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冈波巴大师:解脱庄严宝——大乘菩提道次第论 第十七章 般若波罗蜜多 |
 
冈波巴大师:解脱庄严宝——大乘菩提道次第论 第十七章 般若波罗蜜多
六、般若波罗蜜多 颂曰: “功德过失及思惟,体性类别及区分, 以及各各之性相,了知及修行方便, 如是以七种义理,诠释般若波罗蜜。” 第一、般若波罗蜜之功德 一个大乘菩萨虽然具有布施乃至禅定波罗蜜多之修持,但如果没有般若波罗蜜多,他还是不能成就一切智位的,何以故呢?这就像一群盲人,如果没有向导去领路,是绝难达到目的地一样。《圣集颂》云: “万千诸盲人,无眼难识路, 不能抵目的,若人无般若, 亦如无眼然,仅具布施等, 其他之五度,不具般若故, 则无眼无见,不能证菩提。” 反是,如果具足般若波罗蜜,就像群盲遇见了向导,可以安全地抵达目的地了。同理,若具足般若,则布施等一切善业,皆能有助于佛道,而成就一切智位。《入中论》云: “如彼明眼向导人,能引群盲至乐地, 佛以般若导群盲,开发慧眼显众德。” 《圣集颂》云: “依止般若力,了诸法自性, 故能超三界,得清净解脱。” 如果想:“仅靠般若一样,不需要布施等其他方便,不是很好吗?”答:“这是不可以的!”《菩提道灯论》说: “方便无般若,般若无方便, 皆为局缚因。般若与方便, 二俱不应舍。” 如果般若与方便,只修其一种,结果又如何呢,菩萨只修方便而缺乏智慧,则会堕入下乘之欣乐寂灭而趋入(偏空)涅槃,不能成就无住大涅槃了。这样,如果志乐三乘法,则会长期受局缚,如果志乐一乘法,也会受缚百千大劫不能成就佛果也。没有般若的方便,就不能超脱愚蒙众生之境界,始终为轮回所缚,《无尽慧请问经》云: “无方便之般若,必受缚于涅槃,无般若之方便,必受缚于轮回,故应二者相合而修(方能趋入正道)。” 《维摩诘经》云: “诸菩萨以何为缚?以何为解脱?无方便之智慧为缚,有方便之智慧为解脱,无智慧之方便为缚,有智慧之方便为解脱。” 因此,如果只单独修习方便或智慧一种法,那就是魔道的行为了。《海龙王请问经》云: “魔业者有二:一者无智慧之方便,二者无方便之智慧。知其为魔,应断舍之。” 用譬喻来说,若是想走到自己喜欢的某一城市去,就必须要具足一双能认路的眼睛,和能行路的双脚才行。二者缺一不可。同理,如果想到无住涅槃城去,那就必须要同时要具足智慧眼和能行足二者才行。《加牙果日经》云: “大乘之道,摄言有二:一者方便,二者智慧。” 此处应注意之要点是,智慧是不会自然产生的。譬如,假始只有一些少许的柴,虽然燃起了火,也不会维持长久,但如果能够积聚大量的干柴,使之燃烧,不但火势会很大,时间也会燃得长久。熄灭它也很不容易。同样的,仅凭一点少许的福德,是很难生起大智慧的,必须依布施、持戒等行,积聚广大的福德后,才能生起大智慧,才能烧尽一切障碍。因此,为了智慧本身,也应该勤修布施等善行才对。《入菩萨行论》云: “为令诸众生,生起般若故, 佛为说施等,种种诸教法。” 智慧(般若)之体性 彻底的抉择诸法是名智慧(或般若)。《阿毗达摩集论》云: “何谓智慧,智慧Prajna者于诸法予以彻底抉择是也。” 《庄严经论》注释中,曾解释智慧有三种: (一)世间智慧, (二)出世低级智慧, (三)出世高级智慧。 世间智慧——是:(一)指对农业知识之了解,(二)对因明理则学之了解,(三)对文学诗歌之了解,和(四)对手工技艺术之了解。