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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料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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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料简
  王恩洋
  现代佛教学术丛刊第35册
  大乘出版社出版
  1978年11月初版
  页8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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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页
  无明彰,正智隐,似教兴,大法替,世界有沉陆之忧,
  慧日无烛幽之望。自昔衔悲,都非喜诤。痴迷苟警,僭妄何
  辞。南无佛法僧,敬礼性相轮,拔众出污泥,料简起信论。
  依何料简?由何料简?依法正理,依佛及菩萨圣言,由
  闻思慧,净比量智而料简。以是义故,先示正法,后简似教
  。
  所云正法者,一切佛法二谛所摄,一者世谛,二者第一
  义谛。云何世谛?谓一切法缘生真实义,是有为故,有变转
  故,世间众生由此于此起妄执故,此之实义名曰世谛。云何
  第一义谛?谓即彼缘生诸法真实法性,是无为故,无变转故
  ,出世间相不可上故,此之实义名曰第一义谛。又诸胜者所
  证觉故,又名胜义谛。一切佛法虽无量种,性相体用该备无
  余,不出此二,抉择此二,即抉择佛法尽。以是义故,先显
  缘生,后显法性。
  所云缘生者,何谓缘生?何者缘生?缘有几种?缘生有
  几种?缘生有何决定义?缘生有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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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缘生相如何?何谓缘生者?待因及缘而后能生,不无因生
  ,不自然生。譬如禾稼,必自种子及土壤、日光、人工等缘
  具备而后得生。以是义故,说名缘生。
  何者缘生者?曰:一切有为法。缘何名有为法?具有生
  住异灭之有为相故。一切有为法有几种?曰:以能所分之有
  二种:一者心法,二者色法。此中心法亦摄心所,常相应故
  。色法亦摄大种,定所依故。所云心者有八种:阿赖耶识以
  持诸法种子执受根身变起器界为用,七识思量为性,前六了
  别为性,又第六意识作业最盛。心所五十一:遍行五、别境
  五、善十一、烦恼二十六、不定四。色法者有十一:谓五根
  、五尘及法处所摄色。大种四:地、水、火、风。复次,以
  染净分者亦有二种:一者流转法,二者还减法。流转法者,
  苦集二谛所摄,即以上述诸法为性。还灭法者,灭道二谛所
  摄,灭谓无为法,道即前法中无漏之八识、遍行、别境及善
  二十一心所并无漏色法,外增正智。又有漏善法顺趣还灭故
  ,随顺还灭故,能作无漏开导依引发因故,即彼一分亦道谛
  摄。
  有几种缘?缘有四种:一者、因缘,种子现行能生能熏
  亲生自果故。二、等无间缘,心心所法前聚于后,自类无间
  等而开导故。三、所缘缘,谓诸有法是带己相之心,心所所
  虑所托故。四、增上缘,谓诸有法有胜势用,能于余法起顺
  违故,如二十二根等。
  缘生有几?略有二种:一者、因缘缘生,谓即种子托余
  三缘及作意等力,能生起现行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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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彼现行生已,能熏八识,复成自种故。由是种现相生力故
  ,能变能现,有诸色相,心心所起,亲生自果故,是名因缘
  缘生。二者、增上缘生,此复二种:一者流转增上缘生,谓
