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观心评天台山家山外之论争 |
 
摘自《天台性具思想之反思》陈英善著,台湾中华佛学研究所论丛之五 -------------------------------------------------------------------------------- 前言 有关山家山外之论争,基本上是来自于对《金光明经玄义》广略本之看法不同而引发的问题,亦即对「观心释」不同见解而引发。依山外派晤恩之看法,认为广本《金光明经玄义》「观心释」文中存在有许多问题,因而主张不具有「观心释」的略本《金光明经玄义》,才是天台智者的著作,而广本乃后人之添增,且作《金光明玄义发挥记》加以阐述之,其弟子源清、洪敏二人亦作《难词二十条》辅助阐扬此说。因此,引发了山家派知礼的发难,作《金光明经玄义释难扶宗记》加以声讨之,接着而展开山家山外一连串之论争。 对山家山外这一段之论争,可说中国佛教史上少见的自宗派论争之情形。目前有关山家山外之研究,则偏重于资料的整理上,如净心法师著〈天台山家山外论争之研究〉,或倾向知礼的观点来探讨此问题,本文则尝试从反省批判的角度来探讨,尤其就天台智者与湛然的思想来论述山家山外之论争。 本文乃就「观心」这一问题为着眼点,来处理山家山外之论争,依笔者之见,山家山外之论争,是由「观心」这问题所引发,且其论争之核心问题亦在「观心」上,其他问题几乎皆围绕着「观心」而来。因此,本文针对观心来探讨山家山外之论争,以下分三方面来进行:一、山家之基本立场。二、山外之基本立场。三、山家山外论争之析评。 一、山家之基本立场 ㈠对心的解说 1.心之特质 心,依知礼的看法,心具备事理两重涵义,即心具备理具与事造之涵义,非但心如此,一切诸法亦皆具备事理两重,然而事造中,心属能造,造一切诸法,如《四明十义书》云: 具(且)如《止观》(指《摩诃止观》)去于丈尺,唯取于寸,乃是于事造中,去其所造,取能造以为所观境。故云:伐树得根,灸病得穴,乃是去其千枝百脉,唯取一根一穴,立所观境。故云:先重明境(指湛然《辅行》之分判),故《扶宗》云:以一念识心为境也①。(大正46·835下)。 在此知礼以天台智者《摩诃止观》所观之一念心(识阴)为例②(如《摩诃止观》云: 「第一观阴入界境者,谓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也。……然界内外一切阴入,皆由心起,佛告比丘,一法摄一切法,所谓心是。《论》云:一切世间中俱有名与色,若欲如实观,但当观名色。心是惑本,其义如是,若欲观察,须伐其根,如炙病得穴,今当去丈就尺,去尺就寸,置色等四阴,但观识阴;识阴者,心是也。」(大正46·51下—52上中)此即确立阴入界境之所观境,由五阴之识阴(即心)入手,即由寸入手,而「丈」是指十八界及十二入,「尺」是指五阴。如此确立所观境之入手处后,再配以「十乘观法」(指㈠观不思议境、㈡起慈悲心、㈢巧安止观、㈣破法遍、㈤识通塞、㈥修道品、㈦对治助开、㈧知次位、㈨能安忍、㈩无法爱,大正46·52中)来运作修观行。),说明一念心为事造,且属于事造中之能造,而以此一念心为观不思议境之所观境。因此,知礼在观心上,特别强调入手处在识阴(心),依阴心显妙理③(如《十不二门指要钞》云:「又复应知,若事若理,皆以事中一念为总,以众生在事未悟理,故以依阴心,显妙理故。」(大正46·708下)。),以识阴为所观境,而视十乘观法之第一观法——「观不思议境」为能观④(有关十乘观法内容,请参②。),此是将「观不思议境」相对于识阴之所观境而言,若相待于能观智而言,观不思议境则成为所观境(此详参下文第二项〈观心〉所述)。 至于心具事理两重,如知礼《十不二门指要钞》卷上云: 应知圆家明理已具三千,而皆性不可变,约事乃论迷解真,似因果有殊⑤(大正46·708上)。 又云: 今为易成观故,故指一念心法为总。然此总别不可分, 对理事应知,理具三千,事用三千,各有总别,此两相即,方称妙境⑥(大正46·708中)。 又云: 又复应知,若事若理,皆以事中一念为总,以众生在事未悟理,故以依阴心,显妙理故⑦(大正46·708下)。 由上得知,不但说明心具事理,且理事各具三千,所谓:「理具三千,事用三千」,此外,在观心上,以事一念为总,而非就理一心为观,虽然理事本相融,然依知礼的看法,由于众生仍然迷在事中,故依事一心(阴心)来显妙理。 除此之外,非但心具理事二重,色法亦具理事二重,乃至众生法佛法亦复如是,详见下列之论述。 2.心佛众生之关系 心法、佛法、众生法,代表法之分类⑧(如《法华玄义》在解释《妙法莲华经》之「法」时,即以心法、佛法、众生法来加以说明(参见大正33·673)。),而《华严经》所谓的「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⑨(如六十卷《华严经》〈佛升夜摩天宫自在品〉记载如来林菩萨偈颂,所谓:「譬如工画师,分布诸彩色,虚妄取异色,四大无差别。四大非彩色,彩色非四大,不离四大体,而别有彩色。心非彩画色,彩画色非心,离心无画色,离画色无心。……心如工画师,画种种五阴,一切世界中,无法而不造。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大正9·465下)。),知礼对此三者无差别之解说,乃透过此三者皆具备理具事造来说明,如《十不二门指要钞》云: (《华严经》)心如工画师,造种种五阴,一切世间(界)中,无法而不造,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辅行》(《摩诃止观辅行传弘决》之简称)释云:心造有二种:一者约理,造即是具;二者约事,即三世变造等。心法既有二造, 《经》以心例于佛,复以佛例于生,故云: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是则三法各具二造,方无差别⑩(大正46·708下。另参《辅行》二造义(大正46·293上)。)。 上述引文中,知礼引用湛然《辅行》对心造之解释,以理和事两方面来解释心造,理造指的是理具,事造即是三世变造等。