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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敏法师:菩提道次第广论集注 菩提道次第广论集注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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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敏法师:菩提道次第广论集注 菩提道次第广论集注卷四

  思惟饿鬼苦者。谓诸习近上品悭者,生饿鬼中,彼复常与饿渴相应,皮及血肉悉皆枯槁,犹如火炭,散发覆面,口极干焦,舌常略。此中有三,于诸饮食有外障者,谓彼若趣泉海池沼,即于其处,为余有情持剑枪矛,遮其泉等不令趣近,及见其水变为脓血,自不乐饮。于诸饮食有内障者,谓有其口细如针孔,口或如炬,或有颈瘿,或腹广大,纵得饮食无他障碍,自然不能若食若饮。于诸饮食①自有障者,谓有饿鬼名猛焰鬘,所有一切若饮若食,悉皆然烧,有名食秽,食粪饮溺,及有唯能饮食不净,生熟臭秽,有损可厌,或有唯能割食自肉,不能受用净妙饮食。

  ①自有障者:自体有障。

  是等处所如《俱舍释》云:「诸饿鬼王名为琰魔,诸鬼本处琰魔王国,于此赡部洲下过五百逾缮那而有,从此展转散居余处。」《亲友书》亦云:「于饿鬼中须①依②近,③欲乏所生相续苦,④无治饥渴寒热劳,怖畏所生极暴苦。或有口细如针孔,腹等山量为饥逼,下劣捐弃不净物,尚不具足寻求力。有存皮骨裸形体,如枯枝叶多罗树,有于夜分口炽然,受用口中烧然食。有下种类诸不净,脓粪血等亦无得,面互相冲有受用,颈瘿成熟所生脓,诸饿鬼中于夏季,月炎冬季日亦寒,令树无果诸饿鬼,略视江河亦当干。」其中初颂显示总苦,所余诸颂显示别苦。劳为食故,徧处驰求。畏谓由见,执剑杵索诸士夫故,而起畏怖。下劣捐弃,谓随意弃。夜分者,谓至夜间其口烧然。口中烧然者,谓随所食皆烧其口。受用谓食。眼如恶毒之所然烧,甘凉泉河,悉当枯竭。又于一类显似猛焰,火炭充满。又于一类显为脓河,种种秽虫弥满流注,是《释》中说。《弟子书》亦云:「猛渴遥见无垢河,欲饮驰趣彼即变,杂发青污及烂脓,臭泥血粪充满水,风扬浪洒山清凉,檀树青荫⑤末拉耶,彼趣猛焰遍烧林,无量株杌乱杂倒。若奔畏浪高翻滚,泡沫充溢大水藏,彼于此见热沙雾,红风猛乱大旷野。此住其中望云雨,云降铁箭具炭烟,流飞炽炎金刚石,金色电闪降于身。热逼雪纷亦炎热,寒迫虽火亦令寒,猛业成熟所愚蒙,于此种种皆颠倒。针口无量由旬腹,苦者虽饮大海水,未至宽广咽喉内,口⑥毒滴水悉干销。」

  ①依:依止,离不开。

  ②近:切身。

  ③欲乏:愿望不遂。

  ④无治饥渴寒热劳,怖畏所生极暴苦:无法对治之饥、渴、寒、热、劳困、怖畏等所生极猛烈之苦痛。

  ⑤末拉耶:玛拉耶山,香山,产名药。

  ⑥毒:毒火。

  其寿量者,《本地分》及《俱舍论》说,鬼以人间一月为一日,乘此自年能至五百。《亲友书》云:「常无间息受众苦,由其恶行坚业索,系缚一类有情寿,五千及万终不死。」其《释》说为一类饿鬼寿量五千,或有一类寿量万岁。《本地分》说,三恶趣中身量无定,由其不善增上力故,大小非一。若思如是恶趣众苦,应作是念,现在探手煻煨之中住一昼夜,或于严冬极寒冰窟,裸而无衣,住尔许时,或数日中不用饮食,或蚊虻等,哳咬其身,尚且难忍,何况寒热诸那落迦,饿鬼旁生互相吞啖,是等众苦,我何能忍。度现在心,①乃至未能转变心意,起大怖畏,应勤修习。若虽知解,或未修习,或少修习,悉皆无益。如②《事阿笈摩》说:③庆喜妹家二甥出家,教其读诵,彼读数日,懈怠不读,附与目犍连子,仍如前行。庆喜嘱曰,应令此二意发厌离。目犍连子引至昼日所经处所,化为有情大那落迦,彼等闻其斫截等声,遂往观视,观见斫截所有众苦,又见彼处有二大镬,涌沸腾然。问云:此中全无入者耶,报云:阿难陀有二甥,既出家已,懈怠废时,死后当生此中。彼二慌恐,作如是念:设若知者,现或置入,次返目犍连子处,详白所见。目犍连子告云:二求寂,若此过患,若余过患,悉是由其懈怠所生,当发精进。彼二遂发精进,若未食前,忆念地狱,则不饮食,若于食后而忆念者,即便呕吐。又引至余昼经行处,于余一处,化为诸天,彼由闻其琵琶等声,遂往观视,见有天宫,天女充满而无天子,问其无有天子因缘,答云:阿难陀有二甥,既出家已,发勤精进,彼二死后,当生此中。彼二欢喜,还白目犍连子。教曰:二求寂,若此胜利,若余胜利,悉从勤发精进而生,应发精进。次发精进受圣教时,见如前引,《真实相应经》中宣说,从诸善趣而生恶趣。问云:圣者,我等若从人天之中死后复生三恶趣耶。告云:二贤首,乃至未能断诸烦恼,尔时于其五趣生死,如④轳辘理,应须轮转。彼二厌离,作是白云:今后不行诸烦恼行,惟愿为说如是正法。目犍连子为说法已,证阿罗汉。

  ①乃至未能转变心意,起大怖畏:示修行之量。

  ②《事阿笈摩》:《律经本事教》。

  ③庆喜:阿难。

  ④轳辘:音“lu鹿 l”戮”。井上绞汲之器。

  是故能灭懈怠,能发精进,勤修正道,策发其意,令希解脱,及证解脱,其根本因者,谓①赞修苦。纵有大师现住世间,于此教授,更无过上而可宣说,即于此中,发生下中士夫意乐,次第极显。净修②心量,亦是乃至未起③如是意乐以来,应须恒常励力修习。内坞嗉巴亦云:「应观能生④彼中之因,先作未作,现作未作,为念不念,当来应作,若先已作,或现正作,或念后时,而当作者,则当生彼。若生彼中,尔时我当何所作耶,我能忍乎。作是念已,作意思惟,必须令其脑浆炎热,起坐⑤慞慌,无宁方便,随力令发畏怖之心。’此是切要,现得善身,若如是思,能净先作,未来减少。先所作善,由猛欲乐,发愿令转增长繁多。诸当新作堪能趣入,则日日中能使暇身具足义利。若于现在不思彼等,堕恶趣时,虽求从彼畏怖之中,救护依处,然不能得。尔时于其应不应作,无慧力故,不能取舍。⑥如《入行论》云:「若时能行善,然我未作善,恶趣苦蒙蔽,尔时我何为。」⑦又云:‘谁从此大畏,能善救护我,睁其恐惧眼,四方觅归依。见四方无依,次乃徧迷闷,彼处非有依,尔时⑧我何为。故自今归依,诸佛众生怙,勤救众生事,大力除诸畏。」此仅粗分,广如《⑨念住经》说。定须观阅,数数观阅,于所观阅,应当思惟。

  ①赞修苦:赞叹修苦是无上法,三乘修法,皆基于斯。

  ②心量:程度。

  ③如是意乐:如是厌离意乐。

  ④彼中:三苦道。

  ⑤慞慌:彷徨、疑惧。

  ⑥如《入行论》云:《入行论·不放逸品》卷四。

  ⑦又云:见《入行论·忏悔品》卷二。

  ⑧我何为:毫无办法。

  ⑨念住:四念住——苦谛真实内涵。

  第二习近后世安乐方便分二:一趣入圣教最胜之门净修归依,二一切善乐所有根本发深忍信。 初中分四:一由依何事为归依因,二由依彼故所归之境,三由何道理而正归依,四既归依已所学次第。  今初

  因虽多种,然于此中是如前说,于现法中速死不住,死殁之后,于所生处亦无自在,是为诸业他自在转。其业亦如①《入行论》云:「如黑暗依阴云中,刹那电闪极明显,如是佛力百道中,世间福慧略发起,由是其善唯羸劣,恒作重罪极强猛。」诸白净业势力微劣,诸黑恶业至极强力,故堕恶趣。由思此理,起大畏怖,次令发生求依之心。犹如陈那菩萨云:「安住②无边底,生死大海中,贪等极暴恶,③大鲸嚼其身,今当归依谁。」总为二事:一由恶趣等自生怖畏,二深信三宝,有从彼中救护堪能。故若此二,唯有虚言,则其归依亦同于彼。若此二因,坚固猛利,则其归依亦能变意,故应励力勤修二因。