  无明行识十二有支,以前支为增上缘故,能引能生,令后支
  起,业力招感生异熟果,流转三界,轮回五趣,故名流转。
  二者还灭,谓听闻正法,如理作意,发无上愿,修菩提分等
  行故,有漏无间,无漏种得生,增上引发,成无上觉,断生
  死苦,证涅槃乐,利乐有情,穷未来际,故名还灭。此之二
  种,异类法为缘故,异类果得生,非作因缘而生彼果,故名
  增上缘生。
  缘生决定义者,一者、诸法生起必有因缘,无因缘者不
  能得生。是故定性二乘不得成佛,无性有情不得涅槃。所以
  者何?以彼无无漏种子故。种子者,功能义,无是功能,是
  故不能发生如是势用。势用者,现行也。由是世出世间所以
  有诸善法恶法生起者,皆以有是种子故也。无是种子而能生
  是现行者,是无因外道。
  二者、诸法不但从种子生,必待余缘增上力故,方乃得
  生。是故盲者不能视,聋者不能听,虽有种子,无有根(指
  扶根尘)故。以是因缘,一切众生无始以来,虽种有无量;
  而以得缘不得缘故,善染诸法,有生不生。虽有无漏种子,
  而以外无善友听闻正法力,内无发愿修持力,则出世道,终
  不能成。善法如是,恶法亦然。故断恶修善,于增上缘应远
  离,应亲近,应勿近习,应勤练根。如谓不待增上缘能生果
  者,是自然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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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者、诸法因缘但生自果,无漏因不生有漏果,杂染因
  不生清净果,色种不能生心,心种不能生色,大种不生造色
  ,根种不生于识,乃至无明不生行,业不能生异熟。如谓异
  类因能生异类果者,麦种应生稻,豆种应生瓜,乃至佛应生
  恶业,无明应生正智,如是则成杂乱因。以是异因不生异果
  故,一因亦不生多果,多因亦不生一果。以同有如上过故,
  便有多因共因失。是故异种不能生异现,异现亦不熏异种。
  四者、诸法增上缘必为同类同性,随顺增益者,始能招
  感,引发诸余法果。以故恶业唯能感三恶道果,无由感人天
  善果,无漏业唯引出世果,无由增长世间果。以是义故,无
  明不能熏长正智,正智不能熏长无明,以性极违反相障相治
  不相增长故。否则邪见恶业应可招圣道,福德智慧应反堕三
  途,便成邪因论。
  五者、因缘俱备必定生果。四缘备则识等定生,造诸业
  已定有后报。若谓因缘备而果不生者,则世间应无法得生,
  以因缘虽备而不生故。善既无功,恶亦无报,则成断见论。
  六者、因缘法中,种子周遍现行对碍义。此复云何?谓
  有漏种性俱无记作用未显,无漏种子虽非无记用,亦未生。
  盖种子是功能潜在义,功能潜在故,于一切法善染无记,俱
  不相违,以无相违之势用故,不相违故,有漏无漏可以并存
  于赖耶,坚湿暖动,不妨共集于一处。是故地狱众生有三无
  漏根,是种非现(见瑜伽)而十地菩萨微细烦恼习气,犹存
  一趣,众生具五趣种,一地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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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具九地种,势用虽无,功能不失,无碍无违,是为种子周
  遍义。现行对碍义者,功能起用,是称现行。现行者势用义
  。顺违之谓势,损益之谓用,顺益于此者,必违损于彼,是
  名为对。对者,不遍义。助此生起者,则碍彼现行,是名为
  碍。碍者,障治义。又复一根但发一识,同识自类不得并生
  ,必前识灭后识乃生,次第开导等而生起,是自类现行亦相
  对碍也。惟识如是,相应亦然。惟心如是,色法亦然。彼物
  理学家所云不可入性者似之也。但有色处,亦可有声等,与
  心并起有诸心所,皆不相碍,是异类随顺者不相碍也。但性
  极违者则必相碍,故水火不相处,有漏染识不与无漏净智相
  应也。以是现行对碍义故,善染不并存,漏无漏不两立,一
  个众生不能同时有二异熟识,一是人天,一是地狱,而与流
  转法相随顺者必损害清净法,此无明所以称能障,菩提所以
  称所障也。与还灭法相随顺者损害杂染法,此正智所以称能
