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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亮法师: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十(金刚身品第五 名字功德品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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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亮法师: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十(金刚身品第五 名字功德品第六)

 

  释百非义 出护法国王护弘法比丘 释开随护法持刀仗白衣行 释受持此经不随四趣 释此经具七善 释此经八味具足

  金刚身品第五

  案。道生曰。长寿之与金刚。皆共谈丈六。但内外言之耳。长寿为外应之迹。金刚为内照之实。实照体圆。故无法也。僧亮曰。答问金刚体不可坏也。有人命不尽。而诸根坏。故须两说也。法瑶曰。上明长寿无穷。然未必不念念相续。今明金刚坚固。非念所迁坏也。前因义此显体也僧宗曰。答第二问也。答因答果。即为两段也。宝亮曰。此品前明果后明因。今以果题品也。如来以法性为体。无有无无。百非所不及。绝有相之境也。大分为五。第一初有两行。总辨金刚身相。体常不动。非食所资也。第二从迦叶发问以下。据迹为难也。第三从佛告迦叶以下。将欲答难。且更广明法身。绝百非之相也。第四从如来所以示病苦者。正答迦叶难。释应现无常尘土之意也。第五领解。自说己之体常。兼传被于未闻者也。智秀曰。就答果问中。有四翻。第一两行正答问也。第二迦叶难。第三佛答也。第四劝信。

  尔时世尊复告迦叶(至)非杂食身即是法身

  案。僧亮曰。法者。无非法之义。释非食身也。食所长养。非法横生。名思欲身。

  迦叶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说(至)如来今当入涅槃故

  案。僧宗曰。迦叶执迹为难。以和妙释。

  佛告迦叶汝今莫谓(至)坚牢难坏非人天身

  案。僧宗曰。寻此释意。从初至非识离心以来。偏明真应不异也。从非识离心以下。就不即以明义也。非人天身者。位过五道也。智秀曰。寻此答旨。有二别。第一先以四科。广解法身之相。第二结也。第一科。从此讫如来之身非身。先明非恶身。以约迦叶难也。第二从是身讫非识。就名相中。辨不生不灭身也。即以两缘释之。初从不集不修以下。明不从集起也。次从无有动摇以下。明在果不复更随缘造业。以此二缘。知法身不生灭也。第三从离心亦不离心以下。带应明本。正显应由本有故。本从于应。以制名也。第四从如来之身成就以下。向虽以三缘。显法身相。皆是名相中者。未尽其美。乃更明法身妙绝众相。非谓无法可名。正以法身德。广非下地方言所能尽耳。

  非恐怖身

  案。僧宗曰。离生死恐怖也。

  非杂食身

  案。僧宗曰。不为四食所养。

  如来之身非身是身

  案。僧亮曰。身以生灭聚积为义。而有真有应也。真身非生灭积聚。故非身也。应身无生不生。无形不形。故是身也。僧宗曰。非形累之身。即是法身之谓也。

  不生不灭

  案。僧宗曰。离有为相

  不集不修

  案。僧宗曰。非业烦恼

  无量无边

  案。僧亮曰。身无大小。难可定取也。僧宗曰。法身弥[雨/復]。岂有边表也。

  无知无形

  案。僧亮曰。大悟无知。妙像无形。僧宗曰。知形生于立称。法身妙绝。绝待故也。

  毕竟清净

  案。僧亮曰。有知有形。非清非浊。僧宗曰。双遣乃净也。

  无有动摇

  案。僧亮曰。释清净也。有知则有所不知。有形则有所不形。可动可摇。岂曰净也。僧宗曰。法身凝寂。孰能动耶。

  无受无行不住不作无味无杂非是有为

  案。僧亮曰。此下至非有为。释上无知也。受缘则行。行则有住。住便有作。作必味着。着则杂恶斯集。恶集则体无留停。有为法也。以无此故。非有为也。僧宗曰。位满故。不受住位。故不行。不住生死。故不住也。作即是业。味即烦恼。杂即是果也。