除心具理具事造外,知礼以佛和众生亦具理具事造,以此来说明《华严经》所谓的「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之意。 因此,知礼对于心、佛及众生三者之关系,基本是从此三者各具理具事造来阐述三无差别之关系,即心佛众生皆各理具三千法(一切法),同样地,亦皆各事造三千法(一切法)。推而广之,法法皆是理具事造,非独心法如此尔,故《十不二门指要钞》引湛然《金刚錍》云: 故《金錍》云:真如是万法,由随缘故;万法是真如,由不变故⑾(大正46·709上。《金錍》部份,大正46·706上。)。 接着知礼依此而说道: 故知若约万法即理,则生佛依正俱理,皆不变故,何独心是理邪?若据众生在事,则内外色心俱事,皆随缘故,何独心非事耶⑿(大正46·709上。《金錍》部份,大正46·706上。)? 此明显地说明了,就理而言,无法不是理,就事而论,无法非事,连心亦不例外。 ㈡观心 1.所观境 修观,知礼将之分为内观和外观,内观指的是观心,外观是指观色声等法。从上述中,吾人已知知礼之色心皆具理事两重,因此,在修观上,色心皆可作为所观之对象,即色心皆为所观境,如《四明十义书》云: 若依实教修观行者,必须于事解理,以理摄事。故了万法唯心,亦了万法唯色,万法唯声、唯香、唯味、唯触等⒀(大正46·836中下)。 又云: 故修内观时,先用圆解,揽于万法,唯我内心,然后专于内心,而观诸法。若宜修外观者,亦须揽万法唯一色等,然后专于一境,而观诸法。故观内心,则一切法趣心;若观外色,则一切法趣色,是则只一非内非外之三千,随乎观慧,趣内趣外不同⒁(大正46·836下)。 此即就心色等法而论所观境,而分内观与外观。 然不论内观或外观,依知礼的看法,皆须由妄入手,观妄显真,如《四明十义书》云: 故知内外二观,皆是观妄显真。若修内观,观六识之妄心,成三谛之真心。若修外观,须观妄色成真色也⒂(大正46·847下)。 同样地,心佛众生三者,若配以内观和外观,则心法属内观,佛和众生法为外观,就佛众生法而言,仍须就妄显真,如《四明十义书》云: 若众生诸佛为外境,则观众生阴入色心,成真净色心也;诸佛虽离阴入,行人所观,须将应身色心为境,故《辅行》云:圣人变化所造,亦令众生变心所见,……故应佛色心,既为行者所观,乃是感应共造,故约感边,亦得外阴入法也,岂非观妄显真耶⒃(大正46·847下)? 此明连佛色心,就应而言,仍是阴入妄法,强调观妄显真。简言之,知礼所强调的,不论观心或观佛众生法,皆须由妄显真。此埋下了与山外见解之不同。 本文所处理的,乃是就观心而论,依知礼看法,即是就「事」就「迷」而论观心,非就「理」或心性谈观心。至于如何观心,于下文探讨之。 2.观法 (1)两重能所观 对于观法,除了上述对于所观境之确立外,知礼更进一步提出所谓的「两重能所观」,对于所观境、观不思议境与观不思议智三者作更清楚之确定。所谓两重能所观,依知礼的解释,就不思议境与不思议智而言,不思议境为「所」, 不思议智为「能」;然若相对于一念妄心而言,则一念妄心则为「所」(所观境),而不思议境与不思议智则为「能」(能观智),如此则形成所谓两重能所之关系,如《十不二门指要钞》云: 应知不思议境对观智边,不分而分,名所观境;若对所破阴等诸境,故不思议境之与观(智),皆名能观⒄(大正46·706下。)。 此外,知礼更就譬喻以明,如其云: 今更自立一譬,双明两重能所,如器,诸淳朴岂单用槌而无砧邪?故知槌砧自分能所,若望淳朴皆属能也⒅(大正46·706下)。 于此知礼即就淳朴、槌、砧三者之譬喻,来说明两重能所之关系,即以槌为不思议观,以砧为不思议境,淳朴为一念妄心。 (2)二种观法 明了上述之能观与所观之两重能所之关系后,知礼对于观心之法,提出唯识观与实相观两种观法,如《十不二门指要钞》云: 况复观心自具二种(观法),即唯识观及实相观⒆(大正46·709上。)。 又云: 又此内观含于唯识、实相两观之义⒇(大正46·712下)。 所谓「唯识观」与「实相观」基本上来自《占察善恶业报经》之两种观道,即唯心识观与真如实观(21)(如《占察经》云:「若欲依一实境界修信解者,应当学习二种观道,何等为二?一者唯心识观、二者真如实观。」(大正17·908上)湛然《止观义例》引用此经,言「《占察经》云:观有二种,一者唯识,二者实相,实相观理,唯识历事」(大正46·452上),可知知礼依此而来。)。 而如何运用此两种观法,知礼于《十不二门指要钞》中作如是说明,其云: 初心行人欲依内心修观,先须妙解,了达外法唯一念造,此能造念,本无念性,能造既无,所造安有?外法既虚,唯有内体三千实性,如是解矣,方依内心修乎三观(22)(大正46·712中)。 首先,知礼提出须先妙解,了达外法唯一念造,进而了达能造之一念本无念性,而能造既无,故所造亦无,此即先经由妙解了达万法唯心,进而观心,以三观观之,又如《四明十义书》云: 故修内观时,先用圆解,揽于万法,唯我内心,然后专于内心,而观诸法(23)(大正46·836下)。 因此,吾人可了解知礼之观法,是先解后观。如何起观?基本上是由空、假、中三观观之,如《四明十义书》云: 若约识唯识,揽外向内,令观内识,皆是一识,识既空已,十界皆空;识若假者,十界皆假;识若中者,十界皆中(24)(大正46·836下—837上)。 若将空、假、中运用于唯识观与实相观中,实相观乃于识心,体其本寂,三千宛然,即空即假即中,唯识观乃照于起心变照十界,皆即空即假即中。 唯识观基本上是就「事」而观,实相观乃就「理」而观(25)(参(21),湛然《止观义例》对二种观法与理事之关系。),不管就理或事,皆即空即假即中。因此,吾人可以言此二种观法,实际上指的是理观与事观,如湛然《止观义例》云: 观有二种,一者唯识、二者实相。实相观理,唯识历事(26)(大正46·452上)。 然知礼的理观,非直就理而观,而是仍须由识心(妄心)入,配合十乘观法,入内凡外凡位,登于初住,才是理观,如《四明十义书》云: 以彼《止观》(指《摩诃止观》)拣示识心,观三千法,十法成乘策进行人,入内外凡,登于初住,方是理观(27)(大正46·833上)。 总之,知礼将观法分为内观与外观,而内观外观又各有唯识观与实相观,如此再配以两重能所来观之,方是理观。 ㈢理论依据 与观心有密切关系的,乃是其理论依据,依知礼的看法,圆教教理须谈「性具」(理具),否则随缘与不随缘皆属别教义,且认为天台与别家之不同,在于性具恶,即理毒性恶,如《十不二门指要钞》云: 应知今家明即永异诸师,以非二物相合,及非背面相翻,直须当体全是,方名为即。何者?烦恼生死既是修恶,全体即是性恶法门,故不须断除及翻转也。诸家不明性恶,遂须翻恶为善,断恶证善,故极顿者(指禅宗)仍云:本无恶,元是善。既不能全恶是恶,故皆即义不成(28)(大正46·707上中)。 此即透过性恶来显示天台与他家「即」义之不同,依知礼的看法,自家的「即」义,是当体即是,非二物相合,非背面相翻。此当体即是,是烦恼生死既是修恶,而其全体即是性恶,故不须断除烦恼,亦不须翻转烦恼。 对知礼以性恶来说明「即」,岂不成了「烦恼即烦恼」,如何是「烦恼即菩提」呢?对此知礼加以解释,认为由性恶融通寂灭,则自受菩提涅盘之名,如《十不二门指要钞》云: (问)第七记(指《辅行》第七卷)云:忽都未闻性恶之名,安能信有性德之行?若尔,何不云烦恼即烦恼等,而云菩提涅盘邪? 答:实非别指,指由性恶融通寂灭,自受菩提涅盘之名,盖从胜立也(29)(大正46·707上中)。 此外,知礼在〈释《请观音疏》中消伏三用〉中解释「理性之毒」(简称理毒)时,即以具不具来加以分判是否即理,如其云: 法界是所迷之理,无碍是受熏之德,所迷本净故无染,受熏变造故而染,全三德而成三障,故曰即理性之毒(30)(此收录在《四明尊者教行录》卷第二(大正46·872中下)。)。 此即对《请观音疏》中的「法界无碍(阂),无染而染,即理性之毒」(31)(智者《请观音疏》原文是「法界无阂,无染而染,即理性之毒也」(大正39·968上),为便于顺知礼之解释,故行文中以知礼所引用疏文(参大正46·872上)。)所作的解释,接着知礼认为此「即理性之毒」的「即理」意思不明,须以具不具作说明,如其云: 然即理之谈,难得其意,须以具不具简,方见即不即殊,何者?若所迷法界不具三障,染故有于三障,纵说一性随缘,亦乃惑染自住,毒害有作,以反本时,三障须破,即义不成,不名即理性之毒,属前别教等,名为行毒也。若所迷法界本具三障,染故现于三障,此则惑染依他,毒害无作,以复本时,染毒宛然,方成即义,是故名为即理性之毒,的属圆教也(32)(大正46·872中下)。 就知礼此段之解说,吾人可以很清楚了解知礼是以「具」(如法界本具三障)来凸显「即」义,认为法界本具三障,以此本具作为惑染之所依,成为知礼所谓的圆教即义。对知礼之解说,智圆作《请观音疏阐义钞》加以反驳(33)(参大正39·978中。另亦可参〈对《阐义钞》辨三用一十九问〉之第九问(大正46·873下)。),而知礼亦撰〈对《阐义钞》辨三用一十九问)回复(34)(收录在《四明尊者教行录》卷第二(大正46·873上—874中)。),在此回答中,仍可看出知礼一贯之立场,强调理毒即性恶(35)(参大正46·873上—874中。)。 知礼如此为了凸显自家圆教义,特别强调性具性恶,故以「具」「性恶」解释理毒,而可能成为「毒义虽成,消义全阙」之情形。另其在「即」字大作文章,恐非《请观音疏》之义(36)(如「法界无碍,无染而染,即理性之毒」,依知礼的理解,成为「法界无碍无染而染,曰即理性之毒」(参大正46·872下),凸显「即理性之毒」的「即」。),知礼之如此强调「即」,无非为「具」铺路,其重点乃在于「具」与「性恶」之开显。 由上所述,可知知礼整个理论之依据,在于「性具」,更确切地说,在于「性恶」,以此来表达圆教教义,作为与其他教派之差别。同样地,将此理论运用在观心上,成为一念妄心性本具,故须就迷就事而观。 二、山外之基本立场 ㈠对心的解说 1.心之特质 研究山外,首先面对的困难,是留存下来的资料十分有限(37)(有关山外资料,大多没有留传下来,如晤恩《金光明经玄义发挥记》、源清与洪敏〈难词二十条〉、庆昭与智圆〈辨讹〉、〈答疑书〉、〈五义书〉、〈释难书〉等,皆只零星地保留在山家派文献中,其中以〈难词二十条〉稍较完整。目前吾人可用资料,乃是山外有关〈十不二门〉注疏方面的资料,尤其是源清的《十不二门示珠指》,其他如智圆的著作亦可提供一些线索。),吾人仅能就这些有限资料来加以研究,而将保存在山家文献所引用到山外的资料仅供第二手之参考用,在本文最后中亦会对知礼所理解下的山外加以批判。 由于山外资料不足,以下仅就源清《法华十妙不二门示珠指》(简称《示珠指》)、宗翌《注法华本迹十不二门》(简称《注十不二门》)、智圆《金刚錍显性录》等来作探讨。另被视为后山外派的仁岳(净觉)所撰《十不二门文心解》,亦可列入为山外派之观点来讨论。 心,对山外而言,属理具事造,且是能造,一切诸法为心所造,尤其对心之阐述,集中在心性上,这可能山外所著乃湛然〈十不二门〉与《金刚錍》皆在一念心或心性之关系,真正表达湛然所要强调的唯心与心性,如〈十不二门〉云: 故摄十妙为观法体(38)(大正46·702下)。 故更以十门收摄十妙,……此下但直申一理,使一部经旨皎在目前(39)(大正46·703上)。 此显示了湛然撰〈十不二门〉之用意,在于法体、一理,以此来显示不二,即一理乃不二之基础。故在论述「色心不二门」时,就直接以「一念」「心性」来表达,如其云: 总在一念,别分色心。……既知别矣,摄别入总,一切诸法无非心性,一性无性,三千宛然,当知心之色心,即心名变,变名为造,造谓体用,是则非色非心,而色而心。唯色唯心,良由于此。故知但识一念,遍见已他生佛,他生他佛尚与心同,况已心生佛宁乖一念(40)(大正46·703上)。 所谓总在一念,是指就心而言,一切法唯心,不外此一念,而一念又代表心性,唯心基础在于心性,一性无性,三千宛然。同样地,唯色、唯香、……,无不基于一性无性而言。此在在显示湛然以性以理来阐述十妙之道理,尤其扣紧一念心性来发挥。因此,山外也自然顺此一念心性来阐述之。此表现在源清、宗翌、智圆等皆如此,以下依此诸人论述来说明。 源清于《示珠指》中,直就「不二唯心实相」来阐述十不二门之要旨,即扣紧唯心来论述心性,简单地说,是就「体」(性)来连结一念与三千法(一切法),如《示珠指》云: 夫十法界者,全即一念。非谓前后相生,非谓色含内外,一一诸法当体真如,岂是能知所知?知性即体,一切法趣色,是趣不过,色即法界,法界唯心。一切法趣香,乃至相、性、体、力、作、因、缘、果、报、本未究竟等,皆即法界,一一法界,法即一念真如妙体。