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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佛教·观察与研究:对藏传佛教伦理道德的践行之我见(颜福) |
 
西藏佛教·观察与研究:对藏传佛教伦理道德的践行之我见(颜福)
颜福 摘要:在藏族道德中,藏传佛教伦理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这些伦理规范、约束着僧侣和信众的行为。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藏族人民对藏传佛教的伦理道德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和实践。窥一斑而知全豹,本文以“五戒”戒律为例加以阐述。 关键词:藏传佛教;伦理思想;践行;五戒 一、“五戒”源头考 “五戒”指的是佛教戒律中的五戒,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YIN、不妄语、不饮酒。它是佛教戒律中最基本的戒律,被称为“诸戒之本”。“据佛典记载。释迦牟尼佛在传道之初’信奉者道德自觉性较高,佛陀教示僧众的只是如何从正面修养身心。后来因信众增加,良莠混杂,行为失范。佛陀就开始制定一些禁条,以确保僧团的秩序,使修行者有正确的行为规范,即‘如来制戒,本在摄僧’,所有戒律是佛陀在‘随犯而制。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佛陀涅口时,教诲僧众以戒为师,众僧尊其生前所说戒律,总结出了《十诵律》、《四分律》、《五分律》等亦称小乘戒。”释迦牟尼涅槃以后,大乘佛教在佛陀所立戒律基础之上又产生了大乘菩萨戒,并由此又衍生出了众多大乘的修行戒律。但是,无论是大小乘佛教,二者都遵循被誉为“诸戒之本”的“五戒”,即“五戒者,不杀生;不偷盗;不邪YIN;不妄语;不饮酒”。同为佛教僧侣和在家信徒修行的必修功课的“十善”也是在“五戒”的基础上扩展出来的。“十善”除了包括“五戒”中的不杀生、不偷盗、不邪YIN、不妄语四戒以外,另外又增添了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嗔和不邪见这六个方面,并构成了“身”、“口”、“意”三个方面的戒律修持。由于其在内容上的相似性,现在一般将“五戒”和“十普”并称为“五戒十善”。 藏传佛教的戒律上承印度佛教,又蕴含着明显的藏族文化的特点。“藏传佛教的精髓属大乘中观应成派,其特征是大小乘兼学,显密双修,见行并重'完整地具备了佛教一切修行次第。”因此,藏传佛教的戒律与印度佛教戒律相同,除了针对僧侣和僧尼的僧戒二百五十,尼戒三百六十四,还有针对在家佛教徒优婆塞和优婆夷的五戒以及为沙弥和沙弥女制定的十戒。其中的五戒与十戒均与印度佛教当中的五戒、十戒相同。藏传佛教通过这种行为规范和善行标准,来引导和规范僧侣和信众的行为,从而达到强化和完善社会道德的目的。 二、藏族对“五戒”的践行观 佛教传入藏区之后,受到了当时的本土宗教——苯教势力的排挤和打压。在长期的佛苯斗争中,佛教经历了—个漫长的本土化过程,将苯教的一些神氐和仪式吸收到佛教当中,以适应藏地民众的信仰习惯和文化,并最终形成了现在的独具特色的藏传佛教理论体系。藏传佛教中的“五戒”戒律也在佛教本土化的过程中,受到藏区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民族文化的影响,使得藏民族对“五戒”的内涵和遵守也具有自己独特的理解。 伦理最大的作用在于对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进行规范和指导,从而促进整个社会道德风尚的形成。在藏民族中,“五戒”不仅对出家僧侣的修行有规范作用,同时对在家居士和信众。也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就五戒的基本内容而言,可以说是一种具有很大普遍性的社会公德。”全民信仰藏传佛教的藏民族,恰恰是“五戒”戒律最坚定的拥护者和践行者。正是由于广大藏民信众的虔诚信{印,才使得“五戒”伦理思想成为构建藏族社会道德大厦的最重要基干。 下面仅就藏族民众对藏传佛教中“五戒”戒律的具体理解和践行进行一些探讨: “五戒”的内容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YIN、不妄语、不饮酒。 第一,不杀生。“藏传佛教以‘缘起性空’的观念解释生命系统与生命环境,认为生命存在于诸多因素的联系;因缘一中断,生命便不复存在。从这种观念出发,佛教提出来维系生命体之间正常关系:正确处理生命体与生存环境之间关系的基本伦理规范:万物一体,依正不二。”这是对于具有较高的佛学修养和知识的人而言的。相对于一般的藏族民众,他们对于不杀生的观念的秉持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杀生造孽业。杀生过多,会直接造成死后坠入阿鼻地狱或影响来世投胎做人。