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穆论语新解(上篇):学而篇第一之四 |
 
(一一)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观其志:其,指子言。父在,子不主事,故惟当观其志。 观其行:父没,子可亲事,则当观其行。 三年无改于父之道:道,犹事也,言道,尊父之辞。本章就父子言,则其道其事,皆家事也。如冠、婚、丧、祭之经费,婚姻戚故之馈问,饮食衣服之丰俭。岁时伏腊之常式,子孝不忍遽改其父生时之素风。或说:古制,父死,子不遽亲政,授政于冢宰,三年不言政事,此所谓三年之丧。新君在丧礼中,悲戚方殷,无心问政,又因骤承大位,未有经验,故默尔不言,自不轻改父道。此亦一说。然本章通言父子,似不专指为君者言。 《论语》文辞简约,异解遂滋。如此章或调乃专对当时贵族在位者言,非对一切人言。无改父道,乃指政治措施,不指日常行为。否则父在时,其子岂无日常行为,而仅云观其志?或通指父子,重此道字。谓若父行是道,子当终身守之。若非道,何待三年?或则从三年上寻求,谓三年不改,即是终身不改。疑辨纷纭。然《论语》所言,固当考之于古,亦当通之于今。固当求之于大义,亦当协之于常情。如据三年之丧为说,是专务考古之失。如云父行非道,何待三年,是专论大义之失。其实孔子此章,即求之今日之中国家庭,能尊此道者,尚固有之。既非不近人情,亦非有乖大义。孝子之心,自然有此。孔子即本人心以立教,好高骛远以求之,乃转失其真义。学者其细阐之。 白话试译 先生说:“父亲在,做儿子的只看他志向。父死了,该看他行为。在三日内能不改他父亲生时所为,这也算是孝了。 (一二)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和节之,亦不可行也。” 和为贵:礼主敬,若在人群间加以种种分别。实则礼贵和,乃在人群间与以种种调融。 斯为美:斯指礼,亦指和。先王之道,以礼为美。和在礼中,亦即以和为美。 小大由之:事无大小,皆由礼,亦即皆由和。 有所不行:此四字连下读,谓亦有不能行处,如下所云。 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节,限别义。如竹节,虽一气相通,而上下有别。父子夫妇,至为亲密,然双方亦必有别,有节限,始得相与成和。专一用和,而无礼以为之节,则亦不可行。言外见有礼无和之不可行,故下一亦字。 本章大义,言礼必和顺于人心,当使人由之而皆安,既非情所不堪,亦非力所难勉,斯为可贵。若强立一礼,终不能和,又何得行?故礼非严束以强人,必于礼得和。此最孔门言礼之精义,学者不可不深求。 白话试译 有子说:“礼之运用,贵在能和。先王之道,其美处正在此,小事大事都得由此行。但也有行不通处。只知道要和,一意用和,不把礼来作节限,也就行不通了。 (一三) 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言可复也:与人有约而求能信,当求所约之近于义,俾可践守。复,反复,即践守所言义。 远耻辱也:恭敬亦须合礼,否则易近于耻辱。 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因,犹依。宗,犹主。谓所依不失为可亲之人,则缓急可恃,亦可亲为宗主。或说:因,姻之省文。宗者,亲之若同宗。外亲无异于一本之亲。今按前解通说,后解专指,今从前解。 本章言与人交际,当慎始,而后可以善终。亦见道有先后高下之别。信与恭皆美德,然当近义合礼。有所因依亦不可非,然必择其可亲。 白话试译 有子说:“与人约而求信,必先求近义,始可践守。向人恭敬,必先求合礼,始可远于耻辱。遇有所因依时,必先择其可亲者,亦可依若宗主了。” (一四) 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镇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食无求饱,居无求安:不求安饱,志在学,不暇及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乐亦在其中。若志在求安饱,亦将毕生无暇他及矣。 敏于事而慎于盲:敏,捷速义。慎,谨也。于事当勉其所不足,于言当不敢尽其所有余。 就有道而正焉:有道,言有道德或道艺之人。正问其是非。如上所行,又就有道而正之,始可谓之好学也。 白话试译 先生说:“君子,饮食不求饱,居处不求安,敏疾地做事,谨慎地说话,又能常向有道之人来辨正自己的是非,这样可算是好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