  ①“《入行论》云”一颂:见《入行论·赞菩提心功德品》卷一。如黑暗依阴云中:指黑业。刹那电闪极明显:指白业。

  《入行论广解》译作:“犹如长夜黑暗阴云覆,刹那电闪万象暂显明,如是以佛神力加持故,世人福慧万一须臾生。如是常以微弱之善根,极难对抗罪障大势力,是时若无圆满菩提心,余善威力何能遮彼罪。”

  ②无边:显其广。无底:显其深。

  ③大鲸嚼其身:指贪等烦恼。

  第二由依彼故所归之境分二:一正明其境,二应归依此之因相。  今初

  如《百五十颂》云:「若谁一切过,毕竟皆永无,①若是一切种,一切德依处。设是②有心者,即应归依此,赞此恭敬此,应住其圣教。」谓若有一,能辨是依非依慧者,理应归依,无欺归处佛薄伽梵,由此亦表法及僧宝。如③《归依七十颂》云:「佛法及僧伽,是求脱者依。」

  ①若是一切种,一切德依处:《略论》:“谁于一切中,住一切功德。”

  ②有心者:具慧,能辨是非依处者。

  ③《归依七十颂》:月称菩萨着。

  应归之相分四,初者谓自即是,①极调善性,已能证得②无畏位故。若未得此,则如③倒者依于倒者,不能从其一切畏中救护他故。第二者谓于一切种,度所化机,善方便故。此若无者,纵往归依,亦不能办所求事故。第三者谓具大悲故,此若无者,虽趣归依,不救护故。第四者谓以一切财而兴供养,未将为喜,要以正行而修供养,乃生喜故。此若无者,则定顾视先有恩惠,不与一切作归处故。总之一自正解脱一切怖畏,二善巧于畏度他方便,三普于一切无其亲疏,大悲徧转,四普利一切有恩无恩,是应归处。此亦唯佛方有,非自在天等,故佛即是所归依处。由如是故,佛所说法,佛弟子众皆可归依。由是若于④《摄分》所说此诸理上,能引定解,专心依仰,必无不救,故应至心发起定解。由能救自二种因中,外支或因,无所缺少,大师已成,⑤然是内支,未能实心持为归依,而苦恼故。是故应知,虽未请求,由大悲引,而作助伴,复无懈怠,无比胜妙真归依处,⑥现前安住,为自作怙,故应归此。

  ①极调善性:极善调伏自心。

  ②无畏位:《略论释》(三六四页):“佛自断二障尽净,证得无怖畏果位。”

  ③倒者依于倒者:如跌倒的人,依靠另一个跌倒的人,是无法站起来的。

  ④《摄分》:《略论》:“(依《戒经》)《摄决择(分)》”。

  ⑤然是内支,未能实心持为归依,而苦恼故:

  《略论》:“于二因中,虽外因无缺,然以内因至诚归依之心不生,则唯是其苦矣。”

  《略论释》(三六五页):“内因不具,外因虽长在目前,仍不免于流转。”

  ⑥现前安住:十方诸佛皆同。

  《赞应赞》云:「①自宣我是汝,无怙者②助伴,由大悲抱持,一切诸众生。大师具大悲,有愍愿哀愍,勤③此无懈怠,有谁与尊等。④汝是诸有情,依怙⑤总胜亲,不求尊为依,故众生沉溺。若正受何法,下者亦获利,能利他诸法,除尊非⑥余知。一切外支力,尊已正成办,由内力未全,愚夫而受苦。」

  ①自:佛。

  ②助伴:作助伴。

  ③此:悲愿摄众生。

  ④汝:导师薄伽梵。

  ⑤总胜亲:殊胜亲眷。能使一切众生,得究竟安乐。

  ⑥余:外道。

  第三由何道理而归依者。《摄决择》中略说四事:一知功德,二知差别,三自誓受,四不言有余而正归依。初知功德而归依者,须能忆念归处功德,其中有三:一佛功德,二法功德,三僧功德。  今初分四

  身功德者,谓正思念诸佛相好,此亦应如《喻赞》所说,而忆念之。如云:「相庄严尊身,殊妙眼甘露,如无云秋空,以星聚庄严。能仁具金色,法衣端严覆,等同金山顶,为①霞云缚缠。尊怙②无严饰,面轮极光满,离云满月轮,亦莫能及此。③尊口妙莲花,与莲日开放,蜂见疑莲华,当如悬索转。尊面具金色,洁白齿端严,④如净秋月光,照入金山隙。应供尊右手,为轮相殊饰,由以手安慰,生死所怖人。能仁游行时,双足如妙莲,印画此地上,莲华何能严。」

  ①霞云缚缠:彩霞而围绕。

  ②无严饰:虽不庄饰。

  ③尊口妙莲花,与莲日开放,蜂见疑莲华,当如悬索转:

  《略论》:“佛口如莲花,日照而开敷,蜂见以为莲,不犹豫而住。”

  《广论译释》:“佛的嘴唇,红似莲花,当莲花被日照的时候绽放,蜜蜂看到这两者时,分不清哪个是真正的莲花,而犹豫不决。”

  ④如净秋月光,照入金山隙:《略论》:“犹如金山峡,无垢月光入。”

  语功德者,谓随世界,所有有情,同于一时,各各申一异类请问,能由刹那心相应慧,悉皆摄持以一言音,答一切问,彼等亦能各随自音,而生悟解。应思惟此希有道理。如《谛者品》云:「若诸有情于一时,发多①定语而请问,一刹那心徧证知,由一音酬各各问。由是应知胜导师,宣说梵音于世间,此能善转正*轮,尽诸人天苦边际。」又如《百五十颂》云:「观尊面可爱,从彼闻此等,极和美言音,②如月注甘露。尊语能静息,贪尘③如雨云,拔除瞋毒蛇,等同④妙翅鸟。摧坏极无知,翳障如日光,由摧我慢山,故亦等金刚。见⑤义故无欺,无过故随顺,善⑥缀故易解,尊语具善说。且初闻尊语,能夺闻者意,次若正思惟,亦除诸贪痴。⑦庆慰诸匮乏,亦放逸者归,令乐者厌离,尊语⑧相称转。能生⑨智者喜,能增中者慧,能摧下者翳,此语利众生。」应如是念。

  ①定语:《略论》作“了义语”。《略论释》:“了义语,谓具足理论之语。”

  ②如月注甘露:佛之言音,极为和美悦人夺意,如像明月中流注的甜美甘露。

  ③如雨云:佛语能静息贪烦恼,如雨云能息除空中尘埃。

  ④妙翅鸟:佛语能拔除瞋恚烦恼,如大鹏金翅鸟能吞噉毒蛇一样。

  ⑤义:谛。

  ⑥缀:连接组合。

  ⑦庆慰诸匮乏:使诸匮乏者庆慰。

  ⑧相称:契机。

  ⑨智者:上智。中者:中庸。下者:下愚。喜:涕泪交加,如《金刚经》中须菩提尊者。

  意功德分二。智功德者,谓于如所有性,尽所有性,一切所知,如观掌中庵摩洛迦,智无碍转。能仁智徧一切所知。除佛余者,①所知宽广,智量狭小,悉不能徧。如《赞应赞》云:「唯尊智能徧,一切所知事,除尊余一切,唯所知宽广。」又云:「世尊②堕时法,③一切种生本,④如掌中酸果,是尊意行境。诸法⑤动非动,⑥若一若种种,如风行于空,⑦尊意无所碍。」应如是念。

  ①所知宽广智量狭小:境宽、智狭。

  ②堕时法:于三世法。

  ③一切种生本:一切有为法之缘起因。

  ④如掌中酸果:如观掌中庵摩洛迦。《略论释》(三六九页):“此果为透明体,置于掌中,核络毕现,内外明彻,无所隐遁,佛智观见二谛无所障碍,亦复如是。”

  ⑤动非动:情及非情世间。

  ⑥若一若种种:一、异。

  ⑦尊意:佛心。

  悲功德者,如诸有情为烦恼缚,无所自在,能仁亦为大悲系缚,无所自在。是故若见诸苦众生,常起大悲,恒无间断。如《百五十颂》云:「此一切众生,惑缚无差别,①尊为解众生,烦恼长悲缚。②为应先礼尊,为先礼大悲,③尊知生死过,令如此久住。」《谛者品》亦云:「若见④痴黑暗,常覆众生⑤心,陷入生死狱,⑥胜仙发悲心。」又云:「若见欲蔽意,大爱常躭境,堕爱贪大海,胜者发大悲。见烦惑众生,多病忧逼恼,为除众苦故,十力生大悲。能仁常起悲,终无不起时,⑦住众生意乐,故佛无过失。」应随忆念。

  ①尊为解众生,烦恼长悲缚:尊为解众生之烦恼故,长时被悲缚。

  ②为应先礼尊,为先礼大悲:《略论释》(三七一页):“(佛)不唯降生此土,八相成道,示现应化事迹,且化身无量,于五浊恶世化度众生,皆为大悲心所驱使……故应先礼大悲。”

  ③尊知生死过,令如此久住:《略论》:“虽知世过患,悲愿处生死。”

  ④痴:人、法二执。

  ⑤心:通达空性之心。

  ⑥胜仙:佛。

  ⑦住众生意乐:除众生苦之意乐。

  业功德者,谓身语意业,由其任运、无间二相,而正饶益一切有情。此复由于所化之别,堪引化者,能仁无不令其所化①会遇圆满,远离衰损,定作一切所应作事。如《百五十颂》云:「尊说摧②烦恼,显示③魔谄动,说生死苦性,亦示④无畏所。思⑤利大悲者,凡能利有情,此事尊未行,岂有此余事。」《赞应赞》云:「⑥尊未度众生,何有是衰损,⑦未令世间会,岂有此盛事。」应忆念之。

  ①会遇圆满:得乐。远离衰损:离苦。

  ②烦恼:世间一切衰损之本。

  ③魔:扰乱如法修行者曰魔。谄动:诱惑。

  ④无畏所:离生死怖畏之处,无住涅槃也。

  ⑤利:利众生。

  ⑥尊未度众生,何有是衰损:假如尊未度众生(时),哪有比这再更衰损之事呢?