因此要尊重生命,尽量避免杀伤其他生命。 “不杀生”戒律是生态脆弱的藏族地区长期以来能够保持生物多样性的—个重要的原因。藏族人将不杀生列为第一行为规范,在生活当中处处留心,甚至是走路都要注意别踩到地上的小昆虫,造成杀生的恶业。被蚊子叮咬时,也只是将之用嘴轻轻吹走,而不是将之拍死。 但是,由于藏区特殊的高寒地理环境,畜牧业是最重要的产业,牛羊肉也是藏族人民维持生命的最重要的蛋白质来源。在高寒缺氧的环境里,适当的高热量的肉食蛋白质的摄人是必需的。因此,在藏传佛教当中,并没有规定僧侣像汉传佛教僧侣那样只能食索。必要的生存需求与佛教不杀生的理念相冲突,如何处理二者的关系?此时,非信仰佛教民族的商人的作用便显示出来了。这些商人从藏民处将牛羊购回后宰杀,然后再出售给藏民,这样,藏民既能吃上生存所必需的肉,又不用担心造下杀生的恶业。 第二,不偷盗。藏民族以淳朴、热情和慈悲为怀而著称。出于对佛教的尊崇,对于偷盗行为极为排斥。藏族人认为,执著于钱财、生命等虚妄的“有”不能达到最终成佛的目的。他们一般对钱财不十分看重,不愿意为贪图钱财而犯下偷盗恶业,故藏区藏族人盗窃者罕有。相反,如见到有困难的人,他们则非常愿意行施舍以积善业。 第三,不邪YIN。不邪YIN而修梵行,这也是佛教里面的基本要求。所谓“梵行”指的是“出家人应全断YIN欲,在家居士除正式夫妻外,不乱搞男女关系。依戒修行,看经念佛,洁身自好,自净其意,敬事三宝,孝养父母,亲近良师,远离恶友,深信因果,广种福田,学修正法,断除邪见,自行化他,同成佛道,是为梵行。”——这是佛教里一种比较全面的修行要求。在藏传佛教里,“不邪YIN”指的是出家人YIN欲全断,在家居士不能对除了自己的妻子或丈夫以外的异性产生贪染邪念。这个戒律针对出家僧侣要求比较严格,但是对一般的信众则没有那么严格。在藏族某些地区仍然存在着古老的走婚制和一妻多夫制,这是母系氏族社会阶段遗留下来的影子。藏族社会对于妇女的贞操观念并不是很看重,社会舆论一般不会对二婚甚至是三婚的女性产生歧视。对于前夫所生之子女,继父一般也会视同己出,不会歧视对待。尤其是在藏地牧区,夫妻之间甚至并不要求对方完全忠贞于自己,结婚后与其他异性发生关系也不会被认为是伤风败俗的事情。这种婚姻观和两性观,可能与藏族的民族习惯和地理环境有关。 长期以来,在广袤的青藏高原上,人口数量少且居住分散,使得人口繁衍成为头等大事。但是,恶劣的环境、高居不下的死亡率和本就数量相对较少的人口,使得人口繁衍并不容易。因此,在特定地区,走婚、一妻多夫这些古老的婚制相比之一夫一妻制,更有利于增加人口数量,故能一直沿袭下来。豪放的性格和尚武的精神也一直没有从藏族人民身上消失过,抢婚等习俗也被社会认可,这些都与藏族人独特的生活环境有关系。 第四,不妄语。“妄语是指说谎话或粗口,无论是为自己利益还是他人利益,只要是说谎,便犯了妄语罪。”注重承诺、讲求言而有信在藏族人身上表现尤其明显。藏族谚语有云:“汉人写了才算,藏人说了就算”。藏族人非常看重起誓,一般情况下不会违背誓言。他们常用带有佛教色彩的内容起誓,如在誓言中表示,食言即“萨嘎其(吃掉所有的经书)”,以表示自己履行承诺的决心。由于藏族人崇佛,故不轻易说谎、食言。 第五,不饮酒。佛教认为,酒等此类迷心乱性之物,饮后容易使人迷失心性,丧失智慧,犯法丧生,造成种种邪端恶业。除了在重病危及生命的时候可以饮用药酒之外,其他一切酒类皆应禁止。《大萨遮尼乾所说经·问罪过品第七》曰:“饮酒多放逸,现世常愚痴。忘失一切事,常被智者呵。来世常暗钝,多失诸功德。是故黠慧人,离诸饮酒失。”在律部戒律中,酒戒更是被反复强调的大戒。《十诵律》卷17载:“佛言:‘如是过罪若过是罪,皆由饮酒故。从今日若言我是佛弟子者,不得饮酒,乃至小草头一滴亦不得饮。’佛种种因缘,苛责饮酒。”但是,在藏传佛教里面,酒并不是绝对禁止的东西。这可能与藏族少数民族传统以及藏区的特殊地理环境有关系。因为地处高寒地带,酒具有保温驱寒的特殊功效所致。在藏族人的生活里。酒是必不可少的一种消费品,这种传统由来已久。早在吐蕃王朝统治时期,寺院里的僧侣便可以饮酒。“吐蕃地区的僧人是有饮酒习惯的,这是藏传佛教和汉传佛教间重要的区别之一。”因此,在藏传佛教当中对禁酒的规定要远轻于汉地佛教。在藏民族生活习惯当中,则表现在对酒的喜好上。对于信奉佛教的藏族^来说,饮酒并不被认为是一件罪大恶极的事情,只有那些因饮酒而犯下杀生等种种恶业的人,才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窥一斑而知全豹,任何道德规范的实践都会受到现实因素的冲击而做出—些让步。藏族人民对于藏传佛教伦理道德的践行观可以由其对“五戒”戒律的实践体现出来。这种让步适应人民实际生活需要,是对藏传佛教教义在生活中的独特理解和运用,有助于教义的广泛传播,促进了藏传佛教伦理的完善和发展。 出自: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2010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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