  非业非果非行非灭非心非数

  案。僧亮曰。释非有为也。有为则是业。是果。是行。是灭。由心数而起。非之故无也。僧宗曰。离有余果。故非业非果。离无余果。故非行非灭也。非心心数。离四阴也。

  不可思议常不可思议

  案。僧亮曰。真身如是不可思议。或谓真不可议。应是可议。故曰应即是真常不可议也。僧宗曰。三乘十地。不能量也。

  无识离心

  案。僧亮曰。释上非心也。现分别故。名为识也。能生后有。故名为心。今谓无分别。故非识。不生后有。故非心也。僧宗曰。从此以下。真应双明也。

  亦不离心

  案。僧亮曰。虽不分别。而无事不知也。僧宗曰。上既言无识。谓同木石。拂此疑故。亦不离心也。

  其心平等

  案。僧亮曰。虽知而无知相也。僧宗曰。绝高下故。故言平也。无优劣故。故言等也。

  无有亦有

  案。僧亮曰。无生住灭。故非有。智周三世。故亦有也。僧宗曰。法身无像。故无有。丈六通化。故亦有也。

  无有去来而亦去来

  案。僧宗曰。既无有色。谁去谁来。垂形六道。见有去来。

  不破不坏不断不绝不出不灭

  案。僧亮曰。上云去来。似有破坏出灭。今明无此。以释非有为也。僧宗曰。离四相故。不破乃至不绝也。体非未来故。不出至现在。不灭入过去也。

  非主亦主

  案。僧亮曰。心居物下。故非主。具八自在。故亦主也。僧宗曰。法身妙绝。何依何主。道王三千。故云亦主。

  非有非无

  案。僧亮曰。两非重说。终遣有耳。僧宗曰。不同二十五有。故非有。不同太虚。故非无也。亦曰法身故非有。应迹故非无也。

  非觉非观非字非不字

  案。僧亮曰。非人非天。故非字。应人名人。故非不字也。僧宗曰。离粗细心相。故非觉观也。夫名生于形。无状故无名。应用故有字也。

  非定非不定

  案。僧亮曰。心驰万境。故非定。寂然不动。故非不定也。僧宗曰。能大能小。故非定也。其体常湛。故非不定也。

  不可见了了见

  案。僧亮曰。十地所不睹。故不可见。后身见故。了了见也。

  无处亦处无宅亦宅

  案。僧亮曰。真则非人。无处无宅也。常在五道。故亦处亦宅也。

  无闇无明

  案。僧亮曰。洞鉴三世。故无闇也。现同凡夫。故无明也。

  无有寂静而亦寂静

  案。僧亮曰。无事不为。而常无为。僧宗曰。分身散体。故无寂静也。常果恬然。故言亦寂静也。

  是无所有不受不施

  案。僧亮曰。无二十五有。故无有也。不衣不食。故不受也。功德无增。故无施也。僧宗曰。虽言始有。视听不得。故无有也。位居足地。故不受也。离因相故。故无施也。

  清净无垢无诤断诤

  案。僧亮曰。释上句也。无是无非。故无诤也。僧宗曰。烦恼是诤。以断尽故。故言无也。

  住无住处

  案。僧亮曰。释上无宅亦宅句也。僧宗曰。涅槃无域真所居也。

  不取不堕

  案。僧亮曰。不进求故不取也。不退故不堕也。僧宗曰。因取故堕。不取故不堕也。

  非法非非法非福田非非福田

  案。僧亮曰。绝轨相故非法。化人故非非法也。绝言故非田。应供故非非田。

  无尽不尽离一切尽

  案。僧亮曰。释上句也。湛然故无尽也。僧宗曰。移劫不穷。故言无尽。即是不尽。故离一切尽也。

  是空离空

  案。僧亮曰。无性无相。故是空也。离无常无我。故离空也。僧宗曰。空无生死。即离空也。

  虽不常住非念念灭

  案。僧亮曰。体无生灭。或隐或显。僧宗曰。绝言故。不可名之为常。绝众相故。非念念灭。

  无有垢浊

  案。僧亮曰。释不灭也。

  无字离字非声非说

  案。僧宗曰。释不灭也。

  亦非修集非称非量

  案。僧亮曰。了因非作故。因非修集也。绝思议故。非称量也。僧宗曰。无所进故。非修集也。无相待故。非称量也。

  非一非异

  案。僧亮曰。方圆殊应。故非一也。真性不改。故不异也。

  非像非相诸相庄严

  案。僧亮曰。妙绝众相。而相超世。

  非勇非畏无寂不寂

