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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海上师:菩提道次第心论 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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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海上师:菩提道次第心论 卷第一

 

  《从根本广论中录出》

  南无谷汝曼殊廓喀耶(梵音)

  归依上师妙吉祥(汉语)

  具足百千妙善所生身能满无边众生愿欲语

  如实而观遍知无尽意于是释迦主尊头顶礼

  无比导师如来最胜子负荷胜王深广正法担

  游戏化现无量佛土间佛子文殊弥勒顶礼赞

  至极难逢难解佛母教导引深密南洲顶庄严

  德善名称普闻遍三地龙树无著圣师顶礼赞

  承二大车广乘善法流具甚深见发起大行道

  摄彼精要圆满无错倒教授宝藏燃灯智礼赞

  流布圣言一切正观眼入解脱行贤能引导师

  仁慈感动善巧作方便开明心地诸师顶礼赞

  今瑜珈者寡闻少精进多闻缺修修而不善巧

  广益教论支眼一面观经义分合传续无能理

  圣言宝藏教授摄精微于道不感喜乐堪能意

  我今于彼大乘圆道说根本意乐能成奋勉心

  依何方道摄持去盖盲具辨善恶能力智慧眼

  暇善所依大义胜分别诸堪能者一心劝谛听

  总一切种智地解脱士夫最胜之法理,依三士道修行之次第无不完全摄持是菩提道次第之门,于堪能者引入大觉佛地所说之法义也。(以上原文照译,以下依文摘录要义。)

  甲一、依那兰陀寺有三种清净门中诠释正法教仪。分三

  乙一、轨范师语说清净

  乙二、学子相续清净

  乙三、所说正法清净

  甲二、依本论引导诠释方法。分四

  乙一、开示造论者之殊胜功德及事业

  乙二、开示本论中法义殊胜。分四

  乙三、说听二者如何相应之正理。分三

  乙四、教授引导学徒次第之正仪。分二

  乙一、开示造论者之殊胜功德及事业。内中分二。

  初、造论者阿底峡尊者之殊胜功德者。通五明。见本尊。十二年学毗婆娑及四阿含等。越度自他宗海彼岸。证得一切教海源流汇归三学。于别解脱得比丘戒舍命防护深精律意悲心菩提练修发明亦成就。精进佛子广大妙行。成就金刚三味耶戒如理护持无犯。成就生圆次第自身现证得入金刚三摩地定。掩关修行极深细之二次第(六年)成就共不共止观并双运道。乃至圆满殊胜三摩地究竟。

  次、尊者之事业者。三次败破大力恶宗外道。通达诸宗(大小十八部等)住持正法。〈在藏中〉总集一切显密正义,束为修行次第,如道炬论等导盲进道。于诸了空未达关要故谤方便者,遮止彼一切作意思惟,损减教法等开示如来密意。于倒执密部教义者,损害根本清净梵行等善作破除,弘演增盛无倒正教,护佛*轮,恩被雪山。

  复次,成就如是功德事业,皆由三种圆满胜因:

  一、善知五明及具清净教授故。(谓得从佛展转传承于其中间未绝,修证之重要教授教诫故。)

  二、得见本尊获言开许故。(深修定业大愿之作用故。)

  三、具足融汇三宝法义,极善圆满故。(学修承传一切汇归般若发大胜用也。)(以上开示造论者殊胜功德事业,以下明本论中之法义殊胜。)

  乙二、开示本论中法义殊胜。分四

  丙一、通达一切经教无违。

  丙二、依现经教论理教授无倒。

  丙三、得佛密意。

  丙四、自行消除一切极大罪行。

  丙一、通达一切经教无违者。谓解经教圣言之名诠,无倒显示诸欲证道者所应遍知、所应断除、所应现证、所应修行者。是如来至言初中后善尽胜之妙说故。菩萨必应遍摄三乘化道。大不摄小则与大义相违。惟除自利不减法门。不灭一切过,则不能证一切圆德。金刚乘道,亦必与诸乘道共同无别立理。无上瑜伽决不舍离三聚学处。若趣上上三乘五道,必须完具下下诸乘功德。一切教乘应当普学,不舍一法。然要依佛次第,犹如四方不舍何方,然不一人同时趣向多方。其未知者云何当知“集积资粮,净垢罪障,广发正愿”。以此慧力日增,自速趣道。

  丙二、依现经教论理教授无倒者。一切依现经言于其经法不得乱、坏、增、减,经中难解处,必依正量论理大宗论言解释。论言复难,更依知识引导教授。不依私心作解。教授广大经论不得顺此损彼,不得无决定之指示,不得经外有说有修(离经一字即为魔说),不得但求说解不顾修行,(依文解义,三世佛冤。)不得修行与经说各别分而为二,要依说修行,依修行而说。不得教说此法门而修行用彼法门,闻思修必成一致之教授。

  丙三、得佛密意。密者,深隐难显现故。若初发业未多闻未串修人,必依善士教导而得直趣宗要,达解傍通诸方各类得决定意。否则自力摸索搜求,能通一义,亦费长时观待极大勤劳,且难获定解,起偏邪执,或坠疑网。是以学修最要,必得接受有方,了达密意。

  丙四、自行消除一切极大罪行。极大罪行者,即是诽谤正法。当知一切佛语或实或权,皆是开示成佛之方便。有不解此理者,妄执一类为成佛方便,及执一类为成佛障碍,判别好恶。是理、非理、应学、应舍,若识此论立言,则无此过。经云:

