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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佛教·观察与研究: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道证) |
 
西藏佛教·观察与研究: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道证)
道证 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被称为世界七大神秘现象之一,它是藏传佛教的一种独特的传承方式。它把中国传统的灵魂不灭的思想和佛教业力自如的教义以及佛、菩萨圆觉解脱、化身转世、普度众生的思想融为一体,这种思想得到藏传佛教其他教派的认同。活佛,是对佛教“三身”思想的进一步发挥。佛教三身说就是指佛有三身:一为报身,只有修行境界很高的大菩萨才能看见,凡夫是看不见的;二为法身,法身无形无相,是指不生不灭的理体;三为化身,化身是为度化众生而随缘显现。在西藏,活佛往往被认为是佛、菩萨或圣僧、大成就者的再生。所谓活佛转世,按藏传佛教说法,是指大喇嘛和活佛(阿拉合)生时修行已达到了断除妄惑业因,证得菩提心体,于生死之间,能不昧本性,不随业力而自在转生,复接其前生的职位,继续完成普度众生的善缘。最初确立可以转世的活佛,一般都是具有一定威望的高僧大喇嘛,转生办法是在大喇嘛死后通过降神、占卜的签示,寻得和喇嘛圆寂时间相近而生下的灵童,继其法位。“活佛转世”创始于噶玛噶举派。 活佛转世制度的肇始 活佛转世制度由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首创。此派创始人是都松钦巴(四川甘孜州新龙县人)。他的弟子噶玛拔希是神通非凡,在藏区影响很大。1253年忽必烈南征云南大理时,知他法力不俗,派人召他到四川西北的绒区色都会见,要他长期随侍左右,他执意不肯。1256年他接元宪宗蒙哥的诏书,到和林受到蒙哥和阿里不哥的崇信,并赐金印、白银。因为他的恩师都松钦巴喜欢戴黑帽,蒙哥为尊重他们的习惯,赐给他金边黑帽。三年后蒙哥去逝,忽必烈战胜了与他争权的阿里不哥,继了大汗之位。他想起了当年噶玛拔希不愿留在他身边的旧事,又因他有帮助阿里不哥的嫌疑,而下令逮逋了他。并动用了火烧、喂毒、头上钉铁钉等刑罚,因他神通广大而没有受到伤害。后来忽必烈考虑他在藏区的影响,又释放了他,他要求回藏,得到同意。回藏后他就一直住在楚布寺。1283年圆寂。圆寂前对弟子邬坚巴说他死后,会出现一名继承黑帽派密法的传人。1284年攘迥多吉出生于噶举派一代宗师密勒日巴的故乡后藏贡塘,被认定为噶玛拔希的转世。他虽是藏传佛教的第一位转世活佛,但习惯上称他为噶玛噶举黑帽系第三世活佛,将噶玛拔希追认为第二世,此宗创始人都松钦巴为第一世活佛。 第三世攘迥多吉的得意弟子扎巴僧格(1283——1349),受到元帝赐给的金边红帽,而开创了红帽派。这一派转至十世时,由于勾结廓尔喀军入侵后藏,因此被停止转世了。 活佛转世制度的形成 在此之前,各个教派的传承一般为师徒传承和家庭传承。公元十三世纪创建活佛转世,西藏社会正处于佛教兴盛的后宏期,教派林立。并逐渐形成了独立的寺庙经济,寺庙不仅拥有自已的土地、牲畜和牧场,还有自已的属民。随着各教派的宗教势力和经济实力不断膨胀,一个个实力雄厚的宗教首领集团出现了。这时宗教集团的势力和影响已超越世俗家族的范围,单一的家族支持已无法满足其需要,只有追求更广泛的社会支持和更高层的中央政权的支持,才能使自已教派的势力得到进一步的弘扬。