依此四种领域之知识而出生之智慧,皆属于世间智慧。 出世智慧——两种皆是内心之明觉,依正法之教而产生之智慧。出世低级智慧是指声闻及缘觉乘人,依闻、思、修而产生之智慧。例如:了达诸蕴是苦、不净、无常及无我等;出世高级智慧或大智慧是指依大乘闻、思、修去学,所出生之智慧,(尤其是指)于一切法无生、无根、无实,自性空寂之通晓。《般若七百颂》云: “通达一切法无生者,即是般若波罗蜜多也。” 《圣集颂》云: “通达诸法自性空,即是般若殊胜行。” 《菩提道灯论》云: “了达蕴界处,皆本来无生, 知自性空寂,是名为般若。” 我们应该知道在三种智慧中,这是出世之大智慧(即大般若智,乃最要紧和最殊胜的)。现在用六个标题来解释般若智: (一)破执诸法为实有, (二)破执诸法为空无, (三)执空之过失, (四)执着(能所)二相之过失, (五)解脱(诸生)之道, (六)解脱之自性即是涅槃。 第一:破执诸法实有 阿底峡尊者在《菩提道灯论》中说: “从有中生不应理,从无中生如空花。” 以此等种种有力之辨证理由来说明诸法空性。一切“法”与“法执”都不外乎二种我。此二种我,本来就是空无的。此二种我或心究竟指什么呢?二种我是指(补特伽罗)人我及法我。人我或(那含有自我意识的)心又是怎么回事呢,关于这个问题有许多不同的意见,简单说来,补特伽罗,或人我的意思是指那“具有明觉能力之身心蕴聚,在相续不断的情况下,兴起各种不同的活动,明明闪闪,活活跃跃者即是。”《塞儿布经》云: “持续补特伽罗者,流涎运行心识也。” 将补特伽罗认作是常恒:独一之个体,并执持之,以之为自我,这种贪执就是我执或(普通常识之)所谓“心”、依于此“我”乃产生种种之烦恼,烦恼又造致许多的业,业又产生痛苦。因此一切痛苦和罪业之根,就是这个“我”或“心”。注疏云: “由有我故而见他,执自他故瞋恨起, 因此牵缠之关联,出生一切诸罪业。” “法我”者又是什么呢?那是指:在明了诸法时,于外执境于内执心的意思。此处所谓之法又是什么呢?“法”是执持其自相之义。如《塞儿布经》云: “执持性相是名‘法’。” 如是执持内外能所二境,以之为实,就是所谓的法我了。此二种我其自性本空义,龙树菩萨于其《宝鬘论》中,破人我见云: “我及我所者,与正理相违。” 此指于胜义谛中,无有我法之意。如果“我”或“心”于胜义谛中为实有的话,那么悟道者在证悟圣谛之时,就应该这样觉出,但实际上,在证悟圣谛(真如)体性之时,此心并没有见到一个实我,所以“我”是不存在的。《宝鬘论》云: “如是圆证真性者,不见二法之可得。” 此处所言,如是圆证真性者,即是指洞见胜义谛之真理也,此时不见心,亦不见执我及执我所之二法也。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实有“我”或“心”者,彼由自而生乎,由他而生乎?由自他和合而共生乎?由过去、现在、未来三时中而生乎?如果说是“自”生,则请问:是“自”已成后,还是尚未成时,就出生的呢?如果“自”尚未成,则不能称为“自”或“因”,如果“自”已经成功,就不能说是由“自”而生“果”,犯了自作自的矛盾,故不应理。如果说是由“他”生的,也不应理,因为“他”不能被认作是“因”。为什么“他”不是“因”呢?因为“因”是望“果”或与“果”相对才能成立的。在“果”未生以前(无可相望),所以“因”不能成立。在因不能成立之时,果自然也不能生起,其理如前。