又此一念体常虚寂,非念趣为明,非无念为静,念即无念,当体叵得。诸法本来常寂灭相,更无能知异彼诸法,全诸法而一念,而无无相,无相之相是真实。譬摩尼珠,珠体圆净,全珠非色是莹彻空,全莹彻空是摩尼色,随意能两种种众宝,宝非内有,亦非外来,是珠体妙具一切宝。……当知诸法不二唯心,唯心无相,具一切相(41)(卐续藏100·108下(新文丰出版公司影印版)。)。 此显示了「一一诸法当体真如」,以此说明法界全即一念,一切法趣色,是趣不过。色即法界,法界唯心,而唯心无相,具一切相。 唯心一念,源清以此作为性体之说明,因此,唯心具二 种涵义:㈠诸法唯心造、㈡心性遍摄诸法。 就宗翌而言,万法唯心,万法亦唯色,心性色性平等不二,皆是实相实心,如其对〈十不二门〉之「一切诸法无非心性」所作之解释: 即当万法唯心。既其唯心,亦其唯色(42)(参《注十不二门》(卐续藏100·149上)。)。 此外,宗翌以「实相实心」来解释〈十不二门〉「当知心之色心」之第一个「心」字(43)(参《注十不二门》(卐续藏100·149下)。),此心即是总,即是心性,亦即是实相真心。 就孤山智圆而言,其亦撰《十不二门正义》(44)(在可度的《十不二门指要钞详解》中多处提及孤山智圆撰的《正义》,且撰述年代是祥符四年(1011),在知礼《指要钞》之后(卐续藏100·308下)。),但此书已佚失,故此处就其著《金刚錍显性录》来探讨对心的看法。依智圆的看法,心是妄心,亦即是佛性妙理,如《金刚錍显性录》论述「体」时,即就刹那一念妄心来加以说明,如其云: 二、佛性为体:体者,主质为义,三德佛性为论主质,而此佛性即五阴,是阴不出色心,色从心造,全体是心,此之能造具足诸法,所以唯指刹那妄心,即是佛性妙理,遍摄一切,不隔无情,即今论正体也。欲令显了,三义明之,一、种性;二、体量;三、体德。种性者,三障即三德,障即德种,如波为水种,水即波性,故名种性;体量者,谓此心性非内外,遍虚空同诸佛等法界,……;体德者,谓此遍性具诸佛一身,一身一切身(45)(卐续藏100·500上下)。 由此所示,即妄心明心性明体,且心性遍虚空同诸佛等法界,又性具诸佛一身一切身。 仁岳对心之看法,认为心为能造,其理本具,如《十不二门文心解》云: 一念者,能造之心也。三千世间者,所造之法也。在理则心性本具,在事则因缘所生,即空故,一相不存;即假故,诸法皆立;即中故,妙绝无寄。此三即一,体不可分也,即一而三,相不可混也。三(指空、假、中)皆名谛,为不思议境,全境发观为不思议智,虽发观之始,皆依王数,苟顺凡情,尚无并虑,何三千之可具乎?今反常情,方合妙理,介尔有心,心体即具,具即是假,假即空中,妙法之门不远而入矣(46)(卐续藏100·174上)。 此段除了说明心能造,心性本具三千外,亦就空、假、中说明一念三千,且强调此一念乃介尔一念心(心王心数)。 另就理而言,色心万法无不是理,然万法唯心,就心而言,以心为万法之根源,如《十不二门文心解》对「一念」之解释,其云: 色心万法通论其理,一一法体无非是总。以由别相,唯心所生,如枝派之有根源,故的指一念而为总也(47)(卐续藏100·174下)。 因此,我们可以说山外或杂山外派的心,基本上,是依湛然而强调理的融通性,有的着重一念之理而论,有的虽亦着重理,然仍扣紧一念心之事(刹那心)而论。但无论如何,对理的重视是一致的。 2.心佛众生之关系 依源清之看法,心佛众生三无差别,基本上,心是佛众生之本,佛为觉,众生为不觉,心乃生佛之心,非离生佛外别有心,由此而说明三无差别与因果不二(48)(参卐续藏100·111上)。 就理的观点而言,源清认为心乃非因非果,而说心为因,乃是就心能造而言,而生佛为心所造,如其云: 《玄义》(指《法华玄义》)中释法有三,谓心佛众生。若定其因果,则心法定在因,佛法定在果,众生法一往义通因果。心定因者,心非因果,约能造诸法判为因也。……佛定果者,由觉自心,研修究竟,名佛,故云定果也。众生一往义通因果者,由无始本迷不觉自心清净知体,恒逐妄缘,造诸妄业,名妄因,受诸妄报,名妄果,故云一往义通因果也,若二往而望佛真果,但是于因为斯义,故佛亦唯心因果不二,故云无差别(49)(卐续藏100·111上下)。 此说明了心、佛、众生之因果关系,乃是相对待而说,若就理而言,非但心是非因非果,佛与众生亦是非因非果。 宗翌对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之看法,亦就理而论,如其云: 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良谓同在一理(50)(卐续藏100·166下)。 因此可以看出,山外派对心、佛、众生三无差别的看法,主要就「理」来论述三无差别,仁岳亦不例外(51)(如《十不二门文心解》云:「已造他造事虽有殊,但识一念三谛三千遍见已他无二无别」(卐续藏1OO·180上),此即透过一念三谛三千来明三无差别。)。 ㈡观心 就观心而论,源清直就心之理而论观,宗翌、智圆等人,乃就刹那妄心即是妙理而论观。因此,我们可以得知山外之观法,其所观境基本上是不思议境,如《摩诃止观》「十乘观法」所说的「观不思议境」(52)(参见大正46·52中—55下。),不管是否强调心为妄心,然皆由即事而理,即妄而真,由事妄之理而论观法。 1.唯心观 在山外的论著中,并没有特别就观心法门来加以论述,吾人仅能就有限的文献中来加以探索。 依源清《示珠指》所论述的观心,主要就一念心入手,了知一切诸法唯心,唯心无性即是真性,即是实相,此真性空,是妙有(假),皆是一念心,故中,由此即是一心三观,如《示珠指》云: 能如是观一切诸法唯心无性,名真性空;真空色,名妙有假;唯一念心,名不二中,是名一心三观,故云即空即假即中(53)(卐续藏100·126上)。 此所谓的一心三观,是指观一切诸法皆是唯心,所以一切诸法无自性,故称此一切诸法的真性是空(因为是无自性,所以是空);再者观一切诸法虽唯心虽无自性,然无自性中有色,所以是妙有假;不管一切诸法是空或假,皆不离此一念心,皆是唯一念心,故称此一念心(唯心)为不二,为中。如《示珠指》云:「了妄唯心,唯心无妄,即照性也。」(54)(卐续藏100·131上)此乃源清所主张:以观唯心不二即入圆位,如《示珠指》云: 问:前示唯心实相,始自凡夫,终于妙觉,减即不二之性,为只观唯心便入上位,为更假修戒定慧耶? 