  断,烦恼所以称所断也。是为现行对碍义。若谓种子不周遍
  而相碍者,则应三界九地诸趣种子不能并存于一地一趣一界
  异熟识中,如是一趣一界一地之业力既尽,异熟之受报尽时
  ,既无他趣界地种子,则应不能生起后有异熟,则众生应即
  断灭。又无漏净种应不能寄存于有漏赖耶,无漏种子既无因
  故,即不能发出世道,成菩提果,则地前众生应永无见道成
  佛之日。由前之义流转不成,由后之义还灭不成,俱不成故
  。既坏世间,又坏出世,世出世间俱失坏故,则坏因果,因
  果既坏,修证无功,是则失坏缘生实谛,即失坏一切佛法,
  成大邪见。若谓现行而非对碍者,则三界九地五趣异熟应一
  时并生,造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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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时应即造恶,善恶业果既并得起,则一切有情界趣差别善
  恶差别,俱不可得,于一趣界地中,不碍余一切趣界地,得
  并起故。又一有情诸趣异熟既得并起,即应一有情成多有情
  ,以既受天身,同时复入人畜饿鬼地狱故。如是因果杂乱,
  仍失流转义。又诸现行无对碍者,五逆恶人应生正智,见道
  证如应生染业,无障无断,无法无行,如是仍失流转义,并
  失还灭义。是为失坏一切佛法,成大邪见,是外道也。
  七者、缘生法中,能生所生,性必平等。如是一切诸法
  既皆由缘生,能生彼缘,亦定从缘生。何以故?以一切缘即
  一切法故,一切法既从缘生故,一切缘亦从缘生。譬如种子
  能生现行,此现行法从彼种生,而彼种者复从自前种等流生
  ,或自同时现行熏习生。又此现行熏种种从现生,而此现行
  复由俱时种子等流生。因缘生法既然,增上缘生法亦尔,以
  增上缘亦不离此种子现行法故,但对异法名增上缘故,种现
  既皆从缘生是故,增上缘亦从缘生。是为能生所生皆从缘生
  义。复次,种既生现,现复生种,现既生种,种复生现,种
  生现时,种为能生,现为所生,现生种时,现又为能生,种
  复为所生,是故即一法也。对前名果,对后为因,为果时则
  为所生,为因时则为能生,是故无有能生非所生者。因缘自
  类相望如是,增上异类相望亦然,互为因果,互为能所,是
  为能生所生同在一法义。复次,一切所生法生已无不灭,故
  性无有常,即彼能生法亦无不生,已而即灭,故性亦无常。
  所以者何?一切能生皆所生故,俱有为故,但以所望而异名
  故,故性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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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常,是为生所生性不相异义。复次,一切所生法其数无边
  ,一切能生法其数亦无边,有无边现行故,即有边种子,有
  无边种子故,即应有无边现行,不能以一因而生一切法,不
  能一切法咸共一因生。何以故?凡能生者皆所生故,俱有为
  故,但以所望而异名故,故俱无边,是为能生所生体俱非一
  义。如是能生所生俱从缘生故,俱属所生故,俱无常故,俱
  无边故,不异不一,平等平等,亘古亘今。以是义故,有为
  从有为生,不从无为生,是故真如不生一切法。诸有不知此
  义者,谓有真如能生一切法,果如是,则外道所执应亦皆能
  生一切法,谓有上帝、大自在天、大梵、时方、本际、自然
  、虚空及以我等,体遍一常,具诸功德,不从缘生而为万法
  主,能生万法,万法则非一非常,体不真实,如是生无生异
  故,一非一异故,常无常异故,实不实异故,有如是不平等
  ,是为不平等因外道。
  如上所述,诸法缘生必有因缘义,必有增上缘义,因缘
  但生自果义,增上缘必相随顺义,因缘具备果必生义,种子
  周遍现行对碍义,能生所生性相平等义,如是七义略摄一切
  缘生要义。依是义故,世出世间,流转还灭,心色体相,无
  量无边,诸法生起,是为缘生真实谛理。明此顺此者为佛法
  ,迷此违此者为外道。外道之无因、自然因、多因、共因、
  邪因、断见、邪见、不平等因等皆有似是之理,一或不察,
  执之惑之,皆足坏因果,失正道,长夜沦迷,无已时矣!