  ⑦未令世间会,岂有此盛事:如佛不以三种业救度世间,世间上哪会有这样圆满殊胜的事呢?世间会,谓遇佛度生。

  此是略说念佛道理,若由种种门中忆念,亦由多门能发净信,若能数数忆念思惟,则①势猛利常恒相续。余二宝德,亦复如是。

  ①势猛利:净信势猛利。

  由如是修,若善了解,则诸经论多是开示三归功德,此等皆能现为教授。

  念观察修,皆是分别,于修行时,而弃舍者,是遮此等集聚资粮,净治罪障①非一门径,故于暇身,摄取无量坚实心藏,应当了知为大障碍。此等若作常时修持,心随修转。故于初时修心稍难,后时于彼能任运转。又若能念,愿我当得如所随念如是佛者,是发菩提心,一切昼夜恒得见佛,于临终时任生何苦,然随念佛终不退失。《三摩地王经》云:「教汝应悟解,如人多观察,②由住彼观察,心能如是趣。如是念能仁,佛身无量智,常能修随念,心趣注于此。此行住坐时,③欣乐善士智,欲我成④无上,⑤胜世愿菩提。」又云:「清净身语意,常赞佛胜德,如是修⑥心续,⑦昼夜见世依。若时病不安,受其至死苦,不退失念佛,苦受莫能夺。」

  ①非一门径:多种修持法门。

  ②由住彼观察,心能如是趣:由彼观察故,心即随其所观而转变趣入。

  ③欣乐:好乐。善士智:佛智。

  ④无上:指佛菩提。

  ⑤胜世:制胜世间。愿菩提:愿得菩提,发菩提心。

  ⑥心续:身心相续。

  ⑦昼夜见世依:心眼随智慧转,故与佛相应,昼夜能见。

  博朵瓦云:「若数数思,渐能深信,渐净相续,能得加持。由于此上获得定解,故能由其诚心归依,若于①所学能②正习学,则一切事悉成佛法。吾等对于诸佛妙智,尚不计为准洽占卜。」此复说云:「譬如有一准利卜士说云,我知汝于今年无诸灾患,则心安泰。彼若说云,今岁有灾,应行此事,彼事莫为。则励力为,若未能办,心则不安,起是念云,彼作是说,我未能办。若佛制云,此此应断,此此应行,岂置心耶,若未能办,岂忧虑耶。反作是言,诸教法中,虽如彼说,然由现在,若时若处,不能实行,须如是行。轻弃佛语,唯住③自知。」若不观察,随心爱乐,唯乱于言。④若非尔者,内返其意,详细观察,极为谛实。故当数数思佛功德,励力引发至心定解。此若生者,则于⑤佛所从生之法及⑥修法众,亦能发起⑦如是定解,⑧是则归依至于扼要。此若无者,即⑨能转变心意归依,且无生处,⑩况诸余道。

  ①所学:学处。

  ②正习学:如法习学(学对了)。

  ③自知:自己所知之不正确一套。

  ④若非尔者,内返其意,详细观察,极为谛实:《略论》:“反心内察,可知上言,询非诬也。”

  ⑤佛所从生之法:法宝。

  ⑥修法众:僧宝。

  ⑦如是:功德。

  ⑧是则归依至于扼要:《略论》:“是为归依之要处。”

  ⑨能转变心意(之)归依:《略论释》(三七五页):“所谓改变意念者,一、在下士道怖三途苦而归依,二、在中士道怖生死苦而归依,三、在上士道悯众生苦而归依。此三种,皆须由深信三宝功德,始能生起。”

  ⑩况诸余道:诸余道,指出离心、菩提心等。《略论》:“(否则不但其余之出离心、菩提心等生不起,)即(最初)能改变意念之归依,亦必无来处矣。”

  法功德者,谓由敬佛而为因缘,应作是念:佛具无边功德者,是由①证修灭道二谛,除过引德,以为自性,教证二法,而得生起。如《正摄法经》云:「诸佛世尊,所有无边无际功德,②从法生起,受行法分,法所化现,法为其主,从法出生,正法行境,③依于正法,④法所成办。」

  ①证修灭道二谛:《略论释》(三七六页):“法分教、证。教,谓经、律、论,乃相似法宝;证,乃真实法宝。依三藏教法,闻思之后,而得通达之法即是证法,亦即是灭谛与道谛。灭,谓断除一切过失;道,谓修证一切功德。灭由道来,故云由修道谛而生灭谛。”

  《广论译释》:“我们思惟佛的无量功德,这些功德都是以修持教证的灭谛和道谛而得到的。”

  ②从法生起:从正教听闻生起。从法生起……正法行境:指教。

  ③依于正法:指证。

  ④法所成办:由于修教、证二法,成办诸佛无边功德。

  僧功德中,正谓诸①圣补特伽罗,此亦由念正法功德,由其如理修行门中,②而为忆念。《正摄法经》云:「于诸僧伽,应如是念,谓③说正法,受行正法,思惟正法,是正法田,④受持正法,依止于法,供养于法,⑤作法事业,法为行境,法行圆满,⑥自性正直,自性清净,法性哀愍,成就悲愍,常以⑦远离为所行境,恒趣向法,⑧常白净行。」

  ①圣补特伽罗:见道以上。

  ②而为忆念:要求自己。

  ③说正法:语业。受行正法:身业。思惟正法:意业。

  ④受持正法:三业行持。

  ⑤作法事业:与法相应。法为行境:谓闻思修以法为境。

  ⑥自性正直:离谄曲、欺诳故。自性清净:离无明烦恼故。法性哀愍:法之特征—哀愍。

  ⑦远离:离世烦恼与八风。

  ⑧常白净行:自利利他。

  由知差别而归依者,①如《摄分》说,由知三宝内互差别而正归依。此中分六,一相差别者,现正等菩提是佛宝相,即彼证果,是法宝相,由他教授,而正修行是僧宝相。二业差别者,如其次第,善转教业,②断烦恼苦所缘为业,③勇猛增长业。三信解差别者,如其次第,应树亲近承事信解,应树希求证得信解,应树和合④同一法性共住信解。四修行差别者,如其次第,应修供养承事正行,应修⑤瑜伽方便正行,应修⑥共受财法正行。五随念差别者,谓应别念三宝功德,如云:「⑦谓是世尊等。」六生福差别者,谓依补特伽罗及法增上,生最胜福,佛及僧二是依初义,此复依一补特伽罗,及依众多补特伽罗生长福德,以于僧伽定有四故。

  ①如《摄分》中说,由知三宝内互差别而正归依,此中分六:《瑜伽师地论》卷六十四:“云何相故,三宝差别?谓自然觉悟相是佛宝,觉悟果相是法宝,随他所教正修行相是僧宝。云何业故,三宝差别?谓转正教业是佛宝,舍烦恼苦所缘境业是法宝,勇猛增长业是僧宝。”

  《披寻记》卷六十四(三五八一页):“转正教业等者,谓由诸佛出世,宣说真实苦集灭道,无量法教,名正法教。彼诸如来既自证已,最初能为有情说此正法,名转正教,是故说此是佛宝业。即前所说真实苦集灭道,无量法教,能为舍烦恼苦之所缘境,由缘此故,能舍烦恼及一切苦,是故说此为法宝业。正行名僧,由正行故,勇猛精进,能令增长一切善根,是故说此为僧宝业。”

  《瑜伽师地论》卷六十四:“云何信解故,三宝差别?谓于佛宝应树亲近承事信解,于法宝所应树希求证得信解,于僧宝所应树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信解。”

