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果业力是不会消失的,忏罪又有何用? |
 
在佛陀开示因果教法时,为了确立大众对因果之信念,并未开示忏罪之法门,只说业力固定及有因必有果报。在佛陀开示大乘教法时,才教示了忏罪之法门。要忏罪净障,必须具足四力:(一)境力 -- 靠依止境而忏罪。我们以三业作不善,其对像不外乎圣众与凡俗众生,所以在忏罪时,亦依赖圣众及众生,例如供养三宝及为有情众生作利益事业等;(二)追悔力 -- 畏怕所作不善之果报而生追悔曾造不善业因的真切心;(三)对治力 -- 以忏罪为动机所作之修持;及(四)誓愿力 -- 决心不再作同类之不善业。若四者具足,就等于把业因种子烧坏了及把它与好比水份及养份的烦恼外缘隔绝了,令其不得成果。这并非说 '种子'消失了,而是说我们令它不得成长及成熟。所以,大乘之忏罪概念与小乘之因果业力概念毫无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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