  所云缘生相者:一者、无主宰相是缘生相。以待因及缘
  而后得生,不自然生故。以是故诸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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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法名依他起。所待因缘如四缘中说。二者、不自在相是缘
  生相。以一切法相依相附乃得存在,譬如束芦互相倚持,若
  使独一即时倾败。诸法亦然,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是
  故转识本识能熏所熏,见分相分能缘所缘,种子现行能生所
  生,心王心所能依所依,无明行识能引所引,诸如是等无量
  无边,都非独一所能成立。乃至如来无上正觉,净识正智分
  别无分别,及与大悲等,无不相依相待,无自在相。 (掌
  珍论云:心境即是有为无为诸相,慧境即是有为无为所有空
  性。如契经云:无相分别,慧终不转,此意盖谓无分别慧与
  有分别心相依而后转也。即显正智无自在义,正智尚尔,余
  何不然。故有为法虽至佛果皆不自在。而云佛得自在者,谓
  无众生所起种种烦恼束缚,以自缚故,无此不自在故。云自
  在,非谓诸有为法不依他起,不依他在,云自在也。倘不依
  他而得起者,应自然起,则何劳于三大阿僧祇勤修精进耶?
  不自在如是,无主宰亦然,以诸法无我故,无常亦然,生已
  必灭故,不断亦然,利乐有情,穷未来际故。而诸契经或云
  :常乐我净者,遮执断执空等见说故也。) 三者、无常相
  是缘生相。生已即灭不常住故,生住异灭名有为故,先无今
  有始名生故,有已而无乃名灭故,有无相禅是故无常。灭即
  无常,生即无常,刹那刹那无生不灭,故一切法无不无常。
  四者、不断相是缘生相。所以者何?一切法生无不有因故,
  一切法灭无不有果故,现由种起故,非从无而忽有,现生熏
  种故,非有已忽尽无,功能势用相禅相续,有漏种子乃至究
  竟位、无漏种子乃至穷未来际,前灭后生后生前灭,刹那刹
  那终古终古,是故缘生无断。诸契经中或为遮常见故说诸法
  空,亦为遮断见故说诸法常,而实诸法非空不空,非常无常
  ,又复显示诸法缘生,无有常故,说诸法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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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诸有为无不生灭故,亦以生灭名缘生故,亦为显示诸法
  缘生无有断故,而说诸法不生不灭。以一切法从因而生,因
  更有因,前前无始,无初际故,非从于无而忽有故,以一切
  法灭必有果,果更生果,后后无终,无后际故,非从于有而
  忽无故 (前云:从无而有名生有已还无名灭者,就现种自
  体说此,云不从无而忽有,不从有而忽无者,就种现相望说
  故不相违)。即彼顿生顿灭,常生常灭,而说无生无灭,不
  生不灭,以诸生灭无有息故,是故诸法非生灭,非不生灭,
  非非不生灭,诸执皆遣,是为诸法真实相。五者、不一相是
  缘生相。以一切有为能所染净性差别故,三界九地报差别故
  ,善恶无记业差别故,因果凡圣位差别故,障碍对治用差别
  故,及以种性差别,修行差别,证果差别,乃至即于一法对
  同类者为增上法,对异性者为障碍法,对前自因为果法,对
  后自果为因法,而一刹那复有生住异灭差别可得,如是缘生
  法中乃有无量无边差别相可得,不可说,不可计,是为诸法
  不一相。六者、不异相是缘生相。以一切法俱缘生故,俱有
  为故,俱无主宰故,俱不自在故,俱无常故,俱无断故,俱
  非空不空非常无常故,俱非生灭非不生灭非非不生灭故,乃
  至俱有无量无边不可说不可计种种差别相故,乃至同一法性
  平等平等无二无别故,是为诸法不异相。复次,诸缘生法无
  主宰故,不自在故,不常不断故,不一不异故,故一切法我
  不可得,是为诸法无我。此法无我,遍一切一昧,是为诸法
  真实相,依此实相而诸法法性常住安立,具如法性章显。
  所谓缘生相如何者?曰:缘生相如幻,从缘生起,无自