  《披寻记》卷六十四(三五八一页):“应树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信解者,谓大师子从法所生,从法所化,是法等分,是名同一法性。(口所生者,从说法音而诞生故。法所生者,如理作意,法随法行之所生故。法所化者,从法身路,而得成立相似法故。法等分者,受用无漏法之财宝,相似法故。《瑜伽师地论》卷八十四)一切有智同梵行者信解此故,具足六种可爱乐法,和合共住,互无乖诤,是名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信解。”

  《瑜伽师地论》卷六十四:“云何修行故,三宝差别?谓于佛宝应修供养承事正行,于法宝所应修瑜伽方便正行,于僧宝所应修共受财法正行。”

  《瑜伽释》:“一切乘境行果等所有诸法,皆名瑜伽,一切并有方便善巧相应义故。”

  《披寻记》卷六十四(三五八二页):“共受财法正行者,谓彼共住同梵行者,同受利养,名共受财,同趣尸罗,同趣正见,名共受法。”

  《瑜伽师地论》卷六十四:“云何随念故,三宝差别?应以余相随念佛宝,应以余相随念法宝,应以余相随念僧宝。谓是世尊乃至广说。”

  《披寻记》卷六十四(三五八二页):“谓是世尊,乃至广说者,证正等觉,名是世尊,应以此相随念佛宝。彼所说法是觉悟果,应以此相随念法宝。彼弟子众随他所教能修正行,应以此相随念僧宝。”

  《瑜伽师地论》卷六十四:“云何生福故,三宝差别?谓于佛宝依一有情生最胜福,于法宝所即依此法生最胜福,于僧宝所依多有情生最胜福。”

  ②断烦恼苦所缘为业:即前所说无量教法,能为舍烦恼苦之所缘境。由缘此故,能舍烦恼及一切苦。

  ③勇猛增长业:勇猛精进,能令增长一切善根。

  ④同一法性:从法所生,从法所化,是法等分。共住:六和。

  ⑤瑜伽:正法相应。

  ⑥共受财:同受利养。法正行:同趣尸罗,同趣正见。

  ⑦谓是世尊等:《披寻记》卷六十四(三五八二页):“证正等觉,名是世尊,应以此相随念佛宝。彼所说法是觉悟果,应以此相随念法宝。彼弟子众随他所教,能修正行,应以此相随念僧宝。”

  由自誓受而归依者,谓由誓受依佛为师,依般涅槃为正修法,归依僧伽为修助伴,由如是门而正归依,如《毗奈耶广释》中说。

  由不言余而归依者,谓由①了知内外大师及其教法,诸学法者,所有胜劣,唯于三宝执为归处,不执与此相违师等,是所应归。

  ①了知内外大师及其教法……是所应归:凡欲归依,须先对内外道之优劣,加以认识,而后归依。

  此二所有差别之中,师差别者,谓①佛圆满无边功德,所余大师与此相违。《殊胜赞》云:「我舍诸余师,我归依世尊,此何故为尊,无过、具功德。」又云:「于余外道教,②如如善思惟,如是如是我,③心信于依怙。④如是非徧智,宗过坏其心,心坏者不见,无过大师尊。」教差别者,谓佛圣教,由安稳道得安乐果,息生死流,净诸烦恼,终不欺罔,乐解脱者,唯一善妙,清净罪恶。外道教法与此相违。

  ①佛圆满无边功德,所余大师与此相违:《略论释》(三八O页):外道虽有杀盗YIN戒,而意三恶则绝不能止。外道非执断即执常,甚或不承认外因,以有此邪见故,外道大半执有自我,并执自我为常、为实、为自在等邪见过失。

  ②如如善思惟:《略论》作“如如而思惟,各各细较量”。

  ③心信于依怙:《略论》作“我心愈信佛”。

  ④如是非徧智,宗过坏其心,心坏者不见,无过大师尊:如是非徧智,指外道。宗,谓宗旨教义。

  《略论》:“其非徧智宗(谓外道非一切种智宗),以过坏其心,彼心既坏乱,不见无过佛。”

  《略论释》(三八一页):“佛语有种种不相违,如前后不相违,自语不相违,如理不相违,三世不相违等,故佛语无过。以无过眼光观外道,则外道种种过失,最易显见,外道以心有过失,执非为是,自坏其心,故亦不知无过之佛。”

  如《殊胜赞》云:「何故由尊教,①安乐得安乐,故于说法狮,尊教此众生。」《赞应赞》亦云:「谓应趣应遮,清净及杂染,此是雄尊语,与余言差别。此纯显②真如,彼唯欺罔法,尊语与余言,③除此须何殊。此④专一妙善,彼唯⑤障碍法,尊语与余言,除此有何别。⑥由彼染极染,由此能清净,此即依怙语,与余言差别。」僧伽差别由此能知。

  ①安乐得安乐:安乐道得安乐果。

  ②真如:法无我性,法本性空。《成唯识论》卷九:“真谓真实,显非虚妄。如谓如常,表无变易。谓此真实,于一切位常如其性,故曰真如。即是湛然不虚妄义。”

  ③除此须何殊:此是佛语与外道语根本的差别。

  ④专一妙善:指导向善。

  ⑤障碍法:障善解脱。

  ⑥由彼染极染:《广论译释》:“外道的经典中所讲述的一切内容,都自相产生矛盾,对轮回的学说,被整个邪见烦恼所污染,而佛教以正确的观点阐明了轮回的根本道理,清洗了邪见无明烦恼所污染的学说。”

  第四既归依已,所学次第分二:一①《摄分》中出,二②教授中出。  今初

  ①《摄分》:瑜伽行派。

  ②教授:中观派。

  初中有二四聚。初四聚中,一亲近善士者,谓如前说,善知识者,乃是一切功德依处,观见是已而正亲近。由归依佛即是归依示道大师,随顺此之正行,即是亲近示道师故。二听闻正法,及三如理作意者,随其所应,谓当听闻若佛所说,若佛弟子所说,法教诸契经等,及若作意何种所缘,能息烦恼,即应作意。由归依法,于教证法应当现证,①此即是彼随顺行故。四法随法行者,谓应随顺般涅槃法,而修正行。由归依僧,于趣涅槃补特伽罗应执为伴,其随顺行,谓应与诸趣解脱者,共同学故。

  ①此:听闻正法,如理作意。

  第二四聚中,一诸根不掉者,谓①根于②境放散之后,意亦随逐,于境掉动,深见过患,令意厌舍。二受学学处者,谓随力受学佛制学处。三悲愍有情者,谓佛圣教,由悲差别,故归依此,于诸有情,亦应悲愍,断除损害。四应时时间,于三宝所勤修供养者,谓应日日供养三宝。

  ①根:六根。

  ②境:六境。

  第二教授中出分二:一别学,二共学。初中分二:一遮止应学,二修行应学。  今初

  如《涅槃经》云:「①若归依三宝,是谓正近事,终不应归依,诸余天神等。归依正法者,应离杀害心。归依于僧伽,不共外道住。」此说有三,谓不归余天,于诸有情舍离损害,与诸外道不应共住。其中初者谓于世间,若大自在、徧入天等,尚不执为毕竟归处,况诸鬼趣山神龙等。此是不可不信三宝,归心彼等。若于彼等,②请其助伴,现前如法,所作事业,则无不可。如求施主为活命伴,依诸医师为治病伴。第二谓于人及畜等,若打若缚若禁穿鼻,实不能负强令负等,意乐加行,损害有情,悉应远离。第三谓与不信三宝,为可归宿,而毁谤者,不应共住。

  ①若归依三宝,是谓正近事:《略论释》(三八三页):“此谓谁以诚心归依三宝,彼人即成就正净善,称为近事,谓日近涅槃而为近事。”

  ②请其助伴:然于佛说有矛盾处,则依佛说而行。

  三种修行应学者,谓于佛像,若塑若画,随好随丑,不应讥毁,置尘险处,及押当等,不敬轻毁,皆当断除,应当执为是可敬田,犹如大师。《亲友书》云:「随工巧拙木造等,智者应供善逝像。」《分辨阿笈摩》说,劫毗罗摩纳婆,由于学无学僧众,说十八种,异类恶语。谓云:「汝等象头,岂能了知是法非法」等,感有十八异类头形摩羯陀鱼,自迦叶大师时,乃至释迦法王,住旁生中。《杂事》中说:拘留孙大师般涅槃后,端妙大王,令建大塔,有一工人,曾经二次,作是讥云:今令树其如是大塔,不知何日乃得完竣。后善成已,深生忧悔,将其工价,造一金铃,挂于塔上,其后感生容颜丑恶,身形倭小,声音和美,名曰善和。故于佛像不应说言,此如此类,于他所造诸佛像等,若因善妙,若量广大,不应讥毁及遮止等。大瑜伽师,奉曼殊像,于觉前,请观视云:此善丑何似,若善妙者,可将绒巴迦格瓦所供之四钱金授与购取。觉答云:①至尊妙音之身,无所不善,②师工中等。说已置顶,于一切像,悉如是行。