  "若毁此南洲中塔尽而谤法罪尤重,如弑恒河沙阿罗汉谤法罪尤重”。

  乙三、说听二者如何相应之正理。分三

  丙一、应如何听闻正法。

  丙二、应如何讲说正法

  丙三、说者闻者应如何共作

  丙一、应如何听闻正法。听者应思闻法之胜利,知诸法(有为无为),断诸恶,舍无义,今后涅槃,作实想、目想、光明想、现乐想、究竟解脱想。不观法师五过,戒行穿漏、形貌丑陋、文辞鄙恶、言语粗俗等。应专信、恭敬、不谤、不高举、不忿恚、不求过、随顺而行。

  复次,依入行论有六想法。一、如病。二、如医。三、如药。四、殷重求治。善护禁忌。五、如佛想。六、法久住想。馀则务作自身一人闻法想。故经首先作如是我闻有深意也。

  丙二、应如何讲说正法者。应知法施功德。殷重报恩。说法之意乐加行、对境应说不应说等。

  知法施功德者。说法应知之功德胜利有二十种。一、成就念。二、成就胜慧。三、成就觉慧。四、成就坚固。五、成就智慧。六、随顺证达出世间慧。七、贪欲微劣。八、嗔恚微劣。九、愚痴微劣。十、魔罗于彼不能得便。十一、诸佛世尊而为护念。十二、诸非人等于彼守护。十三、诸天于彼助发威德。十四、怨敌等不能得便。十五、其诸亲爱终不破离。十六、言教威重。十七、其人当得无所布畏。十八、得多喜悦。十九、智者称赞。二十、其行法施是所堪念。

  殷重报恩者。佛说般若时,自敷座筵等,法者尚是诸佛所应恭敬之因,故当于法起大尊敬。随念如来功德及其深恩思欲酬报。

  说法之意乐加行中。其意乐者,如海问经之五想,于自起医想,于法起妙乐想,于闻者起病人想,于如来起善士想,于正法起久住想。严戒行,修慈心,断高胜、嫉妒、缓怠、疲厌、自赞毁他、吝法、顾念财物名闻称赞等。欲为令自他成佛修行,说法功德成就,即是大收获也。其加行者,沐洗清洁,著鲜净法服,于其清洁悦意处所如仪而座,先作归依三宝,诵经咒清净内外坛场,然后发心作供养,祈师佛本尊加持自他慧心,求护法守护。观听众根机以慈心施法,出言和美,不嗔妒,不颦戚,欢喜发言,以宗因喻及至教如量而说。日夜善修最胜要法。所得利养不自享受藏护,悉供三宝。不得无义消费施财,亦不得希望听众供施及思念美食衣服住处贵药等。于诸徒众悉无所求,唯愿自他出离不善,进道成佛。则是说法功德成就。

  对境应不应说之分别者。未请不应说,无请亦应观器而说,若是器虽不请亦说,应谦退而说。馀则依照百众学戒法。

  丙三、闻者说者应如何共作。于上文所说事理应获定解,随事起用。否则如天成魔,正法反成烦恼之助伴。如云初一若错,乃至十五日月年年永错,可不慎欤。(以上说听二者如何相应之正理竟。)

  乙四、教授引导学徒次第之正仪。分二

  丙一、亲近法理

  丙二、修心次第(即三士道)

  丙一、亲近法理。分二

  丁一、引发定解之理

  丁二、修持法则之行

  丁一、引发定解之理者。摄决定心藏云:“住性数取趣,应亲善知识。”博朵瓦语录云:“总摄一切教授,首是不舍离善知识。”菩萨藏经云:“获得菩萨一切诸行,如是获得圆满一切波罗密多。地、忍、等持、神通、总持、辩才、回向、愿、及佛法,皆赖尊重为本、为处,乃至出生、长养为主要因。”又博朵瓦云:“修解脱行更无重要过于师者,若世俗事可见而能者,苟无师教亦日无成,况是从无间恶趣来,欲往曾所未经之地,安能无导。”(此类定解在华严经入法界品,及大般若经萨陀波仑等中,应再再使定解生。)

  复次,更明亲近善士之法。分六

  戊一、所依知识之德数

  戊二、能依学者之相

  戊三、应如何依止之法

  戊四、依止之胜利功德

  戊五、不依止之过失

  戊六、摄合诸义。

  戊一、所依知识之德数。今明拣择所依止善知识之德相十种者,谓自未调伏而能调伏他者,无有是处。择果而食,智人当知。今之十法依大乘庄严经论说,以能总纳大小一切教义,亦便忆持故。甲、调伏者,是持戒相。身口如律,乃至诸根纯和。(戒、见、威仪、正命。)

  乙、寂静者,得定相。于一切行能顺正知正念。离恐怖、急躁、味著。

  丙、除惑者,是成就慧相。能严密照见烦恼、习气、无明、随眠等。谓依出家远离所生善法,于法简择、极简择,乃至觉明慧行。

  丁、德增者,谓以上三德由自精进力,日益增长不下,且以此力摄获利他,如古德云:“诸佛非以水洗众生罪,非以手除众生苦,非移自证交馀人,示法行谛令解脱。”所以能自成三德,即是利他。利他是令他成就三德,得三解脱故。

