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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常净:百论释义 破因中无果品第八 |
 
刘常净:百论释义 破因中无果品第八
前《破因中有果品》是破数论师执有,今《破因中无果品》是破胜论派执无。佛教内部小乘上座部执有,大众部执无,就大乘中瑜伽派执有,方广道人执无。前品正破外道的执有,傍破内学的执有;此品正破外人的执无,傍破内人的执无。为什么要破有无呢?因为有见无见是众见的根本,同时又障中道的邪执,所以经论中处处破斥。又上来破数论派的有见使其不能成立,彼遂改宗执无,故今再破无。又上是借无破有,而有是所破,无是能破,上既破所破,今是破能破,使能所皆不立,便悟波若实相。又破无见为的是成就破有,因为有和无是相待的概念,若不破无还生有见,所以破无为令息于有见。又此品正破于生,不正破无,但对上品破有故说此品破无。 或问:为什么要破生呢?解答:提婆造论凡有多意,一者上来破一异,情尘乃至有果品是破有为法的法体,此品破生住灭三相是破有为法的法相,体相皆破故一切法悉空,所以破生。又此论凡破通别两种法,从破一异到有果品是破于别法,就是各家所计不同,又是法体差别为异;今品破其通法,生住灭三相通一切有为法,为一切有为法的通相,故破三相名破通法。三者欲显诸法本来无生,今也无灭,示外人正道,令其改邪归正,悟诸法无生,得无生法忍,断惑证真。四者论主上品末说:果生因灭不断不常,破断常见,断常的病虽或能除,而生灭之见又生,今意:既离断常也非生灭,唯显中道,故次破生灭。又上破断常是破外道义,今破假实生灭是内人义,以佛法各派皆言有无常生灭法。 甲一 破以能生证有所生 外曰:生有故一当成――修妒路 汝言因缘故诸法生,是生若因中先有,若因中先无,此生有故,必当有一。 “生有故”是外人重述论主上品末所说的“续故不断,坏故不常”的话,意谓:你说的由因缘故诸法生,以因灭故不常,以果生故不断,你虽不立断常而立有生灭,若立有生灭,这便与我的主张相同。外人有此意义,故言“若因中有果,若因中无果,此生有故必当有一”。意思是说:你言诸法由因缘生,若有此生,不是因中有果而生,就是因中无果而生,二者必当其一,这就与我的有果生或无果生的生义相同了。佛教内部大小乘各派也是如此,都忌讳断常而说有生灭,故大小乘各派皆可言道:若说有生灭便与我相同。今三论破此假实生灭,故不与他人同。 内曰:生无生不生――修妒路 论主前借生灭破断常,若是上根利智的人既不执断常,也不计生灭,便悟实相,今是邪见下根人,纵能不执断常而仍谓有生灭,故次破生灭。此偈本含有多意,第一前一“生”字,是指已有法体出生,“无生”者,是未有法体出生,“不生”者,是说能生的生相不能生此二种法体,为什么?解言:已有的法体不须再生,未有的法体,生相也不能生,故言“生无生不生”。第二种解释,前言“生”者,指已有的生相,“无生”二字,是指未有的生相,“不生”者,是说已有的生相和未有的生相都不能生法体。你何以得说“生有故必当有一”呢?此释为正,为什么?因为外人正举生相证明有法体,这是正破生相,尚无生相怎能生法体,也就是说,你虽举生相也不能证明有法体。第三种解释,前一“生”字,指离法体外别有能生的生相,这是一切有部的说法,“无生”明离法体外无别有能生的生相,即有为生,这是即法沙门派的主张,“不生”是说明别有生相和别无生相都不能生法。第四种解释,初言“生”者,是指认为生相是有为法的,如毗昙学派,“无生”者,是指认为生相是无为法的,如毗婆阇婆提即分别说部的主张。