  ①至尊妙音:文殊菩萨,早已成佛。

  ②师工:匠师工艺。

  虽于正法四句以上应离不敬,又应断除一切不敬,谓抵押经卷,贸为货物,置秃土地灰尘险处,鞋袜并持及跨越等,应起恭敬,等如法宝。传说慬哦瓦善知识,凡见有持经典来者,合掌起立,后不能起,殷勤合掌。又说觉至①哦日时,有一咒师不从闻法,大依怙尊,见一②记录,以齿污秽,沾其经书,深生不忍,说云可愍,不可不可,咒师生信,遂从闻法。霞惹亦云:我等于法任何玩耍,无所不作,然不敬法及法师者,是坏慧因。现在愚蒙,如此已足,莫更作集愚痴之因,若愚过此,更有何能。

  ①哦日:藏西北边陲。

  ②记录:《略论》:“写经人”。

  若于①僧伽,或出家众,②持沙门相及于③其相不骂不毁。又一切种不应④分党,视如怨敌,云汝等我等,应当敬重,犹如僧宝。《劝发增上意乐会》云:「希乐功德住⑤林薮,不应观察他过失,不应起心作是念,我是超胜我第一。此憍是诸放逸本,永不应轻劣苾刍,⑥一劫不能得解脱,⑦此是此教正次第。」敦巴仁波卿,与大瑜伽师见碎黄布,在行路中,皆不轻越,抖置净处。如是行持,应随修学。自能如何恭敬三宝,则诸众生亦能如是恭敬自故,如《三摩地王经》云:「作集如何业,当得如是果。」

  ①僧伽:《略论释》(三八八页):“如系圣僧,一人即表僧伽。如非圣僧,有四人以上,即表僧伽。”

  ②持沙门相:《略论》:“或仅具出家相。”

  ③其相:沙门相。

  ④分党:《略论》:“分彼我派别。”

  ⑤林薮:寂静修行处。

  ⑥一劫不能得解脱:若轻劣苾刍,一劫不能得解脱。

  ⑦此是此教正次第:《广论译释》:“根性下劣的比丘,若按照以菩提道的次第修持时,也逐渐能通达经典的含义,最后也能获得无上菩提,这就是佛教的程序次第。”

  共学分六。初者随念三宝功德差别,数数归依者。谓数思惟如前所说,内外差别,及三宝中,互相差别,并其功德。

  第二随念大恩恒勤供养,嚼噉之先亦当供养者。如《三摩地王经》云:「由佛福德获饮食,愚夫不知报佛恩。」此是以获饮食为喻,随自所有一切乐善,悉应了知是三宝恩,由报恩德意乐供养。此中复二,谓供养事,及供养意乐。①初中有十,一供养身者,谓亲供养真佛色身。二供养塔者,谓供为佛所建塔②等。三现前供养者,谓前二事,③现自根前而设供养。四不现前供养者,谓佛佛塔非现在前,普为一切佛佛塔故而设供养。又若于佛般涅槃后为供佛故,造像及塔,若一数等,亦非现供,若供此二随一之时,作如是念而供养者,谓此一法性,即是一切法性,是故现前供养此二,亦即供养其余三世一切诸佛,及供十方无边佛塔。此是俱供现不现前。论说初者,获广大福,第二较前获大大福,第三较前获最大福。故于一佛,或佛像等,修供养时,应忆法性无所差别,先当遣意供养一切,极为切要。五自作供养者,谓非由于懈怠懒惰放逸增上,而令他作,唯自手作。六教他供养者,谓念自己略有少物,然诸有情贫苦薄福,无力供养,若教此供,当获安乐,由悲愍心,唯教他供。又亦劝他共供养者,谓自他俱共同供养,此三福果,大小如前。七④财敬供养者,谓供种种衣服饮食卧具坐具病缘医药,供身什物,熏香末香涂香华鬘伎乐及诸灯烛,敬问礼拜,奉迎合掌,唱种种赞,五支徧礼,右旋围绕,又供田等无尽奉施,又供摩尼耳环臂钏,诸庄严具,下至供养诸小鸣铃,散诸珍奇,⑤缠宝缕线,供养诸佛,或佛塔庙。

  ①初中有十:十种供养:参阅《瑜伽师地论》卷四十四。

  ②等:寺院。

  ③现自根前:《广论译释》:“亲眼见到佛身、佛塔后,亲自作供养。”

  ④财敬供养:外以财物供养,内分恭敬供养。

  ⑤缠宝缕线:《心论》作“彩罗鬘网”。

  八广大供养者,谓以如是利养恭敬常时供养,①此复有七,谓所供物,众多微妙,现非现前,自作教他,②至心欢喜,猛利胜解,而为供养,③复将此善回向无上正等菩提。九④非染污供养者,谓不由轻蔑放逸懈怠而教他供,自手供养,殷重供养,不散漫心而设供养,不以贪等杂染供养,不于信佛国王等所为得利敬而为供养,以随顺物而设供养。随顺物者,谓诸净物,远离不净,⑤雌黄所涂,⑥酥所灌洗,⑦局啒罗熏,⑧遏迦花等及诸所余非清净物。

  ①此复有七:谓所供物⑴众多,⑵微妙,⑶现前,⑷非现前,⑸自作,⑹教他,⑺至心欢喜,猛利胜解。

  ②至心欢喜,猛利胜解,而为供养:《瑜伽师地论》卷四十四:“若淳净心,猛利胜解,现前供养。”

  《披寻记》卷四十四(二五三八页):“若淳净心猛利胜解等者,住品中说,极欢喜住菩萨,住此住中,由二因缘现见诸佛,乃至广说。既得见已,随力随能兴一切种恭敬供养,奉施种种上妙乐具。

  此说若淳净心猛利胜解现前供养。准彼应知。谓彼菩萨净胜意乐名淳净心。彼说由二因缘者,一由粗净信,二由正愿力。今说猛利胜解,即彼第一因缘,谓由听闻菩萨藏说,或由内心发起胜解,信有十方种种异名诸世界中,种种异名诸佛如来,由粗净信俱行之心求欲现见,如是求已,如实称遂,当知是名第一因缘。”

  ③复将此善回向无上正等菩提:《瑜伽师地论》卷四十四:“即以如是所种善根回向无上正等菩提。”

  ④非染污供养:《瑜伽师地论》卷四十四:“若诸菩萨于如来所,若制多所,一自手供养,不怀轻慢,二令他供养,三不住放逸、懈惰、不敬而为供养,四不轻弃掷,不散漫心,无杂染心,而为供养。五不于信佛国王、大臣诸贵胜前,为财敬故,诈设种种虚事供养。六不雌黄涂,不酥灌洗 ,不以种种局崛罗香,遏迦华等余不净物而为供养。如是六种,说名菩萨无染供养。”

  ⑤雌黄:药用矿石,味苦辛,消毒用。

  ⑥酥所灌洗:应用净水浴佛,不应以酥油作灌洗。

  ⑦局啒罗熏:黑香,安息香。味苦,可以治毒。

  ⑧遏迦花:白艾花,有刺,有毒,不能供佛。

  又若如是财物供养自无所集,无从他求,应于一切世界之中,所有如来诸供养具,以欢喜俱及于广大胜解俱心,周徧思惟,一切随喜,少用功力,而修无量广大供养,摄集菩提广大资粮,恒常于此以真善心,起欢喜心,当勤修学。又如《宝云经》及《建立三三昧耶经》所说,无主摄持诸华,果树及珍宝等,亦当供养。

  十正行供养者,谓于下至构牛乳顷,精勤修习㈠四无量心,㈡①四种法集,㈢随念三宝,㈣波罗蜜多,及㈤能胜解甚深空性,㈥无分别住,㈦于净尸罗,起防护心,于㈧②菩提分,㈨六度㈩四摄,精勤修学。若能由此十种供养供养三宝,应知是名圆满供养。由如是等,兴供养时,有六意乐,能于三宝随一之所,少分思惟,而生无量广大果利。一者无上大功德田,二者无上有大恩德,三者一切有情中尊,四者犹如邬昙妙华极难值遇,五者三千大千世界独一出现,③六者一切世出世间圆满根本,作是思惟而设供养。此等是如④《菩萨地》说而正摘录。恒常时中,于如是等随应而行,若遇佳节及⑤大时会,当随力能修妙供养。