  戊、有勇者,成就利他,刚决猛利,久无疲厌,堪耐劳苦。若通三学是二利体,必以悲勇力行乃堪大用,身行之教不言而从。否则赞美旃檀,谋自活命及善名者,非实隹果,识者不取。

  已、阿含富者,依于三藏三学成就多闻,在一时一事一义上,而能发生无量定解,初中后善,摄用多端。此德成就必依闻思修于三学丰富,欲速者加以三味门及陀罗尼门。

  庚、觉真者,了证实性,不谤般若,是殊胜慧学。求能通达法无我现证真实者为正,否则以教理通达亦许。(必须善庄严中观等。)

  辛、善说者,称法印,无颠倒、无垢、无病、无杂。善调伏惑恼,超越世间,具足支分,能起随行,决定。

  壬、悲愍者,愍念愚迷,慈心利他。不为利誉恭敬,为法流久远,为报师佛大恩。

  癸、离退者,益他始终不倦,不顾难劳,不中断、不草草,克成其教。此上大乘庄严经论弥勒菩萨所说,菩提道次第所引,别馀有别解脱戒经十年二十一种五德法数,是佛亲定,比丘必须依照实学。兹再录法蕴足论文如下,更增完善也。

  尔时世尊为摄前义而说颂曰:

  善哉见善士能断疑增慧令愚成智人慧者应亲近

  善士应亲近以亲近彼时令疑断慧增使愚成智故

  云何为善士,谓佛及弟子。又诸所有补特伽罗,具戒、具德,离诸瑕秽,成调善法,堪绍师位。成就胜德知羞悔过,善守好学(已得不失如教),具知具见,乐思择,爱称量,喜观察,性聪敏,具觉慧,息追求,有慧类,离贪趣贪灭、离嗔趣嗔灭、离痴趣痴灭。调顺趣调顺、寂静趣寂静、解脱趣解脱、超度趣超度、妙觉趣妙觉、涅槃趣涅槃。乐调顺谛,离骄放逸,好慧忍辱柔和,升直道如见。专自调伏、专自寂静、专自涅槃。为才支身,游诸国邑王都聚落,求衣食等具。质直具,调顺具足,质直及调顺具。忍辱具,柔和具足,忍辱及柔和具。供养具,恭敬具足,供养及恭敬具。正行具,守根具足,正行及守根具。轨范具,所行具足,轨范及所行具。信、尸罗,及闻舍慧。自具净信,亦能(悲心)劝励安立有情同具净信。自具尸罗及闻舍慧。亦能劝励安立有情同具尸罗及闻舍慧。是名善士。

  何故名善士,以所说善士,离非善法,成就善法。具足成就四念住、四正胜、四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觉支、八圣道支。故名善士。若能于此所说善士,亲近承事,恭敬供养,如是名为亲近善士。

  戊二、能依学者之相。依四百论说有三。正住、具慧、希求,是为闻器。正住者,不爱著先有之法义,而嗔恶他宗合理之说。情感偏蔽终不入理。具慧者,有力决择善恶正邪,否则以恶邪为是,反观善正为非。或取不坚实处以为重要,而忽略舍弃真正重要,学不能成。虽有正见具慧,而于听法如观画听歌,全无愿欲发趣心行,是则无义。故必了解谛要。希求广大,更能殷重恭敬趣行为要。(有宽说者,但能具信不欺,如教而行亦可。)学者应当自观取舍励力成就闻器。

  戊三、应如何依止之法者。特于广受法恩。圆满教授教诫,开明心地之善知识应如何依止。论中分二,已一、意乐与已三、加行也。

  已一、意乐修法。分三

  庚一、总教意乐之相

  庚二、修信以为根本

  庚三、随念恩德以增敬重。

  庚一、总教意乐之相者。依华严经说有种种心能摄取一切亲近意乐。弃自自在如孝子心,担荷一切事担如大地心。发生困苦心不动摇如弥须山心,受行一切杂业如世间仆使心,断尽一切慢及过慢如除秽人心,难行勇行如乘心,受于毁骂无存忿怨退舍如犬心,任载勤劳者若往若来悉无厌患如船心。

  庚二、修信以为根本者。由其意乐有进退转动,而令修持坚固,为成就功德之本。以无信则无希求,无希求则焉有成就。所以视师如佛,成就则必殊胜,观过则必退失,皆在一念上。信力若渐移,应更观师德,察自己过。

  庚三、随念恩德以增敬重者。十法经云:“于长夜中,驰聘生死寻觅我者,于长夜中为愚痴复。而重(深)睡眠,醒觉我者。沈溺有海,拔济我者。我入恶道,示善道者,系缚有狱,解释我者。我于长夜病所逼恼,为作医王。我被贪等猛火烧燃,为作云雨而为息灭。应如是想。”华严经说:“善财童子,如是随念痛哭流涕,诸善知识,是于一切恶趣之中救护于我。令善通达法平等性,开示安稳不安稳道,以普贤行而为教授,指示能往一切智城所有之道,护送往赴一切智处,正令趣入法界大海,开示三世所知法海,显示圣众妙曼陀罗,善知识者,长我一切白净善法。”应如此文而正随念,一切句首悉加“诸善知识是我”之语。于前作意善知识相,口中读诵此诸语句,意应专一念其义理,于前经中,亦可如是而加诸语。

  又如华严经云:

  我此知识说正法普示一切法功德

  遍示菩萨威仪道专心思维而来此

  此是能生如我母与德乳故如乳母

  周遍长养菩提分此诸善识遮无利

  解脱老死如医王如天帝释甘露雨

  增广白法如满月犹日光明示静品

  对于怨亲如山王心无扰乱犹大海

  等同船师遍救护善财是思而来此

  菩萨启发我觉慧佛子能生大菩提

  我诸知识佛所赞由是善心而来此

  救护世间如勇士是大商主及依怙

  此给我乐如眼目以此心是善知识

  一应其颂而忆念之,易其善财而诵自名。

  已二、加行者。分二

  庚一、以身命财产供养。

  庚二、如教修行供养。

  如五十颂云:

  自誓阿舍黎不吝妻子等自身命常依财物趣向审(知)

  由无量忆劫如佛难遭遇于斯时幸逢应具大精进

  常护三味耶常供养如来亦常供于师如供诸佛等

  以此无尽欲略微悦意等或最上诸珍奉献无上师

  如诸佛纳受即此恒纳受所成福资粮转殊胜悉地

  若师有教命欢喜具慧闻若不能事类彼意善启呈

  悉地从师护及得人天乐不越师教命彼一切殷勤

  戊四、依止之胜利功德者。近诸佛位,诸佛欢喜。终不缺离,大善知识,不堕恶趣,恶业烦恼悉不能胜。终不违越菩萨正行,于菩萨行具正知念。功德资粮向上增长,乃至悉能成办现作圆满一切义利。以承事力意乐加行悉获胜善之业,而成自他二利具足也。

  地藏经云:《彼摄受者,恶趣流转众业,乃至于现法中应受疾疫饥馑损恼身心等苦,下至呵责,从于梦中亦不感诸苦受而得身心清净。若于俱胝佛所,布施供养受行学处,种诸善根,功德异熟无边。若谁能于具德师所,半日净信善作,成就功德悉同于彼,不可思议。》本生论云:《亲近善士,不可远离,伏理修善,熏习德尘,时久用深,速则不得深染。》

  戊五、不依止之过失者。于诸功德未生不生,生者退失。于诸恶法未生者生,生已增长成熟。由不近善友必致渐亲恶友,亲恶师友则渐远离善师良友,久则渐渐爱乐恶友,怖近善友。终则以不善为善,以善为不善。颠倒错失由于最初一念不定,乃至于堕落深渊不可救拔。涅槃经云:《诸菩萨怖畏恶友,胜于醉象,醉象唯坏肉身,恶友俱坏身心善法及净胜意乐,乃至掷汝于诸恶趣。》颂云:

  若为恶友蛇执心弃善知识疗毒药

  此人虽得闻正法反堕深险实痛哉

  又亲友集云:

  若自不作恶近诸作恶者亦疑为作恶恶名亦增长

  如毒箭置囊能染无毒者

  复次,虽亲知识必当如教,如事师五十颂云:

  于是依怙尊弟子若轻毁如轻毁诸佛长得受重苦

  以此任如何勿使师生恼愚味行相违报生大地狱

  无间苦相应何故住狱中由作谤师等师宏宣正法

  于一切殷勤金刚大智慧至善无谄曲任何勿谤非

  于师具恭敬随行喜舍等病等非人难无发生能成

  戊六、摄合诸义总说者。如上依止瑜伽教授广演事师法则,复引经论要义而庄严之。必当多次久久串习,若但一二次作所缘者,必无作用胜利可见。再若依止不依法者无功反过,应再再拣择而生悔心发防护心,正勤善修,非只一生之用,是始终必备之胜道资粮,乃至未成菩提以来,取得摄受引我入道之正因也。

  丁二、修持法则之行。分二

  戊一、修法

  戊二、破邪

  戊一、修法者,此中复分初中后三种

  已一、修加行六法(附带七支)

  已二、正修行。分二

  庚一、共同修法

  庚二、不共修法

  已三、结行。分三

  庚一、中间行法

  庚二、三合引导

  庚三、四种资粮

  已一、加行六法者。是金洲大师传:一、处所洁净。二、安设庄严三轮所依。三、求无谄诳之供品,端正陈设。四、于安乐卧具端身如法而坐。五、归依发心。六、从面前虚空明现观境。若唯修正观,而缺顺道资粮及净治业障之缘者,应修普贤七支以增顺境而消违缘,以之修法有二,谓依经颂文随念观修,及依上师供养法而修。次令所缘明了显现。(或加供曼荼供)以猛利心念衍衍衍(密芝吗)再再启求,伏愿加持从事师起及于通达无我,乃至次第中间文如五字仪轨中作。

  已二、正修行,庚一、共同修法者。谓欲令心安住所缘行相故,由从无始自为心所自在,心则不为自己自在,心复随彼惑业障等自在。而更发起罪行颠倒。今者为令其心随自自在,于善所缘堪能安住,具足忆念正知,如所决定次第令无错乱增减安定,摄心所缘而住。

  庚二、此处不共之修法者。观依不依止之功过等,防护毁谤诸过,思维功德,忆念恩德,乃至不二之祷修等。

  已三、结行者。应将所集众善福资,好作迥向,恳求加持发生悲智,于大乘二利之道生起慧行最要,内中分三:

  庚一、中间行法者,谓除正修等时中间,须多加礼拜、绕塔、经、像等行、或作读诵、书写、画像、造像、供事、施事等。最要者,应当读阅《现法》相应随行之经论。数数忆持其旨趣,以多种方便集积资粮及净治违障。