如果说是从“自他”二者所共生的,亦不应理。因为自他二者皆有过失不能成立。如前所说。如果说是由过现未三世中出生的,也不应理。如果是由“过去”所生,则种子在过去中,已经腐烂了,何能生果?如果是由“未来”所生亦不应理。因为“未来”(尚未到来,故空无,等于是)石女之子。如果说是由“现在”所生亦不应理,与功用之意义及事实不相符合故。《宝鬘论》云: “或由自由他,或从三时生, 皆不可得故,(众生见万有), 不过我执耳!” 此处之“不可得”,即是无生的意思。 再来看所谓“我”者,此“我”是在身体中么?还是在心中呢?还是在“名”中呢?身体乃四大之自性,身体之坚实性属地大,湿润性属水大,温暖性属火大,呼吸与动作属风大。因此这四大中,并无所谓的“我”或“心”。就好象外面的水等,四大无我无心一样。如果说心中有我存在,亦不应理。因为此心空空如也,自他均不可得,心既然不可得,我当然也就不可得了,如果说我或心皆存在于“名”中,亦不应理,因为“名”是偶或成立的,没有实质,和“我”也扯不上关系,所以名中不可能有“我”之存在。 以上用三种理由说明补特伽罗无我,和心亦空无之理。 破法我实有,可由两方面来说: (一)显示“所取”之外境,不可得之理。 (二)显示“能取”之内心,不可得之理。 有些宗派如分别说部就是承认外境实有的。他们说微尘个体是有形体的、不可分的、单独的和有实质的。许多微尘积聚在一起的时候,就有了色相,诸微尘间亦有空间的围绕。这些微尘好像都在同一处所出现,就像是牛尾在草原上出现一样。微尘不四分五散是因为众生的(共)业,使它们维持不散的缘故。经部派则说: “微尘聚绕,其间无空隙,彼此间亦不相触。” 这种说法亦不应理。微尘是一呢?抑是多?如果是一,那么是否有分际或可以分割呢?若是有分际,则可以分出来东西南北上下等分向,成为六个物体,与微尘是一(不可分割)之定义相违。如果微尘没有分际,则一切物体皆必须成为单一之体性,此亦不应理,与现量所见相违故。《二十分别品》云: “若一微尘有六份,则此微尘应成六, 若此六尘为一体,微尘块聚亦应然。” 若说微尘是多,则亦不应理。因为如果单一的微尘可以成立,则由单一之累积,就可以成为多。但上面已经论证过,单一的微尘不能成立,那么由单一而累积成的多微尘,当然也不能够成立了。 既然微尘之实质不可得,则由其自性(所构成)之外境亦不可得了。若问:“若是如此,那么我们现在现量所看见的外境世界又是怎么回事呢?”这是因为迷惑于自己的心性因而变现(相似之)外境。此外境其实是自心所现(并无外在之实际存在的),这个道理可以由圣教量、现量及比喻三方面来予以说明。 第一根据圣教量来说:《华严经》云: “佛子汝应知,三界惟心造!” 《楞伽经》云: “习气所惑心,变现似外境, 彼境实空无,认彼心所变, 外境为实有,是错谬颠倒。” 第二;依现量来说明:可如下面: 宗:外境实为自心之迷谬显现, 因:实无而显有故, 喻:如人角,或心所观察之果树等。 又,显现的东西不一定是实有的,因习气串习之力而心有所现而变似外境,故于世俗谛中,有六道之似外境显现。但此皆为迷乱心之变现,并非实有,如梦幻梦。或谓:此能缘之心自明自知,我们都当下清清楚楚的觉得其存在的呀!答曰:“不然!”其理由有三: (一)因为心亦是一种‘刹那法’(才起就灭),故非实有。 (二)任何人看心时,亦不见有任何实体。 (三)境空故心亦空。 现在讨论第一项理由:质曰:“你的所认为的自知自明之心,是存在于一刹那呢?还是存在于多刹呢?