“不生”是说明有为法的生相或是无为法的生相都不能生一切法。偈文具含这些破意,并对症下药,各有所指。 若有生,因中先有,因中先无,如是思惟不可得,何况无生。 注文为二:第一就生相是有是无皆不能生法体。“若有生”者,重述偈本中前一“生”字,假若有此生相“因中先有,因中先无,如是思惟不可得”是释偈本中的生相不能生诸法。总的来说,纵许你说有生相能生诸法,今更问你,若因中先已有果,那就不须要生相再生,果体已有何须更生?若是因中称本无果,生相也不能生果,无果何能生果?因中有果无果既不能生果,你怎能说有生相能生诸法呢?“何况无生”是释偈本中“无生”二字。无生就是没有生相,意思是:说有生相尚且不能生法,何况没有生相又怎能生法体呢?这就是说生相是有是无都不能生诸法。 汝若有瓶生,为瓶初瓶时有耶?为泥团后非瓶时有耶? 第二就法体是已有还是未有说,生相也不能生诸法。此又有二:一是双定二关,二是分别释破,今文是双定二关。双定二关者,约瓶说有两初,约泥说有二后,故文云:“为瓶初瓶时有耶?为泥团后非瓶时有耶”?此是双定也是一初一后。今释瓶有两初者,一是瓶初造成时名为瓶初,这瓶是已有,已有的事物不须生相再生;二是刚开始造瓶,瓶未造成名为瓶初,这是未有,未有的事物生相也不能生。说泥有二后者,一是用泥已毕名为泥后,用泥完毕这说明瓶已造成,事成不须生相再生;二是作泥完毕名为泥后,这时还未有瓶,未有的事物生相不能生。今双定这两种初后,定是何时生相能生瓶的? 若瓶初瓶时有瓶生者,是事不然,何以故?瓶已有故。是初中后共相因待,若无中后则无初,若有瓶初必有中后,是故瓶已先有,生复何用?若泥团后非瓶时瓶生者,是亦不然,何以故?未有故。若瓶无初中后是则无瓶,若无瓶云何有瓶生。 第二释破,分为两段,第一段明一初一后,就是瓶初成时和作泥完毕时,用此一初一后检查没有生瓶的生相。“若瓶初瓶时有瓶生者”这说明瓶初成时是已有,“瓶初瓶时”就是瓶初成时,此时说有瓶生者,是事不然,为什么?此时瓶是已有,何须再生,已有不须生,故言“不然”。是初中后共相因待,这是解释瓶的成就意义,“若有初必有中后”是说明瓶已是圆满成就,正是有瓶之时,瓶既已有,说有生相又有何用?“若泥团后非瓶时瓶生者”,是说将泥作好之后,还未作瓶时,这也不能说有瓶生,因为这时还没有瓶,怎能说有瓶生。 复次,若有瓶生,若泥团后瓶时应有,若瓶初泥团时应有泥团后瓶时无瓶生,何以故?已有故。亦非瓶初泥团时有瓶生,何以故?未有故。 这还是就已有未有明无生相。头一句迭述生相,次就两处寻找都无此生相,一是泥团后瓶时无此生相,瓶已有不须生相故;二是瓶初泥团时应有生,此时尚未有瓶,何有生相?此两处若无,故无有生相。 外曰:生时生故无咎――修妒路 我不言若已生若未生有瓶生,第三法生时生是生。 外人想避开已生是有,未生是无,故言“我不言若已生若未生”而说有第三种生时生。 内曰:生时亦如是――修妒路 生时如先说,若生是则生已,若未生云何有生?生时名半生半未生,二俱过,亦如前破,是故无生。 指明生时还是同于已生未生。生时是始生未成,名为半生半未生,就半生一边说是已有,就半未生一边说是未有,故生时还同已有未有。又时间是生灭不停的,刚说这一稍钟是现在,话未落音早已成为过去,时不停留,不是未来说是过去,现在不住,故无现在时,既无现在时,何有生时的生? 外曰:生成一义故――修妒路 我不言瓶生已有生,亦不言未有生,今瓶现成是即瓶生。 前面两番问答破已生未生,破生时生,若言有生,总不出此三世时间,三时之外更无有生,外人理屈辞穷,无以为救,但就眼见而立,见有现成的瓶,便言成就是生。 内曰:若尔生后――修妒路 成名生已,若无生无初无中,若无初亦无中无成,是故不应以成为生,生在后故。 “破生成一义”。生通初中后三分,三分满足最后方名为成。若无初便无中无成,故成在后而生通三分。若成就是生者,这是颠倒,无生哪有成?若生就是成者,生便在后,此有过失,故生不应是成。又你就瓶现见而说是生者,瓶成是已有,已有不须生,早陷于前破,为何又说? 外曰:初中后次第故无咎――修妒路 泥团次第生瓶底腹咽口等,初中后次第生。非泥团次有成瓶,是故非泥团时有瓶生,亦非瓶时有瓶生,亦非无瓶生。 这是外人暗悔前言,故说“初中后次第故无咎”。以避免“生在后故”的错误,若是初中后三分次第生便没有“生在后”分的过错。又依外人意:初分亦生亦成,后分也是如此,如初分瓶底生也就是瓶底成,乃至后分瓶口出生也就是瓶口成,故生通初中后三分,成也通三分,这样,既避免了生在后的过错,又能保持“生成一义”的说法。 注文有二意:首先说明初中后次第生以免除前过,“非泥团”以下,举三种非以显成初中后次第生。三种非者,一是非泥团时有瓶生,泥团时无瓶,故不能说有瓶生,二是非瓶时有瓶生,瓶时说明瓶是已有,不须生相生;三者也不是没有法体时而说有生法的生,除此三种故只有次第生。 内曰:初中后非次第生――修妒路 初名无前有后,中名有前有后,后名有前无后,如是初中后共相因待,若离云何有?是故初中后不应次第生。 破初中后次第生。偈本有二破:一是前后破,二是一时破。前后破者,如破长短相待,待长有短,待短说长。无短就无凭据说长,就不能与长作待,无长也无根据说短,也不能与短作待。长与短先定有何法?若都无长短怎能相待? 今初后相待也是如此。后待于前,前亦待后名为相待,若初不待后,后亦不待初,这样便无相待,也无初后次第。今既名初中后次第,必是相待。若初不待后,也不说有初。若初因待后,则后也是初,初不离后有,有后为初作待故。初和后既是互相因待,应互为初后,哪有固定的次第?既无固的次第,为什么说要次第生呢? 注文有三:一是释初中后名义是“共相待”,“若离云何有”一句是第二正破,初中后既是相待而有,后不离初,初亦不离后,初不离后,初不定初,有后才有初,后不初,后不定后,有初才有后,既是相待不得互离,哪有固定的初中后次第?“是故”以下,结无初中后次第。 一时生亦不然――修妒路 若一时生,不应言是初、是中、是后,亦不相因待,是故不然。 第二破一时生。若初中后是同时有的,便可说皆是初、皆是中、皆是后,也可说都不是初、都不是中、都不是后,也用不着说是互相因待,然事物的长短、高低、生死、涅槃总是相待而有名的。又若是一时并生,就不应有初中后次第的说法,既有初中后次第的说法,可见不是一时生。 外曰:如生住坏――修妒路 如有为相生住坏次第有,初中后亦如是。 外人救上二难,是说:如有为法三相生住灭,是前后次第法,今初中后次第也是如此,故我无过。又我不立初中后是同时,所以也没有一时生的过。以此排除论主上来二难。 内曰:生住坏亦如是――修妒路 若次第有,若一时有,是二不然,何以故?无住则无生,若无住有生者,亦应无生有住,坏亦如是。若一时不应分别是生是住是坏。 破生住灭三相次第,有二偈本,注文有一破,共有三种破法。三种破法,一是例同破,二是无穷破,三是探意破。例同破者前文是怎样破初中后次第的,今照例破生住灭三相次第,生住灭三相也是前后相待而有的,无生则无住,无住亦无生,如注文说:“若无住有生者,亦应无生有住”。既不相离就没有固定的前后次第。“坏亦如是”坏就是灭,灭对生也是这橛,有生才有灭,有灭才有生,若无灭有生者,也应无生有灭。破一时生文易知。 复次,一切处有一切――修妒路 一切处名三有为相。若生住坏亦有为相者,今生中应有三相,是有为法故。一一中复有三相,然则无穷。住坏亦如是。若生住坏中更无三相,今生住坏不名有为相。 