  庚二、三合引导者。最要守护所受律仪,集资净障,守护律仪,依所缘行相净修其心。三者不离名曰三合引导者。

  庚三、复次应习四种资粮以为引发止观道之正因。分四

  辛一、密护根门

  辛二、正知而行

  辛三、饮食知量

  辛四、精进练修寤瑜伽

  辛一、密护根门者。谓于防护根门之法等,数数委细炼修令不忘失正念(对境能生正念辩识)。次者根境、相合、识心功能故,心于彼境触受爱生,欲合欲离,发生贪嗔之时,随能治伏以理引心还住正念(正觉慧力克伏惑障)。伏除当时所起好恶所起之行相,及后随取之好恶行相。

  辛二、正知而行者。谓有五行动业及五受用业。(皆是别解脱戒之实修也。)一、五行动业者。(一)身事业。往还聚落及馀寺院等正知应行非应行。应如何行。(二)眼事业。略睹详瞻正知应看不应看。(老病死苦不净等应看,母邑戏乐角舞等是不应看)。(三)支节事业。屈伸俯仰,正知应作不应作。(四)、衣钵事业,若长若缺,离舍化求受持,正知合法不合法。(五)、乞食事业。行化乞食,正知是法非法。(以上是行动五业)

  二、在寺内之受用五业者。(一)、身事业。正知是时是处,应行应住,若往同法亲教阿舍黎师等处,众集食会,于中敬礼问询,床座侍立进退等一切是法非法。(二)、语事业者。谓若请受教法,诵习先闻,为他说法,论辩言说等,正知是法非法。(三)、意事业者。应当默然中夜正息,静处思义,,九法住心,毗钵舍那,非时养息,略为消遣,如是等各各正知如法而行。(四)、昼辰、夜业者,谓于永日及初后夜不应睡眠。此中(白日)含摄身语二业。睡眠事则属,业各各分知。(以上十类正知,应依各各现地修学作务情形,自作文表或图画记号显明重要断修作事之要点,于事前或日夜数次看阅,以补正知正念速成。)

  复次,此中略为四类总相:(一)、身业往返等行相。(二)、于所行处所事理行相。(三)、何时应作不应作之行相。(四)、于如是等现行之时各各如法行止。往返瞻睹宣说听受等际而能极善防护了知行想、是、非、进、止,合符正知,谓我现前如是正行,应当如是正行。现在不生罪染,将来不堕恶趣。于未获道果,确是证道之因,是为正知资粮也。

  (此上二门,是引圣无著之说,励力行之,净尸罗、发胜定之殊妙方便也。故应勤勉学修。)

  辛三、饮食知量者。此中分四:(一)、不太多。(二)、不太少。(三)、相宜。(四)、如量。又应对治耽著饕餮。复次,应观食事所生过患。〈一〉、正饮食时观可厌恶。〈二〉观食已消化所生过患。〈三〉、观追求成办所生之过患。〈四〉、观防护之过患。〈五〉、观亲属因食成怨。〈六〉、观食欲无厌之害。〈七〉、被食所缚之苦。〈八〉、观因食而起恶行苦果之怖。

  次正观而食之义者,应作五观:(一)计功多少,量彼来处。(二)、忖已德行,全缺应供。(三)、防心离过,贪等为宗。(四)、正事良药,为疗形枯。(五)、为成道业,应供此食。

  馀则供养、布施、往返、起坐、用钵作器等,如仪不苟。

  辛四、精进练修寤瑜伽者。精勤策心,于眠息时觉盖、弃盖,与护根、正知二法相互作用。正意睡眠,如狮子卧具力无畏,右肋而卧。法尔能令身不缓怠,不失正念,睡不沈重,无诸恶梦,乱意睡眠有五过:(一)恶梦。(二)、诸天不护。(三)、心不入法。(四)、不思明相。(五)、喜出精。眠息相应法者:(一)作光明想,心依光明而睡,灭无明盖之根本修法也。次令心随闻思法义,摄修次第妙行,于入睡梦中,心亦随诸善行而转。(二)、正知不随烦恼,警觉动身。(三)、卧时策心犹如野鹿(不乐深睡)。(四)、思维明相,明日应作勤奋早起。馀则顺障盖法而修其心。

  以上明修法之初、中、后三法竟。

  戊二、破邪云何。谓有心未亲近广大圣言,及诸释经妙论,复缺教授指示导引修行次第精要之人,如是论言,说修道行时,不应数数观察,唯应止心,若其数数起观择者,是闻思故。又云:诸所分别(闻思)是执相有为。于正等觉成障碍故。此是未修未达,违背经论者之说。依庄严经论云:《依筅所闻义,如理作意思,起正作意修,真义境智生。》

  复次,如理修者,须先从他闻,由他力故而发定解,次乃自依圣教正理,如理思维所闻诸义,由自力故而得定知。如是闻思决定,离离疑惑,数数串习,是名为修。此之数数串习观察而修者,又有二:一、于彼闻思所决择义,现见具有(不须决择),观依止住。二、若以自慧思维决择,除疑断障(须要决择),真义智生,是作意修。若唯治心、不决择、无慧行者,是谷麦不辨,痴人也。

  复次,闻所成慧,以闻为先。思所成慧,以思为先。如是修所成慧亦应以修为先。以此修慧由修成故。(问曰)若是修慧由修所成,何故说言以闻起思,依闻思故而起修慧耶。(答云)修所成慧前行之修,即是修习思所成慧之定知,闻所成慧之定解,习此定知定解纯熟作意,真义智生,乃名修慧。非闻思慧,然亦决不离思慧而有修慧也。(闻思者生因智,修慧者了因智。)

