处《大智度论》虽未明言是引用何「经」,据推断应为《须尸摩经》。但将《须尸摩经》中的「法住智」解释为「别相的智慧」;将「涅槃智」解释为「总相的智慧」。 58 印顺法师法语:「深信三宝应从正见中来,从正见而起正信,乃能引发正行,而向于佛道,自利利人,护持正法。」 59《大毗婆沙论》卷7(大正27,35b4-16): 问:谁决定能种此顺解脱分善根? 答:若有增上意乐,欣求涅槃,厌背生死者,随起少分施戒闻善,即能决定种此善根。 若无增上意乐、欣求涅槃、厌背生死者,虽起多分施戒闻善,而亦不能种此善根。 问:若有种殖此善根已,为经久如能得解脱? 答:若极速者,要经三生。谓初生中种此种子,第二生中令其成熟,第三生中即能解脱,余则不定。谓或有人种顺解脱分善根已,或经一劫,或经百劫,或经千劫流转生死,而不能起顺决择分。或复有人,起顺决择分善根已,或经一生,或经百生,或经千生流转生死,而不能入正性离生。 《大毗婆沙论》卷7(大正27,35a4-7): 顺解脱分善根者,谓种决定解脱种子,因此决定得般涅槃。 顺决择分善根者,谓暖、顶、忍、世第一法。 《俱舍论》卷23(大正29,120b23-24):「暖必至涅槃,顶终不断善,忍不堕恶趣,第一入离生。」 60 遁伦集撰《瑜伽论记》卷7:「阿罗汉者,此云应供,智断具足堪供养,故云应供;或名杀贼,或称不生。」(大正42,460a13-14) 61《大智度论》卷2(大正25,71c14-20): 宿命、天眼、漏尽,名为三明。问曰:神通、明有何等异? 答曰:直知过去宿命事,是名通;知过去因缘行业,是名明。 直知死此生彼,是名通;知行因缘,际会不失,是名明。 直尽结使,不知更生不生,是名通;若知漏尽,更不复生,是名明。 是三明,大阿罗汉、大辟支佛所得。 62「八风」,又称为「八世法」,参见《大毗婆沙论》卷173(大正27,871b29-872a26):「八世法者,一、利,二、无利,三、誉,四、非誉,五、赞,六、毁,七、乐,八、苦。……世尊亦尔,安住戒金轮上世间八风所不能动,是故名为不为世法之所染污。」 , 思惟,断一切欲爱、色爱、无色爱、掉、慢、无明。所以者何?无常想者,能建立无我想。圣弟子住无我想,心离我慢,顺得涅槃。 ※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 ※参见:《杂阿含经》卷10(262经),大正2,66b~67a。 (六)(p.215)「缘起」甚深,「缘起的空寂性」(涅槃)倍复甚深。 1、正观缘起的无常无我,离烦恼而解脱生死,名为得般涅槃,涅槃到底是怎样的呢?那是深而更深的。 佛为阿难说有为与无为法,也就是缘起与「缘起」的「空寂性」40,说是「义倍复甚深」。如说:『此甚深处,所谓缘起(有为)。倍复甚深难见,所谓一切取离,爱尽无欲,寂灭涅槃』41。 2、大海:譬喻生死缘起的深广难测。 最深的海底:形容最极甚深的法性。(缘起的空寂性) 3、缘起是相对的假名,众生为无明所蒙蔽了,不见缘起的本性空寂,也就不知但是无常无我的业果延续。如真能正观缘起,不取不着,断尽烦恼,生死永息,那就体证到缘起法性的寂灭。 (七)(p.215)「声闻的次第悟入」与「大乘的直入无生」。 1、声闻弟子:是渐次悟入的。从无常而通达无我,从通达无我,离我所见,我爱等而契入涅槃。这如《杂阿含经》(270经)说:「无常想者能建立无我想,圣弟子住无我想,心离我慢,顺得涅槃」。三法印的次第悟入,可看为声闻法的常道。 2、大乘佛教:大乘佛教的特色,即「诸法本不生」,即是依缘起本来不生不灭为出发,直从涅槃甚深处入门。 ※参见印顺法师着: (1)《中观今论》p.25~p.39〈缘起之生灭与不生不灭〉。 (2)《佛法概论》p.153~p.163〈三法印〉、〈三法印与一法印〉。 (3)《空之探究》p.147~p.155〈大乘般若与阿含经〉。 (4)《印度佛教思想史》p.91~p.99〈深智大行的大乘〉。 (八)(p.215~p.216)缘起的空寂性:超越了假名的相对界(缘起),而契入绝对界。 1、 缘起是与空寂相应相顺的,如《阿含经》说:『如来所说修多罗,甚深明照,难见难觉,不可思量,微密决定明智所知:空相应随顺缘起法』。42这是唯证方知的『甚深广大,无量无数,永灭』。43 2、 换言之,这是没有边际可说的;是超越假名的相对界,而不可以数量说的。也不可以想象为在此在彼的。 3、 这不能说是有,也不可说是没有的,如说:『离欲灭息没已,有亦不应说,无亦不应说,有无亦不应说,非有非无亦不应说。……离诸虚伪,得般涅槃,此则佛说』。44 4、 总之,这是超越了假名相对界(缘起),而契入绝对界。但这是从正观缘起的空寂而悟入,也就是缘起法性的实证。 六、(p.216)不着二边之中道 [此是佛所说,缘起中道义,不着有无见,正见得解脱。] 佛法的中道观,是从缘起法的正观中显出,为佛说法的根本立场。所以,正观也称为中观,正法也称为中法了。说到不落二边,经中都依众生自体说。 (一) (p.216)不一不异之中道。 《杂阿含经》卷12(297经),大正2,84c~85a,又名《大空法经》。 (参见:SN.12, (35)&(36), SN.Ⅱ, pp.60~64;日译南传,十三卷, p.88~p.95)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当为汝等说法,初、中、后善,善义、善味,纯一清净,梵行清白,所谓大空法经。谛听,善思,当为汝说。云何为大空法经?所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谓缘无明行,缘行识,乃至纯大苦聚集。缘生老死者,若有问言:彼谁老死?老死属谁?彼则答言:我即老死,今老死属我,老死是我所,言命即是身。或言:命异、身异。此则一义,而说有种种。若见言命即是身,彼梵行者所无有;若复见言命异身异45,梵行者所无有。于此二边,心所不随,正向中道,贤圣出世如实、不颠倒、正见,谓缘生老死。如是生、有、取、爱、受、触、六入处、名色、识、行。缘无明故有行,若复问言;谁是行?行属谁?彼则答言:行则是我,行是我所,彼如是命即是身;或言命异身异。彼见命即是身者,梵行者(所)无有;或言命异身异者,梵行者亦无有。离此二边,正向中道,贤圣出世如实、不颠倒、正见,所谓缘无明行。诸比丘!若无明离欲而生明,彼谁老死,老死属谁者,老死则断、则知,断其根本,如截多罗树头,于未来世成不生法。若比丘无明离欲而生明,彼谁生,生属谁;乃至谁是行,行属谁者,行则断、则知,断其根本,如截多罗树头,于未来世成不生法。若比丘无明离欲而生明,彼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纯大苦聚灭,是名大空法经。」 (二)(p.217)不常不断之中道。 1、参见:《杂阿含经》卷12(300经),大正2,85c(SN. 12.46,AJJatara) 时有异婆罗门,来诣佛所,与世尊面相庆慰,庆慰已,退坐一面。白佛言:「云何瞿昙!为自作自觉耶」? 佛告婆罗门:「我说(此是无记),自作自觉此是无记」。 「云何瞿昙!他作他觉耶」?佛告婆罗门:「他作他觉,此是无记」。 婆罗门白佛:「云何我问自作自觉说言无记,他作他觉说言无记,此义云何」?佛告婆罗门:「自作自觉,则堕常见;他作他觉,则堕断见。46义说、法说,离此二边,处于中道而说法,所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缘无明行乃至纯大苦聚集。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纯大苦聚灭」。 2、《杂阿含经》卷34(961经),大正2,245b。(SN. 44.10,A^nanda) 时有婆蹉种出家,来诣佛所,合掌问讯,问讯已,退坐一面。白佛言:「云何瞿昙!为有我耶」?尔时、世尊默然不答。如是再三,尔时世尊亦再三不答。 尔时、婆蹉种出家作是念:我已三问沙门瞿昙而不见答,但当还去。 时尊者阿难,住于佛后,执扇扇佛。尔时、阿难白佛言:「世尊!彼婆蹉种出家三问,世尊何故不答?岂不增彼婆蹉种出家恶邪见,言沙门不能答其所问」?佛告阿难:「我若答言有我、则增彼先来邪见。若答言无我,彼先痴惑,岂不更增痴惑!言先有我,从今断灭。若先来有我,则是常见;于今断灭,则是断见。如来离于二边,处中说法,所谓是事有故是事有,是事起故是事生,谓缘无明行,乃至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灭」。 (三)(p.217)不有不无之中道。 佛为删陀迦旃延,说过不落有无二边的缘起中道。迦旃延是不着一切相,而深入『胜义禅』的大师47。 大乘龙树的《中观论》48,弥勒的《瑜伽论》49,都引证这《阿含经》的教授,来说明诸法的真实相,所以这一教授,在抉择佛法的缘起正见中,有着无比的重要性。 1、《杂阿含经》卷12(301经),大正2,85c17-86a3: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那梨聚落深林中待宾舍。尔时,尊者[跳-兆+散]陀迦旃延,诣佛所,稽首佛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说正见,云何正见?云何世尊施设正见」? 佛告[跳-兆+散]陀迦旃延:「世间有二种依,若有、若无,为取所触;取所触故,或依有,或依无。若无此取者,心境系着、使,不取、不住,不计我,苦生而生,苦灭而灭;于彼不疑、不惑,不由于他而自知,是名正见,是名如来所施设正见。所以者何?世间集,如实正知见,若世间无者不有;世间灭,如实正知见,若世间有者无有。是名离于二边,说于中道,所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谓缘无明行,乃至纯大苦聚集。无明灭故行灭,乃至纯大苦聚灭」。佛说此经已,尊者[跳-兆+散]陀迦旃延闻佛所说,不起诸漏,心得解脱,成阿罗汉。 (参见印顺法师《杂阿含经论会编(中)》p.41 ~ p.42) 2、《杂阿含经》卷10(262经),大正2,66b~67a(SN. 22.90,Channa) 阐陀语诸比丘言:「我已知色无常,受、想、行,识无常;一切行无常,一切法无我,涅槃寂灭」。阐陀复言:「然我不喜闻一切诸行空,寂,不可得,爱尽,离欲,涅槃。此中云何有我,而言如是知、如是见,是名见法」?第二、第三,亦如是说。...... 尔时、阿难语阐陀言:「我亲从佛闻,教摩诃迦旃延言:世人颠倒,依于二边,若有、若无。世人取诸境界,心便计着。迦旃延!若不受,不取,不住,不计于我,此苦生时生、灭时灭。迦旃延!于此不疑、不惑,不由于他而能自如,是名正见如来所说。所以者何?迦旃延!如实正观世间集者,则不生世间无见;如实正观世间灭,则不生世间有见。迦旃延!如来离于二边,说于中道:所谓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谓缘无明有行,乃至生老病死、忧悲恼苦集。所谓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谓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灭」。 尊者阿难说是法时,阐陀比丘远尘、离垢,得法眼净。尔时、阐陀比丘见法,得法,知法,起法,超越狐,疑,不由于他,于大师教法得无所畏。恭敬合掌白尊者阿难言:「正应如是,如是智慧梵行,善知识教授教诫说法。我今从尊者阿难所,闻如是法,于一切行皆空,皆悉寂,不可得,爱尽,离欲,灭尽,涅槃,心乐正住解脱,不复转还;不复见我,唯见正法」。 时阿难语阐陀言:「汝今得大善利,于甚深佛法中得圣慧眼」。 A、 (p.218)一般凡夫: 1、 见人生了出来,或见到生死流转:执有见。 2、 见人死了,或见了生死、入涅槃:执无见。 B、 (p.218)有缘起正见之佛弟子: 1、见到生死世间的集起,不会起无见。知道缘起的如幻假有,不是什么都没有的。 而且,既是可生的,在灭时也决非实无了。 还有,了解缘起的此有彼有,此生彼生──世间集,所以生起现前时,知道缘起的流转相续,不会觉得一死了事而起无见的。 2、见到世间灭,也就是生死解脱了,不会起有见。因为缘起如幻的相对性,在涅槃寂静中是不能安立的。 而且,既是可灭的,在生起时也就决非实有,实有是不会依缘而灭的。 了解缘起的此无彼无,此灭彼灭,当生死解脱时,也不会执有实我得解脱的。 总之,一切是缘起的,唯是缘起的集、灭。并没有实我、实法,所以不起有见。没有实我、实法,所以也不会起无见的。真能正观缘起,就能「不着有」见「无见」,依中道「正见」而「得解脱」了。 (四)不来不去之中道(p.212) 《杂阿含经》卷13(335经),〈第一义空经〉(胜义空经)50: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拘留搜调牛聚落。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今当为汝等说法,初、中、后善,善义、善味,纯一满净,梵行清白,所谓第一义空经。谛听,善思,当为汝说。 云何为第一义空经?诸比丘!眼生时无有来处,灭时无有去处。如是眼,不实而生,生已尽灭,有业报而无作者,此阴灭已,异阴相续,除俗数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说,除俗数法。俗数法者,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无明缘行,行缘识,广说乃至纯大苦聚集起。 又复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无明灭故行灭,行灭故识灭,如是广说乃至纯大苦聚灭。比丘!是名第一义空法经。」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贰)正观四谛 (p.219~p.223) [又复正见者,即是四谛慧。] 一、(p.219)「正见缘起」与「正见四谛」。 出世的解脱道,是以缘起及四谛法门为纲要的。所以说到正见,除知缘起的集、灭外,还有四谛的正见,这是经中特别重视的。 (一)正见缘起:缘起着重于竖的系列说明。正见流转还灭的缘起法,是依因而起,依因而灭的正见。但这不是空洞的因果观,有空观,而是无明缘行等的依缘而有,无明灭就行灭等的依缘而无。因果相依的必然性,从中道的立场,如幻假有缘起观中,正确的体见他,深入到离惑证真的圣境。 (二) 正见四谛:四谛着重于横的分类。苦由集而生,灭依道而证,这是世间与出世间 两重因果。观察的对象,还是现实苦迫的人生。从苦而观到集(如从老死而观到爱取为缘,到无明为缘一样),然后觉了到集灭则苦灭的灭谛(如知道无明灭则行灭......老死灭一样)。但怎能断集而证灭呢?这就是修道了。道是证灭的因,也是达成集苦灭的对治。 (三) (p.220)知四谛与知缘起,密切相关 十二缘起也可以作四谛观,如老死,老死集,老死灭,灭老死之道,经中说为四十四智。所以缘起「正见」,也「即是」知「四谛慧」。 ※四十四智,参见:《杂阿含经》卷14(356),大正2,99c19-26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四十四种智。谛听,善思,当为汝说。何等为四十四种智?谓老死智,老死集智,老死灭智,老死灭道迹智。如是生......。有......。取......。爱......。受......。触......。六入处......。名色......。识......。行智,行集智,行灭智,行灭道迹智,是名四十四种智」。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51 (参见:SN.12.33 Banassa Vatthuni(1) SN.Ⅱ. p.56;日译南传,十三卷, p.82~p.86) 二、(p.219)四谛之正见[如实知四谛,应断及应修,惑苦灭应证,由灭得涅槃。] (一)佛初转*轮,就是四谛法门(三转十二行相),明白表示出对四谛的次第深入。 1、示转:那些是苦,那些是集,什么是灭,什么是道。 2、劝转:苦应知,集应断,灭应证,道应修。 3、证转:苦已知,集已断,灭已证,道已修。 《杂阿含经》卷15(379经),大正2,103c~104a: 尔时、世尊告五比丘:「此苦圣谛,本所未曾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此苦集,此苦灭,此苦灭道迹圣谛,本所未曾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 复次、苦圣谛,知当复知,本所未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 苦集圣谛,已知当断,本所未曾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 复次、此苦灭圣谛,已知当作证,本所未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复次、此苦灭道迹圣谛,已知当修,本所未曾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 复次、比丘!此苦圣谛,已知已知出,所未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复次、此苦集圣谛,已知已断出,所未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 复次、苦灭圣谛,已知已作证出,所未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 复次、苦灭道迹圣谛,已知已修出,所未曾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 诸比丘!我于此四圣谛,三转、十二行,不生眼、智、明、觉者,我终不得于诸天、魔、梵,沙门、婆罗门,闻法众中,为解脱,为出,为离,亦不自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我已于四圣谛、三转、十二行,生眼、智、明、觉故,于诸天、魔、梵,沙门、婆罗门,闻法众中,得出,得脱,自证得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尔时、世尊说是法时,尊者憍陈如,及八万诸天,远尘、离垢,得法眼净。......世尊于波罗奈国仙人住处鹿野苑中转*轮,是故此经名转*轮经。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参见:SN.56.11~12 TathAgatena vuttA) (二)(p.222)如实知四谛 1、修学四谛法门时,首先要「如实知四谛」:从四谛的事相,四谛间的因果相关性,四谛的确实性(苦真实是苦等);从『有因有缘世间(即是苦的)集,有因有缘(这就是道)世间灭』的缘起集灭观中,知无常无我而流转还灭,证入甚深的真实性。 2、应这样的如实知,也就能知集是「应断」的,道是「应修」的,「惑苦灭应证」的。依正知见而起正行,最后才能达到:已知,已断,已灭,已修的无学位,「由」于苦集「灭」而「得涅槃」。 (三)(p.222)「见四谛得道」(渐现观)与「见灭谛得道」(顿现观)。 1、见四谛得道(渐现观):观四谛十六行相52,以十五心见道,是西北印学派的主张。 2、见灭谛得道(顿现观):主张顿见的──见灭谛得道,是中南印度的学派。 印顺法师:这是千百年来的古老公案,优劣是难以直加判断的。依现有的教说来参证,从佛法本源一味的见地来说:见四谛,应该是渐入的;但这与悟入缘起空寂性──也就是见灭谛得道,是不一定矛盾的。 (四)十五心见道(参见:杨白衣《俱舍要义》p.123,普门文库,民国70年11月) 上下八谛 欲界 苦谛 苦法智忍-无间道-第 一 心 苦 法 智-解脱道-第 二 心 苦谛 苦类智忍-无间道-第 三 心 苦 类 智-解脱道-第 四 心 集谛 集法智忍-无间道-第 五 心 集 法 智-解脱道-第 六 心 集谛 集类智忍-无间道-第 七 心 集 类 智-解脱道-第 八 心 见道 上界 灭谛 灭法智忍-无间道-第 九 心 灭 法 智-解脱道-第 十 心 灭谛 灭类智忍-无间道-第十一心 灭 类 智-解脱道-第十二心 道谛 道法智忍-无间道-第十三心 道 法 智-解脱道-第十四心 道谛 道类智忍-无间道-第十五心 道 类 智-解脱道-第十六心 修道 (五)(p.222)渐现观:次第见苦、集、灭、道四圣谛得道,如登梯,渐次而上。 《杂阿含经》卷16(437经),大正2,113b: 佛告阿难:「譬如四登梯升于殿堂。若有说言:不由初登而登第二、第三、第四登,升殿堂者,无有是处。如是阿难!若于苦圣谛未无间等,而欲苦集圣谛、苦灭圣谛、苦灭道迹圣谛无间等者,此不应说。所以者何?若于苦圣谛未无间等,而于苦集圣谛、苦灭圣谛、苦灭道迹圣谛无间等者,无有是处。譬如阿难!由四登梯升于殿堂。若有人言:要由初登,然后次登第二、第三、第四登,升殿堂者,此所应说。所以者何?要由初登,然后次登第二、第三、第四登,升殿堂者,有是处故。如是阿难!于苦圣谛无间等已,然后次第苦集圣谛、苦灭圣谛、苦灭道迹圣谛无间等者,斯有是处」。佛说是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参见:《杂阿含经》卷16(435经)、(436经),大正2,112c~113b;卷15(397经),大正2,107a。 (六)(p.222)顿现观 参见:《清净道论》第22品(The Visuddhi-magga of Buddhaghosa,PTS 版 p.690, 叶均译 p.644) 譬如灯火,非前非后,于同一剎那,而行四种作用:(1)燃烧灯芯 (2)破除黑暗 (3)发光 (4)消耗灯油。 如是,道智亦非前非后,于同一剎那而现观四谛。即(1)依遍知现观而现观苦; (2)依舍断现观而现观集;(3)依修习现观而现观道; (4)依作证现观而现观灭。此说云何?谓以灭为所缘,而得成就,观见,通达四谛。 (1)知苦:燃烧灯芯。 (2)断集:破除黑暗。 (3)证灭:消耗灯油。 (4)修道:发放光明。 ※见灭得道(见空得道)参见:印顺法师《性空学探源》p.257~p.265。 (七)(p.222)「如实知见四谛」与「体证灭谛」。 A、如实知见四谛:四谛现觉的深见深信──也称为『证信』,不是证入四种真实理体;谛是审谛不倒的意思,所以是指确认那四类价值而说。 这种印定苦集灭道的确信无疑,是四类价值的深知深信,当然是先后生起而印定的。但这无碍于缘起空寂性──灭谛的体见。 1、如实知见苦谛:这些生死有为,是无常的,不安稳的,是无我而不自在的;这种生死事实的苦迫性,能深知深信而必然无疑,就是见苦谛。 2、如实知见集谛:烦恼与引生的善恶业,是能起生死,使生死不断生起的真正原因,也就是惑业的招感性,深知深信而必然无疑,便是见集谛。 3、如实知见灭谛:断了烦恼,不起生死,那种寂静,微妙,出离的超越性,更没有任何系缚与累着的自在性,深知深信而不再疑惑,便是见灭谛。 4、如实知见道谛:八正道,有了就有出离,没有就决不能出离;八正道的能向涅槃所必由的行迹性,能深知深信而不再疑惑,名为见道谛。 B、体证灭谛:缘起空寂性──灭谛的体见。 1、 缘起空寂性,就是『甚深广大无量无数永灭』53;这是超越缘起相对性的『正法』;本来如此,必然如此,普遍如此,而称为『法性,法住,法界』的。 2、见灭谛,不是上面所说的价值确信,而是体见那超越相对性的寂灭性自身。这是平等不二的,没有次第可说。 3、学者在正观缘起的集灭中,达到离爱无欲而体见寂灭性,就是得道;四谛也当然证得了。但在智见上,应有引起的次第意义。如一下子发见了宝藏,又一样一样的点收一样──这是古德所说的一种解说。 ※灭谛的体见,是寂灭性自身的体见,与见四谛的见---四类价值的确认不同。 (参)依俗契真 (p.224~p.226) [先得法住智,后得涅槃智;依俗契真实,正观法如是。] 一、(p.224) 在中道的正见中,有着一定的程序,主要是:「先得法住智,后得涅槃智」。 「依俗」谛的缘起因果,而后「契」入缘起寂灭的「真实」,这是解脱道中「正观法」的必然历程,一定「如是」而决无例外的。(p.225) 二、(p.224) 〈须深经〉:先得法住智,后得涅槃智。 《杂阿含经》卷14(347经),大正2,96b~98a(参见:SN.12.70, SusIma, SN.Ⅱ, pp.119~p.129;日译南传,十三卷, p.173~p.187) 有一比丘语须深言:「须深!当知我等生死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时彼须深语比丘言:「尊者!云何学离欲恶不善法,有觉有观,离生喜乐,具足初禅,不起诸漏,心善解脱耶」?比丘答言:「不也,须深」! 复问:「云何离有觉有观,内净一心,无觉无观,定生喜乐,具足第二禅,不起诸漏,心善解脱耶」?比丘答言:「不也,须深」! 