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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严法师:学佛知津 三十一、“舍利”考原 |
 
舍利子,是佛教徒从修持身心方面所得的一种特殊结晶物,佛经中对于佛陀舍利的重视,乃是跟佛陀在世现身时一样神圣,凡有佛陀舍利的所在,就等于佛陀所在的地方,并且规定要建塔供养;否则,亵渎了佛陀的舍利,罪过是很大的,至于高僧的舍利,佛经中也有明确规定,应该建塔供养,不过佛的舍利塔跟圣僧的舍利塔,在建筑的规模上是有差别的。事实上,佛教之有宝塔,就是由于供养舍利的要求而来,舍利子的本身,并没有太大的神秘性,凡是有了相当修持工夫的凡夫僧尼乃至俗人,同样可以烧出或多或少的舍利子来。对于佛陀及圣僧舍利的神圣性,那是由于他们本身所修证的功德而来。所以,在佛教史上,除了建塔供养,尽其最大能力作最上庄严的供养,比如浙江的阿育王寺,就是因了一颗佛陀舍利而成名,故也从未见用佛陀或圣僧的舍利子给凡夫陪葬的记载,佛教对于佛陀及圣僧的遗物,都要行五体投地礼,要以顶戴受持,岂可 将佛陀或圣僧的舍利子置于凡夫遗体的口中陪葬? 用珍宝陪葬的习俗,几乎是世界各民族共通的原始信仰,这与用活物乃至用活人来殉葬的信仰是同一个源流。但在佛教的葬礼中,不但不主张用宝物殉葬,甚至不主张用高贵的棺木及新做的衣服,如果有钱有衣,应该布施贫穷及供养(佛法僧)三宝,这才是功德,将这功德回向亡灵,才能使亡故的亲友得到实益而超生福地。 现在,由于吴申叔先生的孝心及热忱,竟把佛陀及圣僧的舍利子,拟作世俗的珍宝,以世俗的想法,给死人陪葬,祈亡者超生。 其实,佛在佛经中说:“佛子离吾数千里,忆念吾戒,必得道果,在吾左右,虽常见吾,不顺吾戒,终不得道。”这就是说,实践佛陀教法的人,虽远隔佛陀数千里,也等于在佛前;若不实践佛陀的教法,纵然天天伴着佛,也是没有用。 佛教不是迷信神秘的宗教,佛陀完全是着重在人生行为的善恶价值,如果对于佛法能够信受奉行——扶困济弱,布施放生、供养三宝、持戒、习定、修慧,那是必定超生的,乃至能够解脱生死而超凡入圣的,否则的话,即使抱住了二千五百多年以前的释迦佛脚,乃至与佛同处同时火葬,也无多少功德而言,也无超生佛土的希望。用舍利子陪葬,又有什么用呢?这样当可安慰并不了解佛法真义的陆氏夫妇的亲属,所以,说得明白一些,这是一种可敬而并非可法的事。 本文曾于一九六四年七月发表于觉世旬刊二五八期,但到一九六七年夏季,吴申叔先生自己也病逝之后,仍请那位法师在他口中安放舍利,可知那是出于一种信仰的行为。因此当本书出版之时,便将它修改补充了一些。 现在且对舍利的观念略加考证如下: 根据大乘金光明经舍身品说:“是舍利者,即是无量六波罗蜜功德所重。”又说:“舍利是戒定慧所薰修,甚难可得,最上福田。”这是将色身舍利比同法身舍利的智慧功德而成的观念。 在比较原始的经律中,所称的舍利,大抵是死人的尸骸。例如长阿含游行经,将佛陀入灭之后尚未火化时的色身,即称为舍利,火化时有些人还怕佛的舍利烧光了,故有诸末罗等,各相谓言:“今火猛炽,焰盛难止,维舍利,或能消尽。”火化后的遗骨也均称为舍利,所以同经把分取佛陀舍利,称为“来请骨分”。 杂阿含经四六·一二二七,波斯匿王的祖母死了,维之后,也有“供养舍利毕”之句。可知舍利也不仅限于出家圣贤才有,在家凡夫的尸骸,同样是称为舍利。 因此,在玄应音义卷六说:“舍利正音设利罗(Sarira) ,译云身骨。舍利有全身者,有碎身者。” 行事钞资持卷记下四之一释瞻病篇也说:“舍利此翻遗身,即死尸也。” 我国唐朝的韩愈,谏宪宗皇帝迎佛骨,其实那佛骨就是舍利。 