  复次,若如是者,彼具几许多闻,乃有尔许多闻所成之慧,亦以发生几许多闻所增思所成慧,若是几许闻思所成之慧,习练串修亦得尔所增广修所成慧。若闻多者闻慧多,闻慧多者思慧增上,闻思慧几许增上者,修行方便,必如尔所广大决定。修行方便广大决定者,则其消灭过失之能力强大,引起智德之作用深广。故诸经论皆说修行,闻思最要。

  复次,若谓闻思所择者,非为修故,唯是广开诸所知解,若正修时,另修别馀一种不关平日闻思指示之法。喻如不依指示一定行处而行,别向未示之行处而驰。与前教说闻思之义毫无系属,亦是破坏诸圣言中,圣所建立三慧次第生起之理。若是谬论可成建立不称。错倒者,则成不须多闻乃成善说(佛说多闻成善说法。)又诸多习经传之人,与彼从来不知经传之人,二人共修成就同等。或无闻者更胜多闻决择,无知无解为妙,则有别类愚味有情定胜人类,今见不然。

  复次,为有执言,闻法观择,成修行害,诸恶见者,破彼坚固邪执,是故立言串习闻思二慧所决定义,虽非修成许是修有,有串习故,说修无违。若相违者,则诸下地异生,未得初禅未到地定时,应全无修,以欲地中除说已得入大地时,由彼因缘,可生修所成慧之外,馀于欲地无修所成。对法论中数数宣说。然如波罗多释论显明文句云:《所言修者,为令其意成彼体分,或成彼事。》喻如修言修悲等复次,圣慈氏云:《决择分见道及于修道中,数数思维称量观察修习道》。此说大乘圣者修道,亦有数数思维称量观察。

  复次,如说修习净信、修四无量、修菩提心、修无常苦等,数数思择护养增进皆名为修,修之意义所摄广大。

  又前所说,一切分别,是相执故,障碍成佛,弃舍一切如理观察之修行,此为最劣邪妄恶见。是彼甲那肯补之执,于后明止观时当广破除。此种邪执,最能破坏信士敬重圣教典籍皈依之心,塞闻思路,能令有情自心慧藏固闭不张,长劫沈沦。亦见修道中失于经教指示,依止无方,随缘取舍,自我是师,终必退没不成道果,是故此等邪见魔说,即是隐害佛教正法之极大因缘,胜于毁塔破像焚烧经论也。

  复次,当知修行有二种修,谓思择观寻修,及不思择住心趣入修。如于善知识修信,及修暇满难得大事、死苦无常、业果决定、生死过患所缘,及菩提心等,应当如是数数思择,何以故,此诸修法仅仅知道,或唯住心,或能令心猛利,然心恒常改变意志之趣向,无如数数观择,而能灭除颠倒违障罪类、不敬等心。譬如对于欲贪毒境可爱之相,久再住心,则能反起猛利贪欲,若久住心思惟怨敌不悦违心之境,则能反起猛利嗔心。是故初修入道,于境之行相,显明不显明是一样,唯要慧心摄持其旨趣,数数寻思,如理观择,恒常如流,习心正道。

  若不思择,住心修者,谓心不能住一所缘,为令如欲堪能住心,若是数数观察,住心不生,故当修止持心(然亦必依八正辅行)。此于后时止观中再详辩之。

  复有说言,聪慧之人唯应修观,非聪慧之人唯应修止,此说非理。以凡修行皆须俱修(止观)二法,决无偏修之理,所谓慧者,言能无杂,简择一切如所有性,及能各各分别尽所有性。此是修行之人,于道久修,反多重大忘念(顾此失彼),念力钝劣简择取舍意渐迟钝,照顾不周。当知此即是走入错路之因也。

  复次,如理寻思,次第相因,引生德用之定解者,如于三宝等功德数数了知,则能依此增长正信。于实生信,见其功德,则能反观生死过患。了知生死过患,再再观择,自然生起正意出离,出离心生,乃见解脱胜利,略得解脱之悦乐,由能放下私我。私我无蔽于心,则见自他平等,悲心故生。以此体解大道,(内息我私)发菩提心,决定利他,受行菩萨净戒律仪,誓行六度大行,始终信乐精进,而趣于道,必无中断沈没退舍。如是一切皆依观慧寻思经义。次第引生。故诸智人应于此理发生定解。而趣定知。再再旋还而成决定,他不能转,“是为无上菩提资粮”。复次,于诸修行见理狭碍者。彼谓若以观慧极多决择而修行者,则能障碍专住一境胜三摩地,不能成就坚固一心等持。此当明解,若言其心专一所缘,如其所欲堪能安住,此三摩地先未成办,现新修时,若是数数观择众多所缘,定则不生。至若其定未成以来,引生之法唯应修止,此亦我许,但若谓如是定前观修众多引发,即能障定者,是全未解诸大释论宣说引发三摩地之方法也。经论处处宣说炼金和泥,调柔和软若止若观随意堪用,无大(句力)劳,即能成办胜三摩地,是最上方便故。