  性故。缘生相如梦,唯识显现,无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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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故。缘生相如电光、如石火,生已即灭,不能住故。缘生
  相如流水、如乐音,流动不居,转变相续,似常一故。缘生
  相如电气、如磁力,虽无实体,有功用故。缘生相如影、如
  响、如海市、如蜃楼、如露、如泡等,依缘显现,无实自体
  ,刹那灭坏,自性不坚故。如是等有无量种,喻如诸契经,
  处处宣说。
  上来已述缘生正义实相,自下别释妨难。
  谓于此中有设难言,若云诸法实从缘生,因等众缘真实
  有,诸缘生法亦实有者,云何般若契经及三论等破于因缘,
  破于诸法,破于生灭?谓一切法自性皆空,无生无灭,本来
  寂静,自性涅槃,乃至广说。今既执有实缘生等,岂不同于
  外道实有我执?岂不同于小乘实有法执?答:此不然。般若
  经论所以破缘生等者,为遣遍计所执有实法实生等故,亦为
  显示诸法缘生真实性故,是故谓无法无生等。所以者何?以
  一切法如上所明,俱从缘生无主宰等,如幻梦等,显现似有
  ,自性实无,而诸众生愚痴执著,谓有实法常住自在,起贪
  爱等,为显彼自性实无故,说之为空。所云空者,空彼所执
  自性,非空此依他幻有之法相也。是故掌珍论立有为法空,
  而曰此中空与无性虚妄显现门之差别。又谓此中空言遮止为
  胜,但遮于有,更不表无。又云:如为弃舍堕常边过,说彼
  为无,亦为弃舍堕断边过,说此为有。又云:如已遮遣执定
  有性,亦当遮遣执定无性。如是等言所谓空者,岂拨一切法
  皆无也。故谓一切俱无,是误解般若宗意。又掌珍论宗云:
  真性有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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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因则云缘生故,喻则复云:如幻,缘生则显现生起而有
  ,如幻则非若空花全无,如是言空但空自性,正符法相深密
  相有性无之义,亦合诸法无我之理,岂谓全无同断灭论也。
  又中论偈云: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
  知无生。释云:不自生者,万物无有从自体生,必待众因缘
  ,若离余因,从自体生者,则无因无缘,又生更有生,生则
  无穷。自无故他亦无,何以故?有自故有他,若不从自生亦
  不从他生。共生则有二过,自生他生故。若无因而有万物者
  ,则为是常,是事不然,无因则无果,若无因有果者,布施
  持戒等应堕地狱,十恶五逆应当生天,以无因故。如是所云
  ,则所云无生义者更可知矣。谓一切法皆从缘生,故无自性
  ,既无自性,故不自生,又自能生者,应不待因缘,如是则
  成无因自然外道论。自既无性,不能自生,他亦无性,以他
  亦从缘所生故,因等四缘俱从缘生,故俱无自性,故亦不从
  他生也。倘谓他有自性,能生自者,是他非缘生,应同外道
  所执,大梵时方上帝等,便成不平因过。共生则有二过,无
  因复有无因邪见过。以是义而说无生,盖谓诸法无我,待因
  及缘如幻而有,是正合法相唯识依他起生无自性性真实缘生
  义也。且所云生者,但有为法上分位差别,无实自性,故名
  不相应行。诸法尚无自性,何况生得有自性。以无自性说无
  生,是正显示缘生实相如幻起也。问者曰:既般若言空不违
  缘生实相,则何故瑜伽言有而谓一切有为法有离言实性?既
  言有实性,岂不违缘生实相耶?如是岂不违自所立?答曰:
  此亦不然。谓般若宗遮实有性故说为空,今瑜伽宗为表有相
  故说为有。彼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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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此就相言,故不相违也。复次,为显诸法无体故,或说
  为空,亦显诸法有用故,或说为有流转还灭,能治能障,集
  聚思量,及了别等因果作用,既皆实有,云何而可言无也。
  了意趣者,说诸空言,无诸过失,说诸有言,亦无过失,执
  有体性,执无相用,不达意旨,俱成过失。既达意旨,则虽