第二无穷破。“一切处”就是生住灭三相,因为生住灭三相遍在一切法处,是一切有为法的通相,凡是有为法皆有此生住灭三相,故名“一切处”。“有一切”者,此“一切”还是说的生住灭三相,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三相中更有三相,可以继续说下去,三相中更有三相,所以名为无穷。在一件有为法上有生住灭三相,这三相本身也是有为法,是有为法就有生住灭三相,所以三相中每一相中更有三相。一法上有生住灭三相,三相中又各有三相,便有九相,此九相每一相又各有三相,便成三九二十七相,此二十七相又各有三相,这样推下去无穷无尽,故名为无穷过。若言每一法都具有生住灭三相还说得过去,若言一法上同时有无穷无尽的生住灭相,那就比较荒唐。故是一种过失。但细研究起来,若说每一种有为都具有三相就必然犯无穷过,相反,若言诸法没有生住灭三相,那就不是有为法。说有说无都说不通,只能说一切法虚假如幻,经不起理论的深究。 若汝谓生生共生如父子,是事不然。如是生生若因中先有相待,若因中先无相待,若因中先少有少无相待,是三种破情中已说。复次,如父先有然后生子,是父更有父,是故此喻非也。 第三取意破。取意破者,是天亲探取外人的心意,外人设有此种心意今亦破除。“若汝谓生生共生如父子”者,即是探取外人“生生共生”之义而破斥之。“生生共生”的“生生”前一生是能生,次一生是所生,“生生共生”就是能所共合而生,举例如父子,父亲是能生,儿子是所生,父母能生子女,故父母是能生,儿子是父母所生,故儿子是所生。又释:“生生”如《中论?三相品》外人立人生小生互生,今也如此,一生是大生,一生是小生,是大小二生共生。大小二生互生,即互为能所。此品外人立有生,论主破生显无生,因中先有果不须生,果已有故,因中先无果亦不生,未有果故,生时也不生,生时名半生半未生,还同已生未生故。次又破先后次第生和一时生。天亲恐外人又谓:有能生与所生,能所共生故有生,或可说:有大生有小生,大小共生故有生,今天亲取其意而破之,故言“生生共生,是事不然”。“如是生生若因中先有相待”以下正破,破云:若因中已有能生所生,既已先有何须更生?若因中先无大小二生,既无大小何能共生?半有同已有,半无同未有,还是有无。如“破情中已说”者,《破情品》初说:“若见先有相待,一时生,若先有若先无,若先半有半无,于三事中一时生者是则不然。”此两处文意略同故引以类。“复次”以下破父子这个比喻,如世间父子要先有父而后生子,不得能所共生或互生。“是父更有父,皆不是能所共生,故此喻为非。 甲二 破以所生证有能生 外曰:定有生,可生法有故――修妒路 若有生有可生,若无生则无可生,今瓶等可生法现有故必有生。 外人说:一定有生相的能生,因为所生的法体是有的,举例说如瓶衣等事物所生法是有的,由此便知能生的生相是有。若无能生则无所生,今瓶衣等所生事物现前是有,就证明能生的生相是有。外人立有二意:一是举所生法证有能生,二是见论主借所生破能生,便谓实有所生,故用所生证有能生。 内曰:若有生无可生――修妒路 若有瓶生,瓶则已生,不名可生,何以故?若无瓶亦无瓶生,是故若有生则无可生,何况无生。 欲破能生先破可生。论主有二破:一是用有无门破,二是用自他共三门破,今是有无门。言有门破者,外人举能生证有可生,反过来再用可生证有能生,论主即用有能生无能生以破可生,可生被破能生也不能成立。破云:若言有能生,必是生瓶已而后名生,今既言有生,则知瓶是已有,不名可生,即是无可,故言“若有生无可生”。何名可生?未生将生名为可生,今瓶既是已有那名可生,既无可生即无能生。