答:只观不二即修戒定慧,如《涅盘》云:能观心性名为上定,无所犯即戒,能观妙智即慧,此名如来行,一行具一切行矣(55)(卐续藏100·113上下)。 2.三种根性 源清虽主张由唯心圆修观,然其将根性分为三种,依根性之不同,则所修亦有所不同,如《示珠指》云: 问:圆修不二得入上位,为一生办?为多生办?若多生办,与渐何别?若一生办,闻不二者,其众办者谁欤? 答:人有三种:一、根性极利,惑障稍轻,宿殖敢(憨)厚,志愿坚固,纔闻即解,顿获证入,此只用世界即悟第一义也。二、根性亦利,惑障亦轻,宿殖未多,志愿犹弱,馋闻即解,如闻思修,当观一念即空假中,方获证入,此至为人而悟第一义也。三、根性虽利,惑障颇重,宿殖尤薄,志愿都无,以根利故,因闻得解,以恶强故,触境随缘,深修理事种种调练,方获证入,此备用对治而悟第一义也(56)(卐续藏100·113下)。 此皆就「利根」所修圆法而言,虽皆是利根皆修圆法,然由于惑障轻重、福殖厚薄、志愿坚弱,则所修方法与时间上亦有所不同,以图表表之于下: 1.根性极利,惑障稍轻,宿殖憨厚,志愿坚固,纔闻即解,顿获证入。 2.根性亦利,惑障亦轻,宿殖未多,志愿犹弱,谗闻即解,如闻思修,当观一念,即空即假即中。 3.根性虽利,惑障颇重,宿殖尤薄,志愿都无,因闻得解,以恶强故,触境随缘,深修理事,种种调练,方获证入。 3.即妄而真观 就智圆而言,其观法乃是即妄而真,故以心体来解释一念三千,是即妄心是真心,故言一念三千,如《金刚錍显性录》云: 故于阴入境中,点示一念心性具足三千,故知心体即常寂光,寂光诸土无二无别;遮那之身与土,法与报应一体无殊(57)(卐续藏100·532上)。 又云: 今家所立,离真无妄,离妄无真,指无明心即三谛理,故《止观》(指《摩诃止观》)观乎阴心烦恼心病心等,皆成不思议也。……须知一家所立心性,即妄而真,若解若观,其理咸尔(58)(卐续藏100·532下)。 此说明无论于解或观上,皆是即妄而真,所以,观阴心烦恼心病心等皆是不可思议,以此显示即妄而真之观法,同时智圆亦对知礼偏立妄心为境加以批评(59)(如《金刚錍显性录》云:「须知一家所立心性,即妄而真,若解若观,其理咸尔,偏真尚失,偏妄可知。……,是以无常即常,妄即真故,二法一揆,方离偏指之失。亲见学斯宗者(指知礼),不了此旨,乃云今家偏指妄心为境,未得言真,遂偏立妄心为解行事理之要,不知即妄而真,方为要也。」(卐续藏1OO·532下)此即批评知礼偏指妄心为境,偏立妄心为解行事理之要,不知即妄而真。)。 ㈢理论依据 由前文所述,已略知山外之主要理论基础在于理具,于下再详论之。 源清于《示珠指》以「不二唯心实相」来表达湛然〈十不二门〉之涵义,此「不二」「唯心」「实相」,皆代表着「理」,亦显示理具,由于诸法体不二唯是一理,皆因唯心造,唯心无性,故无不是真实,如《示珠指》云: 色即法界,法界唯心,一切法趣香,乃至相性体力作因缘果报本末究竟等皆即法界,一一法界,法即一念真如妙体,又此一念体常虚寂,……当体叵得,诸法本来常寂灭相,更无能知异彼诸法,全诸法而一念而无无相,无相之相即是真实(60)(卐续藏100·108下)。 源清接着以摩尼珠来譬喻心性,如其云: 譬摩尼珠,珠体圆净,全珠非色是莹彻空,全莹彻空是 摩尼色,随意能两种种众宝,宝非内有,亦非外来,是珠体妙具一切宝。……当知诸法不二唯心,唯心无相,具一切相(61)(卐续藏100·108下)。 此由摩尼珠譬喻说明心与体,乃至色与体之间的关系,体非色心,然亦不离色心,显示珠体妙具一切宝。同样的道理,诸法是不二唯心,唯心无相,具一切相。整部《示珠指》即是依此不二唯心宝相具一切相来开显。 山外派其余诸人亦是依此理具作为理论之基础。 三、山家山外论争之析评 有关山家山外之论争,若进一步加以分析,可分二方面来加以说明:㈠知礼对山外的批评之析评、㈡就湛然与智者看山家山外之论争。 ㈠知礼对山外的批评之评析 1.知礼对山外之批评 山家山外之论争,主要是由知礼所挑起,由于知礼不同意山外派对《金光明经玄义》的看法,以及知礼批评源清、宗翌对湛然〈十不二门〉之解释,乃至知礼对智圆《请观音经疏阐义钞》的批评,形成了山家山外长达四十多年的论争。 论争皆由知礼所发难的,有关《金光明经玄义》的论争资料,山外派的文献几乎已不存,除了残存于山家派知礼的论著中所引述外,已无法得知山外派之论点。有较完整保留山外派的观点,是有关〈十不二门〉方面的论著,如源清的《十不二门示珠指》与宗翌的《注十不二门》,此有助于吾人对山外派论点之理解,这也是吾人能较全盘性对山外派论点之理解。此外,就是智圆的论著,如《金刚錍显性录》、《请观音经疏阐义钞》(简称为《阐义钞》),以及山外派后代的一些散著,如继齐、元颖、子玄、咸润之论著。 因此,吾人对山外派的理解,主要是以《十不二门示珠指》与《注十不二门》来理解。 有关知礼对山外派的批评,主要是「心」的问题所引发,如《金光明经玄义》广略本之诤在于「观心释」上,是属于心的问题;另如有关〈十不二门〉之疏解,知礼对山外派的批评,主要还是在于「心」的问题上,以此心的问题,引发出心佛众生观点的不同,以及观法上不同的见解,因而导致一连串之论争,因此,可说因「心」的见解不同,乃至对心的观法不同,是山家山外论争之核心问题。故以下针对「心」的问题提出分析。 知礼对山外派「心」的批评,主要有三方面:(1)对心见解的不同。(2)对心佛众生解释之不同。(3)对观心之不同。分述于下: (1)对山外派的「心」之批评 若以湛然的〈十不二门〉而论,知礼不同意山外派将湛然〈十不二门〉中的「一念」以真心或心性释之,如〈十不二门〉云: 总在一念,别分色心。……,既知别已,摄别入总,一切诸法无非心性,一性无性,三千宛然。当知心之色心(62)(大正46·703)。 源清《示珠指》解释云: 总者,一念也。一性即一念也,一念灵知性体常寂。无性,即一念叵得,故云无也;又无自他共无因之四性也,《经》云:诸佛两足尊,知法常无性。今指一念知性本来清净不生不灭,是真无性,以此性令即十界色心之法,故云三千宛然,是知一念三千世间相常也。……心,即上一性无性也,色心即上三千宛然也(63)(卐续藏100·128上下)。 此中源清即以「一念灵知性体常寂」来解释一念、一性,然由于性体常寂,所以一念之性叵得,且离自他共无因之四性,显示一念之性是真无性。