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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锡永:生与死的禅法 十二、“四大光明”的理趣——说“梦幻中有”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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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锡永:生与死的禅法 十二、“四大光明”的理趣——说“梦幻中有”之三

 

“梦幻中有”的第三步禅法:“后修光明”,是整个禅修的精华,其所修的“四大光明”也屡屡为人提及,但在这里却很难提到具体禅修的方法,因为口诀太多,而且一些人适合的口诀,对另外一些人却可能反而误事,因此本文只能略谈其修习之理。

“四大光明”是解悟光明、大种光明、上师光明、明点光明。

必须知道,生起这四种光明并非禅修的目的,只是禅修的四种手段,由这四大光明的生起,从而引发出自然而然的“清净光明”,才是禅修的证量。

这样,我们便需要了解何谓“清净光明”。

清净光明不可能靠禅修生起,因为凡禅修必有作意,一有作意便不“清净”。无论哪种作意,必定只是相对法,例如本尊与凡夫、善业与恶业、生起与还灭、轮回与涅槃,甚至光明与黑暗,无一不是相对,一落相对的层次便已经是污染,因为“清净光明”之所以“清净”,正在于“离一切相对”。

所以清净光明只能引发。用未离相对法的禅修光明,来引发本来俱在的、离一切相对法的光明,这被引发出来的光明才得名为“清净”。可是还须注意,引发的过程还得在有意无意之间。太着意于引发,即等于持着作意来修清净光明,那就变成不是引发,由是亦不清净。

说到这里,读者便可以体会到修清净光明的难点了。

我们生长在一个完全被相对法占据的时空,却要去现证一个完全离开相对法的境界,那即是对时空的超越。困难亦正在于此。

然而还不只这样。

即使行者已证得清净光明,还无非只是证得解脱的一份,并未圆成解脱。所以,假若因为它难证而着力执持,这“执持”便又会成为污染,如是已证的清净光明便又不清净。可是倘若不持,又怎能保证自己能住在这证量当中呢。这真是一个两难之局。

所以有些宗派,无论如何说法,但实际上却是禅修至现证清净光明便已止步,他们执持着光明,视之为“真如”显露的现象,将之定义为“圆成实性”,便认定此为究竟的现证。这样便落于“他空”的层次,其实并未离一切相对的边际。

宁玛派行人并不住入这“他空”的境界,由清净光明的境界再起步,然后才能圆满现证“三自解脱”,是故才能称为“了义”。

谈到这里,我们对“清净光明”可能已经有一个虽然粗略、但却正确的印象了。若如此时便当知道,名之为“清净”其实也是不得已的事。因为“清净”也落于相对,同时亦落于执持。但我们总要给它一个名相,在执持名相、执持相对法的时空中,任何名相都不可能离开相对与执持,是故我们便只能离开相对与执持来理解这个名相。这亦即是《金刚经》的“三句”:甲,非甲,是名为甲。——清净光明,非清净光明,是名清净光明。

然后我们谈谈“引发”这回事。

清净光明与生俱来,是故可以引发,然而我们还须知道,不光是我们有俱生的清净光明,整个法界也原来具足这种光明只是由于我们的清净光明不显露,是故我们才不能见到法界的清净光明。此如盲人,眼根的光明不显露,眼识即不能现证光明,由是便不能现证我们这个情器世界的光明。

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禅修“四大光明”,目的在于引发自己内在的俱生清净光明(所以有时候我们亦名之为“内自证光明”)。这俱生清净光明显露时,我们理论上便可以见到法界的清净光明了。

为什么说是“理论上”呢?因为即使內自证清净光明,我们依然无法见到法界清净光明的实相,这实相,给我们这个时空的不净光明掩蔽。我们犹如处身于暗室,这暗室密不透风,是故我们从来没见过一线阳光。甚至,我们从来不知道“光明”是怎么一回事,因为我们已经习惯于暗中摸索,而且认为理所当然的境界即是黑暗(由是称为“无明”)。

所以内自证清净光明并非究竟,必须在这基础上现证法界清净光明,那才算得上是禅修清净光明的证量。

这就是需要用“四大光明”来引发清净光明的原因了。因为法界清净光明可以在四种情形下显露,是故我们便要通过四条途径来引发内自证清净光明,令它们由四路而来,再从四路而去,现证法界清净光明。

这四种显露法界光明的境界是什么呢?