就无门破者,说有生相尚且不能说有可生,何况无有生相,怎能够说有可生呢? 复次,自他共亦如是――修妒路 若生可生是二,若自生、若他生、若共生,破吉中已说。 第二三门破,此自他共三门通破能生与所生法。破能生的生相,生相若是自生,今明诸法无有能自生者,生相也不例外,不能自生。生相也不从他生,无自即无他,自他相待故。又他复从他犯无穷过故。破共生者,即破自他共合生义。破法体自生者,破法有即生久,离法体外无别生相,缘聚则生岂是自生。若言法从他生,就是离法体别有生相能生法体,上来已广破有生相能生法体,故不从他生。共生者合破此二义故名为共。 甲三 破双举生可生证有诸法 外曰:定有生可生,共成故――修妒路 非先有生后有可生,一时共成。 外人说:有能生必有所生,若有所生必有能生,不是先有能生后有所生,同时相待而有。所以主张是同时有者,因为体不离相,相不离本,同时而有,故言一时。 内曰:生可生不能生――修妒路 若可生能成生者,则生是可生,不名能生;若无生何有可生?是故二事皆无。 偈本有二破:一是纵待破,二是夺待破,今文是纵待破。纵待破者,纵然许可相待,既是相待,能所便无定相,所可变为能,能可变为所,如《中论?然可然品》说:“若法因待成,是法成还待”。就是说:若长是待短成,是长还为短作待。“生可生不能生”者,就是说:若能生是待可生而有的,这能生岂不变成了可生吗?本来是能生生可生,现在因待可生而有圾生,这样,可生变成了能待,而能生就不成为能生了,故言“生可生不能生”。能既成为所,便不再是能,所若变成能,也不再是所,无能无所。如何相待。 复次,有无相待不然――修妒路 今可生未有故无,生则是有,有无何得相待?是故皆无。 第二夺待破,夺待是使其能所不得相待。这里能所是有无义,能生是有,可生是无,一有一无,怎能相待?比如长短皆有方可相待,待长说短,待短言长,若有长无短,或有短无长,何能相待?又如父母生儿,父母是能生,儿子是所生,必先有能生而后有所生,若时间不,虽有夫妻未有所生,这时能生是有,未有所生,一有一无,如何相待?或有人问:待有说无,待无谈有,何以说有无不能相待?解云:此处是借有无言说,破能所相待,不是正明有无相待义。今外人说:有能就有所,有所就有能,能所一时相待,此文为破能所一时相待,说能所是有无义,故言“有无相待不然”,今文不是正谈有无义,若破有无相待另有其义,不在此例。 外曰:生可生相待故诸法成――修妒路 非但生可生相待成,是二相待故,瓶等诸物成。 这是外人救前二破。此文在说:由于能生可生相待,不仅能生所生可以成立,并且世间诸法皆因此而得成就。今现见诸法历然在目,故知皆由能生所生相待而有你为何说能生所生不得相待,说有无不得相待呢? 内曰:若从二生,何以无三――修妒路 汝言生可生相待故诸法成,若从二生果者,何不有第三法,如父母生子?今离生可生更无有瓶等第三法,是故不然。 外人前立有二意:一是生可生相待可以成立,二是由此相待诸法得成。照这样说,除能生所生之外应有第三者――诸法成。但今离开能生所生二者之外更无第三法,故以此第三法责难外人。如生相是能生,瓶是所生,故知离能生所生之外没有第三法,你何以说“生可生相待故诸法成”呢?若言生可生相待还成生可生法者,这属前破了,不应更立。或有人问:如父母生子有第三。今答“父母同是能生,儿子是所生,故只有能生所生,此外没有他物,故没有第三法。 甲四 破举灭证有生 外曰:应有生,因坏故――修妒路 若果不生因不应坏,今见瓶因坏,故应有生。 上来外人三番立生,论主三番破之以明无生,今外人又举灭义证明。外人意云:若无果生,不应有因灭,既有因灭故知有果生。又生灭相对,有生就有灭,有灭必有生,今现见事物有灭,即知有生。今即破此实有生灭,明不生不灭。 