复问:「云何尊者离喜,舍心住,正念正智,身心受乐,圣说及舍,具足第三禅,不起诸漏,心善解脱耶」?答言:「不也,须深」! 复问:「云何尊者离苦息乐,忧喜先断,不苦不乐,舍净念一心,具足第四禅,不起诸漏,心善解脱耶」?答言:「不也,须深」! 复问:「若复寂静、解脱,起色、无色,身作证具足住,不起诸漏,心善解脱耶」?答言:「不也,须深」! 须深复问:「云何尊者所说不同,前后相违?云何不得禅定而复记说」?比丘答言:「我是慧解脱也」。作是说已,众多比丘各从座起而去。 尔时、须深知众多比丘去已,作是思惟:此诸尊者所说不同,前后相违,言不得正受,而复记说自知作证。作是思惟已,往诣佛所,稽首礼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彼众多比丘,于我面前记说: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我即问彼尊者:得离欲恶不善法,乃至身作证,不起诸漏,心善解脱耶?彼答我言:不也,须深!我即问言:所说不同,前后相违,言不入正受,而复记说自知作证!彼答我言:得慧解脱。作此说已,各从座起而去。我今问世尊:云何彼所说不同,前后相违,不得正受而复说言自知作证」? 佛告须深:「彼先知法住,后知涅槃。彼诸善男子,独一静处,专精思惟,不放逸住,离于我见,不起诸漏,心善解脱」。 须深白佛:「我今不知先知法住,后知涅槃。彼诸善男子,独一静处,专精思惟,不放逸住,离于我见,不起诸漏,心善解脱」? 佛告须深:「不问汝知不知,且自先知法住,后知涅槃。彼诸善男子,独一静处,专精思惟,不放逸住,离于我见,心善解脱」。 须深白佛:「唯愿世尊为我说法,令我得知法住智,得见法住智」! 佛告须深:「我今问汝,随意答我。须深!于意云何?有生故有老死,不离生有老死耶」? 须深答曰:「如是,世尊!有生故有老死,不离生有老死」。如是生、有、取、爱、受、触、六入处、名色、识、行、无明。 「有无明故有行,不离无明而有行耶」? 须深白佛:「如是,世尊!有无明故有行,不离无明而有行」。 佛告须深:「无生故无老死,不离生灭而老死灭耶」? 须深白佛言:「如是,世尊!无生故无老死,不离生灭而老死灭」。 「如是乃至无无明故无行,不离无明灭而行灭耶」? 须深白佛:「如是,世尊!无无明故无行,不离无明灭而行灭」。 佛告须深:「作如是知、如是见者,为有离欲恶不善法,乃至身作证具足住不」?须深白佛,「不也,世尊」! 佛告须深:「是名先知法住,后知涅槃。彼诸善男子,独一静处,专精思惟,不放逸住,离于我见,不起诸漏,心善解脱」。 佛说此经已,尊者须深远尘、离垢,得法眼净。 三、(p.224)七十七智 《杂阿含经》卷14(357经),大正2,99c~100a (参见:SN.12.34. Banassa vatthuni(2) , SN.Ⅱ. p.59;日译南传,十三卷, p.86~p.88)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七十七种智。谛听,善思,当为汝说。 云何七十七种智?生缘老死智,非余生缘老死智,过去生缘老死智,非余过去生缘老死智,未来生缘老死智,非余未来生缘老死智,及法住智无常、有为、心所缘生、尽法、变易法、离欲法、灭法、断知智。如是生......。有......。取......。爱......。受......。触......。六入处......。名色......。识......。行无明缘行智,非余无明缘行智,过去无明缘行智,非余过去无明缘行智,未来无明缘行智,非余未来无明缘行智,及法住智无常、有为、心所缘生、尽法、变易法、无欲法、灭法、断智,是名七十七种智」。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1. 生缘老死智........................无明缘行智。 2. 非余生缘老死智..................非余无明缘行智。 3. 过去生缘老死智..................过去无明缘行智。 4. 非余过去生缘老死智............非余过去无明缘行智。 5. 未来生缘老死智..................未来无明缘行智。 6. 非余未来生缘老死智............非余未来无明缘行智。 7. 法住智(生缘老死)............法住智(无明缘行)。54 四、(p.224)「法住智」与「涅槃智」之意义 (一)《成佛之道》(增注本)p.224~p.225 1、法住智:依《七十七智经》说:一切众生的生死缘起,现在如此,过去未来也如此,都是有此因(如无明)而后有彼果(如行)的,决不离此因而能有彼果的,这是法住智。所以,法住智是对于因果缘起的决定智。这虽然是缘起如幻的俗数法,但却是正见得道所必备的知见。(如不能了解缘起的世俗相对性,假名安立性,而只是信解善恶,业报,三世等,就是世间正见,不名为智。) 2、涅槃智:如依此而观缘起法的从缘而生,依缘而灭,是尽相,坏相,离相,灭相,名涅槃智。这是从缘起的无常观中,观一切法如石火电光,纔生即灭;生无所来,灭无所至,而契入法性寂灭。这就是:『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55。 由无常(入无我)而契入寂灭,是三乘共法中主要的解脱法门(还有从空及无相而契入的观门)。 (A)法住智--知流转--知因果的必然性--知生灭---知有为世俗。 (B)涅槃智--知还灭--知因果的空寂性--知不生灭--知无为胜义。 (二)《空之探究》p.150~p.152 《杂阿含经》中,长老比丘们告诉须深(SusIma)比丘,他们是阿罗汉,但不得四禅(《相应部》说不得五通)及无色定。须深觉得难以信解,佛告诉他说:「彼先知法住,后知涅槃」;「不问汝知不知,且自先知法住,后知涅槃」。这是说,阿罗汉有先后层次,也可说有二类。 一、法住智(dharma-sthititA-jJAna)知:缘起被称为法性、法住,所以法住智是从因果起灭的必然性中,于五蕴等如实知,厌,离欲,灭,而得解脱智:「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虽然没有禅定,但烦恼已尽,生死已了。这是以慧得解脱,知一切法寂灭,而没有涅槃的自证。 二、涅槃智(nirvANa-jJAna)知:生前就能现证涅槃的绝对超越(即大乘的证入空性,绝诸戏论;也类似一般所说的神秘经验),名为得现法涅槃;在古代,被称为得灭尽定的俱解脱(不过灭尽定,论师的异解纷纭)。 这可能是二类阿罗汉,也可能是先后契入的层次。 在佛教界,慧解脱圣者是没有涅槃智的;俱解脱者有涅槃智,是入灭尽定而决定趣涅槃的。惟有另一类人(绝少数),正知见「有灭涅槃」而不证得阿罗汉的;不入灭尽定而有甚深涅槃知见的,正是初期大乘,观一切法空而不证实际的菩萨模样。 (三)《空之探究》p.221~p.222 须深出家不久,听见有些比丘们说:「生死已尽,......自知不受后有」,却不得禅定,是慧解脱阿罗汉。须深听了,非常疑惑。佛告诉他:「彼先知法住,后知涅槃」。慧解脱阿罗汉,没有深定,所以没有见法涅槃的体验,但正确而深刻的知道:「有无明故有行,不离无明而有行」;无无明故无行,不离无明灭而行灭」(余支例此)。这是正见依缘起灭的确定性──法住智,而能得无明灭故行灭,......生灭故老死灭的果证。这样的缘起──依缘而有无、生灭的法住性,怎能说是无为呢! (四)《大毗婆沙论》卷110,大正27,572a27~b29 问:何故第七名法住智? 答: [一]「法」者是果,「住」者是 因,知果法所住因故,名法住智。谓知三界 下中 上果所住之因名法住智。此智唯知因 之别相,非圣行相,故唯世俗智摄。 [二]有作是 说:「此通四智。谓法、类、世俗、集智。」 问:若尔,何故说是一世俗智? 答:实通无漏,此中且说是有漏者,此多分知因别相故。 [三]复后有说 者:「前六智是知因智故名为法住,缘彼起 智名法住智。此智知道, 非知集因,亦四智 摄,谓:法、类、世俗、道智。」 问:若尔,何故作如是说:「遍知此是无常、有为、思所作、从缘生、尽法、减法、离法、灭法。」无漏岂得名离法耶? 答:(1)此中但应作如是说:「遍知此是无常、有为,乃至灭法。」不应说离法而说离法者,欲显圣者亦厌无漏,不生欣乐故说离法。 (2)有余复说:「前知因智是四智性,今知彼智名法住智;故此法住智知彼世俗智亦名知离法。」 [四]评曰:应知此中初说为善。 如世尊说:苏尸摩当知,先有法住智,后有 涅槃智。 问:此中何者是法住智?何者是涅槃 智耶? 有作是说:知集智是法住智,知灭智 是涅槃智。 有余复说:知苦、集智是法住智, 知灭、道智是涅槃智。 或有说者,知苦、集、道智 是法住智,知灭智是涅槃智。 问:若尔,何故说先有法住智,后有涅槃智耶? 答:虽有法住智在涅槃智后,而有法住智在涅槃智前,故作是说。 复有说者:知流转智是法住智, 知还灭智是涅槃智。复次,知缘起智是法 住智, 知缘起灭智是涅槃智。复次,知生死 智是法住智,知生死灭智是涅槃智。 有余 师说:近分地智是法住智,根本地智是涅槃 智。云何知然?经为量故。如契经说:.........时有五百应真苾刍,苏尸摩前自赞己德:我 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苏 尸摩曰:仁等所证依何定耶?为初静虑为 乃至无所有处耶?诸苾刍言:我等所证皆不 依彼。苏尸摩言:若不依彼,如何得证?诸苾 刍曰:我等皆是慧解脱者。时苏尸摩闻已,忙芒 然不识所谓,便作是念:脱我亲友问此义 者,我当云何。还诣佛所问如是义。世尊 告曰:苏尸摩当知,先有法住智,后有涅槃 智。苏尸摩曰:我今不知何者法住智,何者涅 盘智?佛言:随汝知与不知然法应尔。时苏 尸摩不果先愿,然彼五百应真苾刍依未至 定得漏尽已后,方能起根本等至。由此故 知近分地智是法住智,根本地智是涅槃智。 法住智 涅槃智 1 知集智 知灭智 2 知苦、集智 知灭、道智 3 知苦、集、道智 知灭智 4 知流转智 知还灭智 知缘起智 知缘起灭智 知生死智 知生死灭智 5 近分地智 根本地智 (五)《大智度论》卷23,大正25,233c1~5 有人言:法智者,知欲界五众无常、苦、空、无我,知诸法因缘和合生,所谓无明因缘诸行,乃至生因缘老死。如佛为须尸摩梵志说:先用法智分别诸法,后用涅槃智。56 (六)《大智度论》卷28,大正25,266b13~17 问曰:何等是声闻、辟支佛智慧? 答曰:以总相、别相观诸法实相,是声闻智慧。如经中说:「初以分别诸法智慧,后用涅槃智慧。」分别诸法智慧,是别相;涅槃智慧,是总相。57 (七)《瑜伽师地论》卷94,大正30,835c19~836a8 复次、若有苾刍具净尸罗,住别解脱清净律仪,增上心学增上力故,得初静虑近分所摄胜三摩地以为依止,增上慧学增上力故,得法住智及涅槃智。用此二智以为依止,先由四种圆满,远离受学转时,令心解脱一切烦恼,得阿罗汉,成慧解脱。 此中云何名法住智?谓如有一,听闻随顺缘性缘起无倒教已,于缘生行因果分位,住异生地,便能如实以闻、思、修所成作意如理思惟,能以妙慧悟入信解:苦真是苦,集真是集,灭真是灭,道真是道。诸如是等,如其因果安立法中所有妙智,名法住智。 又复云何名涅槃智?谓彼法尔,若于苦、集、灭、道,以其妙慧悟入信解,是真苦、集、灭、道谛时,便于苦、集住厌逆想,于灭涅槃起寂静想,所谓究竟、寂静、微妙、弃舍一切生死所依,乃至广说。如是依止彼法住智,及因于苦若苦因缘住厌逆想,便于涅槃,能以妙慧悟入信解为寂静等,如是妙智名涅槃智。 (八)《瑜伽师地论》卷87,大正30,787b4~11 复次有二智,能令见清净,及见善清净,谓法住智及此为先涅槃智。 法住智者,谓能了知诸行自相种类差别,及能了知诸行共相过患差别,谓于随顺若苦、若乐、不苦不乐三位诸行方便,了知三苦等性。 涅槃智者,谓于如是一切行中,先起苦想后如是思:即此一切有苦诸行无余永断,广说乃至名为涅槃,如是了知名涅槃智。 贰、正思惟(p.226~ p.227) [正思向于厌,向离欲及灭。] 一、(p.226) 八正道之成就 (一)无漏的八正道支,是同时成就的。 (二)但在修习过程中,有次第引生的意义。从先后的引生来说:正见以后,是「正思惟」,是对正见所见的,作更深入的正确思惟。 二、(p.226)「正见」与「正思惟」(正志、正欲)。 (一)正见:正见可说是从闻(或从佛及佛弟子闻,或从经典闻)而来的慧学。着重于「知厌」、「知离欲」、「知灭」。 (二)正思惟:正思惟是从慎思明辨而来的慧学。「向于厌、向于离欲、向于灭」。 是对正见所见的,作更深入的正确思惟。 ※有正见的,一定成就正信;有信的一定有要求实现的意向。