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菩萨感应二则 |
  观音菩萨感应二则 沈清干记 民国五十二年,我住在台东县鹿野乡,有一天到附近的一座山庄访友,顺便理发。这个山庄大约有一百多户人家,当天我住在朋友家中。第二天我的朋友夫妇俩到山上去耕种,留下四个孩子在家。老大十岁,老二才八岁,老三喜欢玩刀,雪亮亮的菜刀,他拿来削玩具,一不小心把手指切破,鲜血像涌泉似的喷出来,血淋淋地洒在地上。她姊姊很紧张地把火柴盒纸贴上去,血还是流不止,又拿香烟丝塞上去,血还是不停地流出来。当时我看了这场面惊吓得不得了,就跑到后面一个泉水旁,采一片叶子,用泉水洗净,然后朝西南方称念观世音菩萨圣号,右手的两指写著「南无大慈大悲救苦救难广大灵感观世音菩萨’圣号,就马上贴在老三的手指伤口上。走到客厅里,姊姊因好奇而把那片叶子拿下来看,叶子上面居然没沾到血渍,且立即止血。第二天起来伤口也痊愈了。这真是不可思议,是我亲身经历的真人实事。 民国七十年的秋天,我因为一向喜爱吃鱼,有一天因为吃鱼咽喉被鱼刺卡住,拿不出也吞不下,痛苦极了;吃饭、喝水都痛,就医服药都无效。一直延至第二年的春天,有一天忽然想到我家供奉西方三圣像,何不虔诚祈求观世音菩萨庇佑?于是内人在观音菩萨像前诵念白衣神咒,净水服之。第一次服下净水就痊愈一半。第二次再求共服了七份净水。至第三次服用,立即全部痊愈,一切余痛皆消。而且从此以后身体健康,很少病痛。此是我个人的亲身所经历菩萨救苦救难真实事迹,是诚实语,以此愿供养于慈云读者,是所感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