若是承认存在于一刹那中,那么此刹那中是否有过、现、未三个阶段呢?若是承认如此,则违背刹那之根本义,就变成为多刹那了。”《宝鬘论》云: “刹那亦有边际故,亦应具足过现未, 一刹那中若有三,世间何能住刹那!” 如果说一刹那中没有过现未,那么刹那就成为无实原了,刹那既不能成立,心亦不能成立了。 如果说只承认心存在于多刹那中,那么也不应理。因为,多刹那是由一刹那所累积而来。一刹那若不能成立,多刹那自然也不能成立了。多刹那既不能成立,心存在于多刹那中的主张,也不能成立了。 第二项理由:应仔细观察并找寻此心住于身中之何处?心住在身体之外吗?之内吗?当中吗?住在身体的上部或下部吗?此心有形状和颜色吗,在没有获得决定的了解前,继续去观寻。遵照口诀之观寻次第由头至足等,仔细去观察。但无论怎样去观察也找不到,得不到心之实体,心之形状色彩体相等等一点也见不到。这并不是有其物而我不能见到或得到;这个能观察能寻觅的心,本身就是离一切境的,超乎言说知识以外的。因此无论怎样去观察寻觅也一无所见。《大迦叶请问经》云: “迦叶!心不住内,亦不住外,亦不住二者之中。迦叶!此心无可观,无可示,无可依,无所显现,无所知觉,无所住处。迦叶!心者一切诸佛不见、未见、亦不得见也。” 《持正法经》云: “此心甚虚妄,空幻无有实, 是故不可执,此心为实有, 体性本空故。体性空寂法, 云何成实有,宇宙一切法, 皆由妄想成,如是之自性, 本离有无边,亦即诸智者, 所行之中道,法性本空义, 即是菩提道,我说如是法, (开晓诸群生)” 《不动法性经》云: “一切法自性不生,体性不住,离一切业作、诸边,超越知与不知之行境。” 因此既然任何人皆未见此心(有实体),则所谓“自明”,“自知”之说,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入菩萨行论》云: “若少许法亦不见,何有明与不明焉? 如道石女子相貌,虽有言说无义理。” 谛洛巴祖师云: “噫唏!此自明智者,远超一切语言道,心识意念不能及!” 第三项理由;如上所说,外之色等诸境不存在故,能执此色境之心识也就不存在了。《说法界自性无分别经》云: “此心非青,非黄,非红,非白、非赭,非水晶色,非实,非不实,非常,非非常,非色,非非色,如是各各审观,乃知此心,无色,无可示,无所显现,无诸障碍,亦无分别;不住于内,不住于外,不住中间,此心清净不可得,无所解脱,亦即法界自性。” 《入菩萨行论》云: “若无所知镜,能知何由立, 是故境若无,心亦不能有。” 以上破执内心为实体毕。 第二:破执诸法为实无 若言:“诚如所言人我与法我二者皆无实体,但若承认有一无实体之心存在,则是否可以呢?”答曰:“无实体就是无法可言的意思。无实体的(一种)解释是:人法二我或心,先前存在,后来不存在了,在这个意义来说是可以的。但如果人法二我或心根本就不存在,全无自体,则所谓的有实体无实体就毫无意义了。本来就不存在,则超乎有无实体之两边了。”萨惹哈说: “执实有者笨似猪,执实无者笨于猪。” 《楞伽经》云: “外境非有亦非无,心亦远离一切相, 解脱一切知见己,此即无生之面貌。” 《宝鬘论》云: “实体若皆不可得,无有实体云何立?” 第三:执空之过患 问曰:“诚如上言,执诸事法实有乃轮回之根,但若观诸法无体,则岂非趋向解脱乎?”答曰:“执无之过,实远对于执有者!”如前所引萨惹哈句云: “执实有者笨似猪,执实无者笨于猪。” 