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对未成年人时,媒体记者该怎样报道新闻?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教授、媒介传播与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卜卫,从1998年就开始从事该领域的媒体培训。最早一批记者是各省电视台青少部的记者编辑,主要内容涉及儿童(即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记者注)的权利,包括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11年过去了,如今再看大众传媒,卜卫依然忧心。 中国青年报:现在还有很多媒体没有意识保护未成年人吗? 卜卫:对。去年汶川地震时,我看到有个电视记者问一个孩子:“你跑出来了,你有没有同学死了?是不是你最好的朋友?”像这样专找人家最伤心的事来说,绝对是很大的伦理问题。在采访感染艾滋病的儿童时,有个记者使劲扳着一个女孩的脑袋说:“你长得多漂亮啊,你看一下镜头。”这类做法,让我觉得太可怕了。这些记者根本没有新闻报道必须尊重儿童、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 再比如有关反拐、强暴的报道,经常被做得耸人听闻,这样收视率是高了,但对于妇女儿童,这是很坏的新闻。 中国青年报:最近,还有报道让您感觉有类似问题吗? 卜卫:有问题的报道每天都有,只要我看就一定会发现。不管多大牌、多主流的媒体,照样会犯这种错误。比如有条新闻,拍一群城市孩子到农村,和贫困家庭孩子联谊。城里孩子对记者说:“他们家真穷,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珍惜现在的生活条件。”这条新闻忽略了贫困儿童是何感受,他愿不愿意小朋友和记者到他家来?记者须知,对贫困儿童来说,贫困就是他的隐私。 中国青年报:这种报道应该还是征求过孩子意见的吧? 卜卫:我感觉没有。再说孩子小,很难判断这样的报道对自己的影响。正确的做法是,记者应该征求孩子或监护人同意,事先提醒他,这个报道可能对你有哪些不好的影响,他接受才可以。当然,这会增加采访难度,但这是必须要做的,这是一个原则。 曾有记者提出:“可不可以牺牲一个孩子,为了让更广大的孩子受益?”这在伦理上是绝对不可以的。任何记者都没有权力决定牺牲谁,每个人都应该受到保护。并不是说这些议题不能报道,记者可以用其他更能体现深度报道精神的方式,而不是简单直接呈现。 中国青年报:那一些暗访、偷拍等报道形式,在面对未成年人时该怎么办? 卜卫:一定要重新考虑,面对孩子,好多过去的规则都需要改变。有些记者去报道童工,偷拍可以,但播出时要打马赛克。当你要面对面采访孩子时,必须征得他同意,告诉他采访会给他带来什么好的和不好的影响,让他自己做决定。如果他太小无法做决定,应该让他父母做决定。 中国青年报:新闻是追求快速报道的。 卜卫:再快,也不能以伤害人为手段。谨慎一点可能会影响报道效率,但是值得。因为,人最重要。这是新闻工作者应有的职业伦理。 中国青年报:雷区这么多,记者到底该怎么采访儿童? 卜卫:据我所知,国内一些记者已经做了积极的探讨。他们尝试通过自律和自我培训,在媒体报道中保护儿童权利。国际记者联盟有些报道规则,也可供我们借鉴。比如:有关儿童事项的报道,应尽量采访儿童;媒介不能利用儿童表达自己要表达的观点,更不能将己见强加于儿童,要鼓励儿童说真实想法;报道涉及儿童名字和意见时,应征得本人或监护人同意;尊重儿童的匿名权、隐私权和人格尊严;保护困境儿童的尊严,特别是不幸受伤者和死亡者;不能公开受暴者裸照,不能使用衣不蔽体或受暴者处于窘态的照片;从保护儿童出发进行严肃、准确的报道,消除所有试图使读者兴奋的细节或描述,避免责备受害人,等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