第一种是“眠光明”。

法界清净光明在人熟睡至最深层次时可以显露。我们不觉得,只是因为我们未自证清净光明,犹如前面所说的例子,永远住在暗室的人不识光明。

四大光明中的“解悟光明”,即是暗室燃灯,先燃点起一盏灯,令暗室的人知道原来有光明这一回事,然后他才可能现证偶然有机会见到的阳光。是故由“解悟光明”引发内自证清净光明,然后便可以现证眠光明。

第二种临命终时的“死光明”

人临命终有两次见到死光明的机会(这在“临终中有”将会详谈),不过未经修习的人,没法见到死光明,即或见到,也只如暗室中人见到阳光一闪而逝,他只可能惊讶,根本不可能持证(若能持证,便解脱了)。

“大种光明”的修持,即能引发行者自证内在清净光明,而且能于临命终时认证法界的清净死光明。但是这死光明却不可能当下现证,因为禅修的人并非临终,所以暗室中燃起的灯,便只能作为光明的指标,不能像眠光明那样,可以因内自证光明而现证它的实相。

第三种“上师光明”与第四种“明点光明”,

是藉禅修来令法界清净光明自然显露,即是说,法界光明并不像眠光明、死光明那样,它不须人的作意便自然显露,但它需要经过禅修者的引发然后才能自然显露。

然而,怎样引发才算自然而不落于作意呢(前面说过,一落作意便是污染)?

不企图直接证得法界的清净光明,但将光明分为两份:一份称为“见分”、一份称为“相分”。那么,分别证此两份虽都不离作意可是两份融合起来而现证光明时,这现证就可以离作意了。

所以“上师光明”的禅修见分;“明点光明”禅修相分。必须两份圆成,然后法界法尔清净光明才能自然显露,行者得以现证。

“见分”和“相分”是瑜伽行的名相,他们说,见分和相分都依自证分而生起,所以行者当然便可以自证这两份。当两份都能自证时,境界便自然生起。因为“相分”如镜面上的影像,“见分”如镜面映现影像的功能,当功能具足而能于镜面上投影之时,镜像便不可能不生起,而人亦不可能不现证此影像之境。

现在修习“上师光明”自证法界清净光明的见分,即是自证生起清净光明境界的功能(这有如镜的功能);修习“明点光明”自证法界清净光明的相分,即是自证清净光明境的形相(这有如镜影),由是即可离一切作意,现证法界清净光明这个境界(而不光是它的形相)。

形相和境界有很大的分别。

形相是死的,境界却有生机。移民局的职员拿着一张照片去认人,现证的是形相,可是当同一张照片落入亲人手中时,亲人便会现证生机了。“他拍照时很紧张”;“他笑得一点也不自然”;“他在想什么?这个死相,还怕移民局不给他发护照吗?”种种现证都从照片中人的动态与生机出发。这是移民局职员永远不会做的事,因为这是境界。

现在我们似乎愈说愈远了。然而我们的目的无非想令读者知道,现证光明并非现证它的形相,而是现证一个境界,所以才需要“相分”之外还加上一个“见分”。

还可以多说一点题外话。

宁玛派有些密续和论典,嫌“相分”和“见分”这两个名相的含义太粗,因此便细致一点,改用“明分”和“现分”两个名相。这两个名相我们在前面,由说“本始基”起,便已经一再说起过了。可是如今这两个名相的含义却稍为狭窄,它们的分别是——

相分只指镜影;明分则同时指这镜影具有能被分别的作用。

见分只指生起镜影的功能;现分则同时还指出这功能即是法界的生机(大悲与大乐)。

在“上师光明”和“明点光明”的层次,用见分和相分的概念就可以了,反正在前面“处生中有”时,我们已接触过明分和现分,在后面的禅修,它们更会成为修习的主题。

在禅修方面,可以谈一谈事相,那即是禅修时所应做的事。

修“解悟光明”,

应该严格闭关,在关中只吃清淡的食品,关期不能少过一个月。而且规定月中十五日要修根本上师、本尊、空行的荟供。这些规定有一定的理由,证明这禅修须十分郑重,否则难以生起证量(即是无法现证眠光明)。