到了宋仁宗时,还有印度僧人善称等九人,带来梵经、佛骨、菩萨像等。此所称的佛骨,其实即是舍利。 所称全身舍利与碎身舍利之分,出于菩萨处胎经常无常品等所说,其源出印度的梨俱吠陀时代,有两种葬法,埋葬的是全身舍利,火葬的即成碎身舍利 。 由于火葬所得的碎身舍利,法苑珠林第十四将之又分为三种:一是骨舍利,其为白色;二是发舍利,其为黑色;三是肉舍利;其为赤色。这是因为修持功德而于火化之时,使身体的若干组织凝为结晶物的结果。正因此为结晶物,所以在法苑珠林第四十又说:“若佛舍利,椎打不碎;若弟子舍利,椎击便破 。”这个椎打不碎的记载,最初是由“金刚不坏身”的思想而来,本系指其法身,佛的法身不坏,故称金刚不坏,实则佛的色身照例也要示现无常败坏。例如浴佛功德经中说到,佛舍利分有身骨舍利及法颂舍利的两种,佛的遗骨为身骨舍利,佛的遗教为法颂舍利,此处的法颂舍利,实即法身理体的表现。后人将佛的法舍利与骨舍利的价值,同等看待之后,便信仰佛的身骨舍利,也是椎打不碎的。 佛舍利椎打不碎的记载,初见于梁朝僧祐所撰的出三藏记集第十三,叙述康僧会在东吴初化孙权的时候,因为孙权问他佛法的灵验,康僧会便于三七日中,虔诚祈请,感得佛陀舍利,打击不碎,此在梁朝慧皎所撰的高僧传卷一康僧会传中亦作如此记述:僧会将舍利呈给孙权,因见舍利瓶上出现五色光炎, 所以赞谓:“希有之瑞”,僧会则进而言曰:“舍利神威,岂直光相而已,乃 劫烧之火不能焚,金刚之杵不能碎。”孙权便命当场试验,乃将舍利置于铁砧锤 上,由力士击之,结果,“砧锤俱陷,舍利无损”。此一舍利不是由印度带来,而是由康僧会的虔诚祈求而感得的,其有神力加持,打击不碎,深可置信。 其次,在日本佛教史上,也有类似的记述,例如日本书纪第二十所载,敏达天皇十三年条下,说有司马达等,于斋食之上感得舍利,献于马子宿祢,马子即将舍利置于铁质之中,再用铁锤击打,试其真伪,结果,铁质及铁锤俱毁,舍利依然无恙。这一舍利,也是虔诚感得而非来自印度。由其打击不破,故又有个“坚固子”的称呼。 因为舍利可凭虔诚心祈求感得,不必要到印度去求,于是,在中国佛教的传记之中,便有许多人感得各种各样的舍利,最普遍的是在油灯烛火上出现的灯花舍利。有人写经时,笔端出现舍利,洗面时,脸上落下舍利,扫榻时,床上也能发现舍利。这种由神异化现的舍利,若按之于梵文的原义,倒有商榷其名称的余地了。 当然,舍利的神异不可思议的事迹,乃为史不绝书的事实,最显著的,佛陀的真身舍利,能够从一粒大的生出许多小的,小的渐次又长成大的,如此辗转,生生不已,所以自佛灭度以来,佛的真身舍利,曾为广大的地区及众多的信徒迎请供养。最初分为八国各建一塔;阿育王时建八万四千塔,就有八万四千舍利;大唐西域记十二说玄奘三藏自印度东归,也请回了如来肉舍利一百五十粒。奘师当时在印度所见的佛舍利,据西域记所载,迦毕试国由龙王所建的窣堵婆(塔)中,供有如来骨舍利一升余;王城西北大河 之南岸旧王伽蓝中,供有如来顶骨一片;西南旧王妃伽蓝的窣堵婆中,安有如来舍利升余,西南比罗娑洛山的象坚窣堵婆中,也藏有如来舍利一升多,这些塔中的舍利,竟达一升以上,必系历年的新生,否则,佛陀的舍利,既已广泛分布,不会尚有如此之多的。 在中国,供养如来真身舍利的,自古即有不少,据广弘明集第十五所举,共有十七座塔;又据法苑珠林三十八所载的,则有十九座塔。(有关塔与舍利的关系,请另参阅本书第十篇“佛教的道场名称”) 总之,舍利的原义是人的遗骸尸骨,梵语Sarira,音译为设利罗、室利罗、实利、舍利,遗骸的任何部分,不论是什么形状,均名为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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