所以从正见而来的正思,是引发了向解脱的真实欲求。也就因此,古译正思惟作『正志』或『正欲』。 1、从「无常」的正见中,引发正思,就「向于厌」。 看到一切是无常是苦,而对于名利,权势,恩怨等放得下。这是从深信因果中来的,所以厌于世间,却勇于为善,勇于求真,而不像一般颓废的灰色人生观,什么也懒得做。 2、从「无我」的正思中,「向于离欲」。 于五欲及性欲,能不致染着。 3、从「涅槃寂静」的正思中,「向于灭」。 这三者,表示了内心的从世间而向解脱,也就是真正的出离心。 出离心,贯彻了解脱道──八正道的始终。 不过正见着重于知厌,知离欲,知灭而已。 参、正语; 肆、正业; 伍、正命(p.227~ p.229) [正语业及命,净戒以为性。] (p.227) 一、正语、正业、正命,都是以清净的戒学为体性。 (一)正语:是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合法的语言文字。 (二)正业:指不杀,不盗,不YIN──合法的身业。 (三)正命:是合法的经济生活。 1、 在家弟子的正命,是要有合法的职业,合理的取得钱财。在使用方面,不可过于浪费,也不可过于悭吝,应该遵行佛说的中道生活。 2、 出家弟子,一向是依施主的信施而生活,不得贩卖贸易。 二、(p.228) 「正确的见解」与「清净的行为」 [始则直其见,次则净其行;足目两相成,能达于彼岸。] 修学解脱道的,开「始」是先要正「直其见」解,这就是正见与正思。 其「次」是要清「净其行」为,这就是正语,正业与正命。58 (一)正确的见解:正见、正思惟---------------如眼目。 (二)清净的行为:正语、正业、正命---------如双足。 正确的见解与清净的行为这两方面的相互助成,才能达于彼岸的涅槃。这说明了,出世的解脱法门(世间善道也如此),非先有正确的见解,清净的行为不可。 陆、正精进; 柒、正念; 捌、正定(p.229~ p.231) [正勤遍策发,由念得正定,依定起证慧,慧成得解脱。] 一、(p.229) 「正勤」(正精进) (一)向厌,向离欲,向灭的精进,也称为正精进。 (二)四正勤: 1、已生恶令速断。 2、未生恶令不生。 3、已生善令增长。 4、未生善令速生。 ※《十住毗婆沙论》卷15,大正26,106c17~20: 1、 断已生恶法,犹如除毒蛇。 2、 断未生恶法,如预断流水。 3、增长于善法,如溉甘果栽。 4、未生善为生,如攒木出火。 (三)正勤(正精进)--- 通戒、定、慧三学。 1、通戒学:正勤是离毁犯而持净戒的努力。 2、通定学:正勤是远离定障,如五欲、五盖等,而修定善的努力。 3、通慧学:正勤是远离邪僻的知见妄执,而得正见、正思的努力。 (四) 佛因背疾小卧休息,闻阿难说精进,立刻起坐,赞叹精进 《大智度论》卷15,大正25.173c4~8: 如阿难为诸比丘说七觉意,至精进觉意,佛问阿难:汝说精进觉意耶? 阿难言:说精进觉意。如是三问三答,佛即从坐起告阿难:人能爱乐修行精进,无事不得,得至佛道终不虚也。 (参见《杂阿含经》卷27(727经),大正2,195b~c) 二、(p.230)「正念」 (一)念是专心系念,为摄心不乱的主要修法。但这里,还是以出离心为导向的。 (二)所修的念,不是念别的,就是从正见,正思惟得来的「正念」。这是与慧相应的,向于涅槃的「正念」。 三、(p.230)「正定」 (一)「正念」修习成就,能得「正定」。 (二)「正定」:约定境说,就是七依定(初禅、第二禅、第三禅、第四禅、空无边处定、识无边处定、无所有处定);佛又特别重视四禅。这不是一般的定,是与念慧相应的,向涅槃的胜定,所以叫「正定」。 四、「依定起证慧,慧成得解脱」 依「正定」而起现证缘起寂灭性的无漏慧,也就是涅槃智。 出世的无漏慧成就,就断烦恼,证真理,了生死而得解脱。 ☆★ (p.231)八正道与戒定慧的次第 (一)三学的次第:戒→定→慧。 (二)八正道的次第:慧→戒→定。慧学不但是首先的,也是究竟的。 A、「正见」是闻慧;「正思惟」是思慧。 B、思惟发起「正语、正业、正命」是戒学。 C、「正精进」遍通一切(通戒学、定学、慧学)。 D、依着精进而去修「正念」,「正定」,是定学。定与慧是相应的,就是修慧。 E、等到从定而发无漏慧,是现证慧,真实的慧学,从此而得解脱。 其实,佛说的解脱道,三学与八正道一样:不离闻、思、修及现证慧的次第,也就是依戒而定,依定而慧,依慧得解脱的次第。 戊、三十七道品(p.232~p.235) [佛说诸道品,总集三十七,道同随机异,或是浅深别。] 一、(p.232)「三十七道品」分为七大类: (一) 四念处:1.身念处、2.受念处、3.心念处、4.法念处。 (念处是慧相应的念,重在观慧。) (二) 四正勤:1.未生诸恶不善法令不生、2.已生诸恶不善法令断、3.未生诸善法令生、 4.已生诸善法令增长。 (三) 四如意足:1.欲定断行成就修如意足、2.心定断行成就修如意足、3.精进定断行成 就修如意足、4.思惟定断行成就修如意足。 (四神足是定,定为神通所依止,称为神足。虽是定,但由修发三摩地的主力,有由欲,由勤,由止,由观而不同,所以分为四神足。) (四) 五根:1.信根、2.精进根、3.念根、4.定根、5.慧根。 (这五项功德,修得坚定而为引发功德的根源,名为根。) (五) 五力:1.信力、2.精进力、3.念力、4.定力、5.慧力。 (这五事已有降伏烦恼等力量,所以叫力。) (六) 七觉支:1.念觉支、2.择法觉支、3.精进觉支、4.喜觉支、5.除觉支(轻安觉支)、 6.定觉支、7.舍觉支。 (七) 八正道:1.正见、2.正思惟、3.正语、4.正业、5.正命、6.正精进、7.正念、8.正定。 二、(p.233)「道同随机异」 (一)「道」体是「同」一的。众生的生死是同一的,解脱生死的道,不会是不同的。 (二)不过「随」众生的根「机」不同,佛就说有别「异」的道品而已。 (三)从经中看来,任何一项道品(其实是包含一切功德,不过举其重要而说),都是能解脱生死的,都说为『一乘道』的。 三、(p.233~p.234)三十七道品,归纳为十类 (一)《大毗婆沙论》卷96(大正27,496a22~b14) (二)《大智度论》卷19(大正25,198b8~13) 是三十七品,十法为根本。何等十?信、戒、思惟、精进、念、定、慧、除(轻安)、喜、舍。信者,信根、信力;戒者,正语、正业、正命;精进者,四正勤、精进根、精进力、精进觉、正精进;念者,念根、念力、念觉、正念;定者,四如意足、定根、定力、定觉、正定;慧者,四念处、慧根、慧力、择法觉、正见。 (三)《俱舍论》卷25,〈贤圣品〉,(大正 29,132b8~23) 论曰:经说觉分有三十七:谓四念住、四正断、四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觉支、八圣道支。尽、无生智说名为觉。随觉者别立三菩提:一声闻菩提、二独觉菩提、三无上菩提。无明睡眠皆永断故,及如实知已作已事不复作故,此二名觉。三十七法顺趣菩提,是故皆名菩提分法。 此三十七体各别耶?不尔,云何? 颂曰:此实事唯十。谓慧、勤、定、信。念、喜、舍、轻安。及戒、寻为体。 论曰:此觉分名虽三十七,实事唯十,即慧勤等。谓: 四念住、慧根、慧力、择法觉支、正见以慧为体。 四正断、精进根、精进力、精进觉支、正精进以勤为体。 四神足、定根、定力、定觉支、正定以定为体。 信根、信力以信为体。 念根、念力、念觉支、正念以念为体。 喜觉支以喜为体。 舍觉支以行舍为体。 轻安觉支以轻安为体。 正语、正业、正命以戒为体。 正思惟以寻为体。 如是觉分实事唯十,即是信等五根力上,更加喜、舍、轻安、戒、寻。 毗婆沙师说有十一:身业、语业不相杂故,戒分为二,余九同前。 四、(p.235)七类道品与修行位次 (一)四念处:初修学时。 (二)四正勤:暖位。 (三)四如意足:顶位。 (四)五根:忍位。 (五)五力:世第一位。 (六)八正道:见道位。 (七)七觉支:修道位。 参见: 1、《大毗婆沙论》卷96(大正27,496c25~497a2) 四念住从初业地乃至尽无生智,势用常胜是故先说。 四正胜从暖乃至尽无生智,势用常胜是故次说。 四神足从顶乃至尽无生智,势用常胜是故次说。 五根从忍乃至尽无生智,势用常胜是故次说。 五力从世第一法乃至尽无生智,势用常胜是故次说。 八道支见道中胜;七觉支修道中胜。 2、《大智度论》卷19(大正25,198b17~18) 修道用,故名觉;见道用,故名道。 3、《俱舍论》卷25,大正29,132c20-29 初业位中能审照了身等四境,慧用胜故说念住增。 暖法位中能证异品殊胜功德,用勤胜故说正断增。 顶法位中能持胜善趣无退德,定用胜故说神足增。 忍法位中必不退堕善根坚固,得增上义故说根增。 第一位中非惑世法所能屈伏,得无屈义故说力增。 修道位中近菩提位,助觉胜故说觉支增。 见道位中速疾而转,通行胜故说道支增。然契经中随数增说先七后八,非修次第。 4、《成佛之道》(增注本)〈三乘共法章〉p.234- p.235 有人说:初修学时,修四念处;到了暖位,修四正勤;顶位修四神足;忍位修五根;世第一位修五力;见道位修八正道;修道位修七觉支,但这也不过约特胜的意义说说而已。 5、《瑜伽师地论》卷29,大正30,445a7~12: 彼于尔时最初获得七觉支故名初有学,见圣谛迹已,永断灭见道所断一切烦恼,唯余修道所断烦恼。为断彼(修道所断烦恼)故修习三蕴所摄八支圣道。此中正见、正思惟、正精进,慧蕴所摄。正语、正业、正命,戒蕴所摄。正念、正定,定蕴所摄。 ☆★ (p.235) [此是圣所行,此是圣所证,三乘诸圣者,一味涅槃城。] 一、出世的解脱法门──四谛,缘起;道谛中的三学,八正道,这都是圣者所修行的,也「是圣」者「所证」得的。 二、三乘诸圣者,虽悟得实相有浅有深,但皆同入涅槃城 ※三兽渡河(《大毗婆沙论》卷142,大正27,735b16-21) 有说:若有于甚 深缘起河能尽源底,说名为佛,二乘不尔。 故经喻以三兽渡河,谓兔、马、象。兔于水上 但浮而渡;马或履地或浮而渡;香象恒时蹈 底而渡。声闻、独觉及与如来,渡缘起河如 次亦尔。 己、二乘行位(p.236~p.250) 一、(p.236)解脱道经历的阶段[通论解脱道,经于种熟脱,修证有迟速,非由利钝别。] (一)三乘圣者(声闻、缘觉、菩萨),在解脱道的修行中,都是经历了「种、熟、脱」三阶段的。 1、种(下种):初听佛法,生起厌离心,从此种下了解脱的善根,如种下种子一样。如没有出离心种,怎么听法修行,都是不会解脱的。59 2、熟(成熟):种下解脱心种以后,见佛、听法、修持,使解脱心种渐渐的成熟起来,如种子的生芽,发叶,开花一样。 3、脱(解脱):到末后,一切成熟,才能证果,如开花而结果实一样。 (二)修证过程有迟速的不同,这是决定于前生的准备如何,并非由于利钝的差别。 1、今生修行而能不能证入,证入的迟入或者速入,那是决定于过去生中的修习。 2、如过去没有种下解脱心种,现在初生厌离心而修行,就想迅速证果,正像种下种子,就想结果,那怎么成呢? 3、如前生已修到了成熟阶段,那今生一出头来,见佛闻法,便能证悟了。 4、信行人或法行人都是要经历种、熟、脱三阶。依现生的修证而论,是不能以证入的迟速来决定他是利或钝的。(p.237) (三)(p.237)利根与钝根 1、信行人:着重于依师学习,以信为先的是钝根。 法行人:着重于自力学习,以慧为先的是利根。 2、凡急求速成的,才是钝根;大器晚成的,才是利根。 如以三乘来说,声闻根性是钝根,缘觉根性是中根,菩萨根性是利根。 (四)根性之利钝与得解脱之迟速 1、声闻根性(钝根):快者三生,最迟六十劫得解脱。 2、缘觉根性(中根):快者四生,最迟一百劫得解脱。 3、菩萨根性(利根):修三大阿僧祇劫方得究竟解脱。 ※ 参见: 1、《大毗婆沙论》卷101,大正27,525b14-21 依 狭小道而得解脱故名时解脱。狭小道者, 谓若极速第一生中种善根,第二生中令成 熟,第三生中得解脱,余不决定。 依广大道 而得解脱名不时解脱。广大道者,谓若极 迟声闻乘,经六十劫而得解脱,如舍利子。 独觉乘,经百劫而得解脱,如麟角喻。 佛乘, 经三无数劫而得解脱。 2、《大毗婆沙论》卷83: 悲 在声闻、独觉及佛身中成就,大悲唯惟在佛 身成就。(大正27,428a20-22) 大加行得故名大悲,非如 声闻菩提唯惟六十劫修加行得,独觉菩提 唯惟经百劫修加行得。如来大悲三无数劫, 修习百千难行苦行然后乃得,故名大悲。 (大正27,428b26-29) 3、《大智度论》卷28,大正25,266c14-15 有辟支佛第一疾者,四世行;久者,乃至百劫行。如声闻疾者三世,久者六十劫。 