  ①四种法集:即四法印:诸行无常,有漏皆苦,诸法无我,涅槃寂静。

  ②菩提分:三十七菩提分法。

  ③六者一切世出世间圆满根本:《瑜伽师地论》卷四十四:“六者,一切世出世间,功德圆满,一切义依。”一切世出世间功德圆满,由是能作有情一切义利,是名一切义依。

  ④《菩萨地》:《瑜伽师地论·本地分》卷四十四。

  ⑤大时会:佛教盛大法会。

  复次恒须受饮食故,尔时若能首先供养无间缺者,少用功力,而能圆满众多资粮,故随受用净水以上,应以先首至心供养。

  此复非以①糕之瘀处,菜叶②黄处,是须择其妙者而供。又供茶时,现一切人,如洒扬尘,唯弹少许,不成供养,是《霞惹瓦语录》中出。譬如有一极肥沃田,至下种时而不下种,任其荒芜,如是废止,实生不忍。如是能生若现若后一切善乐,最胜福田,于其四季一切时中,常恒无间,堪种一切善乐种子。复应于此如经说云:「当以信犁,耕耘福田。」若未能作,至极堪惜,故如《赞应赞》云:「如尊之福田,三世间非有,施处尊第一,③是净令座净。犹如虚空界,横竖无边际,于尊为④利害,异熟无尽际。」于最胜田,尚不见如庸俗之田,此是我等⑤无贤善相。故一切时,当勤精进供养三宝。若如是行,由于胜田种善根力,于诸道次,慧力增长。故于听闻不能持文,思惟不能解义,修习相续⑥不生,慧力至极微劣之时,依福田力,是要教授。如是亦如吉祥敬母云:「⑦作诗大善根,我慧依尊故,如夏季江河,虽小极增长。」

  ①糕:奶渣所作。

  ②黄处:已萎败者。

  ③是净令座净:《广论译释》:“佛具足了清净之心,任何时候都是十分崇高的。我们尽力做恭敬世尊坐在首座之际,依佛的大悲心之威力,定会净除座位中所有弟子的信财之罪障。”令座净,谓令座次弟子清净。

  ④利:利益。害:损害。

  ⑤无贤善相:无善根,不明取舍。

  ⑥不生:身心不生修具功德。《俱舍论》卷十八:“等引善名修,极能熏心故。”谓不生等引(定力)及不生定解、决定。

  ⑦作诗大善根:马鸣菩萨善于作诗。

  又如说云:「供养亦复不赖其物,是在自信。」若有信心,用曼陀罗及诸净水,并无主摄诸供具等,皆可供养,无余财物,应如是行。如现实有,而不能舍,作是念云:「我无福德极贫穷,诸余供财我悉无。」等同博朵瓦云:「于一秽螺杯中,略掷少许香草,念云:“栴檀冰片妙香水”,是诸生盲欺明眼者。」又如朴穹瓦云:「我于最初供养香草,其气辛辣,次有①四合长香供养,其气甘美,现在供养,若②沉水香,嘟噜迦等,其气香馥。」若于微供轻而弗供,则永生中终是唯尔,若纵微少,发起殷重,渐得上妙,应如此师行持修学。传说此师每配一次,须用二十二两金之香。若诸已得资具自在大菩萨众,尚化其身为多俱胝,于一一身,复各化现百千等手,往一切刹,经无量劫,供养诸佛。③诸由少许相似功德,便生喜足,云我不于此上希菩提者,是于正法极少知解,④造次乱言,以是应如《宝云经》中所说而行。如云:「应当听闻诸契经中,⑤所有如是广大供养,广大承事,由其最胜真实善心,增上意乐,回向诸佛及诸菩萨。」

  ①四合长香:四种香甜之香和合之长香。

  ②沉水香:紫丁香,黑色。嘟噜迦:兜罗脂,白色。有说在北香巴拉边境,出此二种香,其香最妙(见《略论释》三九三页)。

  ③诸由少许相似功德……希菩提者:《略论释》(三九四页):“凡夫稍得心无分别,便妄自满足,自以为得空性定,辄以悭吝心而发漫言,谬谓我以刹那定心,胜过有为功德,不须修世间有为善法,是乃于法因相全未窥见。”

  ④造次:轻率、鲁莽。

  ⑤所有如是广大供养,广大承事(生决定已),由其最胜真实善心,增上意乐,回向诸佛及诸菩萨。

  第三随念悲故,亦应安立于诸众生于是道理者,谓由悲愍,随能安立诸余有情令受归依。

  第四随作何事,有何所须,皆当供养启白三宝,弃舍世间诸余方便者。谓随作为何种所作,随见何等紧要重事,应依三宝及兴随顺三宝供养。于一切种,不应依止不顺三宝邪道等仪,一切时中应当至心归凭三宝。

  第五由知胜利,昼三夜三,勤修归依分二,一《摄分》所出胜利,二教授所出胜利。

  初中有二四聚。初四聚中,一获广大福者,如《无死鼓音陀罗尼》云:「佛世尊难思,正法亦难思,圣僧不思议,诸信不思议,异熟亦难思。」《摄波罗蜜多论》亦云:「归依福有色,三界器犹狭,如大海水藏,非握能测量。」二获大欢喜者,如《念集》中云:「若诸日夜中,能随念诸佛,正归依佛者,此是人所得。」于余二宝亦如是说。我今获得依止如是三宝归宿,是为善得,作意思惟,增长欢喜。三获三摩地,四获大清净者,谓由等持及以慧学而得解脱。

  第二四聚中,一具大守护者,至下当说。二于一切种邪胜解障,皆得轻微,或永灭尽者,谓由信解、归依恶师恶法恶友增上力故,造诸恶业,皆得轻微,当得清净。三得堕入①正行②正至善士数中,四为其大师同梵行者,及于圣教净信诸天,爱念欢喜者,谓得趣入善士数中,为大师等之所喜乐。诸天如何欢喜者,谓彼欢喜唱如是言,我等由其成就归依,从彼处没来生此间。是诸人等,今既③成就多住归依,亦当来我众同分中。

  ①正行:《瑜伽师地论》卷八:“于诸有情远离邪行,行无倒行,故名正行。”

  ②正至:《瑜伽师地论》卷八:“已趣各别烦恼寂静,故名正至。”

  《披寻记》卷八(四二七页):“如预流果,永断一切见所断惑故得,一来果、不还果,进断欲界所余烦恼故得,是名已趣各别烦恼寂静。唯圣能证,故名正至。”

  ③成就多住归依:成就归依,多依归依,修持佛法。

  教授所出胜利分八。一得入内道佛弟子者,总有多种,建立内外差别道理,然共称许,觉与寂静论师,以有归依而为判别,谓得归依,乃至未舍。是故最初入佛弟子者,须由至心于三宝所受为大师①等。此若无者,任作何善,皆不能入佛弟子数。二成一切律仪所依处者,《俱舍释》云:「受归依者,是受一切律仪之门。」《归依七十论》亦云:「近事归三宝,此是②八律本。」此中意趣,谓由归依而能坚固涅槃意乐,从此意乐律仪发生。三先集业障轻微灭尽者。《集学论》中,显示归依能净罪时,说云:「此中应以生猪因缘,而为譬喻。」谓有天子当生猪中,由归依故,即未生彼,是由归依能净当生恶趣因故。③「若有归依佛,彼不往恶趣,舍弃人身已,彼当得天身。」于法及僧亦如是说。故先集罪,有者轻微,有者罄尽。四积广大福者,如前所说。五不堕恶趣由前应知。六人与非人不能为难者,如经云:「诸遭怖畏人,多归依山林,及归诸园囿,归所供树木。其归非尊胜,其归非第一,虽依其依处,不能脱众苦。若时有归依,佛法及僧伽,由知苦苦集,正超越诸苦。八支圣道乐,当趣般涅槃,以智慧观见,诸四圣谛理。此归为尊胜,此归是第一,由归此归处,能解脱众苦。」此中应以成就④风索外道等缘,而为譬喻。七随一切想悉当成办者,随行何等如法所作,若先供养归依三宝,祈祷成办,则易成就。八速能成佛者,如《师子请问经》云:「⑤由信断无暇。」谓由获得殊胜闲暇,遇归依处,学殊胜道,由此不久当得成佛,如是忆念诸胜利故,于日日中,昼三夜三,勤修归依。

  ①等:正修法、修助伴。(参考《广论》卷四原文,本书二三一页)。

  ②八律本:七种别解脱戒及八关斋戒之根本。

  ③若有归依佛……彼当得天身:《略论释》(三九八页):“三十三天昔有一天子,福报已尽,五衰相现,彼以通力,自知当堕畜生道变猪,悲不自已,帝释闻之,劝令归依三宝,天子诚心信向,七日夜不舍,一心归依。死后,帝释遍观下界,不见彼生处,以问佛,佛云,已生兜率,帝释因作赞赞佛,如前颂云云。”

  ④风索外道:《略论释》(三九九页):“昔有谟底外道,习一种风绳,能以逼致人死,一方尽为所伏,惟有一童子未为所伏,外道怒甚,以其绳施之,屹不为动。外道自疑绳法失灵,以试犬,犬立毙。因诘童子有何术,童谓我归依三宝。外道因此尽弃所学而敬佛。”

  ⑤由信断无暇:《广论译释》:“对三宝生起不退转心,故舍弃八无暇。(任处何处环境,对三宝生起坚定信心不退。)

  因生起信解信,故舍弃三恶趣苦。(对三宝、业果生起信解之心。)

  因生起乐信,故舍弃邪见和投生长寿天界。(对为证得无上菩提而生起恭敬修学之心。)

  因生起清净信,故舍弃余三无暇(无佛、边地、根缺)。(知三宝功德,而生起欣乐之心。)”