《宝积经》云: “迦叶!若有众生起有见如须弥山,或有众生以增上慢而错解空性见者,我说前者胜于后者。” 又经云: “不能善观空性者,诸小慧人成堕负。” 《中观颂》云: “或有空性见,是不可救者。” 云何不可救药?譬如害某种病需要清涤之药来净除。但疾病与药物二者皆需清涤于体外才能痊愈。如果只是把疾病清除了,但药物却未消融(排出体外),则病人还是不能痊愈,甚至会死亡的。同理,执事物实有之见,依修观空性可以净除。但如果执持空性,则亦会趋入顽空而堕入恶道。《宝鬘论》云: “执有之人生善道,执无之人堕恶道。” 因此,(若不能善会空性,则)执无之过患较执有更大也。 第四:有无二者同时皆执之过患 如果同时执有亦执无,则同时堕入有无二边,亦成过患。《中论》云: “有者即常见,无者即断见。” 堕入常见或断见即是愚蒙,愚蒙之人是很难解脱于轮回的。《宝鬘论》云: “此世为幻境,如阳焰无实, 若执彼为有,或执彼为无, 皆是愚蒙者,不能得解脱。” 第五:论解脱之道 问曰:“然则怎样才能解脱呢?” 答“依不堕诸边之中道则能解脱了!” 《宝鬘论》云: “如量知实相,不依有无边, 则能获解脱。” 《中观论》云: “是故有智人,不住有无边。” 然则,怎样才是离有无二边之中道呢?《宝积经》云: “迦叶!菩萨云何如是修持佛法?应依中道,于诸法实相而能悟入。迦叶!云何依中道悟入诸法实相?迦叶!常是一边,无常是一边,此二边之中间者无可观,无可示,无可显,无可见,此即中道能知诸法各各实相。迦叶!我者为一边,无我为一边,如是类推……迦叶!轮回为一边,涅槃为一边,此二边之中,无可观,无可示,无可显,无可见,此即中道能知诸法各各实相。” 寂天论师云: “心不在内不在外,亦不住于任何处, 不在诸法亦不离,无有丝毫有法故, 众生本来住涅槃。” 不于二边作分别,趋入中道,亦应知道“中道”本身亦无可观察(无建立)。要点是于“中道之知”亦须超脱,住于超离心意之境。阿底峡尊者说: “过去之心已灭,无复存在,未来之心尚未生,所以也不存在,现在之心则十分难于捉摸,难于观察,它没有颜色,没有形象,如似虚空,所以也不存在。” 《现观庄严论》云: “远离此岸彼岸边,二者中间亦不住, 了知一切时平等,此即般若波罗蜜。” 第六:解脱之自性即是涅槃自性 问曰:“如上所说,轮回中之一切法皆非实有或实无。因为他们根本就是不存在的。那么,涅槃是否实有的或是实无的呢?” 答曰:“有些执有的人,以为涅槃是实有的(或有某种实质的)。”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宝鬘论》云: “涅槃无实尚不可,何况涅槃有实耶?” 若涅槃实有(或涅槃有某种事物之存在),那么涅槃就成为有为法了,有为法就一定有灭亡之日。《中论》云: “若涅槃有实,则是有为法。” 说涅槃实无也不对,同论云: “实无亦不然,……” 那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如果能消尽一切执有执无之念想,那个离心意超言说的境界就是所谓的涅槃了。《宝鬘论》云: “消尽执有执无心,既是解脱大涅槃。” 《入菩萨行论》云: “此心若不住,执有或执无, 彼时无诸相,寂灭无所缘。” 《圣梵天请问经》云: “般涅槃者,一切诸相尽悉泯灭,一切转动悉皆超离也。” 《妙法莲华经》云: “迦叶!真实了知一切法平等性者,即涅槃也。” 