二、说一切有部的修行位次: 修行位次 贤 五 停 心 三 贤(外凡) 七加行 别相念住 总相念住 暖 四善根(内凡) 顶 忍 世第一法 圣 预 流 向 见道 有学 果 修道 一 来 向 果 不 还 向 果 阿罗汉 向 果 无学道 无学 三、断惑与证果(p.237~p.245) (一)初果(须陀洹)--断三结:1.我见(有身见),2.戒禁取见,3.疑。 (二)二果(斯陀含)--三结尽;贪、瞋、痴薄。 (三)三果(阿那含)--断五下分结:1.身见,2.戒禁取见,3.疑,4.欲贪,5.瞋。 (四)四果(阿罗汉)--断五上分结:1.色贪,2.无色贪,3.掉举,4.慢,5.无明。 ※参见:《杂阿含经》卷29(815经),大正2,209c19~210a4 今此众中诸长老比丘,有得初禅、第二禅、第三禅、第四禅,慈、悲、喜、舍,空入处、识入处、无所有入处、非想非非想入处具足住。有比丘三结尽,得须陀洹,不堕恶趣法,决定正向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边。 有比丘三结尽,贪、恚、痴薄,得斯陀含。 有比丘五下分结尽,得阿那含,生般涅槃,不复还生此世。 有比丘得无量神通境界,天耳[智],他心智,宿命智,生死智,漏尽智。 有比丘修不净观断贪欲,修慈心断瞋恚,修无常想断我慢,修安那般那念断觉想。云何比丘修安那般那念断觉想?是比丘依止聚落,乃至观灭出息,如观灭出息学,是名修安那般那念断觉想。 四、(p.237)初果(须陀洹)[见此正法者,初名须陀洹,三结断无余,无量生死息。] (一)观缘起法无常、无我而契入缘起空寂性的,就是体见正法,也叫做『入法界』。初入正法的圣者,名须陀洹果。 (二)须陀洹,是梵语,译义为『预流』或『入流』。修行到此,契入了法性流,也就参预了圣者的流类。 (三)(p.238)见惑与修惑: 1、见惑:见道所断的烦恼,是以智慧的体见法性而断的那部分,也称为见惑。 2、修惑:修道所断的烦恼,是要从不断的修习中,一分一分断除的,也叫做修惑。 (四)(p.238)八十八种见惑 见惑有十种根本烦恼: 1、贪;2、瞋;3、痴;4、慢;5、疑; 6、身见:又名萨迦耶见,这是使有情迷执五蕴假合的身心为「我」、「我所」的妄见。 7、边见:执死后为常住或断灭的「常见」、「断见」。 8、邪见:指不信三宝、四谛,否认因果罪福,否认轮回及解脱等,拨无因果的执见。 9、见取见:执取种种错误的见解,固执自己的主张、见解,否定不合自己的一切思想。 10、戒禁取见:执取种种无意义的戒条、苦行,以为可以生人、生天。 ※参见:杨白衣《俱舍要义》p.90~91;p.94(普门文库,民国70年11月) 见惑 欲界 苦谛 贪、瞋、痴、慢、疑 身、边、邪、见、戒 十 三十二 八十八使 集谛 (除身、边、戒禁取) 七 灭谛 (除身、边、戒禁取) 七 道谛 (除身、边) 八 色界 苦谛 (除瞋) 九 二十八 集谛 (除瞋、身、边、戒禁取) 六 灭谛 (除瞋、身、边、戒禁取) 六 道谛 (除瞋、身、边) 七 无色界 苦谛 (除瞋) 九 二十八 集谛 (除瞋、身、边、戒禁取) 六 灭谛 (除瞋、身、边、戒禁取) 六 道谛 (除瞋、身、边) 七 (五)八十一品修惑:(参见:杨白衣《俱舍要义》p.95) 修惑 欲 界 贪 一、五趣杂居地─────九品 瞋 痴 二、离生喜乐地─────九品 慢 三、定生喜乐地─────九品 色 界 贪 四、离喜妙乐地─────九品 八十一品 痴 五、舍念清净地─────九品 慢 六、空无边处地─────九品 无色界 贪 七、识无边处地─────九品 痴 八、无所有处地─────九品 慢 九、非想非非想处地──九品 (六)(p.238-p.239)初果圣者「彻底断尽三结」,不只是不现起而已。 1、我见结(有身见、萨迦耶见):我见,是自我的妄执,为生死的根本。从我见而来的,是我所见,断见、常见,一见、异见,有见、无见……。我见断了,这一切也就都断了。 2、戒禁取见结:是无意义的,外道的戒行。 3、疑:是对于佛、法(四谛、缘起)、僧的狐疑不定。 (七)(p.240)证到初果,可说无量生死都已经息了,再也不堕恶趣。最多是七往天上,七还人间,一定要永断生死入涅槃。仅断所有见惑,但欲界修惑都还未断,故还要七生往返天上人间,称为「极七有」。 ※证得初果的,虽可能有『隔阴之迷』,但决不像凡夫一样。无论怎样,也还是生死已有边际,可说生死已了。(p.242) (八)(p.240~245)烦恼与润生:(参见:杨白衣《俱舍要义》p.126) 预 流 向 前十五心 见道 有学位 预 流 果 第十六心道类智 一 来 向 上上品 (润二大生) 欲界修惑 上中品 (润一大生) 上下品 (润一大生) 中上品 (润一大生) 中中品 (润一大生) 修道 一 来 果 中下品 不 还 向 下上品 (润一大生) 下中品 不 还 果 下下品 阿罗汉向 色界初禅第一品,断无间道 至无色界有顶地之第九品 上二界修惑 断金刚无间道 阿罗汉果 有顶地第九品断解脱道 无学道 无学位 五、(p.240)二果(斯陀含) [二名斯陀含,进薄修断惑。] (一)生死的真正根源,是我见;须陀洹断了我见,生死就解脱了,如大树的连根拔起,必死无疑一样。其余未断的烦恼──修所断惑,滋润固有的业力使他生在天上人间。剩下的烦恼,无论作(小)恶,或修戒修定,都不能成为人天的总报业与引业(只能是别报业与满业)。他仅能滋润旧业,使他往生天上人间。(p.241) (二)已断前六品欲界修惑(上上品~中下品),尚余三品欲界修惑未断,还要一生天上、一来人间,故名「一来」。(p.242) 六、(p.242) 三果(阿那含)[三名阿那含,离欲不复还。] (一)断尽所有欲界修惑,不再来欲界受生,故名「不还」。阿那含果死后,离欲界而上生色界,或者无色界,一定就在那边入涅槃,再不复还来生欲界了。 (二)五下分结尽,得阿那含。五下分结是:有身见,戒禁取,疑,欲贪,瞋。 这五类,都是能感欲界生死的,所以叫下分。 (三)有身见,戒禁取,疑,在见道得初果时,先已经断尽了,现在又进一步的断尽了欲贪与瞋,也就是断尽了一切欲界修惑。 瞋恚,是专属于欲界的烦恼。 贪是通三界的,但欲贪指欲界的贪欲而说。 (四)欲贪断尽了而证得三果的,虽然身在人间,但对欲界的五欲,男女的性欲,已经不再染着。所以如证得三果,即使是在家弟子,也是会绝男女之欲的。 七、(p.243)四果(阿罗汉)[断惑究竟者,名曰阿罗汉,毕故不造新,生死更无缘。] (一)体见正法而断了见惑的圣者,知见是绝对的正确了。但在一切境界上,爱染的力量还很强。所以可能进修停顿,或者再生人天,忘失本来。不过修惑是自然萎缩(如拔了根,树皮会干枯一样),圣道的潜力一定会现起,一定会再向前进的。在这再进修中,无论是行住坐卧,衣食语默,毁誉得失,衰老病患,待人接物,在这一切境界上,能提起正念,时时照顾,不断熏修,这能使爱染为本的修惑,渐渐销融净尽。这是二果以来都是如此的。 (二)断尽一切烦恼,证得第四果名为阿罗汉。这是真正应受人天供养的圣者,故名「应供」。到此阶段,杀尽一切烦恼贼,故曰「杀贼」。不再来三界受生,故名「无生」。60 (三)经说:『五顺上分结断得阿罗汉』。五顺上分结是:色贪(色界的贪染),无色贪(无色界的贪染),掉举,慢,无明。这五结,是使众生生于上界的。(p.244) (四)烦恼既断尽了,从前造的业力,已经完毕而不再有效。又不会再造新业,所以未来的生死苦果,更无生起的因缘了。(p.244-p.245) 八、(p.245) 阿罗汉之类别 [此或慧解脱,或是俱解脱。] (一)六种阿罗汉与九种阿罗汉 A、六种阿罗汉:(※参见《俱舍论》卷25,〈贤圣品〉,大正29,129b14-20) 1. 退法:谓 遇少缘便退所得。 2. 思法:谓惧退失恒思自害。 3. 护法:谓于所 得喜自防护。 4. 安住法:离胜退缘虽不自 防亦能不退。离胜加行亦不增进。 5. 堪达法:彼性堪能,好修练根,速达不动。 6. 不动法:彼必无退。 B、九种阿罗汉:(※参见《中阿含经》卷30(127经),〈福田经〉,大正1,616a) 1、思法;2、升进法;3、不动法;4、退法;5、不退法;6、护法;7、实住法;8、慧解脱;9、俱解脱。 ※《顺正理论》卷65(大正29,699c): 九种无学:1、退法;2、思法;3、护法;4、安住;5、堪达;6、不动法; 7、不退法;8、慧解脱;9、俱解脱。 (二)(p.245) 「慧解脱阿罗汉」与「俱解脱阿罗汉」 A、 (p.245) 离贪欲→心解脱;离无明→慧解脱。 依慧力的证入法性,无明等障得解脱。 以定的寂静力,使贪爱等障解脱。 参见:《杂阿含经》卷26(710经),大正2,190b9-21: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圣弟子清净信心,专精听法者,能断五法,修习七法,令其满足。何等为五?谓贪欲盖、瞋恚、睡眠、掉悔、疑,此盖则断。何等七法?谓念觉支,择法、精进、猗、喜、定、舍觉支,此七法修习满足。净信者谓心解脱,智者谓慧解脱。贪欲染心者,不得、不乐;无明染心者,慧不清净。是故比丘离贪欲者,心解脱;离无明者,慧解脱。若彼比丘离贪欲,心解脱,得身作证;离无明,慧解脱。是名比丘断爱缚、结,慢无间等,究竟苦边」。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B、(p.246) 定与慧的解脱 1、约少分说:佛弟子的修证上,如约少分说,都可说有这定与慧的解脱,如依未到定或七依定而发无漏慧的,断见道所断惑,都可说有此二义。 2、约全分说:如修到阿罗汉的,以慧力断尽无明为本──我见为本的一切烦恼,那是大家都是一样的。如依定力的修得自在来说,就不同。 (1)如能得灭尽定的阿罗汉,无论是慧是定,都得到了究竟解脱。约得到定慧的全分离障说,称为俱解脱阿罗汉。 (2)如慧证究竟,而不能解脱定障,就称为慧解脱阿罗汉。 《大毗婆沙论》卷109(大正27,564b8-15): 慧解脱有二种,一是少分,二大全分。少分慧解脱于四静虑能起一二三;全分慧解脱于四静虑皆不能起。……苏尸摩经说全分慧解脱,彼于四静虑皆不能益。 如是二说俱为善通,由此少分慧解脱者,乃至能起有顶等至但不得灭定。 若得灭定名俱解脱。 慧解脱 1、仅有未到定 (全分慧解脱) 2、具有四禅八定(少分慧解脱) 俱解脱 灭尽定(彻底解脱定障) ☆慧解脱:参见《杂阿含经》卷14(347经),〈须深经〉(苏尸摩经),大正2,96b~98a。 ☆俱解脱:参见《中阿含经》卷24(97经),〈大因经〉,大正1,582a~b。 九、(p.245) 阿罗汉之功德: [六通及三明,世间上福田。] (一)(p.246)六通: 1、神境通:变多为一,变一为多,隐显自在,山河石壁都不能障碍他。入水,入地,还能凌空来去,手摸日月等。 2、天眼通:见粗的又见细的,见近的又见远的,见明处又见暗处,见表面又见里面,尤其是能见众生的业色,知道来生是生天或落恶趣等。 3、天耳通:近处远处,听到种种声音。能听了人类的不同方言,连天与鸟兽的语声,也都能明了。 4、他心通:知道他众生心中所想念的。 5、宿命通:知众生前生的往因,作什么业,从那里来。 6、漏尽通:知烦恼的解脱情形,知烦恼是否已经彻底断尽。 ※A、前五通:得根本禅之佛弟子与外道都可能得到。 ※B、漏尽通:是一切阿罗汉所必有的。 但阿罗汉不一定具有根本禅,不一定有前五通,如具未到定的慧解脱阿罗汉便是。 (二)(p.247)三明61:(阿罗汉所具有) 1、天眼明:能知未来。 2、宿命明:能知过去。 3、漏尽明 (三)(p.247) 阿罗汉与六通 1、全分慧解脱阿罗汉(未到定):具漏尽通但无前五通。 (如《杂阿含经》卷14(347经)〈须深经〉所说,大正2,96b-98a) 2、少分慧解脱阿罗汉(四禅八定):具根本禅者,可修发三明、六通。 3、俱解脱阿罗汉(灭尽定):一定具备三明、六通。 ※三明阿罗汉:(1)或是具根本禅的慧解脱(《杂阿含经》卷45(1212经),大正2,330a~c) (2)或是具灭尽定的俱解脱(《大毗婆沙论》卷143,大正27,734b~c) 参见: A、《发智论》卷9(大正26,966a): 慧解脱无愿三摩地现在前时......他心智(现在前)。 B、《大毗婆沙论》卷109(大正27,564): 问:此中数说慧解脱者起他心智,此起必依根本静虑,若慧解脱亦能现起根本静虑,岂不违害苏尸摩经。彼经中说:慧解脱者,不能现起根本静虑? 答:慧解脱有二种,一是少分,二大全分。少分慧解脱于四静虑能起一二三;全分慧解脱于四静虑皆不能起。此论中说少分慧解脱,故能起他心智。 苏尸摩经说全分慧解脱,彼于四静虑皆不能益。 如是二说俱为善通,由此少分慧解脱者,乃至能起有顶等至但不得灭定。若得灭定名俱解脱。 