  案。僧亮曰。摧四魔故非畏也。无静不静。故无寂。

  无热不热无可睹见无有相貌

  案。僧亮曰。动静一体。其相难见。

  如来度脱一切众生(至)法无有二故不可量。

  案。僧亮曰。出其事也。

  无等等

  案。僧亮曰。唯佛与佛等也。

  平如虚空

  案。僧亮曰。释等义也。

  无有相貌同无生性不断不常常行一乘众生见三。

  案。僧亮曰。无有相貌。出等事也。或三或一释等义。

  不退不转断一切结不战不触

  案。僧亮曰。大乘所无也。僧宗曰。四魔已尽。故不战也。灭于攀缘。故无触也。

  非性住性

  案。僧亮曰。无自性故非性也。不改变易。故住性也。

  非合非散非长非短(至)非增非损非胜非负。

  案。僧亮曰。总释上也。

  如来之身成就如是(至)非有为非无为非世非不世。

  案。僧亮曰。有知知则不等也。

  非作非不作

  案。僧亮曰。谓是了因非作因也。

  非依非不依(至)除一法相不可算数。

  案。僧亮曰。不可一方一数取也。僧宗曰。若谓得一法相。在百非外者。亦除之也。一解云。除方便一法也。

  般涅槃时不般涅槃

  案。僧宗曰。物见有灭。竟不灭也。

  如来法身皆悉成就如是无量微妙功德。

  案。僧亮曰。总结上也。

  迦叶唯有如来乃知是相非诸声闻缘觉所知。

  案。僧亮曰。结上不思议也。

  迦叶如是功德成如来身非是杂食所长养身。

  案。僧亮曰。结上法身妙极。离生死也。

  迦叶如来真身功德如是(至)为欲调伏诸众生故。

  案。僧亮曰。结上应身。虽生不生。

  善男子汝今常知如来之身即金刚身。

  案。僧亮曰。以本迹相。即双结也。

  汝从今日常当专心(至)说如来身即是法身。

  案。僧宗曰。备上众德。本迹相关。其旨显然。劝令受持。广弘化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亦当为人如是广说。

  案。智秀曰。领解也。

  唯然世尊如来法身金刚不坏而未能知所因云何。

  案。僧亮曰。答问复以何因缘。得大坚固力也。下文举护法为因也。僧宗曰。答因中有四段。第一列三种章门。所谓护法引证开制也。第二广此三也。第三明末代通法人也。第四明不但通经。亦协通律为化也。宝亮曰。就此答中。大分为三。第一总答。以护法为因也。第二佛自引证。我昔亲行此因也。第三从持正法者。不受五戒。广辨护法之相也。护法者。不出二途。一者据万行为端。自守戒行。任持在心。二者不顾形命。但使法弘也。若能弘。建立之心令恶改。而法通者。故佛于下文。叹护法者。自利利人之功胜也。智秀曰。大分此答。为两段。第一举问求答。第二正答也。答中又有二别。一略二广也。此即大分中之第一。举问求答也。

  佛告迦叶以能护持正法因缘故得成就是金刚身。

  案。智秀曰。此下正答中。第一略门也。有两翻。此第一直答。

  迦叶我于往昔护法因缘(至)是金刚身常住不坏。

  案。僧亮曰。护法法全。是故感得身不可坏也。智秀曰。此第二自举往昔。略为证也。

  善男子护持正法者(至)守护持戒清净比丘。

  案。宝亮曰。下文显出家之人。有三品。在家之人。蠲去下品。唯出中上也。若不受五戒。而忘身护法。令法得通者。此实大勇猛也。出家通法之人。所以应与护法白衣持刀杖者俱者。此就末世之中为论耳。智秀曰。此下第二广门也。有三翻。第一明在家人护法。第二引证。第三明出家之人。护法之法也。从此讫非持戒者。得如是名。第一辨在家之人护法。有二翻。第一正明护法。第二迦叶难也。此即第一翻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当知是辈是秃居士。

  案。僧亮曰。与刀仗者俱。律有诚制。不名清净。故须问也。僧宗曰。向列三章门。今欲广释护法之相。先假执声闻教中。唯以独静为上。今佛释此非上。以护法为胜也。智秀曰。此下第二翻也。为难之辞。虽在比丘。而实为显在家之人。护法之法。