因此,涅槃乃是一种心意动念之止息,远离一切生灭取舍等相者也。《中观颂》云: “不取亦不舍,不断亦不常, 不生亦不灭,涅槃者如是。” 涅槃离生灭取舍等相故,无所作,无所造,无所转。 《虚空宝经》云: “无有纤微之可除,无有毫发之可立, 真实洞见实相已,即是解脱诸相时。” 智慧或了达自心等言词皆是指妄念断绝时,才能了悟自心之真相,才是智慧。实际上,那是语言所不能及者。《调摄请问经》云: “般若波罗蜜者,非任何法可能言, 远离一切名句者也。” 持罗喉罗赞般若佛母偈曰: “不可言思般若波罗蜜,不生不灭如虚空自性, 各各自明智慧之行境,敬礼三世般若佛母前。” 以上说“了解般若”(之重要本义)竟 般若修持法 下面讨论“心”或“智慧”之修持方法。 问曰:“若一切法即是空性者,了解这一点以后,是否还需要修持呢?” 答曰:“例如银在矿中之时,虽然亦是银之自性,但若不经过熔炼,则银子仍不能出现。如果要取得银子,就一定要销熔提炼矿石才行。同理,虽然一切法本来就是自性空离一切戏论的,但众生的境界中,却显现了万千的事物。因而经受种种的痛苦。因此仍旧必须要对般若有了解和修持才行。” 上面已经略说般若之了解或概念,下面当讲述般若之修法,此可由四个课题来予以讨论。 一、前行, 二、禅定根本位, 三、诸行后得位, 四、修持之证悟境界。 一、前行 这是先要使心能够达到平静和安适。《般若七百颂》云: “善男子,善女人,修习般若波罗蜜多应依寂静处而住,不乐尘嚣,于一切相心不作意,结跏趺坐……等。” 如修大手印加行一般。至于修(大手印)定之方法,则详于大手印诸引导法中:心不住有,不住无,不住取舍,无任何作意,无任何努力适然而住。如谛洛巴祖师云: “不思不想不识取,不修不观住本然。” 心性休息(口诀)云: “子兮!诚谛听:汝之妄念境, 于我不能缚,故亦无解脱, 噫唏!应无整无修无散乱, 安住本然境,苏息汝疲劳。” 龙树菩萨云: “如彼大象兽,春情激发后, 心情恬恬然,不去亦不来, 安然闲散住,我能知此意, 夫复何所求?……” 又曰: “无任何分别,亦不思一切, 无作无修整,自然宽松住, 此无修整者,自然趋无生, 三世诸如来,同行此一道!” 山岩自在(日去汪学)云: “不观任人之过失,一切不着而修观, 不求觉受及相应,虽云修观实无修, 亦不懈怠无所事,明念时时常相续。” 《习禅成就论》云: “修者一无所修也,言语权宜说修耳!” 萨惹哈云: “于任何起贪,立即舍弃之! 悟境开显时,一切皆是‘它’! 除了它以外,还有何可悟?” 阿底峡尊者云: “甚深离戏此真如,光明无作亦无为, 不生不灭本来净,自性即是般涅槃, 法性离边无中间,超越心意及妄念, 心地明朗无翳障,不落沉掉而修观,……… 离诸戏论此法性,无识离戏而修观。” 这样的安住,才是无错谬的般若波罗蜜多之修观方便。《般若七百颂》云: “于任何法不取、不持、不舍,才是般若波罗蜜多之修观方法。于任何法皆不住,才是般若波罗蜜之修观方法,于任何法皆无想无缘,才是般若波罗蜜多之修观方法!” 《般若八千颂》云: “般若波罗蜜多之修观者,无任何法可修也。般若波罗蜜多之观法,即是观虚空也。” 然则,观虚空究竟是怎样去观呢?同经云: “虚空无想念故,般若波罗蜜亦无想念。” 《圣集颂》云: “生与无生二俱不想,是般若波罗蜜多最胜行。” 语自在法师云: “不去想能想之事,亦不去想不可想之事,想与不想二俱不想,这样才能洞见空性。” 若问:“怎样才能洞见空性呢?”