由此得知,〈十不二门〉的「总在一念」之「一念」,依源清的解释,是就一念或一念之性来解释,显示一念不可得,一念之性亦不可得,称此为一念灵知性体常寂或一念知性本来清净不生不灭,乃至「心之色心」,直就一念之性来解释。 若就宗翌《注十不二门》对〈十不二门〉上述引文之解释,宗翌基本上以「介尔起心」之「心」来释「一念」,再以此一念圆持为实相实心,以实相真心释「心之色心」之第一「心」字,如《注十不二门》云: 一念者,……,今注曰:介尔起心三千性相,即非纵横并别之旨,故曰总在一念矣(64)(卐续藏100·147上)。! 又释「摄别入总」,其云: 一念圆持诸法曰总(65)(卐续藏100·149上)。 释「心之色心」,其云: 心,实相真心, 之,语助, 色心,诸法色心(66)(卐续藏100·149下)。 由上所释,可得知宗翌是就「一念三千」之「一念」来释〈十不二门〉之「总」之「一念」,以及「心之色心」之「心」,亦即宗翌视一念三千之一念为圆持,所以是总,是实相真心,故以此「实相真心」来解释〈十不二门〉之「总在一念」之「总」之「一念」。 因此,可看出山外派不论源清或宗翌其对〈十不二门〉之「总」「一念」的解释,基本上是就一念之性体来加以解释,如源清之一念灵知性体,或宗翌之实相真心。 知礼所要批判山外派的,即是批评山外派以「一念灵知性」或实相真心来解释「一念」,如知礼《十不二门指要钞》云: 有人解今一念云是真性,恐未称文旨,何者?若论真性,诸法皆是,何独一念?又诸文多云观于已心,岂可真理有于已他?更有人全不许立阴界入等为所观境,唯云不思议境,此之二师(指源清与宗翌)灼然违教(67)(大正46·706中下)。 对此段话,可度于《十不二门指要钞详解》有进一步之解释说明(68)(如《十不二门指要钞详解》(以下简称《详解》)云:「叙破清、昱(翌)二师观真弃阴,初云是真性,是清师,次不许立阴,天台昱师也。」(卐续藏lOO·328下)另于《详解》中释《指要钞》序时,已述及此问题,如其云:「吾祖法智尊者(指知礼)始因钱塘奉先清师制《示珠指》解〈十不二门〉,总在一念之文为真心,别分色心为俗谛,……。天台昱师《注十不二门》立唯观不思议境,消一念三千唯色唯心之文为真谛,法智愍而救之,所以《指要》之所由作也。」(同上,308下)。)。由引文所示,知礼对源清与宗翌之批评,主要有两点:㈠以真性解一念(或以一念为真性)、㈡不许立阴界入为所观境(亦即山外派主张的是「观不思议境」,而非观阴、界、入境)。有关第二点于后文述之。就第一点而言,知礼于《指要钞》多处论及之,引三则述于下: 1.问:他(指源清)云:一念即一性也;一念灵知性体常寂。又云:性即一念,心性灵寂,性即法身,灵即般若,寂即解脱。又云:一念真知妙体。又云:并我一念清净灵知。据此等文,乃直指文中(指〈十不二门〉)「一念」名真净灵知,是约理解,今云属事,是阴入法,与他所指赊切如何? 答:此师只因将此一念约理释之,致与一家文义相违(69)(大正46·708下。有关知礼所展开批评山外违文意内容,参大正46·708下—709中。)。 2.问:据上所引众教虽见相违,且如立此十问(案:「门」字之误),欲通妙理,亡于名相。若一念属事,将不违作者意乎? 答:立门近要则妙理可通,若夐指真如,初心如何造趣?依何起观邪?今立根尘一刹那心本具三千即空即假即中,称此观之,即能成就十种妙法,岂但解知而已。如此方称作者之意。若也(「他」字之误)偏指清净真如,偏唯真心,则杜初心入路,但滋名相之境(70)(大正46·709中下)。 3.问:既以迷中实相为一性,对三千为别,正当以理为总,何苦破他? 答:以三千法同一性故,随缘为万法时,趣举一法,总摄一切也。众生无始全体在迷,若唯论真性为总,何能事事具摄诸法?而专举一念者,别从近要,立观慧之境也。若示一念总摄诸法,则显诸法同一真性。故《释签》云:俗即百界千如,真则同居一念。须知同一性故,方能同居一念;故以同居一念,用显同一真,非谓将一念名为真谛,岂同居一尘非真谛邪?今文(指〈十不二门〉)以一性为总,前后文以一念为总,盖理事相显也,此之二句正出摄别入总之所以也。由一性无性,立理事三千故,故两重三千,同居一念也,岂同他释(指源清所释)直以一念名真性邪(耶)(71)(大正46·710上)? 由上述所引述三文来看,可确知知礼对山外派之批评,在于批评山外派以理以真性来解释「一念」,依知礼的看法,此「一念」指的是「事」是「一念妄心」,由一念妄心摄一切法,由此以显真性,如引文第三则云:「若示一念总摄诸法,则显诸法同一真性」。因此,知礼批评山外派是「偏指清净真如,偏唯真心」(如引文第二则所云),且认为山外派如此以真性释一念,乃是「杜初心入路,但滋名相之境」(如前),但知解而已。 知礼如此批评山外派,乃由于对于「一念」见解不同所致,且由于一念见解不同,牵涉对心佛众生解释之不同,乃至观法(观心)见解之不同,此亦可言因对「心」见解不同所引发。 (2)对山外派释「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之批评 山家山外对「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的不同解释,主要仍然来自于对「心」的解释不同所致。 山外派对「心、佛、众生」的解释,基本上是先就理来理解,认为心非因非果(同理,佛及众生亦属非因非果,然《示珠指》中并无此说,或许是针对心而言,省略了此说),从能造上说心为因,从自觉究竟上说佛为果,从众生不自觉而造业受果报,说众生为因果(有关详细之说明参见第二节所述)。 知礼对山外派的批评,主要在于批评山外派独以理释心,依知礼的看法,心是理,心亦是事;同样地,佛众生是事,亦是理,如《指要钞》云: 故知若约万法即理,则生佛依正俱理,皆不变故,何独心是理耶?若据众生在事,则内外色心俱事,皆随缘故,何独心非事耶(72)(大正46·709上)? 对此之批评,吾人无法得知山外派对此是否提出辩驳?但从前文所述山外派以理解释心,并不表示佛众生不是理。同样地,山外派以因解释心,正显示心亦是事,并不如知礼所言:「何独心非事耶」,更何况山外派是针对湛然〈十不二门〉中所强调的「一理」「一念」来处理。所以,知礼所理解下的山外派及对山外派之批评,是有待商榷。 