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均输液8瓶揭过度医疗之痛 |
 
秋冬时节,一旦气温骤降,各地大医院输液室就人满为患。忙着配药打针的护士,人头攒动等着输液的患者,蔚为壮观的输液室“吊瓶森林”……这种热闹的就医场面,其实很大程度上是“过度医疗”的真实写照。湖北省药品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李元启说:“很多人是普通的上呼吸道感染,根本没必要输液。过度用药不仅‘欲速则不达’,反而会加重肝脏、肾脏负担,甚至导致安全风险。”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朱之鑫最近公布的数据更令人警醒:“2009年我国医疗输液104亿瓶,相当于13亿人口每人输了8瓶液,远远高于国际上2.5至3.3瓶的水平,这种过度用药危害着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司空见惯的“过度医疗” “千万别小看了‘吊瓶’输液的风险。”李元启说。湖北省药品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数据显示,近年来湖北报告的不良反应中因静脉点滴所致占七成以上,其中由抗生素引起的不良反应约占五成以上。 不分病情轻重的输液是临床中最常见的过度医疗。李元启说,不少患者认为注射要比口服药物见效快,一有感冒发烧就主动要求静脉点滴。其实,在口服、肌肉注射、静脉点滴三种给药途径中,风险最大的就是静脉点滴,过多注射会增加不必要的治疗风险及不良反应。 过度医疗在临床手术中也十分常见:通过放置价格昂贵的脑血管支架来治疗脑中风;不必要的剖宫产滥用,剖宫产率在一些医疗机构中达70%以上;在前列腺炎、乙肝、肿瘤等常见疑难疾病诊疗过程中,不必要的细化检查、未得到公认的联合治疗、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大量采用……患者付出大量金钱,得到的是饮鸩止渴般的短期效果和长久的身体伤害。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于医疗技术力量薄弱、“以药养医”等原因,一些机构过度用药的情况非常严重,特别是抗生素、激素、维生素输液滥用的情况比较严重。病人来了,往往就开这三种药,被称为“三菜一汤”。 过度医疗有着复杂的经济社会文化原因 过度医疗是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行为,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护理等。小病大治、大病豪治、无病滥检的过度医疗,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目前,由于患者的个体差异,对过度医疗还没有具体的量化指标。 过度医疗在中国的盛行,有着深刻而复杂的经济、社会、文化等原因。 众所周知,以药养医的体制和公立医院主要靠创收维持运营的现状决定了过度医疗的广泛存在。为了自己的收入和医院的创收,医生实际上被鼓励多开检查单、多开药、多手术,“大处方”“大检查”越来越多。 医患纠纷实行举证倒置,医生实施“防御性医疗”等问题也是造成过度医疗的重要原因。为避免漏诊或者误诊,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医生要求患者全面检查,以检验、心脑电图等来记录医疗过程,进行“医疗防卫”。一位年轻医生说:“我开始职业生涯时,得到的第一句告诫便是:学会保护自己,因为医生是一只脚跨在法院中的。”但目前“医疗防卫”已明显过当。 患者及家属就医理念的偏差也是很重要原因。很多家长在就医的问题上也溺爱孩子,一有风吹草动就打针吃药;普通患者不理解某些疾病目前无法根治,不知道某些检查本身也是有害的。感冒治愈后还可能再次发病,子宫肌瘤、胃溃疡就算是手术切除也可能再次发病,要做手术必须有明确的“指征”,但有些人为求根治往往进行“没必要”的手术。 盲目尽“孝道”也助长过度医疗。亲人得了重病,即使是不治之症,许多家庭仍会不惜一切举债治疗。有的晚期癌症患者癌细胞已多处扩散,手术对患者有害无益;有的患者反复化疗造成白细胞降低,身体虚弱,再次化疗只会增加痛苦,加速死亡。但许多人认为这是“尽孝”。 医院管理水平等其他因素也不容忽视。我国目前医疗保险覆盖面过低,第三方制约机制不健全,医疗保险制度中缺乏对就医行为的合理性审查,政府和社会缺乏对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合理性的监管、审查机制。医保部门对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和需求者的制约机制不完善,导致了“供方诱导需求,需方过度利用”的医疗服务。 根治过度医疗任重道远 过度医疗不仅加重病人经济负担,损害患者健康,还严重影响医患关系;它既是技术问题,也是道德问题,还是社会问题。唯有多策并举,标本兼治,才能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让现代医学造福广大患者。 过度医疗最直接的危害是加重了病人的负担,造成资源浪费。资料显示,医疗机构滥开药、滥检查等导致医疗资源浪费可达20%~30%。我国因过度医疗造成的药源性疾病、医源性疾病不断增多,相关卫生医疗资源浪费每年超过万亿元。 更令人忧虑的是,过度医疗还会损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形象,损害医患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甚至造成社会对医务人员整体的“信任危机”。由于医患关系紧张,各地医疗机构不时出现患者及家属伤害医护人员的极端暴力事件。 “人人健康是社会的共同财富,过度医疗贻害无穷,必须站在整个民族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来看待过度医疗问题。”李元启说。 专家建议,首先,国家要加大卫生事业投入,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彻底改变医务人员收入与医疗收入挂钩的做法,引导医务人员靠高超的技术和优质的服务,取得较高报酬,获得社会认可。 其次,制定规范的诊断和治疗流程,建立医疗服务质量控制、评估的指标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合理性监管和审查机制,医保部门要尽快建立完善对医疗服务提供者和需求者的制约机制。 据了解,在欧美一些国家,医生治病要经过保险公司的批准。该实施怎样的治疗,包括手术药物的费用,都得经保险公司审批,而只要经过保险公司批准的费用就不会转嫁到个人头上。这从源头上遏制了过度医疗的发生。 同时,加强医院管理,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健康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用药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用药习惯,要意识到药品是把双刃剑,不要随意用药,平时治病要坚持“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的原则,如医生开超过病情需要的药,可以拒绝。如遇到大病,最好到社会美誉度高的医院去治疗,选择治疗方案前要听不同专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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