《集真实法经》云: “见空性者一无所见也!薄伽梵不见一切法,乃是真见也。……若不见一法,是名见真如。” 《中观摄义》云: “若能洞见无所见,经说是为甚深法。” 《圣集颂》云: “众人皆说见虚空,应审虚空如何见, 如是见法如来教。” 又,(在日常各种行止之后得位中)应观一切如幻化,心住如幻观而行布施等善行积聚资粮(则必有进益也)。 《圣集颂》云: “若知此身心,实皆如幻化, 幻化与身心,无丝毫差异, 超离诸识见,行止皆寂静, 此即般若教,最胜之行法。” 《三昧王经》云: “我以如幻法,变现诸化身, 变象马车乘,以及种种物, 诸物虽显现,实际无所有, 应知一切法,实皆如幻化。” 《真实行经》云: “心持明念无分别,诸福德行亦不断。” 如果这样去修观,就能使定中与动中,打成一片,即禅定与日用合一无间,这样就能断舍贪心及痴慢了。为什么自己无论是在禅定中或在行动中,都不会起贪心了呢?因为明白了法之自性的缘故。如果能在胜义空性般若波罗蜜中安住片刻,其功德要远胜过闻诵正法,或布施等善根无量倍数。《开显真实性经》云: “舍利弗!若有众生以一劫之时,听闻佛法,或有众生以弹指顷修观真实义三昧,后者福德远胜前者。是故舍利弗,汝应精勤为众解说真实义三昧。舍利弗!应知诸佛所授记,一切菩萨皆依此三昧而住。” 《广大证觉经》云: “若以片刻时,安住空性定, 其福尤胜彼,供养三界众。” 《大顶髻经》云: “以众多劫修习闻思,不如一日修真实法,其福胜前。何以故?依此行持离生死道日疏远故。” 《起信经》云: “三界众生,尽其形寿,以所有资具而行善事积胜资粮,不如一瑜伽士,以一座时修观空性,其福胜前。” 这是说,此心若不能住于空性,则仅靠其他善业,是不能得到解脱的。《说诸法不生经》云: “长时持净戒,多劫习禅观, 若不了实性,仍难获解脱, 若人能了知,毕竟空妙义, 则于一切时,于诸法无贪。” 《地藏十轮经》云: “由修三昧故,能断诸疑惑, 舍此无他道,习禅最殊胜, 智者应勤习” 同经又云: “经于劫数,于诸经法书写、读诵、持受、听闻,为他解说,不如一日修观(空性),其福胜前。” 一个人如果对空性有了契悟,则一切佛法皆摄归其中矣!例如:空性也可以说,就是三皈依。《无暖请问经》云: “如菩萨知一切法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如如来知非色、非相、非法;如实见真如(随顺如是般若义者),即是以恬适心皈依佛也。” “如来法性者即是法界也,法界者遍满一切诸法者也。若能随顺证见一切法法性,即是以恬适心皈依法也。” “依法界无为而修观,依声闻乘无为而修观,或不依有为,不依无为,以恬适心(随顺般若)是为皈依僧也。” 发菩提心也可以说,就是般若波罗蜜多。《发大心经》云: “迦叶!一切法如虚空无性相,本来光明清净,此即发菩提心也!” (密宗修法)生起次第中,观佛身及持诵真言等,若有般若才是完整的。《喜金刚续》云: “无有能修与所修,无佛亦无有真言, 远离一切戏论中,佛与真言皆安立, 五方五佛即在斯。” 《桑结襄经》云: “塑像与影像,何能生瑜伽, 勤修菩提心,方能成真佛。” 《金刚游戏续》云: “真言之定义,如来心是也, 法心之要也,法界实性也。” 火供(护摩)亦可摄于般若中。《密甘露王续》云: “作火供法者,为得成就故, 为息妄念故,烧柴焚物等, 何得名火供?” 六种波罗蜜多亦摄于般若中。《金刚三昧经》云: “若于空性无动摇,六波罗蜜尽摄之。” 