因而,既符合这一追求的需要,又有利于宗教首领集团稳定的新的传承方式——活佛转世制度应运而生,并逐渐得到推广。 从活佛转世出现以来,藏传佛教有数百个活佛转世体系,区分活佛的大小就是看其是否受过中央的西藏地方的册封。藏传佛教是在某些方面藏族社会向封建农奴制过渡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除了具有阶级社会一切宗教所有的共同属性外,从兴起就按照其独特的形式发展,即宗教势力和地方势力在政治和经济上紧密结合。西藏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它的政教合一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必须由中国中央政府授予的以佛教自治的一种地方区域性的政治反映,不过学者们都习惯借用黑格尔的“政教合一”这一名词罢了。公元十三世纪,蒙古汗王统一西藏,封萨迦八思巴为帝师,兼管西藏地方政权,使僧人执牚政教大权,出现了全藏性质的政教合一制度。公元1264年元朝设立总制院(后改为宣政院)管理全国佛教事务和西藏行政事务,命萨迦寺寺主八思巴总领制院院事,管理西藏行政事务。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五世达赖喇嘛圆寂,清朝政府把六世(后改为七世)达赖格桑嘉措从青海护送到拉萨,于公元1720年在布达拉宫坐床,废除了第巴制度,设立四名噶伦共同管理西藏地方行政事务,清军留驻西藏。不久,四名噶伦内部发生内讧,清政府速采取措施,平息了内讧,委任颇罗鼐总理西藏地方事务,并派驻藏大臣。但是颇罗鼐于乾隆十二年(1747年)去逝,其子那木扎勒袭郡王爵,继续总理西藏地方政府,由于他秘密与蒙古准噶尔部首领勾结,背叛清朝。驻藏大臣杀了那木扎勒,他的党羽又了杀驻藏大臣,七世达赖格桑嘉措平息了叛乱,清朝政府从此在西藏正式设立噶厦政府。噶厦藏语之意为发布政令的机关。设有委员四人,藏语叫噶伦,由一僧三俗组成,以僧官噶伦为首,均为三品官,由达赖喇嘛管理。格鲁派掌权西藏,政教合一制度从此正式确立。七世达赖去逝后,清朝政府任命丹吉林大活佛、德穆呼图克图摄政,从此西藏开始在达赖喇嘛未成年以前,采用摄政制度。可见西藏达赖喇嘛掌管西藏地方政府之政权是从七世达赖格桑嘉措开始的,这是清政府为改变西藏行政制度而授予的,在清朝中央政府领导下实行“政教合一”制度。但九至十二世达赖喇嘛在青年时就夭折了,一直由摄政活佛牚管政教。到光绪二十年(1894年)十三世达赖土登嘉措19岁时,光绪皇帝谕达赖亲政,摄政的活佛才辞呈。 象达赖、班禅、过去外蒙的哲布尊丹巴和内蒙的章嘉呼图克图,是清朝著名的四大活佛。他们分别是西藏、蒙古的宗教领袖。西藏可以任藏王的四大林呼图克图诸如策默林活佛、功德林活佛、热振活佛、德穆活佛地位也非常崇高,在达赖年幼或圆寂时,只有他们才有资格担任藏王或摄政。那些大寺庙的住持,如拉卜楞寺的嘉木样呼图克图、昌都帕巴拉呼图克图、楚布寺噶mb呼图克图等等,他们的名字是载入清朝理潘院院册的,也都是大活佛。从拉萨三大寺来讲,措钦朱古(转世活佛)是一等,扎仓朱古是二等,康村朱古是三等,另外还有许多等外活佛。依据惯例,只要是当过甘丹池巴或三大寺堪布的,就有资格转世,但这还要看他生前的德业以及对本宗的弘化。据有关资料记载,藏传佛教的大活佛,仅由清朝中央政府在蒙藏地区册封的呼图克图的,在理藩院注册、由中央直接管理的就有160名之多。到了解放初期至民主改革时,仅西藏自治区境内大约就有3000——4000位活佛。 