  说诸法无相有性,亦无过失。是故经云:一切诸法皆同一相
  ,所谓无相。而空、无相、无愿成三解脱门。此无相,言意
  显无体性耳。既有相可说无相,亦无性可说有性,离言实性
  ,意显诸法,有相用也。诸法虽有相用,而不如诸愚夫随言
  之所计执。为遣无见,说自性言,为遣有见,说离言言,双
  遣二见,说有离言,实性言。空有双遣,体用俱彰,远离二
  边,正处中道。是故离言实性,理善安立,不背缘生,不违
  法性。复次,缘生法性依相用而彰,即有以空,空非恶取。
  故清辩立空,以缘生之因而为能立。缘生法用依体性而显,
  即空以有,有为妙有。故龙树中论颂云:以有空义故,一切
  法得成,若无空义者,一切则不成。又云:汝若见诸法,决
  定有性者,即为见诸法,无因亦无缘,即为破因果,作作者
  作法,亦复坏一切,万物之生灭。此意云何?谓一切法以性
  空故,有生有灭,有作用转造诸业故,流转三有,修圣道故
  ,能成菩提,世出世间,一切诸法由此得成。若性不空而决
  定者,则应常住,则无生灭,应同无为,无有作用,如何得
  有造业修道等事。是即世出世间一切法皆不成就也。又性既
  决定,应不从他生,不从他生,何用因缘。因缘无故,即无
  能生,无能生故,即无有生,无生故,则何有所生,是则失
  坏一切万法之
  95页
  生灭矣!以是因缘,万法之有,有于空也。于是为诸法妙有
  ,此之真空,及以妙有,同属一法,性不相离。依是义故,
  说于诸法非空非有,中道教义。辨中边颂云:虚妄分别有,
  于此二都无,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是故一切法,非空
  非不空,有无及有故,是则契中道。如是妙义,大乘经论处
  处宣说。诸有智者应审思择,勿执一边,妄于空有而兴诤论
  。既失缘生,即失法性,长溺苦海,甚可哀也。
  复有难言:如汝建立缘生义中,诸缘生法但从自因缘生
  ,因缘唯能生自果,一因不能生多果者,云何击石燃油可以
  生火,水凝则为冰暖则成汽,析为轻养复有自然然他之用,
  金溶则亦成水,诸如是等不可胜计。坚湿暖动转变非常,生
  自生他同系一法,既有如是诸相,云何而谓诸法不得相生,
  唯生自果,不生多果?答:此不然,一切诸法各有种子。如
  前所明,种子功能,性本周遍。非如现行势用,有对有碍,
  不得并存。性既周遍,故地水火风四大种子,得同一处。唯
  以增上缘力有现前不现前故,而诸大等有生不生。是故点油
  生火,非油生火也,乃与油同处之火大种子,遇余火现行增
  上缘力故,而自生起也。此火大种子既现行时,以火性水性
  不相容而相碍故,而彼水大因之以灭,是故火燃而油失。虽
  然,油非灭也,以势用不能现行,复转成种子耳,其功能固
  复遍一切也。燃油为火之义如是,余大相生亦然。以是义故
  ,一切功能,无生无灭,不减不增,亘古如斯,恒相续住,
  而亦永无变易。无有本为水者,倏变为火,或地或风。四大
  如是,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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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色亦然。色法如是,心法亦然。一切诸法功能势力,但有隐
  显之相蝉,种现之相生,从未有转变自性别生他法者。因但
  生自果,诸法无异因生,然共因生,无多因生,此理决定,
  靡可动摇。特种子之义,至妙至微,探之无状,察之无朕,
  非肉眼天眼所得缘,非余转识之所觉,但有依据圣言,用比
  量智,而略得其义耳。以是之故,凡夫不了,观诸法灭,便
  谓断灭,观诸法生,便谓实生,见木生火,便谓木变成火,
  见水成冰,便谓由水生冰,于是有元气变化之说,五行生克
  之论,分子、极微、原质、原索、元子、电子等论,及以自
  性三德化生二十五谛等。更有甚者,西方生理心理学家,乃
  谓心之神用,亦由神经细胞脑膜灰质运动变化之所生起,更
  谓人类之生亦由单细胞动物演化进步而成,而法哲柏格森则
  谓动物植物同由一生原动力之所创造进化,愚痴执著,虚妄
  颠倒。若以佛理观之,心王心所且不同种子,大种造色尚不
  共功能,各有亲因,不相杂易,恶有不觉之色,能生灵觉之
  心。恶有一切有情无情同一原质元素及以所谓生原动力云云
  者。舍我佛妙理慧光而不求,凭私心小智以妄测,长夜颠踬
  ,吁何抵哉!