  复次,若欲令心坚固安住所缘一境成胜三摩地者,有二种违缘,谓沈与掉是也。是时若其无间猛利缘修观择三宝功德之心,于彼沈没最易断除而生喜俱行心。欣乐决定,不劣不味,策励正知,舍彼沈没。如是策心对治,是诸定量师导共所宣说者也。若能猛利无间观见无常苦等过患,其心掉举自然极易断除,以掉举者是贪分所摄散乱心故。(以动治动顺彼习修)若欲沈掉二过俱皆远离,非是偏修一法可能,必要多修信心及解脱意乐,并各种资粮加行,视其信心乐欲资粮之程度如何,即是定道之深浅可判。得定以后更须将护习持无间,复须善巧知识先觉,随授应时所缘法要,开示定解,证明经道相应之义,不违教理。或增古德语录事实,充加圆满明白来去道程,万勿得少为足。若得善巧次第策励有方之师于法会说法开示大众之宣说,最能格外生智转变心力,较于暗中独思不可同等看也。如是闻思修是决定模范,不可计执说闻思众多与正修相违。彼等邪说分别应当断除,我今为于圣教法藏未能深入,思修不定,不解一切讲说皆为修持,修持不离讲说分解决择,一切圣言即是现前教授,教授不得违背圣言私作教授方法。是故依于经传广大教典立论详辩,亦利久修于道虚妄推度未决定者。依此于自所学修方道作反正归途之方针也。

  今已显示如前所明弟子应如理依止善知识竟。而善知识应当如何引导修心之次第者。涅槃

  丙二、修心次第。分二

  丁一、依有暇身圆劝发修行之心。内中分三

  丁二、如何摄取修行心要之义。

  戊一、此中有暇者。离八无暇故。故何为八。

  一、二、三、三恶道。极难生闻修机会,持戒正观是决不能。

  四、盲聋痖病,不能闻说。

  五、愚智邪辩。不信三宝、业因果报,邪见破正法等。

  六、无佛教。佛不出世,或正法灭尽时。

  七、北俱庐洲。边地、(巾蔑)戾车、无苦无四众处、生而邪见。八、无想天等。除初生时及临没时,馀心心所皆无所用,及恒常散乱欲天等。

  戊二、十圆满者,自他各五。

  已一、自圆满五种者:

  一、善得人生。谓生在人中得丈夫身。男根成就,或得女身。

  二、生于圣处。谓生中国,四众游涉之处。

  三、诸根无缺。谓性不愚钝亦不顽呆乃至痖病,支根无缺能于善品精进修集。四、胜处净信。谓于如来正觉所说法毗奈耶得净信心。以此“实”能生“起”一切因果等世出世间(定慧等)白净法故。此中所起前行增上诸清净信名胜净信,能除一切所有烦恼垢秽浊故。

  五、离诸业障。谓能远离五无间业,所谓害父、害母、害阿罗汉、破和合僧,于如来所恶心出血、随一所有无间业障,于现法中不作不行,以此业障于现生中不能转生涅槃及诸圣道。

  已二、他圆满五种者:

  一、诸佛出世。谓如有一普于一切有情类,起善利益增上意乐,修习多千难行苦行,经三大阿僧企耶,积集广大福德智慧二种资粮,获最后上妙之身,安坐无上胜菩提座,于四念住善住其心,修三十七菩提分法,现证无上正等菩提,如是名为诸佛出世。过去未来现在诸佛,皆由如是名为出世。

  二、说正法教。谓即如是诸佛世尊出现于世,哀愍一切诸声闻故,依四圣谛宣说真实苦集灭道无量法教,所谓契经、重颂、记别、讽诵、自说、因缘、譬喻、本事、本生、方广、希法、论议,如是名为说正法教。诸佛世尊及圣弟子,一切正士,皆乘此法而得出离。然后为他宣说称赞。是故说此名为正法,宣说此故名正法教。三、法教久住。谓说正法已转*轮已,乃至世尊寿量久住,及涅槃后。经尔所时,正行未灭。正法未隐,如是名为正法久住,如是久住,当知说彼胜义正法及作证道理。