  佛告迦叶莫作是语言秃居士。

  案。僧亮曰。此下举三种比丘。前出中品。次出上品。后出下品也。

  若有比丘随所至处(至)当知是人无所能为。

  案。僧亮曰。此举中品比丘也。宝亮曰。昔以持律为上品。今云是中品者。以其不能广利于物。自守而已故也。

  若有比丘供身之具(至)如法治之驱令还俗。

  案。僧亮曰。举上品比丘也。

  若有比丘能作如是(至)非持戒者得如是名。

  案。僧亮曰。举下品比丘。即结正破戒者也。

  善男子过去久远无量无边(至)奴婢牛羊非法之物。

  案。智秀曰。此第二引证。有两章。前引证。后领解也。明骏案。此下引证。有七段。一证弘法比丘。必须强力者为护也。二证世有恶人。必能遮遏弘通之道也。三举在家护法之至也。四显弘赞二人之果报也。五会古今。六迦叶领解。七佛述劝也。此即第一。出通法比丘之缘起也。

  尔时多有破戒比丘(至)执持刀杖逼是法师

  明骏案。第二举恶人。遏弘法者之缘起也

  是时国王名曰有德(至)此身当为无量法器

  明骏案。第三显护法之人

  王于是时得闻法已(至)应当如是受持拥护

  案。僧宗曰。六卷泥洹云。王为第二弟子。觉德为第一弟子。而此言王第一者。盖以先生彼国故耳。明骏案。第四显弘护法者。道俗二人之果报也。

  迦叶尔时王者则我身是(至)成就法身不可坏身。

  明骏案。第五会古今。

  迦叶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来常身犹如画石。

  明骏案。第六领解也。

  佛告迦叶善男子以是因缘(至)刀剑器杖侍卫法师。

  明骏案。第七印述劝护法也。

  迦叶白佛言世尊若诸比丘(至)为是持戒为是破戒。

  案。僧亮曰。上以不受五戒。名优婆塞。以功补德。若尔者。何必受戒。而名比丘。是故问言有师无师。以定之也。为持为犯者。有师则有戒。亦可以功补过。次问为特为犯也。法瑶曰。随逐守护。迹似破戒。恐无人师之德。欲明此人持戒之德不亏。可师之道逾盛。是以迦叶发斯问也。僧宗曰。此中有二问。初问有师仁之德不耶。二问为持戒破戒耶。昔教比丘。不得与器仗者俱游。故有问也。宝亮曰。所以复有此问者。向虽辨今昔两教之异。又明弘法之处。今先审其位。后明其处也。智秀曰。此下第三明出家之人。护法之方也。有两别。前开两翻问答。后领解赞述也。前两翻问答者。第一举非以显是。第二开制也。此将明非以显是。故迦叶发问。

  佛告迦叶莫谓是等(至)驱逐令出若杀若害。

  案。僧宗曰。先答后问也。末世恶人。坏乱法者。为治此人。故应须与持仗者俱。此乃大士之行。非谓破戒者也。智秀曰。正举非以显是也。

  迦叶菩萨复白佛言(至)游行村落城邑教化。

  案。智秀曰。第二翻开制也。愿闻开制。所以发问。

  善男子是故我今听持戒人(至)即得名为第一持戒。

  案。僧宗曰。不应断命者。事在通法也。又一解不须起断命之意。必是大士。审见机缘。此所不论也。智秀曰。开与持杖者俱行。以通法故也。

  迦叶夫护法者谓具正见(至)其心弘广譬如大海。

  案。法瑶曰。明护法比丘。有人师之德。可为师道。故曰为护法之师。持律之师。及以经师。此三各有师道。经有诚文也。僧宗曰。此答前问有师仁之德为无耶。今云。具正见于内。则化流于外。此乃师德着矣。智秀曰。此下凡以三复次释前问也。初明护法之方。次明能治破戒。后明善解律相。此即第一正显师德也。

  迦叶若有比丘以利养故(至)是名护法无上大师。

  案。僧宗曰。此第四段也。上明通经。此明通律也。宝亮曰。此显流通处也。杂僧者。以善恶无作。共成此人。故名为杂。但自持戒。不知他事。名愚痴也。清净者。以二缘难坏。一则不求名。二则不违法律也。杂僧可坏。亦有二缘。一则为名利故。研精所受。二者若遇善友。亦能坏恶。而从善也。举此二众。明力能降伏。下出五法。为降伏之方法也。