  第六下至戏笑乃至命缘,应当守护不舍三宝者。身命受用,定当舍离,若为此故,弃舍三宝,则一切生辗转受苦,故任至何事,不舍归依。作是念已,数起誓愿,虽为戏笑亦不应说舍归依语。诸先觉等说一学处谓①随往何方,于彼如来应学归依,未见根据。

  ①随往何方,于彼如来应学归依:行趣何方,便当归依何方之佛。

  如是六种共同学处,是如《道炬释论》中说。各别学处初三种者,契经中说。后三种者,出于①《归依六支论》中。如彼说云:②「应于形像颂,及诸碎黄布,信解为大师,亲口说诸法,不谤应顶戴,净未净诸人,应观为善士。」《摄决择》中所说此等。迦摩跋云:「此诸学处,内坞苏跋,想亦宣说,我二同从阿兰若师所闻。」此语出于③此师所传《垅跋道次第》中。

  ①《归依六支论》:印度大德阿阇黎毕麻孔所着。

  ②“应于形像颂……应观为善士”:“对于一切的佛像(应信解为大师),一偈以上的佛经(都信解为佛亲口说之法宝,不应诽谤而至诚顶戴受持)和穿着还有碎黄布(也可以说穿着僧装的人)的僧人,无论是圣僧,还是凡僧,都应当视为僧宝。”(摘自《广论译释》)

  ③此师所传:内坞苏跋传垅跋。

  若有违犯此诸学处,当成亏损及弃舍之理者。有说违犯六种成舍,谓①初三种各别学处及恒修归依,为命不舍,供养三宝。有说由其九种成舍,谓加违②后三种各别学处,其余仅是亏损之因。③然作是思,若与为命亦不弃舍,有违犯者,实舍归依。如是虽未弃舍三宝,然俱爱执三宝异品,大师等三,亦违不言有余大师,心未诚归,故亦成舍。若未犯此,仅违学处,非是舍因。

  ①初三种:应止。

  ②后三种:应修。

  ③然作是思……仅违学处,非是舍因:《略论释》(四O一页):“依据宗大师规律,一对共学处犯遇命难不离归依一条,即失归依。二对共学处犯不应归依而归依一条,如归天神外道等,即失归依,非正法而认为正法亦同。”

  *参阅“归依三宝,所学次第”附表。

  是故归依,是于佛教,能入大门。若有归依,非唯虚言,则是依止最殊胜力。内外障缘不能违害。功德差别,易生难退,倍转增长。故如前说,由于怖畏及由忆念功德等门,受持归依,励力不违归依学处,是极扼要。

  设作是念,如是念死及思死后当生恶趣,而起怖畏,能从其中救拔归处,是为三宝。若归三宝不违学处,然其归处,如何救拔。如①《集法句》云:「②能断有箭道,我教示尔等,如来是大师,尔等应须行。」佛是归依大师,僧是归依正行助伴,故正归依是为法宝。若能得此,解脱畏故。③最下法宝,亦是由其初修业时,远一分过,修一分德,断证二事,倍转胜进而为安立,非离此外,忽从他来。

  ①《集法句》云:《略论释》(四O二页):“《集句经》云:‘我已为汝作大师,我已示汝断苦道,我已与汝作助伴。’”

  ②能断有箭道,我教示尔等:能断三有轮回痛苦之道(指法宝也),我(佛)已为尔等作教示毕。有,指三有。箭,指苦。

  ③最下法宝:此指初修业者最初开始时之法宝,即断一分过,修一分德之断证二事。

  《广论译释》:“究竟果位法宝,就是断除烦恼障及所知障的灭谛和智慧法身等。”

  故于此时,是须善巧,善不善业及果差别,如理取舍而修正行,是为修法。若不久思二业及果,如理取舍,则不能遮诸恶趣因,纵畏恶趣,然亦不能脱此畏故。是故救拔果位恶趣,须于因时,纠治其意随不善转,此复依赖于诸业果得①深忍信。

  ①深忍信:此深忍信,必依思惟修得。

  第二引发一切善乐根本深忍信中分三:一思总业果,二思别业果,三思已正行进止之理。初中分二:一正明思总之理,二分别思惟。  今初

  初中有四。业决定理者,谓诸异生及诸圣者,随有适悦行相乐受,下至生于有情地狱,由起凉风,所发乐受,一切皆是从先造集善业所起。从不善业发生安乐,无有是处。所有逼迫行相苦受,下至①罗汉相续之苦,一切皆是,从先造集不善而起。从诸善业发生诸苦,无有是处。②《宝鬘论》云:「诸苦从不善,如是诸恶趣,从善诸善趣,一切生安乐。」故诸苦乐非无因生,亦③非自性,自在天等④不顺因生,是为从总善不善业生总苦乐。诸苦安乐种种差别,亦从二业种种差别,无少紊乱,各别而起。若于业果,或决定相,或无欺罔,获定解者,⑤是为一切内佛弟子所有正见,赞为一切白法根本。

  ①罗汉相续之苦:罗汉身中所受之苦。

  ②《宝鬘论》云:《宝鬘论·明增上生决定善品第一》文。

  ③非自性:《略论释》(四二三页):“有外道主张苦乐有总集自性。”

  ④不顺因:与果性不顺之因。如善因中,也能产生苦报。

  ⑤是为一切内佛弟子所有正见,赞为一切白法根本:内佛弟子所有正见,即缘起故性空。

  《广论》卷十七(四一四页):“龙猛菩萨之所许,谓依如此如此因缘,生灭如此如此众果,即应依此因果建立,而求性空及中道义。如第二十四品云:「若缘起所生,即说彼为空,即依他假设,亦即是中道。」”

  《广论》卷十七(四一六页):“能得(中观)正见之因,净护所受净戒为本,多门策励积集资粮,净治罪障,亲近善士,勤求闻思。”

  业增长广大者,谓虽从其微少善业,亦能感发极大乐果,虽从微少诸不善业,亦能感发极大苦果。故如内身因果增长,诸外因果无能等者。此亦如《集法句》云:「虽造微少恶,他世大怖畏,当作大苦恼,犹如入腹毒。虽造微少福,他世引大乐,亦作诸大义,如诸谷丰熟。」从轻微业起广大果,此复当由说宿因缘发定解者。①如《阿笈摩》说,牧人喜欢,及彼手杖,所穿田蛙,五百水鹅,五百鱼龟,五百饿鬼,五百田夫及五百牛,所有因缘。②并《贤愚经》说,金天金宝牛护因缘。当从《阿笈摩》及《贤愚经》,《百业经》等,求发定解。

  ①如《阿笈摩》说……五百田夫及五百牛,所有因缘:《阿笈摩》即《律经十七事》,所说诸事皆由诽谤等恶业所得果报。

  ②并《贤愚经》说,金天金宝牛护因缘:此皆善业所受果报之例。

  复次尸罗、①轨则、净命、正见四中,后未亏损,前三未能圆满清净,少亏损者,说生龙中。《海龙王请问经》云:「世尊我于劫初,住大海内,时有拘留孙如来出现世间。尔时大海之中,诸龙龙子龙女悉皆减少,我亦减少眷属。世尊,现大海中,诸龙龙子龙女,悉皆如是无有限量,不能得知数量边际,世尊有何因缘而乃如此。世尊告曰:龙王,若②于善说法毗奈耶而出家已,未能清净圆满尸罗,亏损轨则,亏损净命,亏损尸罗,未能圆满,然见正直,此等不生有情地狱,死没已后,当生龙中。」此复说于拘留孙大师教法之中,在家出家有九十八俱胝,金仙大师教法之中,有六十四俱胝,迦叶大师教法之中,有八十俱胝,吾等大师教法之中,有九十九俱胝,由其亏损轨则净命尸罗增上,于龙趣中已生当生。③吾等大师,般涅槃后,诸行恶行,毁犯尸罗,四众弟子,亦生龙中。然亦宣说,彼等加行,虽不清净,由于圣教尚未退失,深忍意乐,增上力故,从龙死殁,当生人天。除诸趣入于大乘者,一切悉当于此贤劫诸佛教中,而般涅槃。是故微细黑白诸业,如影随形,皆能发生广大苦乐。当生坚固决定解已,虽微善业应励力修,微少恶罪,应励力断。如《集法句》云:「如鸟在虚空,其影随俱行,作妙行恶行,随彼众生转。如诸少路粮,入路苦恼行,如是无善业,有情往恶趣。如多有路粮,入路安乐行,如是作善业,有情往善趣。」又云:「虽有极少恶,勿轻念无损,如集诸水滴,渐当满大器。」又云:「莫思作轻恶,不随自后来,如落诸水滴,能充满大器,如是集少恶,愚夫当极满,莫思作少善,不随自后来。如落诸水滴,能充满大瓶,由略集诸善,坚勇极充满。」《本生论》亦云:「由修善不善诸业,诸人即成惯习性,如是虽不特策励,他世现行犹如梦。若未修施尸罗等,随具种色少壮德,极大势力多富财,后世悉不获安乐。种等虽卑不着恶,具足施戒等功德,如夏江河能满海,后世安乐定增广。应善定解善非善,诸业他世生苦乐,断恶励力修善业,无信岂能如欲行。」