活佛转世制度的盛兴 如果说是噶举派创造了活佛转世,那么将活佛转世进一步发扬光大则是格鲁派。格鲁派创建于十五世纪,其建立后,所有大小寺院都是以活佛转世传承,他们继承和完善了活佛转世制度,形成了一整套传统仪轨和历史惯例。宗咯巴的大弟子贾曹杰·达玛仁钦得宗咯巴的衣帽传承,继任甘丹寺的法位。甘丹寺寺主藏语译为“甘丹赤巴”,在藏族社会中享有十分崇高的地位,即是黄教的教主。宗咯巴被认为是甘丹赤巴的始祖,而把贾曹杰称为第一任甘丹赤巴,他任甘丹赤巴达11年之久。1430年传给宗咯巴第二大弟子克主杰·格鲁贝桑。公元十六世纪中期时,拉萨的哲蚌寺在黄教寺院中实力最为雄厚,掌握着黄教寺院势力的领导权。当时,黄教寺院的经济势力已经发展得很强大,既需要将这种既得的经济利益保持和继承下来,又需要对外与其他封建势力进行抗衡的角逐,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势必要由一个固定、统一的领袖人物来主持解决。于是在公元1546年(嘉靖二十五年),哲蚌寺的上层僧侣迎来了年仅三岁的索南嘉措(1543——1588),称他为活佛,让他作黄教寺院的领袖。这是格鲁派采用活佛转世制度的开始,他一生最大的成就是把黄教传布到内蒙古,使全蒙族人民改信佛教。当时蒙族人民大多信奉萨满教,他劝蒙古大汗俺达汗废除不良的风俗习惯,得到内蒙古人民的敬仰。俺达汗赠送他“对识一切瓦齐尔达赖喇嘛”的称号,“达赖”蒙语是“大海”的意思。“喇嘛”是藏语“上师”的意思。从此才有达赖喇嘛的称号。据此,格鲁派的后人,才追认根敦嘉措(1475——1542)为“第二世达赖喇嘛”,根敦朱巴(1391——1474年)为“第一世达赖喇嘛”。 根敦朱巴是宗咯巴年纪最小的弟子,贾曹杰和克主杰也曾经教过他。1447年他到日喀则修建了扎什伦布寺,它是黄教在后藏建的第一所寺院,与拉萨三大寺,并称为黄教四大寺。他还在青海宗喀巴的家乡修建了塔尔寺。在四川理塘修建了理塘寺。他在格鲁派中有很高的地位。1438年克主杰去逝后,他被推举为甘丹寺第三任甘丹赤巴人选,因他忙于修建扎什伦布寺和传教,而举荐了他人。他还认定了蒙古族的俺达汗的曾孙为达赖四世的转世灵童,这是唯一的一位蒙古族达赖活佛。 五世达赖名阿旺罗桑嘉措(1617——1682),他出生后并没有被承认为四世达赖的转世,由于四世班禅的周旋说情,到六岁时才被迎到哲蚌寺。清朝统一全国以后,达赖五世受到顺治皇帝的邀请于公元1652年(顺治九年)来到北京。第二年返回西藏,途经代噶(今内蒙古凉城县),清朝官员带着金册金印,对他进行册封,从这时起,达赖喇嘛的地位得到了清朝的正式确认,而且从此以后,使历代达赖喇嘛都必须经中央政权的册封,成为一项制度。公元1653年清朝又册封固始汗,也赐了金册金印,让他做清朝统治西藏的代理人,从而西藏的行政权力,明确由固始汗执掌。 固始汗是卫拉特蒙古四部之一和硕部的领袖。此部皆信黄教。固始汗在蒙古受到准噶尔部的排挤,1636年初,他率部从新疆起兵,杀掉青海可汗,灭掉四川白利土司,吞并西藏黄教劲敌第悉巴地方政权,把大部分藏区置于他的统治之下。在固始汗的支持下,黄教的经济和宗教势力得到了绝对的优势。 从四世班禅起,确定以扎什伦布寺为其母寺。五世班禅罗桑意希(1663——1737)也于公元1713年(康熙53年)册封为“班禅额尔德尼”,赐金印金册,也规定了历代班禅额尔德尼都必须经过中央政权册封的制度。 四世班禅和五世达赖是二黄教集团奠立基础的两个主要人物。四世班禅罗桑却吉坚赞(1567——1662)是扎什伦布寺的寺主,班禅活佛转世系统是从他开始的。1645年,蒙古和硕部的固始可汗在控制西藏后,赠送他“班禅博克多”的称号。