《梵王胜心请问经》云: “不加思想即布施,不依名言即持戒, 不予细究即忍辱,不取不舍即精进, 不贪不着即禅定,无有分别即般若。” 《地藏经》云: “智者若观空性法,不依不住诸世间, 亦不住于诸有中,此即清净持戒行。” 同经云: “一切法平等一味,无相,空,其心于一切法无住无著,是名忍辱,具大利益……若有智者,欲行精进,应于长时断舍一切贪念,其心无住无著,此即真实耕耘福田也,为利一切众生,令得安乐故,应修禅定。舍弃一切重担,降伏一切烦恼,如是行者是真实智者。” 礼拜亦摄于般若波罗蜜中,《虚空宝经》云: “譬如将水灌入水,或以酥油注酥油, 自见自明智之时,此见即是真礼拜。” 若具足般若,供养亦在其中。《父母谒见经》云: “若能依止空性法,于如来境生雀跃, 此是能仁最胜供,无有较此更胜者。” 《甘露秘重续》云: “香花等供养,非真正上供, 若能调自心,是为最上供。” 若具足般若,忏悔罪业亦在其中矣!《清净业经》云: “若欲行忏悔,应以正直心, 观察实相义,善观真如理, 是最胜忏悔。” 守护戒律及三昧耶,亦可摄于般若之中。《天子请问经》云: “戒与非戒二俱无贪亦无著相,是名涅槃之我是极清净戒也。” 《十轮经》云: “住于家室,不剃须发,不着法衣,亦不受戒,惟具足圣谛法性,我说此人是胜义比丘。” 《极无住续》云: “若能常食彼,无整相续食, 此人能满足,一切宗派义, 诸愚蒙不见,依语言名句, 内外一切法,皆是自心也。” 萨惹哈云: “读经即是此,持经亦是此, 修观亦是此,心中若执法, 则乖般若教,以有相之见, 不能见般若。” 般若亦摄供物食事等法行,《秘密甘露王续》云: “食事供物等,种种供养行, 皆归于心性,内外一切法, 莫不摄于心。” 问曰:“如果只是观体性或心性,则一切佛法皆摄于其中,那么佛法中说了许多的方便次第法等等,又是什么缘故呢?” 答曰:“那是为了权巧接引那些迷于实相的下根众生的缘故。” 《显智庄严经》云: “说因缘关联,次第趋入法, 是为愚蒙人,方便权说故, 俱生成就法,何有诸次第?” 《但却顿蒋续》云: “我者等虚空,常住解脱中。” 《虚空宝经》云: “在未能趋入法界大海之前,言地、道,次第等法;尚说得过去,一旦抵达了法界大海之后,地、道等法就一点踪迹都没有了。那里还有可行的地道次第呢?” 阿底峡尊者说: “专心修观禅定时,不作身口等善业。” 修般若之证验者 行人修习般若之相应相,有下面几种: (一)自然会对善业较前精进。 (二)烦恼自然会减轻。 (三)对(定慧之)成就会努力去争取。 (四)舍弃一切散乱诸作业。 (五)对此世之一切不贪不著。 《宝鬘经》云: “由修空性故,自然勤善业……” 修般若之果报 修般若之果报可分两种:一是究竟的果报,一是暂时的果报。前者指获证无上菩提。如《般若七百颂》云: “文殊!若修习般若波罗蜜多,菩萨摩诃萨当速疾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暂时的果报则是能够产生一切善乐之适意福果。《圣集颂》云: “佛陀及佛子,声闻并缘觉, 天及王人等,并一切众生, 所享诸快乐,及一切福报, 皆由胜般若,波罗蜜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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