虽如此,以下仍将知礼对山外派「心佛众生」之批评加以引述: 1.彼(指山外派)判心法定在因,佛法定在果,众生法一往通因果,二往则局因,他(指源清)执心法是真性,故乃自立云:心非因果;又碍定在因句,复自立云:约能造诸法,故判为因。佛定在果者,乃由研修觉了究尽为果,今问:既将因果分判法相,何得因果却不相对?果若从觉,因须指迷,何得自立理能造事而为因邪?既不相对,何名为判(73)(大正46·708下)? 2.又违《华严》心造之义,彼经如来林菩萨说偈云:心如工画师,造种种五阴,一切世间中,无法而不造,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辅行》释云:心造有二种,一者约理,造即是具;二者约事,即三世变造等。心法既有二造,《经》以心例于佛,复以佛例于生,故云: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是则三法各具二造,方无差别。……心造一切,三无差别,何忽独云心造诸法?得名因邪(74)(大正46·708下)? 3.据他(指源清)所释心法是理,唯论能具能造,生佛是事,唯有所具所造,则心造之义尚亏,无差之文,远失矣(75)(大正46·708下—709上)! 4.二、违《大意》(指《止观大意》)及《金刚錍》,他(指源清)自引云:随缘不变名性,不变随缘名心。引毕,乃云:今言心即真如不变性也。今恐他不许荆溪立义,何者?既云不变随缘名心,显是即理之事,那得直作理释;若云虽随缘边属事,事即理故,故指心为不变性者,佛法生法岂不即邪?若皆即理,何独指心名不变性?……。若约万法即理,则生佛依正俱理,皆不变故,何独心是理邪?若据众生在事,则内外色心俱事,皆随缘故,何独心非事邪(76)(大正46·709上)? 5.他云:生佛是因果法,心非因果,验他直指心法名理,非指事即理,生佛二事会归心故,方云即理,亦非当处即具三千,是知他师虽引唯色之言,亦只曲成唯真心尔(77)(大正46·709上)。 由上五则之引述来看,吾人可清楚地得知知礼对山外派之批评,不外乎认为山外派以理释心,以事释生佛,唯心是理,生佛二事会归心才即理,非指事即理,因此,知礼下判 断,认为山外派所讲的唯色,是「只曲成唯真心尔(引文第五则)」。 知礼如此理解山外,乃至唯「心」才是理,基本上可说对山外之误解,山外以「心」来说明理,或特就心来显理,可说依湛然理路而来,以及顺湛然所要强调的而来(此于后文再详细)。而知礼对山外之理解,可说是种偏解及过度之推演所致。而知礼对山外之批评,亦是无效的。 (3)对山外派观心的批评 观心问题,似乎是山家山外所有争论之焦点,因《金光明经玄义》之「观心释」,引发了山家山外论争之战火,而一连串的论争中,似乎亦围绕着观心而来,如前文所引述,知礼对山外之「心」及「心佛众生」之批评,皆与观心有关。然吾人要问的,之所以有观心问题,基本上还是在于对「心」的诠释不同所致。 知礼强调以「事」释心,由事显理,山外则着重就「理」释心,这可说山家山外立基点之不同。 由于对「心」的解释不同,引发了知礼对山外之批评,甚至因此而批山外是有教无观(78)(此在《法智遗编观心二百问》(大正46·824上—831上)及《四明十义书》(大正46·832上—856上)有广明之,如《十义书》云:「上人因遭此难,既知但教无观,乖于本宗,乃将教代观而曲救之。」(大正46·833上)。),或言「但知解而已」(79)(大正46·709下。)。知礼之所以批评山外,主要认为山外是舍事论理。所以,依知礼的看法,论理应就「事」而言,所以「心」是指事,然后再由事显理。知礼对山外的所有批评,可说依此而来,然却也隐藏了知礼并非如实来理解山外(此于后文详述之),只就其所见一边而批评之,或可说某种情结所致,如认为山外是「偏唯真心,则杜初心入路」(80)(大正46·709下),此表现在观心上则更为明显。以下引则明知礼对山外观心之批评。 1.更有人(指宗翌)全不许立阴界入等为所观境,唯云不思议境,……。唯(「且」之误)《摩诃止观》先于六章广示妙解,岂不论诸法本真,皆不思议,然欲立行造修,须拣入理之门,(拣)起观之虚,故于三科拣却界入,复于五阴又除前四(阴),的取识阴,……乃依此心观不思议显三千法,……岂是直云真性及不思议(81)(大正46·706下)。 2.又实相观虽观理具,非清净理,乃即是之理也,以依阴等显故。……。他云:真心具三千法,乃指真如名不思议境,非指阴入也(82)(大正46·709上中)。 3.他(指山外)谓圆谈法性,便是观心,为害非少。今问一念真知为已显悟?为现在迷?若已显悟,不须修观,十乘观法将何用邪?若现在迷,全体是阴,故《金錍》云:诸佛悟理,众生在事,既其在事,何名真净?然谁不知全体是清,其奈浊成本有,应知观心大似澄水,若水已清,何须更澄?若水未清,须澄浊水。故《辅行》释以识心为妙境,云:今文妙观观之,令成妙境,境方称理。……故知心非本妙,观未成时,且名阴入,为成妙故,用观体之。若拨弃阴心,自观真性,正当偏指清净真如之责,复招缘理断九之讥(83)(大正46·709下)。 诸如此类知礼对山外观心之批评,在《观心二百问》及《四明十义书》中,更广就「讬事附法」来批评山外之观心,是偏指清净真如,皆是舍事弃法而论观心,所以其理观亦不成,依知礼的看法,理观亦须依事依于一念妄心等而显,否则只是偏指清净真如及缘理断九而已,而非圆教之观法。 2.对知礼批评之评析 (1)评析知礼的基本预设 知礼对山外之批评,主要根源于其基本预设而来。因此吾人要反省知礼的批评是否有效,首先须就知礼的基本预设来检视。 由前文之论述,得知知礼之基本预设,在于理事二分,由分再合,如对心的解释,认为心具二造:理造(即理具)与事造,且强调须由事显理,即由事显事之理体,运用于观法上,即是由事而观或由一念妄心而入观,再由事或一念妄心显理,了知事体寂灭或一念妄心本寂,如此则事之理体显,由此可得知,知礼基本上是视事理为二,然后再加以统合。 知礼此之基本预设,就笔者所研究的天台智者而言,由理事关系的实相乃缘起中道来看,可说是知礼个人之主见。所以,知礼依此预设对山外所作的批评,基本上,亦可运用于知礼本身上,如下述。 (2)评析知礼的观法 就观法或观心法门而言,从「事」入或从「理」入,本无优劣而言,如药,用之得当,则是良药;用之不当,则成毒药。 