内曰:因坏故,生亦灭――修妒路 若果生者,是果为因坏时有耶?为坏后有耶?若因坏时有者,与坏不异,故生亦灭;若坏后有者,因已坏故无因,无因故果不应生。 破举灭证有生,论主凡有三破:一是纵灭夺生破,二是因果义定破,三是多因多果破,今是初文,就是纵许外人说有坏灭,而夺其有生。外人举坏灭证有生,论主即就坏灭中检查不见有生。上就生门求生不得。今就灭门检生不得,岂得有生?例如瓶无别体,用泥为体,泥因若坏,瓶果生即坏,故言“因坏故生亦灭”。 注文设两关破生,审定是在因坏时有果生?还是因坏后有果生?若言因坏时生,因坏果即坏哪有果生?又你因果同体,因坏果亦灭,岂能有果生?若言因坏后有果生者,因坏后便是无有因,无有因怎能生果? 复次,因中果定故――修妒路 若因中先有果先无果二俱无生,何以故?若因中无果者,何以但泥中有瓶?缕中有布?若其俱无,泥应有布,缕应有瓶?若因中先有果者,是因中是果生,是事不然,何以故?是因即是果,汝法因果不异故。是因中若先有果若先无果,是皆不生。 第二就因果义定破。四家外道执果义皆固定,所以皆不得言生。第一数论派定言因中先有果,若定先有果,有则不须再生。第二胜论派定言因中先无果,因若无果何能生果?第三勒沙婆外道定言因中亦有果亦无果,亦有同定有,亦无同定无;又亦有亦无,自相矛盾,均不能生果。第四家若提子外道定言因中非有果非无果,今明非有同定无,非无同定有;又非有非无是愚痴论,何能生果?虽有四种主张总不出有无,因果的意义既已固定,故不能生果。 注文但释因中有果无果二句以明不生。文分三段:初双迭因有果无果两种主张,次“二俱无生”一句,双标无生破有生。“何以故”以下双释无生。释破因中有果文云:“是因中是果生,是事不然”者,数论师主张因果一体,不得分别说此是因此是果,因生于果,只能说因生因果生果。 复次,因果多故――修妒路 若因中先有果者,则乳中有酪酥等,亦酥中有酪乳等。若乳中有酪酥等,则一因中多果,若酥中有酪乳等,则一果中多因。如是先后因果一时俱有过,若因中无果亦如是过,是故因中有果无果是皆无生。 第三多因多果破。多因多果者,一果中有多因,一因中有多果。一因中有多果者,如乳为因能生酪果,以酪为因生生酥,生酥为因能生熟酥,熟酥为因能生醍醐,有多种果皆从一乳因生,一乳因中一时顿生多果,名为一因多果。一果多因者,如《涅槃经》说:女有儿性,儿有孙性,双如卖马应索驹价。“若因中无果亦如是过”者,若因中无一果能生一果者,因中也无多果应生多果!一乳中应顿具酪酥醍醐等诸味!一果中有多因者,如一醍醐果中应具有酥酪乳等诸因,而实不然,所以因中有果无果皆不得生。 甲五 破举因果证有生 外曰:因果不破故,生可生成――修妒路 汝言因中多果,果中多因为过,不言无因果,是故生可生成。 外人举因果证有生可生。依外人意:你虽种种破生和可生,而因果不可无,若无因果便成邪见。再者,你上来虽作前后一时及一果多因,一因多果破生可生,而终不破因果,若有因果,则必有生与可生。 内曰:物物、非物非物互不生――修妒路 论主破生将毕,又广开此四门破生,摄一切偏见定执尽,若有因果相生必堕此四门,若通不过这四门,纵然说有因果也无所寄。文分为二,初总开四句,次偏释初句。四句者,一物不生物,二非物不生非物,三物不生非物,四非物不生物。“互”之一字指物与非物互不相生。文中“物”字是指现有的事物。“非物”是指没有的事物,注文详释。或问:外人说论主不破因果,故举因果证有诸法,今论主开四句并明不生即是破一切因果,若破因果岂非邪见?答:经论中阐明因果,教人止恶修善,这是世谛正法,立而不破。有时说无因果者,略有三种:一者外道立因果义不正,因果义不能成立,故须破之,今言无因果得,无彼外道邪见因果故言无因果耳。