  难道复曰:如汝所说心既不从色生,种子唯生自果云云
  者,若尔,则心亦不应生色。答曰:谁云心能生色。难曰:
  若尔,则大乘诸经论中如何说三界唯心,万法唯识。又如何
  说藏识海由境等风缘作用得转,无断绝时。又如何说依止根
  本识,五识随缘现。又如何说识之所缘,唯识所变。又如何
  说一切唯有觉,所觉义皆无。有如是等无重圣言,复有无量
  教理,皆说唯心。而今乃云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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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不能生余法,唯识之理当如何通。既违自教,复乖正理,
  若果然者,唯识之教岂不虚立也?答曰:唯识之教,理自安
  立,我说缘生,义亦符契。但中有妙义,勿妄计执。今为答
  此难故,亦为谬解唯识教者令生正解故,亦令修真唯识观者
  勿误入歧途故,略以三义抉择圣言;一者、所言唯识非一切
  诸法皆识故而言唯识,亦非谓唯有一识更无别法故,而言唯
  识,但以一切法皆不离识故言唯识。是故成唯识论云:若唯
  一识,宁有十方凡圣尊卑因果等别,谁为谁说,何法何求。
  故唯识言,有深意趣。识言,总显一切有情,各有八识,六
  位心所,所变相见,分位差别,及彼空理所显真如,识自相
  故,识相应故,二所变故,三分位故,四实性故,如是诸法
  皆不离识,总立唯识。唯言但遮愚夫所执定离诸识实有色等
  。若如是,知唯识教意,便能无倒,善备资粮,速入法空,
  证无上觉,救拔含识,生死轮回,非全拨无,恶取空者,能
  成是事。诸如是言,不可胜举。而奘师立真唯识量,亦曰:
  真故极成色,定不离眼识。以不离故,成立唯识,非即识故
  言唯识也。二者、藏识但摄藏诸法种子,不亲作诸法种子。
  是故藏识不作诸法因缘,以彼所藏种子自作诸法因缘,而此
  藏识但作诸法根本,俱有依增上缘耳。然以诸法皆由种生,
  而此一切种子皆摄于藏识,故喻藏识如海,境等风击,有作
  用转,以此海中所藏种子待缘而自起作用,非此海起作用也
  。倘谓藏识即种子者,藏识既一,种亦应一,则应唯一种子
  生一切法。云何经说阿陀那识甚深细,一切种子如暴流耶?
  既种子云一切,是即知一切法各别有种子也。且藏识名识,
  识为现行,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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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种子。以是义故,藏识不作诸法因缘,诸法不从共因别因
  生,但自因生。倘云八识为诸法共因者,一因生多果,即唯
  心言成不平等因,同于上帝梵天之说矣!三者、所云心识所
  缘唯识所变等者,此识变言应更抉择。盖以识种生时,挟带
  色种生起,相分必依见分起故,识不变时色不能变故,以是
  义故,识生时,色随之生,识灭时,色随而灭,俱时生灭,
  为胜增上缘。以是义故,说名识变,色实由自色种变也。如
  业生异熟,大种生造色,根生识,有漏圣道生无漏圣道,此
  异熟等但从自识等种子生,非由业等种子生,然而说业生异
  熟,大种生造色等者,就增上缘说,识变相分,亦复如是。
  虽识变见相,西方有二说:一者、安慧谓二分俱遍计所执,
  二者、护法二分皆依他起。第二说中复有二说:一者、见相
  同种,二者、见相异种。然今依护法正义,以俱依他起相见
  别种者为当理。所以者何?若相分无别种子者,法八识相分
  即根身器界及一切种子,此等既同见分种生,应皆有分别觉
  性,以见与自证同种生而有分别觉性故,则根身器界应非色
  法摄,如见分故。又种子亦应非种子,以同缘彼见分一种子
  生现行摄故。又此诸种子既同一种子生,如彼种子性应是一
  ,性既同一,如何能生善染无记心心所等诸异性法。如是诸
  法差别,应不可得,即失坏世出世间一切法相,亦失坏一切
  因缘。种子既非种子,无所持故,亦应无能持,则八识应无
  持种义。不持种故,亦应不受熏。持种受熏之义既失,即复
  失坏八识,亦应成断灭论矣!见相俱依他以同种故,尚有此
  失,若二分俱遍计所执,如安慧所云者,过更无量。以遍计