十、(p.248)以譬喻赞颂阿罗汉之功德 [明净恒不动,如日处晴空;一切世间行,不染如莲华。] (一)如日处晴空: 1、 阿罗汉果,智慧断尽了烦恼,极明极净,正如日光朗照,处在万里无云的晴空中一样。 2、阿罗汉的功德,有『六恒住』。在见色闻声等六境起用时,恒常是:『不苦不乐,舍心住正念正智』,这就是不动。在触对六境时,或是合意的,或是不合意的,但不会因此而起贪起瞋。一切利誉得失,在圣者的心境上,不受外境所转动,『不能妨心解脱慧解脱』。俗语所说的『八风62吹不动』,就是阿罗汉的境界。这如经上说:『六入处常对,不能动其心,心常住坚固,谛观法生灭』。 ※《杂阿含经》卷9(254经),大正2,62c~63b: 尔时尊者二十亿耳,往诣佛所,稽首礼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于世尊法中得阿罗汉,尽诸有漏,所作已作,舍离重担,逮得己利,尽诸有结,正智心解脱。当于尔时,解脱六处。云何为六?(1)离欲解脱,(2)离恚解脱,(3)远离解脱,(4)爱尽解脱,(5)诸取解脱,(6)心不忘念解脱。 (1)世尊!若有依少信心而言离欲解脱,此非所应;贪、恚、痴尽,是名真实离欲解脱。 (2)若复有人,依少持戒而言我得离恚解脱,此亦不应;贪、恚、痴尽,是名真实(离恚)解脱。 (3)若复有人,依于修习利养远离,而言远离解脱,是亦不应;贪、恚、痴尽,是真实远离解脱。 (4)(5)(6)贪、恚、痴尽,亦名离爱,亦名离取,亦名离忘念解脱。 如是世尊!若诸比丘未得罗汉,未尽诸漏,于此六处不得解脱。 若复比丘在于学地,未得增上乐涅槃,习向心住,尔时成就学戒,成就学根。后时当得漏尽,无漏心解脱,乃至自知不受后有;当于尔时,得无学戒,得无学诸根。譬如婴童愚小仰卧,尔时成就童子诸根;彼于后时渐渐增长,诸根成就,当于尔时成就长者诸根。在学地者,亦复如是,未得增上安乐。乃至成就无学戒,无学诸根,若眼常识色,终不能妨心解脱、慧解脱,意坚住故,内修、无量、善解脱,观察生灭乃至无常。耳识声,鼻识香,舌识味,身识触,意识法,不能妨心解脱、慧解脱,意坚住故,内修、无量、善解脱,观察生灭。譬如村邑近大石山,不断、不坏、不穿,一向厚密,假使四方风吹,不能动摇,不能穿过。彼无学者亦复如是,眼常识色,乃至意常识法,不能妨心解脱,慧解脱,意坚住故,内修、无量、善解脱,观察生灭」。 尔时、二十亿耳重说偈言: 离欲心解脱,无恚脱亦然,远离心解脱,贪爱永无余,诸取心解脱,及意不忘念。晓了入处生,于彼心解脱,彼心解脱者,比丘意止息,诸所作已作,更不作所作。犹如大石山,四风不能动。色、声、香、味、触,及法之好恶,六入处常对,不能动其心,心常住坚固,谛观法生灭。 (二)如莲花无染: 阿罗汉在未舍报前,虽然生活在这世间中,却不受杂染的环境所熏变。他在一切世间行中,清净不染,如莲华一样,虽生于淤泥中,而却微妙香洁。 十一、(p.249) 缘觉乘[或不由他觉,从于远离生,名辟支迦佛,合说为二乘。] (一)「缘觉乘」与「声闻乘」之主要差异: 1、不由他觉:也就是无师自悟。 2、从远离生:不由他觉的智慧,是由于远离而生的。远离,是远离愦闹,远离人事。他在因中,在证果以后,都是独往独来,厌离人事的。过着精严的十二头陀行,孤居独处。据说:这都出于没有佛法的时代,现乞食的出家相,但不会说法,只是现神通而已。 ※ 十二头陀行:住阿兰若处、常乞食、次第乞食、一坐食、节量食、中后不饮浆、粪扫 衣、但三衣、冢间住、树下坐、露地坐、但坐不卧。 (印顺法师《华雨集》第四册,p.227) ※参见《大智度论》卷28,大正25,266c6-15: 声闻智慧即是辟支佛智慧,但时节、利根、福德有差别。 时名,佛不在世,亦无佛法,以少因缘,出家得道,名辟支佛。 利根名异,法相是同,但智慧深入,得辟支佛道。 福德名有相,或一相二相,乃至三十一相。若先佛法中得圣法,法灭后成阿罗汉,名为辟支佛,身无有相。 有辟支佛第一疾者、四世行,久者、乃至百劫行;如声闻疾者三世,久者六十劫。 (二)(p.250)「麟角喻独觉」与「部行独觉」 1、《瑜伽师地论》卷34(大正30,478a5-21): 云何独觉道?谓由三相,应正了知。 谓有一类,安住独觉种姓,经于百劫,值佛出世亲近承事,成熟相续,专心求证独觉菩提。于蕴善巧、于处善巧、于界善巧、于缘起善巧、于处非处善巧、于谛善巧勤修学故,于当来世,速能证得独觉菩提,如是名为初独觉道。 复有一类,值佛出世,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如理作意,于先所未起顺决择分善根,引发令起谓暖、顶、忍,而无力能即于此生证法现观,得沙门果。 复修蕴善巧、修处善巧、修界善巧、修缘起善巧、修处非处善巧、修谛善巧故,于当来世能证法现观、得沙门果,是名第二独觉道。 复有一类,值佛出世,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如理作意,证法现观得沙门果。而无力能于一切种至极究竟、毕竟离垢、毕竟证得梵行边际阿罗汉果。 复修蕴善巧、修处善巧、修界善巧、修缘起善巧、修处非处善巧、修谛善巧故。依出世道,于当来世至极究竟,毕竟离垢、毕竟证得梵行边际阿罗汉果,是名第三独觉道。 云何独觉习? 谓有一类,依初独觉道,满足百劫修集资粮,过百劫已,出无佛世,无师自能修三十七菩提分法,证法现观、得独觉菩提果,永断一切烦恼成阿罗汉。 复有一类,或依第二、或依第三独觉道,由彼因缘,出无佛世,无师自能修三十七菩提分法,或证法现观,乃至得阿罗汉果,或得沙门果,至极究竟、毕竟离垢、毕竟证得梵行边际,证得最上阿罗汉果。 当知此中,由初习故成独觉者,名麟角喻。 由第二、第三习故成独胜者,名部行喻。 2、《俱舍论》卷12〈分别世品第三〉,大正29,64a28-b19: 诸独觉有二种殊:一者部行, 二麟角喻。 部行独觉,先是声闻,得胜果时 转名独胜。 有余说:彼先是异生,曾修声闻 顺决择分,[02]今自证道得独胜名。 由本事中 说:一山处总有五百苦行外仙,有一猕猴 曾与独觉相近而住,见彼威仪,展转游行 至外仙所,现先所见独觉威仪,诸仙睹之 咸生敬慕,须臾皆证独觉菩提。若先是圣 人,不应修苦行。 [03]麟角喻者,谓必独居。二 独觉中,麟角喻者,要百大劫修菩提资粮,然 后方成麟角喻独觉。 言独觉者,谓现身中 离禀至教,唯自悟道,以能自调,不调他 故。 何缘独觉言不调他?非彼无能演说正 法,以彼亦得无碍解故;又能忆念过去所 闻诸佛所宣圣教理故。 又不可说彼无慈 悲,为摄有情现神通故;又不可说无受 法机,尔时有情亦有能起世间离欲对治道 故。 虽有此理,由彼宿习少欣乐胜解,无说 希望故;又知有情难受深法,以顺流既久 难令逆流故;又避摄众故,不为他宣说 正法,怖喧杂故。 1 印顺法师《宝积经讲记》p.157:「什么叫诸苦?在对境而起领受时,分苦受、乐受、舍受──三受。但深一层观察,老病死等苦受,不消说是苦的──苦苦。乐受,如一旦失坏了,就会忧苦不了,叫坏苦。就使是不苦不乐的舍受,在诸行流变中,到底不能究竟,所以叫行苦。这些,都离不了苦,而凡夫着为快乐,所以经说如贪刀头上的蜜一样。」 2 《妙法莲华经》卷1〈序品第1〉大正9,3c22~26: 「为求声闻者,说应四谛法,度生老病死究竟涅槃。为求辟支佛者,说应十二因缘法。为诸菩萨说应六波罗蜜,令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成一切种智。」 3 (1)《胜鬘狮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广经》〈法身章第八〉,大正12,221b17-c6: 「若于无量烦恼藏所缠如来藏不疑惑者,于出无量烦恼藏法身亦无疑惑。于说如来藏如来法身,不思议佛境界,及方便说心得决定者,此则信解说二圣谛。如是难知难解者,谓说二圣谛义。何等为说二圣谛义?谓说作圣谛义,说无作圣谛义。 说作圣谛义者,是说有量四圣谛。何以故?非因他能知一切苦、断一切集、证一切灭、修一切道。是故世尊!有有为生死、无为生死,涅槃亦如是,有余及无余。 说无作圣谛义者,说无量四圣谛义。何以故?能以自力知一切受苦、断一切受集、证一切受灭、修一切受灭道。如是八圣谛,如来说四圣谛。如是无作四圣谛义,唯如来应等正觉事究竟,非阿罗汉辟支佛事究竟,何以故?非下中上法得涅槃。何以故如来应等正觉,于无作四圣谛义事究竟?以一切如来应等正觉知一切未来苦,断一切烦恼上烦恼所摄受一切集,灭一切意生身,除一切苦灭作证。」 (2)《胜鬘狮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广经》(大正12,221b21~26):「说作圣谛义者,是说有量四圣谛。何以故?非因他能知一切苦、断一切集、证一切灭、修一切道。是故世尊,有有为生死、无为生死,涅槃亦如是,有余及无余。」之对应文句,《大宝积经》卷119〈胜鬘夫人会第48〉(大正11,677a2-5)为:「作圣谛者,是不圆 满四圣谛义。何以故, ?由他护故,而不能得 知一切苦、断一切集、证一切灭、修一切道。是 故不知有为无为及于涅槃。」 (3) 参见印顺法师《胜鬘经讲记》(p.210-p.220)。 4 《大般涅槃经》卷27,大正12,524a28~b9: 「若有人见十二缘者即是见法,见法者即是见佛。佛者即是佛性。何以故?一切诸佛以此为性。善男子!观十二缘智凡有四种:一者下,二者中,三者上,四者上上。下智观者不见佛性,以不见故得声闻道。中智观者不见佛性,以不见故得缘觉道。上智观者见不了了,不了了故住十住地。上上智观者见了了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道。以是义故,十二因缘名为佛性,佛性者即第一义空,第一义空名为中道,中道者即名为佛,佛者名为涅槃。」 5 参见《大般涅槃经》卷7,大正12,406b12~27。 6 参见《佛垂般涅槃略说教诫经》,大正12,1112a25-28。 7 参见《杂阿含经》卷43(1172经),大正2,313b14-314a1。 8 参见《杂阿含经》卷3(64经),大正2,16c-17a;印顺法师《佛法概论》p.59~p.60。 9 《成佛之道》p.151-p.152: 「眼,耳,鼻,舌,身,是物质的,是能见色,闻声,嗅香,尝味,觉触的生理官能。佛说是极微妙的色法,所以应该是神经。意是能知, 一切法的心理官能,心识的源泉。」 10 增上缘:不论那一法,凡是有生起他法的胜用,或者不碍其他法的生起,都叫增上缘。(印顺法师《中观论颂讲记》p.66) 11 所缘缘:心心所的生起,必有他的所缘境,这所缘境,能为心心所生起之缘,所以叫所缘缘。(印顺法师《中观论颂讲记》p.66) 12 人情凡十九辈:《修行道地经》卷2,大正15,192b: 「法师说经,观察人情凡十九辈,以何了知?分别尘劳尔乃知之。何谓十九?一曰贪YIN。二曰瞋恚。三曰愚痴。四曰YIN怒。五曰YIN痴。六曰痴恚。七曰YIN怒愚痴。八曰口清意YIN。九曰言柔心刚。十曰口慧心痴。十一者,言美而怀三毒。十二者,言粗心和。十三者,恶口心刚。十四者,言粗心痴。十五者,口粗而怀三毒。十六者,口痴心YIN。十七者,口痴怀怒。十八者,心口俱痴。十九者,口痴心怀三毒。于是颂曰:其有YIN怒痴,合此为三毒;两两而杂错,计便复有四;口柔复有四,口痴言痴四;世尊之所说,人情十九种。」 13 印顺法师《摄大乘论讲记》p.57- p.58: 「一切法的性类,总分为四:一、善性,二、恶性,三、有覆无记,四、无覆无记。染污意是属于那一性类所摄的呢?此意染污故,唯属有覆无记性摄。它与四烦恼常共相应,为什么不是恶性呢?因所依末那的行相,非常微细,不能说它是恶。……染污末那在三界中也是这样,虽然于一切时中四烦恼都随逐着它,但因它的行相微细,所以能依的烦恼也随逐它而微细了。因它非常微细,不能记别是善,是恶,所以是无记。但它又有烦恼的覆障,故又名为有覆。」 14 (1) 印顺法师《胜鬘经讲记》p.155:「《阿含》及毗尼说:阿罗汉断烦恼,但有不断的,名为习气。此习气,即本经(《胜鬘经》)的住地。罗汉不断习气,辟支佛稍侵习气,唯有佛,烦恼习气一切断尽。二乘不断的习气,在声闻学派中,称为不染污无知。无知即无明的别名;习气,是极微细的无明,这与大乘的无明住地一致。龙树说:『声闻辟支佛习气,于菩萨为烦恼』(《大智度论》卷42,大正25,368a5-6)。声闻学者,以为习气是不染污的,无碍于生死的;而在大乘学者看来,习气是微细的染污,还是要招感变易生死的。二乘不断,而唯佛断尽的无明,大乘学者说,菩萨在修行中,已分分渐除;佛究竟断尽无明。」 (2) 印顺法师《大乘起信论讲记》p.96:「烦恼的根本,名无始无明住地。