然在知礼的观法中,视理观为「杜初心入路」「为害非少」,而强调须由事观入手。果真要较量理观与事观之高下,吾人可以由方法上与实质上来判断理观较事观为殊胜可行,理由有三:㈠理观是直观无性,即直观理;事观则须先观事,再观事之体寂,即观事之理体寂灭。若将理观与事观相较,事观多了一层转折,且由理事二分入手,非直就事理不分入手。因此,可以说理观优于事观。㈡由事入手,再由事转成理,是否能转成仍有争议,直就理观而观,则无此问题。㈢再者事观最终目的,在于了知事本身体寂,会归于理。所以,相较之下,理观由不分入手,直观于理,恐较事观由理事二分入手再回归于理殊胜。以上所论仅就理观事观理路而述,不涉及个人之预设或喜好。 (3)评析知礼之批评 知礼对于山外的批评,主要基于上述之基本预设与观法而来。以下列举知礼所批评的山外,其本身所存在的问题,亦即知礼对山外之批评正好可用在知礼本身上,如下所述: A.两难论证 知礼在对山外派观心的批评中(如前文所引述),其以两难论证的方式来批评,如知礼首先设问:一念真如为已显悟?为现在迷?接着对此问题提出论辩,知礼认为若一念真如是代表已显悟,那么不须修观,即《摩诃止观》的「十乘观法」将是多余的,是虚设的;反之,若一念是代表现在迷,那么全体是五阴,是事,由此知礼进一步推知:既然全体在事,所以就不是清净真如,故须作观。由此吾人得知知礼是将理事二分,视理为清净,不须观法;视事为染浊,故须观法。知礼之两难论证方式可说基于理事二分之基本预设而来,若就山外理事不分而言,未必会发生两难论证。依逻辑两难论证的「对抗式」,理事不分之下的一念真如是迷,那代表对一念真如还未理解或还未体悟,只要把迷的遮障加以去除,此则是悟。就此而言,并不会陷于知礼理事二分下的五阴事迷,此也就是惭悟;若就一念真如是悟,那么就是悟了,此即是顿悟,也就不会陷于如知礼理事二分下的「理」不须修观。所以,知礼的两难论证乃是知礼基本预设下的产物而已。 B.理皆知乎 依知礼对山外观法所作的另一批评,是认为山外所讲的理,是人人皆知的,人人皆知一念真如全体是清净,所以依知礼的看法,既然人人皆知全体清净,则无须多言,否则落入于知解中,重要的是转迷事成悟理,如此境方称理。对知礼所持「谁不知全体是清」所表达的理人人皆知的义涵,基本上,亦可以反用在知礼所强调的「事」上,同样地,事乃众生日常所知的,实无须多加强调,众生所不知的乃是对事之理不明。所以,知礼认为谁不知全体是清净,其对象是知识分子而言,然对大众而言,基本上是不知全体清净之理。知礼以此全体清净人皆知来批评山外,却忘了此更适合又来批评知礼自已所强调的事。 C.杜初心人入路 就知礼的看法,理观乃是杜绝初心人入路,是徒增知解而已,纵使要理观,也须由「事」入,了知事体寂灭,而不可直就理而观理,否则,是杜绝初心人入路。 知礼如此地强调事观,强调由事入手,几乎到了非「事」不可的地步,唯事才有修观可言。由此来看,知礼所主张的事观,才是真正杜绝初心人入路,因为事观只是诸修观之一,若唯了事观才可行,此岂不是杜绝了适用其他修观人之路吗?再者,由理事二分之下的事观,最终是否能由事转成理体,仍是有问题的,此岂不是更杜绝了修行人之入路吗? ㈡就湛然与智者看山家山外之论争 1.就湛然思想理路 对山外的论点,吾人不能仅就山外有限资料来论断,亦不能就知礼所理解的山外来理解,及不能就知礼所批评来理解山外。欲理解山外,湛然本身可说扮演着极重要之角色,或言欲理解山家山外之论争,舍湛然思想,恐难以有一较持平论断。 若就湛然思想内在理路来看,湛然思想之理论基础在于理具,显示事之背后之理,为其思想核心所在,且将一切法归诸于理来加以论述加以融合,如〈十不二门〉基本上透过一理不二来显示本迹十门之妙,又如《金刚錍》的无情佛性说可说理具思想之运用发挥。因此,我们可以说湛然的思想在于理具,在于开显理具(详参本书第一章)。 山家山外皆标立顺着湛然理路而来,大量引用湛然论著观点为依据,尤其是山家派更是如此,引经据论来抨击山外之非,乃至引用天台智者论著观点(关于此部份于后文再述之)。 若从湛然的思想来看,吾人会发现山外派的论点反而会较接近湛然的思想,或说山外派着重于理来论述心是顺着湛然思想理路而来,直就理来论述,直就理来入观,反而比较脗合湛然理具思想。 2.就智者思想理路 知礼自认以匡救天台教义为已任,而讨伐山外派诸异说,以维护湛然与天台智者之教理,自认其教义禀自于湛然与智者而来。 然从上述所论述的湛然思想理路来看,得知知礼思想与湛然之间是有很大差距的(如湛然事事会归于理具,而知礼乃强调如何由事来凸显事之理体,此二人之基本方向是不相同的),反而山外派所着重于理的层面较接近于湛然思想理路。 纵使如此,然依笔者个人对湛然思想的研究,认为湛然的理具思想与天台智者的缘起中道实相是有差距的,于此无法申述(详参本书第一章)。 因此,吾人要评述山家山外之论争,除了就湛然思想来评述之外,更应就天台的原创者——智者思想来评论山家山外之问题。 由笔者《天台智者缘起中道实相论》之研究,认为天台智者的思想在于缘起中道实相,即诸法实相乃透过诸法辩证关系之张力来表达,且对于种种之自性执采取反省批判之态度,乃至对其自已所主张的即空即假即中之实相亦加以提出批判,处理理事的关系更是如此。 若由智者思想来看,湛然的理具思想基本上已失去了诸法(或理事)辩证的张力,山家山外的思想主要又依据于湛然的理具思想而来(且山家思想与湛然又有许多差异),由此来看山家山外的思想与智者的思想似乎并没有什么关联性。因此,吾人要论断谁代表天台本宗,似乎是一种无多大意义的论题。 然为何会导致山家山外如此激烈的论争,以及长达这么久的论争,主要在于彼此双方基本立场不同所致,其所引用湛然或智者的论著来支持自已各家的论点,此只是借用而已,以达到如何来论破对方,实际上与湛然思想并没有必然之关系,甚至与智者的思想相距更远。 在山家山外的论争中,从前文之种种分析论述,吾人得知知礼对山外派所作的种种批评,此只不过是知礼以其「一已之见」的预设来支撑其强词夺理的论证而已,也就是说其预设并无普遍必然可言,而其论证也不过是自说自话,无说服力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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