  善持律者为欲调伏(至)若是律者则便证知。

  案。宝亮曰。此出五法也。

  云何调众生故若诸菩萨(至)如来亦尔不可思议。

  案。僧宗曰。具此五德。调二种人也。善解一字者。于一一字中。善解言旨也。又释善解满字也。寻此文旨。应云善解一律字也。宝亮曰。五法者。一者调伏众生。二者知轻。三者知重。四者非律不证。五者是律应证也。随机而化。不惮形迹。是调众生也。知四重是知重也。止此知重。非善知也。若知诸篇之中。有重心者。是名知重。从知第二篇以下。是名知轻。亦如知重类也。非律不证者。若是违律所应制者。则应制之。不同用也。是律应证者。能依经律而行。则便赞叹劝诱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如于镜中见诸色像。

  案。智秀曰。此第二别也。有两翻。前迦叶。领旨弘化。后佛赞劝也。

  名字功德品第六

  案。僧亮曰。此经以常住为体。上说寿命金刚之身。及其二因。今说经名字。及流通究竟略说也。法瑶曰。从此入四相品讫善解因缘竟答此问也。上明长寿金刚。是经之极致。为彼行者。修习此经。得其深旨。备乎四德。自正正他。是则能到经彼岸也。僧宗曰。此答第四问也。经之宗要。其唯因果圆极之法。三德为体。但解脱名义。不异昔日。异在二德耳。上来已明法身般若。兼明其因。因果既彰。则则经体已足。故结其名题。明流通也。言名字者。为经题立名耳。下文言名大般涅槃也。智秀曰。夫道流千载。非名不传。须结名字。远闻为益也。应言。云何为经作名字。使受持者。得到彼岸耶。大分为三段。第一叹经功德。第二举问求答。第三迦叶领解也。明骏案。明般若。即慧命无穷。辨法身。则金刚不坏。以显两德也。今此一问。正辨解脱也。而言云何于此经。究竟到彼岸者。以能究竟解因之缚。脱果之累。故得到彼至极之岸也。于此经者。即是请经名也。涅槃彼音。此无以译。以解脱无累灭度等名。训释而已。非含众德也。今昔之异。但以法身般若为别耳。至于解脱之义。终在涅槃。昔为灭烦恼舍身智。置此名也。今日以此名。为经之号。故言云何于此经。究竟至彼岸也。下答云。降伏一切诸结烦恼。及诸魔性。然后要于大般涅槃。放舍身命。故知以涅槃为经名。义在解脱。因辨解脱。以请经名也。此中有四问。问解脱。问经名。问经力。问流通也。

  尔时如来复告迦叶(至)文字章句所有功德。

  案。僧亮曰。文字所表理也。法瑶曰。经之宗致。极于金刚长寿者也。是则说经大体。粗略已讫。是以命迦叶。嘱累此经。令受持也。僧宗曰。以文理胜故。有大功德也。善受持者。不必领受所持。持使不失。但在所弘通。化传不绝者也。即是因经解脱。到彼岸矣。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至)所得功德我今当说。

  案。僧宗曰。经所明理。穷源尽性。即是经之究竟也。人能于受持读诵。自行化人。终成大觉。即是人之究竟也。是故此品。及四相品。并明流通。同答此第四问也。明骏案。答经力有二种。此先举因中得经力也。下以云何未发心等四问广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菩萨摩诃萨云何奉持。

  案。僧亮曰。将欲依名以辨德也。法瑶曰。迦叶奉被嘱累。未识经名受持方法。此是说经竟。致问之常宜也。明骏案。前偈中语漫。今别标二问也。乃应举四。盖其一隅耳。二问者。问流通。问经名也。