依《璎珞》及《仁王经》意,众生最初的一念心,即是无始无明住地,依此而有生死流转。地,发生义。住地,玄奘译为习地,即是习气。众生无始来的妄熏根本习地,名无始无明。考罗汉所不能断的习气,有部解说为不染污无知。然不染污无知(无知即无明),于大乘却是染污的。」 15《杂阿含经》卷12(287经):「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忆宿命,未成正觉时,独一静处,专精禅思,作是念:何法有故老死有?何法缘故老死有?即正思惟,生如实无间等,生有故老死有,生缘故老死有。如是有……。取……。爱……。受……。触……。六入处……。名色,何法有故名色有?何法缘故名色有?即正思惟,如实无间等生,识有故名色有,识缘故有名色有。我作是思惟时,齐识而还,不能过彼:谓缘识名色,缘名色六入处,缘六入处触,缘触受,缘受爱,缘爱取,缘取有,缘有生,缘生老病死、忧悲恼苦,如是如是纯大苦聚集。」(大正2,80b25-c6) 16 参见《摄大乘论本》卷1 (大正31,134a1~2);印顺法师《摄大乘论讲记》p.55:不共无明的意义:「真义」就是真理,「心」就是悟解真理的无分别智。这无分别智对于诸法的真理,原可「生」起悟解,但有一种法常「常能为障碍」,使它不能生起。这真义心生的障碍者,在三性位的「一切分」中恒共「俱行」。这是什么法呢?就是恒行「不共无明」啊! 17 (1)印顺法师《摄大乘论讲记》p.45 ~ p.46: 阿陀那,应简单的译作「取」,像十二缘起中的取,五取蕴的取,烦恼通名为取的取,梵语都是阿波陀那(近取,即极取义)。取是摄取其它属于自己,所以有摄它为自体,与执取不失(持)的意思。因作用的不同,后人建立起执持、执取、执受等不同的名字。这阿陀那,在经论里看起来,它与执受有特别的关系。它在摄取未来与摄持现在的生命,使有情成为灵活的有机体中,表现了阿陀那特殊的功能,它与生命论有关。 (2) 印顺法师《摄大乘论讲记》p.44: 「有色诸根」,就是眼耳鼻舌身的五色根。色根就是色根,为什么叫有色根呢?因为根有二类:一有色的五根,二无色的意根;为了简别无色的意根,所以说有色。欲色界有情的生命活动,是由过去的业力所招感,特别在这五根上表现出来(但生命的存在,不单是色根)。这生理机构的五根,所以能活泼泼地生存着,在一期寿命中继续存在着,并且能引起觉受,都是由此阿陀那识在执受(执持)它,使之无有失坏;它才能尽寿随本识的存在而转起。如阿陀那不执受有色诸根,有情的生命立刻就要崩坏,成为无生机的死尸。 18《杂阿含经》卷26(710经):「离贪欲者心解脱,离无明者慧解脱。若彼比丘离贪欲,心解脱,得身作证;离无明,慧解脱。」(大正2,190b17-19) 19 《大毗婆沙论》卷44,大正27,229c-230a:「言尸罗者,是清凉义,谓恶能令身心热恼,戒能安适,故曰清凉。又恶能招恶趣热恼,戒招善趣,故曰清凉。……尸罗者是数习义,常习善法,故曰尸罗。」 20《大智度论》卷1:「佛法大海,信为能入,智为能度。」(大正25,63a1-2) 21《大方广佛华严经》卷14:「信为道元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法。」(大正10,72b18) 22《大智度论》卷13:「是二种戒〔五戒、八戒〕,名居家优婆塞法。居家持戒,凡有四种:有下、中、上,有上上。 下人持戒,为今世乐故。或为怖畏,称誉、名闻故;或为家法,曲随他意故;或避苦役,求离危难故。如是种种是下人持戒。 中人持戒,为人中富贵,欢娱适意。或期后世福乐,克己自勉,为苦日少,所得甚多,如是思惟坚固持戒。 上人持戒,为涅槃故。知诸法一切无常故,欲求离苦,常乐无为故。…… 上上人持戒,怜愍众生,为佛道故;以知诸法,求实相故,不畏恶道,不求乐故。如是种种,是上上人持戒。是四总名优婆塞戒。」(大正25,160c1-26) 23 各部律典戒条数目不一,参见平川彰《律藏之研究》,p.434;p.493。印顺法师《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p.150-p.171。 24 《十诵律》卷5:「极小十岁曾嫁沙弥尼,得受六法。十二岁净者,曾嫁式叉摩尼年十二应受具足戒。十二岁净者,比丘尼应畜弟子。十八岁净者,童女沙弥尼年十八岁,应受六法。」(大正23,424a7-10) 25 唐 道宣《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12:「十诵中六法者练心也,试看大戒受缘。二年者练身也,可知有胎无胎。」(大正40,155a8-10) 26《佛垂般涅槃略说教诫经》卷1:「戒是正顺解脱之本,故名波罗提木叉,依因此戒得生诸禅定及灭苦智慧。是故比丘!当持净戒勿令毁犯,若人能持净戒,是则能有善法;若无净戒,诸善功德皆不得生。是以当知,戒为第一安隐功德之所住处。」(大正12,1111a2-7) 27 食存五观:一、计功多少,量彼来处。二、忖己德行,全缺应供。三、防心离过,贪等为宗。四、正事良药,为疗形枯。五、为成道业,应受此食。 28 光明想: (1)《瑜伽师地论》卷11,大正30,330a21~b7: 问:惛沈睡眠盖以何为食?答:有黑暗相及于彼相,不正思惟,多所修习,以之为食。 问:此盖谁为非食? 答:有光明相及于彼相,如理作意,多所修习,以为非食。 明有三种:一治暗光明,二法光明,三依身光明。 治暗光明,复有三种:一在夜分,谓星月等。二在昼分,谓日光明。三在俱分,谓火珠等。 法光明者,谓如有一随其所受、所思、所触,观察诸法;或复修习,随念佛等。 依身光明者,谓诸有情自然身光。 当知初明治三种暗:一者夜暗,二者云暗,三者障暗,谓窟宅等。法明能治三种黑暗:由不如实知诸法故,于去来今多生疑惑,于佛法等亦复如是。此中无明及疑俱名黑暗。又证观察,能治惛沉睡眠黑暗,以能显了诸法性故。 (2)《瑜伽师地论》卷24,大正30,413a13~17: 云何名为住光明想巧便而卧?谓于光明想善巧精恳,善取善思善了善达,思惟诸天光明俱心,巧便而卧。由是因缘虽复寝卧心不惛暗,如是名为住光明想巧便而卧。 29 《瑜伽师地论》卷11,大正30,330a21~b7: 问:惛沈睡眠盖以何为食?答:有黑暗相及于彼相,不正思惟,多所修习,以之为食。 问:此盖谁为非食?答:有光明相及于彼相,如理作意,多所修习,以为非食。明有三种:一治暗光明,二法光明,三依身光明。 治暗光明,复有三种:一在夜分,谓星月等。二在昼分,谓日光明。三在俱分,谓火珠等。法光明者,谓如有一随其所受、所思、所触,观察诸法;或复修习,随念佛等。 依身光明者,谓诸有情自然身光。 当知初明治三种暗:一者夜暗,二者云暗,三者障暗,谓窟宅等。法明能治三种黑暗:由不如实知诸法故,于去来今多生疑惑,于佛法等亦复如是。此中无明及疑俱名黑暗。又证观察,能治惛沉睡眠黑暗,以能显了诸法性故。 30 有关「九想观」,参见《大智度论》卷21,大正25,217a~c。 31 有关「六妙门」,参见《大毗婆沙论》卷26,大正27,134c~135a;智者大师《法界次第初门》卷上之下,大正46,673a-b;智者大师《六妙法门》,大正46,549a-555c。 32 有关「十六特胜」,参见:《杂阿含经》卷29(803经)大正2,206a~b;《瑜伽师地论》卷27,大正30,432a28~433b12;惠敏法师:《声闻地中所缘之研究》(日文),山喜房,1994年,p.226-247。 33《瑜伽师地论》卷27,大正30,432c12-24:若于是时,或入息中间,入息已灭,出息中间,出息未生,缘入息出息空无位、入息出息远离位为境;或出息中间,出息已灭,入息中间,入息未生,缘出息入息空无位、出息入息远离位为境。即于此时便作念言:「于息除身行入息,我今能学息除身行入息;于息除身行出息,我今能学息除身行出息。」 又即于此,若修、若习、若多修习为因缘故,先未串习入出息时,所有刚强苦触随转,今已串习入出息故皆得息除,有余柔软乐触随转。便作念言:「于息除身行入息,我今能学息除身行入息;于息除身行出息,我今能学息除身行出息。」 34 觉心行、除心行,参见《瑜伽师地论》卷27,大正30,432a2-12:又即如是觉了喜者、觉了乐者,或有暂时生起忘念:或谓有我、我所;或发我慢;或谓我当有、或谓我当无;或谓我当有色、或谓我当无色;或谓我当有想、或谓我当无想;或谓我当非有想非无想。生起如是愚痴想、思俱行,种种动慢、戏论、造作、贪爱纔生起已,便能速疾以慧通达,不深染着,方便断灭、除遣、变吐。由是加行,便作念言:「于觉了心行入息出息,我今能学觉了心行入息出息。」「于息除心行入息出息,我今能学息除心行入息出息。」 35(1)有关「五种净行」(五停心观),参见《瑜伽师地论》卷26~卷27,大正30,428c18-433c1。 (2)印顺法师《华雨集》(二)p.242~p.244:西元五世纪初,鸠摩罗什译出的《坐禅三昧经》,《禅秘要法经》,《思惟要略法》;昙摩蜜多传出的《五门禅经要用法》,都以「念佛」替代了「界分别」。 (3)鸠摩罗什传出的《坐禅三昧经》卷上(大正15,271c):「若多YIN欲人,不净法门治。若多瞋恚人,慈心法门治。若多愚痴人,思惟观因缘法门治。若多思觉[寻思]人,念息法门治。若多等分人,念佛法门治。」 36 参见《成佛之道》(增注本)p.164-p.172。 37 参见印顺法师,《中观今论》p.62- p.63: 「缘起的三要则:(1)相关的因待性,(2)序列的必然性,(3)自性的空寂性。」 序列的必然性:佛法说缘起,不但说明「此故彼」的因果关系,而且在因果中,抉出因果生灭的序列必然性。如悟入十二有支,这决不止于别别的因果事实,而是从一切众生,无限复杂的因果事相中,发见此因果的必然程序。......依中观义来说:缘起的序列必然性,决非离事说理,在缘能起果的作用中,现出此必然的理则。生死相续,似乎依照此理则而发展,佛也不过发见此因果事中的理则而已。 38 印顺法师《中观今论》p.84~p.85: 对于无常生灭的一切,细究起来,可有三种:「剎那生灭」、「一期生灭」、「大期生灭」。 1、剎那生灭:不论是有情的无情的,一切都有生灭相,即存在的必归于息灭。推求到所以生者必灭,即发觉变化的并非突然,无时无刻不在潜移密化中。即追求到事物的剎那──短到不可再短的时间,也还是在生灭变化中的。 2、一期生灭:这是最现成的,人人可经验而知的。如人由入胎到死去等,有一较长的时期,如约器界说,即成与坏,或成、住、坏。 3、大期生灭:众生的生死流转,是无始来就生而灭灭而又生的,生灭灭生,构成一生生不已的生存。一期一期的生死死生,同样的形成一生生不已的生命之流,都可称之为生。到生死解脱的时候,纔名为灭。这如缘起法所说的:「此生故彼生」,即是生死的流转──生;「此灭故彼灭」,即是流转的还灭──灭。 39《杂阿含经》卷1(9经),大正2,2a3-7。 40 (1)印顺法师,《中观今论》p.60: 依《大智度论》说:不但内外的有为法是缘起的,因待有为而施设无为,无为也是缘起的。这样,凡是存在的因果、事理,一切是缘起的存在;离却缘起,一切无从安立。 (2) 印顺法师,《中观今论》p.63: 自性的空寂性:从缘起果的作用,有相关的因待性,有序列的必然性。此因待与必然,不但是如此相生,也如此还灭。如进一层考察,一切法的如此生灭,如此次第,无不由于众缘。那么,此有无生灭的一切法,即没有自体,即非自己如此的。这即能从如此生灭次第中,悟入此是即空的诸行,并非是实有实无实生实灭的。彼此因待,前后必然,世间的因果幻网,似乎有迹可寻,而自性空寂,因果幻网即当体绝待,了无踪迹。所以说:缘起是「宛然有而毕竟空,毕竟空而宛然有」。 41 《杂阿含经》卷12(293经),大正2,83c2-21,〈空相应缘起〉: 尔时,世尊告异比丘:「我已度疑,离于犹豫,拔邪见刺,不复退转。心无所着故,何处有我?为彼比丘说法,为彼比丘说贤圣出世空相应缘起随顺法。所谓有是故是事有,是事有故是事起,所谓缘无明行,缘行识,缘识名色,缘名色六入处,缘六入处触,缘触受,缘受爱,缘爱取,缘取有,缘有生,缘生老死、忧悲恼苦,如是如是纯大苦聚集。乃至如是纯大苦聚灭。如是说法,而彼比丘犹有疑惑、犹豫。先不得得想,不获获想,不证证想;今闻法已,心生忧苦、悔恨、朦没、障碍。所以者何?此甚深处,所谓缘起;倍复甚深难见,所谓一切取离、爱尽、无欲、寂灭、涅槃。如此二法,谓有为、无为。有为者,若生、若住、若异、若灭;无为者,不生、不住、不异、不灭:是名比丘诸行苦、寂灭涅槃:因集故苦集,因灭故苦灭,断诸径路,灭于相续,相续灭,是名苦边。比丘!彼何所灭?谓有余苦。彼若灭、止、清凉、息、没,所谓一切取灭、爱尽、无欲、寂灭、涅槃。」 