  ①轨则:《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二:“云何名为轨则圆满,谓如有一或于威仪路,或于所作事,或于善品加行处所,成就轨则,随顺世间,不越世间,随顺毗奈耶,不越毗奈耶。”

  ②于善说法毗奈耶而出家:听闻佛所说法,依戒而出家。

  ③吾等大师:释迦佛。

  所未造业不会遇者,谓若未集能感苦乐正因之业,则定不受业苦乐果。诸能受用大师所集,无数资粮所有妙果,虽不必集彼一切因,①然亦定须集其一分。

  ①然亦定须集其一分:《略论释》(四二六页):“例如弥陀福德,虽已为众生成就极乐世界,然亦须众生能修净业,始能生彼世界。”

  已造之业不失坏者,谓诸已作善不善业,定能出生爱非爱果。如《超胜赞》云:「①梵志说善恶,②能换如取舍,尊说作不失,未作无所遇。」《三摩地王经》亦云:「此复作已非不触,余所作者③亦无受。」《毘奈耶阿笈摩》亦云:「假使经百劫,诸业无失亡,若得缘会时,有情自受果。」

  ①梵志:婆罗门教徒。

  ②能换如取舍:犹如物质,可以互相交换。“能换”藏文有迁移意。“取舍”藏文原意施与受。

  ③亦无受:自己不会顶替代受。

  第二分别思惟分二:一显十业道而为上首,二决择业果。  今初

  如是了知苦乐因果,各各决定及业增大,未作不会,作已无失。彼当先于何等业果所有道理发起定解而取舍耶,总能转趣妙行恶行①三门决定。三门一切善不善行,虽十业道不能尽摄,然诸粗显,善不善法罪恶根本诸极大者,世尊摄其扼要而说十黑业道,若断此等,则诸极大义利扼要亦摄为十,见此故说十白业道。②《俱舍论》云:「摄其中粗显,善不善如应,说为十业道。」③《辨阿笈摩》亦云:「应护诸言善护意,身不应作诸不善,如是善净三业道,当得大仙所说道。」由善了知十黑业道及诸果已,于其等起亦当防护,使其三门全无彼杂。习近十种善业道者,即是成办一切三乘及其士夫④二种义利,所有根本,不容缺少,故佛由其众多门中数数称赞。《海龙王请问经》云:「诸善法者,是诸人天众生圆满根本依处,声闻独觉菩提根本依处,无上正等菩提根本依处。何等名为根本依处,谓十善业。」又云:「龙王,譬如一切聚落都城市埠方邑国土王宫,一切草木,药物树林,一切事业边际,一切种子集聚,生一切谷,若耕若耘及诸大种,皆依地住,地是彼等所依处所。龙王,如是此诸十善业道,是生人天,得学无学诸沙门果,独觉菩提,及诸菩萨一切妙行,一切佛法所依止处。」是故《十地经》中,称赞远离十不善戒所有义理。⑤《入中论》中亦总摄云:「若诸异生⑥诸语生,若诸自力证菩提,及诸胜子⑦决定胜,增上生因戒非余。」

  ①三门决定:由身语意三门决定。

  ②《俱舍论》云:《俱舍论》卷十六“所说十业道,摄恶妙行中,粗品为其性,如应成善恶。”

  ③《辨阿笈摩》:《戒经》。

  ④二种义利:增上生、决定胜。

  ⑤《入中论》中:《入中论·离垢地第二》。

  ⑥诸语生:声闻。诸自力证菩提:独觉。诸胜子:菩萨。

  ⑦决定胜、增上生因戒:决定胜与增上生之因,为十善戒,除戒以外,更无其余。

  如是不能于一尸罗,数修防护而善守护,反自说云:我是大乘者,极应呵责。①《地藏经》云:「②由如是等十善业道而能成佛,若有乃至命存以来,下至不护一善业道,然作是言,我是大乘,我求无上正等菩提,此数取趣至极诡诈,说大妄语,是于一切佛世尊前,欺罔世间,说断灭语,此由愚蒙,而至命终,颠倒堕落。」③颠倒堕落者,于一切中,应知即是恶趣异名。

  ①《地藏经》:《地藏十轮经》。

  ②由如是等十善业道……颠倒堕落:《略论释》(四二九页):“若人对成佛以下,所有善行,一毫不作,而自谓我求无上菩提,善恶不着,心自澄清,是大欺诳。盖此等说法,等于说断灭法也。”

  《金刚经》:“须菩提,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说诸法断灭,莫作是念,何以故。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法不说断灭相。”断灭,就是破坏世出世间因果,菩萨深见缘起因果,纔发大菩提心,广修万行,而求成佛。

  ③颠倒堕落者,于一切中,应知即是恶趣异名:《略论》:“言颠倒者,当知一切恶趣之异名也。”

  决择业果分三:一显示黑业果,二白业果,三业余差别。初中分三:一正显示黑业道,二轻重差别,三此等之果。  今初

  云何杀生,《摄分》于此说为,事、想、欲乐、烦恼、究竟五相。然将中三摄入意乐,更加加行摄为四相,谓①事、意乐、加行、究竟,易于解释,意趣无违。其中杀生事者,谓具命有情,此复②若是杀者自杀,有加行罪,无究

  竟罪。《瑜伽师地论》于此意趣,说他有情。意乐分三。想有四种,谓如于有情事作有情想及非情想,于非有情作非情想及有情想,初及第三是不错想,二四错误。此中等起若有差别,譬如念云,唯杀天授,若起加行误杀祠授,无根本罪,故于此中须无错想。若其等起于总事转,念加行时,任有谁来悉当杀害,是则不须无错误想。如是道理,于余九中,如其所应,皆当了知。③烦恼者谓三毒随一,等起者谓乐杀害。加行中能加行者,谓④若自作,或教他作,二中谁作,等无差别。加行体者谓用器杖,或用诸毒,或用明咒,随以一种起加行等。究竟者,谓即由其加行因缘,彼尔时死,或余时死。此复如⑤《俱舍》云:「前等死无本,已生余身故。」此中亦尔。

  ①事意乐加行究竟:《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九:“复次若广建立十恶业道自性差别,复由五相。何等为五。一事,二想,三欲乐,四烦恼,五方便究竟。事者,一一业道各别决定所依处事,或有情数,或非有情数,随其所应十恶业道依之而转。想者有四,谓于彼非彼想,非于彼彼想,于彼彼想,非于彼非彼想。欲乐者,或有倒想或无倒想乐所作欲。烦恼者,或贪或瞋或痴,或贪瞋或贪痴或瞋痴,或贪瞋痴一切皆具。方便究竟者,即于所欲作业随起方便,或于尔时,或于后时而得究竟。”

  ②若是杀者自杀,有加行罪,无究竟罪:见注⑤。

  ③烦恼者谓三毒随一:《略论释》(四三一页):“贪瞋痴随一。如杀仇敌,由瞋而起,如杀兽而利其骨角皮肉,由贪而起。如执六畜为天生以养人,及依国法除暴有功之类,由痴而起者是。”

  ④若自作,或教他作,二中谁作,等无差别:

  《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九:“若自杀害,若令他害,皆得杀罪。”

  《略论释》(四三一页):“如将官命士兵杀敌,官兵同罪,并无差殊,而教作反重。”

  《俱舍论颂疏》卷十六:颂曰:“军等若同事,皆成如作者。”释曰:“如军等中,若一人行杀时,众皆成业道,如亲作杀者,彼由同许为一事故。”

  ⑤《俱舍》云“前等死无本,已生余身故”:《俱舍论》卷十六:“俱死及前死,无根、依别故。”无本,谓无根本业道。

  不与取,事者,谓随一种他所摄物。意乐分三,想与①烦恼俱如前说,等起者,谓②虽未许令离彼欲。加行中能加行者如前。加行体者,谓若力劫若暗窃盗,任何悉同,此复若于债及寄存,以诸矫诈欺惑方便,不与而取,或为自义,或为他义,或为令他耗损等故,所作悉同成不与取。究竟者,《摄分》中说:「移离本处。」于此义中,虽多异说,然从物处,移于余处,唯是一例,犹如田等无处可移,然亦皆须安立究竟。是故应以发起得心,此复若是教劫教盗,③彼生即可,譬如遣使往杀他人,自虽不知,然他何时死,其教杀者,即生本罪。

  ①烦恼:《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九:“烦恼者谓三毒,或具不具。”

  《略论释》(四三二页):“烦恼中痴分,如谟底外道,谓世界各物为梵天所造,婆罗门为梵天种,故婆罗门于世界任何物件皆可受用。”

  ②虽未许令离彼欲:《略论》:“他虽未许,而欲令彼物离其原处也。”

  《略论释》(四三二页):“谓他未许,而欲其离彼。”

  ③彼生:《略论》:“彼生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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