修习的形式说起来却很简单,行人作吉祥狮子卧(即是前面说过的佛睡相与涅槃相),专注于心轮的白明点。明点大小如豌豆,光明闪耀,如是心识澄明,在观想的光明中入睡。

倘若修至娴熟,“眠光明”便会像梦境一般出现,如明朗的虚空,连云霞都不生起。这便即是行者现证的清净光明。然而这清净光明尚依“心性”而起,是故还须修习。

进一步修习是在“明空无二”的境界中入睡(所以不须意守心轮明点了),至熟睡时才能现证法性清净光明。目前我们还没有谈到“明空无二”的修习,是故便不深谈了。

禅修“大种光明”是依着人临死的状态去证

人临死时,经过“地大融入水大”的阶段,是故身肢僵硬;经过“水大融入火大”的阶段,是故口干舌燥经过“火大融入风大”的阶段,是故身躯渐冷;然后是“风大融入空大”的阶段,是故停止呼吸。这些临死的现象,以及利用现象来作的修持,下文说“临终中有”时将会详谈。现在只谈人的入睡如何模拟人的临死。

人入睡时放松身肢而不过分活动,然而前额却即使在低温环境下亦必保持温暖,这是“地大融入水大”。

接下来,人的意识由活跃变为平静,而体温自然在程度上保持,这是“水大融入火大”。

可是人虽似乎已经入睡,但是他的心识却未完全平静,这时候声音、气味、触觉都随时可以将他唤醒,那是“火大融入风大”。

到最后熟睡时,意识已完全平静,于是眼耳鼻舌身的觉受都已沉没,这时是“风大融入意识”。

入睡的四个阶段,既有如临命终时出现的四种现象,是故便可以用来模拟死亡,现证死光明。要领是,四个阶段都要保持着“明空”的觉受。这种觉受,在禅修“处生中有”时已经现证(却容许尚未现证“明空无二”)。因此也可以说,假如“处生中有”未修好,“梦幻中有”的昼修如幻未修好,便缺乏用入睡模拟死亡的基础。

禅修“上师光明”

是明观心轮四瓣莲花中央的明点,变化为根本上师身相(然而其自性却与莲华生大士无二),是故称为上师光明。

从外义来说,这样做,可以得到上师的加持;从内义来说,根本上师所显露的光明,可以令你的意识在光明中沉没而入睡;从密义来说,上师光明是一个“无念”的境界,必须无念而住于明空,这境界才是法界清净光明。

然而还有密密义光证清净光明而缺乏生机,这种现证仍未究竟,所以根本上师住于明空的心轮中,虽然无念,但却生机勃勃。所以说,当行人现证上师光明,引发清净光明时,行人可以在有如梦境的光明境界中,见到自己躺在床上,当然还见到床以及周围的事物。一如我们在观着一幅电视画面。这才是充满生机的清净光明境界。这名为“见分光明”。

禅修“明点光明”是“上师光明”的继续。

上根利器的行人,于获得清净见分之后,自然能同时证得清净相分,不须再行修习,即能将见分光明与解悟光明双运,由是而证法界清净光明。然而中下根器者却不能,是故即使能于如梦境界中现证清净见分光明境界,由于未能将修证的清净光明与之双运,实尚未能现证法界清净光明,这时候,便须藉“明点光明”的禅修来圆成。

具体的修习要领,是观自己的中脉充满明点,由顶轮以至脐轮,明点如芝麻、芥子大小,光芒迸射,灵动活泼,在心轮上则有一颗明红闪耀的明点,可以观为略大。

明点相并不能代表清净光明,但它的确是清净光明相分的表征,若能现证此二分光明,则清净光明当可确定生起。

以上所谈“四大光明”,已透露了修习上的一些口诀,不过只属于原理部分。实际禅修时,行人当依止自己的上师,由上师指示实修的口诀,将四种禅修交替而修,时时将境界告诉上师,请上师指示,则定当能现证内自光明与法界光明双运。如若未能,那么便应该于修习“临终中有”之后,回过头来再修“梦幻中有”,则定当能于中有第一时得到解脱。

倘若未得上师指导,读者便不妨只体会四大光明的原理,这便即是积集智慧资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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