  四、法住随转。谓即如是证正法者了知有力,能证如是正法众生,即如所证,随转随顺教授教诫,如是名为法住随转。

  五、他所哀愍,他谓施主,彼于行者起哀愍心,惠施随顺净命资具所谓如法衣服饮食,诸坐卧具病缘医药,如上名为他所哀愍。

  附南阎浮提士夫特殊之福德十六正修之附讲。

  一、特能殊胜亲近供养如来等。

  二、特于般若波罗密能起作意。

  三、于无生法忍能得。

  四、于所应作之菩提,及能作菩提诸法,能无所缘。

  五、十善等及无色之修习悟人,易作易得,特别超胜。

  六、邻次诸天。

  七、自能镇伏诸魔势力。

  八、与导师及相同之士夫一处住。

  (一)、学处悉皆清净,一切相俱足方便善巧。

  (二)、具足成就如来之种性。

  (三)、能得佛果之因相具足。

  (四)、与波罗密反背方面。心意不生。

  (五)、色等及俱有之观察心非炽然生。

  (六)、波罗密法能普摄正知。

  (七)、一切圆满成就能得。

  (八)、正等圆满菩提相近转成。

  戊三、劝发修行之心。所谓思维大事者,如上等(有暇身圆)名为解脱法缘最要之素,若仅为存命或引乐除苦而修行者,不必定具如是胜缘,若欲依止正法修行,或特欲修利他大乘道者,于此胜缘务求圆满。虽然,此最难得者也,是故最当胜解。能作此佛道成就解脱依止,复能引导众生入道,发生广大力用,现生堪能者,唯人乃能。上界诸天之身定无新得圣道者,欲界诸天多成放逸无暇,馀则诸龙、阿修罗、非天、非人、金翅鸟王、持明似人腹行等皆有修行之障。虽在人中亦唯南洲有三宝四众处所是又更为希有。虽然得成南洲人身又多不能受行十善,迷于五欲,转瞬仍入恶劣下生,我今此身圆满,眷属良善,而复能行布施、持戒、有忍智力,可能修行止观禅诵,而不精进奋力,因小失大,舍却倒手之菩提妙宝,诤取无常败坏毒秽之物,终谢一死,空无所获。复当再再思维经言,人身失去不得者如大地土,复得人身者如爪上土。盲龟浮木,难能再遇。如是等义住心审观,以此观慧增上力故,而能令心坚住善法,策心、持心、发勤精进,踊跃欣乐。速行趣道。

  复次,总依四法如理策进之决定要则。

  一、除苦得乐,唯赖正法。

  二、趣入正法之道,唯有依于内外圆满现世之身。

  三、身是无常决定必死。

  四、前前推后后,终不能起修行,应要当下就修。

  复次,若能生起暇满难得胜心者,则必依于净戒律仪而为根本,辅以施供,增加无垢净愿而作迥向,殷重行之必定引生一切善法修行也。

  以上修心次第中甲依有暇身圆劝发修行之心等三已竟,以下明乙如何摄取修行心要之义(即三士道次第)。

  丁二、如何摄取修行心要之义。内又分二

  戊一、道之总建立。(以此引生定解)

  戊二、道中心要正理。(以此摄持正行方便)

  戊一、道之总建立。分二

  已一、由三士道总摄一切圣言之论。

  已二、指示三士门中次第如次引导之因。

  已一、由三士道总摄一切圣言之论者。如来出世总因为其利益一切有情,故凡所说正法,亦唯利益一切有情。或令闻法现生增上,或令闻法究竟解脱,乃至究竟菩提。

  欲得成就现生增上生缘众事俱足之法,或复希求后世善趣圆满,唯图生死乐中希求利乐,当知彼是下士。(或是凡夫,或是外道。)

  为证解脱仅出生死,及欲以此更求佛果者,依声闻缘觉之教厌患有为诸苦之方便,唯求自利解脱,或兼利他方便之道,知彼必是中士,或共大乘(次等)之中士以修佛乘一切种种智之方便,依秘密大乘及波罗密大乘,由大悲故为尽一切有情诸苦,希得成佛,学修六度及二次第者,知为上士。

  复有殊胜下士者,不以现生为重,希求后世,善起圆满成就二利。

  三士之定名者,依摄决择分云:《谓有成就正受非律仪非不律仪所摄净戒律仪。亦有成就正受,声闻相应律仪,亦有成就正受菩萨(三聚)净戒律仪。其中初者为下,第二为中,第三为胜。(对法大同)》。

  已二、指示三士门中次第如次引导之因。此中次第引导之义者,是以上士道摄纳馀二之事理。先必作起悲心大乘愿欲摄持其心。并解刹那无常不净病老苦痛集合之身,犹如芭蕉聚沫不坚之体。而为众苦巢穴。恶业烦恼之所生田。从汝如何保爱养育,终无满足,常不如意。令汝毁善造恶,虽非所愿,亦必勉从使命,而其最后终结,老死朽败,厌恶不净,究竟不保,弃舍方休。我今何不以此大患无用之身,而作利他有用之行,不令白白唐捐,而趣上士之道。

  复次,若其不知自利乐善识知三宝,明了苦乐无常因果之理,戒定般若无为解脱之道,虽云利他,究因何故利他,又以何法利他。是故上士利他应当先有下中自利之道,而为趣发正等无上菩提之坚固支分。

  如上二义,展转相依,发生定解,极要殷重爱护,不致诸道分割,不了一乘之义,而生大小各各之见,妄作取舍之论。修中下时含摄大乘之理而修,修上士道包括中下之事,理事互融,故成有义不空双运之真菩提心。如是再再殷重相续无间修习培养而令坚固。

  此时应当诚心修习不共归依而摄愿道,于其学处持心励力修学。次乃发心受行六度四摄菩提行戒,受得戒已,舍命护持勿令有犯,随时净治,安住律仪,为令六度诸善所缘心得安住,应善学习止观静虑,或亦以此发生通慧。或亦以此增进毗钵舍那。为欲断除二种我执,慧见决定无我空义,此应调摄无谬修法,而起慧体毗钵舍那。

  于此所说三学依定数量,以智慧方便精进成之。仅依一分不成菩提,发大定解,鹅王渡海必依双翅,俱有力故。

  如是共同道相续清净成就,应当趣入金刚总持。所谓总持者,总摄诸乘诸道一切珍妙,中间法要,依念持法,合摄圆满次第,种种方便而修习之。以是速成二种资粮,但贵依止如法,三味耶戒严护。若不乐修密道者,应将道中次第渐渐学习,久则开明其妙。

  复次,密传四部随依一类修法,得坚固已,馀皆不难。又复最要不离三士道次第法要也。

  问:上士大乘既已并摄中下,何须别立中下。答:断增上慢故,上士亦须增上生缘及解脱故。下品补特伽罗有次追究追寻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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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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