“班禅”是班智达钦波的简称,意思是大学者,而且从此以后成为班禅转世才专有称号。“博克多”是蒙语,是对智勇双全的英雄人物的一个尊称。班禅活佛转世系统正式建立,并追认克主杰为一世班禅;索南乔列(1439——1504)为二世班禅;恩萨巴·罗桑顿主(1505——1566)为三世班禅。 活佛转世制度的运作流程 以达赖、班禅两大世系为例,归纳其传统做法如下: 1、降神观湖。有关转世的预言、征兆和神谕,是寻访灵童的主要依据。寻访灵童一般在前世活佛去世一年后开始进行。首先打卦或请护法神降神,观神湖,确定灵童出生地的方向、路程及地方特征等。 2、秘密寻访。派出由寺院高僧组成的寻访小组按照神谕、征兆线索分路寻访。寻访的结果,有时只找到一位灵童,有时找到两位或两位以上。 3、遗物验证。找到符合各种特征的灵异孩童后,取出前世活佛生前常用、最喜欢的器物,再混以其他相同形状和数量的器物,使真伪相杂,然后让灵童辨认。如果灵童抓到的都是前世活佛生前用过的器物,就认为该灵童系前世活佛转世。 4、金瓶掣签。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颁布“金瓶掣签”法,由清廷制金瓶两个,一藏拉萨大昭寺,一贮北京雍和宫。凡西藏、蒙古大活佛,如达赖、班禅和哲布尊丹巴、章嘉等转世时,将经过遗物验证筛选出的数名候选灵童报中央政府同意后,需将觅得的若干灵童的名号写在象牙签上,置签金本巴瓶中,分别由驻藏大臣在大昭寺和理蕃院尚书在雍和宫,监督掣签,当众掣出一名,即被定为正式灵童。据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经清朝中央政府审定后正式颁行的《钦定善后章程》第一条说:“假若找到灵童只有一名,亦须将灵童的名字的签牌和一个没有名字的签牌共同放进瓶内,假若抽出没有名字的签牌,就不能认定已寻找到的儿童,而要另外寻找。”可见即使寻找到一位转世灵童也需要金瓶掣签。金瓶为乾隆皇帝所赐,瓶心插着五支雕有如意头的象牙签,由驻藏大臣监督抽签。此仪式十分隆重,大臣将灵童姓名、出生年月日,用满、汉、藏文书写在牙签上,抽中者即为转世灵童。然后,即可聘师为灵童剪发披剃、取定法名,等举行坐床典礼。凡是蒙古大活佛圆寂,需将寻访到的转世灵童的姓名、年龄申报理藩院,由理藩院堂官会同掌印扎萨克大喇嘛,共同在雍和宫举行金瓶掣签,决定转世灵童。1924年,蒙古八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圆寂,此活佛传承制度遂告终绝。章嘉活佛最后一世解放以前移居台湾。1978年在台湾逝世,未闻有转世之说。因此北京雍和宫的金瓶,解放以后也从未听说用过。 5、批准继位。将掣签情形、掣定之灵童名字、预选的正副经师、预选的坐床日期等,报告中央政府,请求批准继位。 对活佛转世制度,根据原活佛认定的权限,历来由中央政府认定的大活佛,解放后由国务院宗教局(现改为国家宗教事务局)审批。一般的活佛转世,由 、州(地、市)两级佛教协会认定,省、州(地、市)两级政府宗教部门审批。寺院不得擅自寻访转世灵童,认定转世活佛。活佛转世制度不受境外任何组织和个人的支配;寺院不得承认境外组织和个人认定的灵童和活佛,更不得在寺院为其举行坐床仪式。未经政府批准的转世活佛不得主持宗教活动和寺院事务。 第十世班禅圆寂后,即按照传统仪轨和历史惯例选出了新一任转世活佛,这就是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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