二者,申时明佛法缘起因果宛然而性毕竟空,所谓“众缘所生法,即是无自性”从空无自性一边说没有因果,不是说没有众缘所生的缘起因果。这是佛法二谛内说无因果,不同于断见者的拨无因果。三者外人执有,不知即有为空,论主破其有病、并不曾说无,若外言无,论主必破其无,如是亦有亦无,非有非无,四句皆破,显诸法实相,故说四句皆是无生。 物不生物,非物不生非物,物不生非物,非物不生物。若物生物如母生子者是则不然,何以故?母实不生子,子先有从母出故。若谓从母血分生以为物生物者,是亦不然,何以故?离血分等母不可得故。若谓如变生以为物生物者,是亦不然,何以故?壮即变为老,非壮生老故。若谓如镜中像以为物生物者,是亦不然,何以故?镜中像无所从来故。复次,如镜中像与面相似,余果亦应与因相似而不然,是故物不生物。非物不生非物者,如兔角不生兔角,物不生非物者,如石女不生子。非物不生物者,如龟毛不生蒲。是故无有生法。 注文为二,一是总明四句无生,二者“若物生物如母生子”以下释四句无生,今是释第一句“物不生物”。为什么说:“物不生物如母生子者是事不然”,依天亲意:儿子是众生,多劫已来是早先已有的,今投寄母胎转世而出,并非由母始生此子。又此子是由过去世的业行为因,父母是今世的现缘,既是因缘和合而有,故不得偏言从缘而有,从母而生。“若谓从母血分生以为物生物者”,这也不对,因为离开了血分就没有另外的母亲,儿子也是由血分组成,这只能说由血分而血分,等流相续,随俗假说由母生子,“母实不生子”。又今破生者是破有自性的实性生,不破因缘和合的假名生,故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论中说空者,就是说没有实性的生,故言无生,只是随顺世俗假言说生,其实众缘生就是无生,不是抛开众缘别说无生。“谓如变生”以下好懂,不必多释。 复次,若物生物者,是应二种法生,若因中有果,若因中无果,是事不然,何以故?若因中先无果者,因不应生果,因边异果不可得故。若因中先有果,云何生灭?不异故。――修妒路 若瓶与泥团不异者,瓶生时泥团不应灭,泥团亦不应为瓶因。若泥团与瓶不异者,瓶不应生,瓶亦不应为泥团果。是故若因中有果,若因中无果,物不生物。 四句之中,论主特偏释第一句,因为物能生物是一切惑情普遍的固定认识,故须重破。又此品名《破因中无果品》,而文重在破生,故最后双迭因中有果和因中无果而破之,表明破生能双破因中有果生果和因中无果而生杲,并未离题。又注重在为释“物不生物”,若言“物能生物”者,是因中有果而生?还是因中无果而生?经过上来多番的研计,因中有果不得生果,因中无果也不能生,为何要说物能生物呢?释因中无果文云:“因边异果不可得故”,此名有二义,一者泥能生瓶这是因生同果。若泥生布名因生异果,若言因中无果而生果者,今因中没有同果的瓶而能生同果的并,也应泥中没有异果的布应生异果的布,而因边(泥中)只能生瓶遂不能生异果的布,当知不是因中无果。二者主张因中无果的胜论派,谓因果异体,今就彼泥因边求异泥之瓶不可得,故知不是因中无果。释因中有果文云:“云何生灭”这句是正破,“不异故”是释破。执因中有果家,谓因果同体,今破道:若因果同体,瓶生时泥团不应灭,泥团也不应成为瓶因,为什么?因果不异故,因即是果。若因果不异者,瓶也不应生,瓶也不应为泥团果,为什么?因果不异故。若因果同体不异,那还说什么因灭果生?故言“云何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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