  佛告迦叶是经名为(至)汝善谛听我今当说。

  案。僧亮曰。无经不备此七义。所以略第四独法而益。金刚宝藏者。余经说理未周。不得称满足也。僧宗曰。上中下。盖总束是一事耳。义味深[遽-虍+穴]者。此偏叹理也。其文亦善。此偏叹教也。纯备者。法华经言。纯一也。成实论言。独法也。若依昔教释。纯修者。明佛教不与外道说同。而此经兼明。不杂小乘也。具足者。言佛法经教。不如外道待五种经也。于一偈中。其义具足。如诸恶莫作一偈。即具止行二善。此经一偈亦尔。如雪山罗刹所说。即备常无常二义也。清净者。谓此经理。居万累之表也。梵行者。言此经文理。能生人梵行也。金刚宝藏无缺者。此圆教所明。圆果涅槃。备一切德。不同孤灭解脱。犹如宝器藏也。将辨异昔偏教。是故有此第八叹也。宝亮曰。唯此经独有此八也。上中下语。合为一善。欲明涅槃。于诸法中。最上胜故。名为上语也。十地无漏法。为中语也。说生死苦无常。乃至正因性。为下语也。若说此三语。尽不乖法。则名为善也义味深邃者。第二善。偏就理而谈也。三云其文亦善者。亦偏就理上之文明善也。第四纯备善者。语乘体满足也。昔法华所辨乘果。由是无常。即是果乘不备也。因中既无解常之智。故因乘不满也。唯此经体。明因果足。故言纯备也。第五具足善有。此就因果中。为具足也。与前善无异。正是逐义目为名。故分之为二善也。第六清净善者。此经理教真正。于因果中。俱能忘相。故曰清净也。第七梵行善者。此就学者为语。若能称此理而行。便能生行人净心。故曰梵行也。第八金刚宝藏者。此就涅槃之体。总众德作名也。

  善男子所言大者名之为常如八大河悉归大海。

  案。僧亮曰。譬众善所集。众恶尽也。智秀曰。文略也。应云所言大涅槃者名常也。

  此经如是降伏一切(至)是故名曰大般涅槃。

  案。僧亮曰。及诸魔性者。谓烦恼及天魔也。放舍身命者。谓阴魔死魔也。法瑶曰。下有八义释所以名为大涅槃也。降伏烦恼。明得解脱。放舍身命。明灭化身得法身。能伏烦恼。能放舍身命。即是般若。不得别说。可谓住此三事。为大涅槃也。僧宗曰。此偏叹理也明骏案。答解脱有两处。此举无累义。

  善男子又如医师有一秘方(至)是故名为大般涅槃。

  案。僧亮曰。无疾不治。所以称摄一切方也。常乐善法。一切义备。前但说有三。未尽其理。今明涅槃。无义不苞。岂唯法身般若解脱而已乎。僧宗曰。此偏叹教也。明骏案。答流通法。有两处。出其一也。

  善男子譬如农夫春月下种(至)能令众生度诸有流。

  案。僧亮曰。经亦互有长短。学者常悕同异。此经无理不备。故希望永息。法瑶曰。比之众经。可名为大矣。

  善男子如诸迹中(至)于诸经三昧最为第一。

  案。法瑶曰。前明二经生智优劣。此言三昧诸定。亦复然也。

  善男子譬如耕田秋耕为胜此经如是诸经中胜。

  案。法瑶曰。此明福田生善之义。胜乎众经。

  善男子如诸药中醍醐第一(至)是大涅槃为最第一。

  案。僧亮曰。欣常保命者。闻说涅槃生热也。法瑶曰。明此经灭恶。胜乎众典。

  善男子譬如恬苏八味具足(至)是故名为大般涅槃。

  案。僧亮曰。证上具足义也。法瑶曰。众经所无。在乎此地。明骏案。犹是答解脱问。此举到彼岸义也。下四相品末。释解脱。以广之也。

  若诸菩萨摩诃萨安住是中(至)是故名为大般涅槃。

  案。法瑶曰。此明应感无方。示现自在。大之极也。明骏案。犹是答经力问。此举果地得益也。下以船师等三问。广之。

  迦叶善男子善女人(至)如来常住法僧亦然。

  案。法瑶曰。此释奉持义也。后四相品。明修行经教。亦奉持义也。明骏案。答流通之法也。下以四相品。广之。

  迦叶菩萨复白佛言(至)盲无慧眼无明所[雨/復]。

  案。智秀曰。迦叶领旨赞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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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亮法师: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十五(四依品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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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亮法师: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九(长寿品第四卷之第二)

宝亮法师: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八(长寿品第四卷上)

宝亮法师: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七(哀叹品第三卷之第二)

宝亮法师: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六(哀叹品卷上)

拔合思巴:根本说一切有部苾芻习学略法


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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