42《杂阿含经》卷47(1258经),大正2,345b2-22: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过去世时,有一人名陀舍罗诃。彼陀舍罗诃有鼓,名阿能诃,好声、美声、深声,彻四十里。彼鼓既久,处处裂坏。尔时、鼓士裁割牛皮,周匝缠缚;虽复缠缚,鼓犹无复高声,美声、深声。彼于后时转复朽坏,皮大剥落,唯有聚木。如是比丘!修身、修戒、修心、修慧,以彼修身、修戒、修心、修慧故,于如来所说修多罗,甚深明照,难见难觉,不可思量,微密决定,明智所知,彼则顿受周备受;闻其所说,欢喜崇习,出离饶益。当来比丘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闻如来所说修多罗,甚深明照,空相应随顺缘起法,彼不顿受持,不至到受。闻彼说者,不欢喜崇习,而于世间众杂异论,文辞绮饰,世俗杂句,专心顶受,闻彼说者,欢喜崇习,不得出离饶益。于彼如来所说,甚深明照,空相应法随顺缘起者,于此则灭。犹如彼鼓朽故坏裂,唯有聚木。 是故诸比丘!当勤方便,修身、修戒、修心、修慧,于如来所说甚深明照,空相应法,随顺缘起,顿受遍受。闻彼说者,欢喜崇习,出离饶益。」 (参见印顺法师《杂阿含经论会编(下)》p.718) 43《杂阿含经》卷34(962经),大正2,245c27-246a10: 佛告婆蹉:「我今问汝,随意答我。婆蹉!犹如有人,于汝前然火,汝见火然不?即于汝前火灭,汝见火灭不」?婆蹉白佛:「如是,瞿昙」! 佛告婆蹉:「若有人问汝:向者火然,今在何处?为东方去耶?西方、南方、北方去耶?如是问者,汝云何说」? 婆蹉白佛:「瞿昙!若有来作如是问者,我当作如是答:若有于我前然火,薪草因缘故然,若不增薪,火则永灭,不复更起。东方、南方、西方、北方去者,是则不然」。 佛告婆蹉:「我亦如是说:色已断、已知,受、想、行、识已断、已知,断其根本,如截多罗树头,无复生分,于未来世永不复起。若至东方、南、西、北方,是则不然,甚深,广大,无量,无数,永灭。」(参见印顺法师《杂阿含经论会编(下)》p.654 ~ p.655) 44《杂阿含经》卷9(249经),大正2,60a12-21: 尊者阿难又问舍利弗:「如尊者所说,六触入处尽、离欲、灭、息、没已,有亦不应说,无亦不应说,有无亦不应说,非有非无亦不应说,此语有何义?」 尊者舍利弗语尊者阿难:「六触入处尽、离欲、灭、息、没已,有余耶?此则虚言。无余耶?此则虚言。有余无余耶?此则虚言。非有余非无余耶?此则虚言。若言六触入处尽、离欲、灭、息、没已,离诸虚伪,得般涅槃,此则佛说。」 (参见印顺法师《杂阿含经论会编(上)》p.299) 45 (1)《佛法概论》p.65:「身,即身体及依身体而起的心理作用;命,即生命自体。」 (2) 印顺法师《如来藏之研究》p.42 ~ p.43: 依释尊的正观,种种的「我」说,不外乎「命异身异」,「命即是身」的二根本见。身是身心和合的自身,命是我的别名。「命异身异」,以为我与身心不同,我是身心以外的另一实体。身体死了,身外的我还是存在的,流转于生死中,这是常见。「命即是身」,以为我不离身心,身死而我也就没有了,这是近于唯物论的,是断见。 46 (1)《佛法概论》p.92: 印度旧有的「业」说,无论为传统的一元论,新起的二元论,总是与「我」相结合的。或以业为自我所幻现的──自作,或以业为我以外的动作──他作,都相信由于业而创辟一新的环境──身心、世界,「我」即幽囚于其中。释尊的正觉,即根本否定此我,所以非自作,非他作,即依中道的缘起,说明此生死的流转。 (2)《瑜伽师地论》卷93(大正30,833c19-29): 由二因缘,自作苦乐,不可施设,不可记别;如是他作,俱作,俱非所作无因而生,当知亦尔。云何为二?一者、诸行如前所说无作用故,二者、有余作者有情不可得故。此中诸行无作用故,此受、此领,自作苦乐,不应道理。又彼有余作者有情不可得故,余受、余领不应道理。受所渴爱,摄受他受,亦不应理。有诸缘故,诸受得生,故无因生亦不应理。是故远离前之三种恶因论边,后之一种无因论边,觉了如前中道行教,勤修正行,能尽众苦。(参见印顺法师《杂阿含经论会编(中)》p.44) 47(1)《杂阿含经》卷33(926经),大正2,235c27~236b11: 尔时、世尊告诜陀迦旃延:「当修真实禅,莫习强良禅。……佛告跋迦利:「比丘于地想能伏地想,于水、火、风想,无量空入处想,识入处想,无所有入处,非想非非想入处想;此世、他世,日、月,见、闻、觉、识,若得、若求,若觉、若观,悉伏彼想。跋迦利!比丘如是禅者,不依地、水、火、风,乃至不依觉、观而修禅。跋迦利!比丘如是禅者,诸天主伊湿波罗、波阇波提,恭敬合掌,稽首作礼,而说偈言:南无大士夫!南无士之上!以我不能知,何所依而禅。……」(参见《杂阿含经论会编(下)》p.616 ~ p.618;有关此经之解说,详见印顺法师《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p.278~p.285。) (2)另参见《别译杂阿含经》卷8(151经),大正2,430c10~431b4。 (3)印顺法师《中观今论》p.78:「《杂阿含经》(926经)说:迦旃延入真实──胜义禅时,不取一切相而入禅。别译又说:「但以假因缘和合有种种名,观斯空寂,不见有法及以非法」。〈真实义品〉引此以为离言法性的教证。」 (4)印顺法师《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p.278: 《杂阿含经》「如来记说」,佛化诜陀迦旃延经,说「真实禅」与「强梁禅」,是以已调伏的良马,没有调伏的劣马,比喻深禅与世俗禅。......与诜陀迦旃延氏有关的教授,传下来的仅有二则。另一则是佛为诜陀说:离有离无的正见──观世间缘起的集与灭,而不落有无的中道(《杂阿含经》卷12,301经,大正2,85c17-86a3)。车匿(Chanda)知道了无常、苦、无我、涅槃寂灭,而不能领受「一切行空寂、不可得、爱尽、离欲、涅槃」。阿难为他说「化迦旃延经」,离二边而不落有无的缘起中道,这才证知了正法(《杂阿含经》卷10,262经,大正2,66b~67a)。这是非常著名的教授!龙树《中论》,曾引此经以明离有无的中道(《中论》卷3,大正30,20b)。 48《中论》卷3〈观有无品第15〉(大正30,20b1-2):「佛能灭有无,如化迦旃延,经中之所说,离有亦离无。」 49《瑜伽师地论》卷36〈真实义品〉(大正30,489b7-c2)引《杂阿含经》卷33(926经)证成诸法离言自性。 50 有关《第一义空经》之解说,详见印顺法师《空之探究》p.81~p.83;p.86~p.88。 51 四十四智中,为何不说「无明智、无明集智、无明灭智,无明灭道迹智」,参见《大毗婆沙论》卷110,大正27,571a12-23。 52 四谛十六行相:(A)苦谛:无常、苦、空、无我。(B)集谛:因、集、生、缘。 (C)灭谛:灭、静、妙、离。(D)道谛:道、如、行、出。 《大毗婆沙论》卷79,大正27,409a10~b6: 伤痛逼 迫如荷重担,违逆圣心故名为苦。由二缘故说名非常:一由所作,二由属缘。由所作者:诸有为法一剎那顷能有所作,第二剎那不复能作。由属缘者:诸有为法系属众缘,方有所作。违我所见故名为空。违于我见故名非我。 如种子法故名为因。能等出现故名为集。令有续起故名为生。能有成办故名为缘。 譬如埿【三】【宫】泥团轮绳水等众缘和合成办瓶等,取蕴永尽故名为灭。有为相息故名为静。是善是常故名为妙。最极安隐故名为离。 是离自体非有离故。违害邪道故名为道。违害非理故名为如。趣涅槃宫故名为行。能永超度故名为出,是能出性非没性故。 复次、[色-巴+鹿]粗重所逼故名为苦。性不究竟故名非常。内离士夫作者受者遣作受者故名为空。性不自在故名非我。 引发诸有故名为因。令有等现故名为集。能有滋产故名为生。有所造作故名为缘。 性不相续尽诸相续故名为灭。三火永寂故名为静。脱诸灾横故名为妙。出众过患故名为离。 是出要路故名为道。能契正理故名为如。能正趣向故名为行。永超生死故名为出。 另参见:《大智度论》卷20,大正25,207a12-23;《俱舍论》卷26,大正29,137a4-c2。 53《杂阿含经》卷34(962经)(大正2,246a6-10): 佛告婆蹉:「我亦如是说:色已断、已知,受、想、行、识已断、已知,断其根本,如截多罗树头,无复生分,于未来世永不复起。若至东方、南、西、北方,是则不然,甚深,广大,无量,无数,永灭」。 54 有关七十七智,参见《发智论》卷10,大正26,969a4-19;《大毗婆沙论》卷110,大正27,571b28-572c27。 55 (1)印顺法师 《性空学探源》p.41-p.42:无常是生灭义,生者必灭,一切一切,确都是灭尽之法。世人固或知之,但他们偏注重到生生不已的生的一面,忽略了灭。生生不已,佛法并不否认;但生者必然要灭,一切痛苦依此生生不已而存在,确又是赤裸裸的事实。佛法就是要在这生灭不已之中,设法使它灭而不生,以之解决一切痛苦。灭,不是佛法的故意破坏,它是诸法本来如是的必然性(法性自尔)。因有了某种特殊的因缘连系缚着了,所以灭了之后又要生;现在把这连系截断;就可以无生灭而解决痛苦了。所以经说:「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或依三法印,从诸行生灭无常,体解我性的不可得。众生因妄执常、我而生死,现在能够了解蕴性无常、无我,离常、我的执见,则因无常生灭而厌、离欲,便可以达到涅槃之灭。 (2)印顺法师《佛法是救世之光》p.281-p.282:依佛法,人生现实是缘起的,唯有理解缘起,把握缘起,深入缘起本性,才能超越相对而进入绝对的境地。缘起,是无常无我的现象;人生,也就是无常、无我的人生。一切由于缘起,从因果观点说,一生又一生,到底为了什么,这样的生灭不已。原因在:众生──人类以自我的爱染为本,依自我爱而营为一切活动。这样的动作,引起业力,形成自我的因果系,而有个体的生灭延续。反之,没有缘就不起,如灭除自我爱染,那就能解脱生死,到达「生灭灭已,寂灭为乐」的境地。 56 此处《大智度论》将《须尸摩经》中的「法住智」解释为十智56中的「法智」。 ※十智:法智、比智(类智)、他心智、世智(世俗智)、苦智、集智、灭智、道智、尽智、无生智。(参见《大智度论》卷23,大正25,232c~234a) 57 此处《大智度论》虽未明言是引用何「经」,据推断应为《须尸摩经》。但将《须尸摩经》中的「法住智」解释为「别相的智慧」;将「涅槃智」解释为「总相的智慧」。 58 印顺法师法语:「深信三宝应从正见中来,从正见而起正信,乃能引发正行,而向于佛道,自利利人,护持正法。」 59《大毗婆沙论》卷7(大正27,35b4-16): 问:谁决定能种此顺解脱分善根? 答:若有增上意乐,欣求涅槃,厌背生死者,随起少分施戒闻善,即能决定种此善根。 若无增上意乐、欣求涅槃、厌背生死者,虽起多分施戒闻善,而亦不能种此善根。 问:若有种殖此善根已,为经久如能得解脱? 答:若极速者,要经三生。谓初生中种此种子,第二生中令其成熟,第三生中即能解脱,余则不定。谓或有人种顺解脱分善根已,或经一劫,或经百劫,或经千劫流转生死,而不能起顺决择分。或复有人,起顺决择分善根已,或经一生,或经百生,或经千生流转生死,而不能入正性离生。 《大毗婆沙论》卷7(大正27,35a4-7): 顺解脱分善根者,谓种决定解脱种子,因此决定得般涅槃。 顺决择分善根者,谓暖、顶、忍、世第一法。 《俱舍论》卷23(大正29,120b23-24):「暖必至涅槃,顶终不断善,忍不堕恶趣,第一入离生。」 60 遁伦集撰《瑜伽论记》卷7:「阿罗汉者,此云应供,智断具足堪供养,故云应供;或名杀贼,或称不生。」(大正42,460a13-14) 61《大智度论》卷2(大正25,71c14-20): 宿命、天眼、漏尽,名为三明。问曰:神通、明有何等异? 答曰:直知过去宿命事,是名通;知过去因缘行业,是名明。 直知死此生彼,是名通;知行因缘,际会不失,是名明。 直尽结使,不知更生不生,是名通;若知漏尽,更不复生,是名明。 是三明,大阿罗汉、大辟支佛所得。 62「八风」,又称为「八世法」,参见《大毗婆沙论》卷173(大正27,871b29-872a26):「八世法者,一、利,二、无利,三、誉,四、非誉,五、赞,六、毁,七、乐,八、苦。……世尊亦尔,安住戒金轮上世间八风所不能动,是故名为不为世法之所染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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