  假法如空花故,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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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及根身器界等,云何得有种子根身及器界用。是故八识相
  分,定别有种。八识既尔,余识亦然。故色生起非以识为因
  缘变,但依识增上变也(按相见别种之说,唯识述记虽述护
  法之言,然未述其理。今略述此义于上犹未广明也。详之当
  俟异日)。依是三义,唯心唯识之言,不背前述缘生之义。
  抑岂但不违缘生义而已,亦为安立缘生实相,故说唯识教。
  所以者何?谓诸不达唯识理者,于诸因缘妄起种种遍计所执
  ,或计大自在天生,或计上帝生,或计极微生,或计世性生
  ,乃至元子元素生原动力等转变创化而生,如前所述,成不
  平等因、一因、多因等诸大邪见,失因缘义。故我如来破此
  等执故,说诚谛言,汝等众生各有自心,此心摄藏一切种子
  ,能作诸法生起因缘。是故汝等众生,不从大自在天世性等
  生,因缘具足,遍虚空界,穷未来际,不生不灭,不断不常
  ,造善恶业,受异熟果,正见修持,得离系果,皆自因缘,
  自作自受,匪命自天所能损益。了此缘生正理,便能修正加
  行,不堕无因、邪因、不平等因及断常见。是故因缘生法,
  得唯识之义而安立不摇,岂反因是而失缘生正理也。诸修唯
  识观者,应于此义,谛审思惟,勿于圣言生外道见也。(窥
  基法师法苑义林唯识章五重存,应取参阅)
  上来已述缘生义,自下别述法性义。
  问者曰:所谓法性者何耶?答曰:即诸法真如实性,所
  谓无为法是也。虽然,如前所言,一切诸法皆从缘生,非一
  非常,如幻化等,更有何法可名真如,更有何性可名实性,
  更有何法得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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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为。是故欲明真如,即当破此真如,欲知法性,即当知诸
  法无性,欲知无为,即当知无是无为。以是义故,清辩菩萨
  掌珍论云:真性有为空,如幻,缘生故,无为无有实,不起
  ,似空花。有为虽空,犹如幻起,无为无实,乃同空花。吁
  !所云真如,其义大可知矣!不但清辩菩萨如是,唯识之教
  ,何独不然。故成唯识云:遮拨为无,故说为有;遮执为有
  ,故说为空,勿谓虚妄,故说为实,理非妄倒,故名真如,
  不同余宗离色心等有实常法,名曰真如,故诸无为非定实有
  。以是义故,吾师恒云:真如者,非表词,乃遮词也。所遮
  者何?曰:遮彼二我之假,显此无我之真,遮彼有执之妄,
  显此无执之如,如是而已。又云:空宗以遮作表,相宗即用
  显体,而我国禅宗亦最忌犯讳,倘有问真如为何物者,则当
  头受棒矣,故真如非实有物。
  真如既非实有,诸法既皆无性,然则何以复云真如,复
  云法性耶?曰真能了知真如非有者,即可以谈真如,真能悟
  入诸法无性者,即可以悟入法性。以是义故,今谈于无如之
  如,无性之性,此复云何?谓一切有为法如上所云皆从缘生
  ,生已即灭,由缘生故,自无主宰,生即灭故,不得常住,
  乃至不一不异等,以此诸义,都无有我,是为诸法无我。法
  无我者,无实理义无自性义。譬如幻等,显现似有,自性实
  无,又如梦中男女饮食,虚妄显现,实相全非。以是因缘,
  般若契经处处宣说一切诸法自性皆空,无灭无生,本来寂静
  。既一切法都无有我,自性皆空,是即诸法无我无性也。然
  而复云诸法真如法性云云者,以一切法皆无我故,皆无性故
  ,即此无我无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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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是为诸法实性,即此离我离性之相,是为诸法实相,即
  此无我无性之理,为诸法真理。此性此相此理,于恒恒时,
  遍一切法真实不虚,故称圆成实。真实不虚故,如如不动,
  故复名真如。即此真如,本自现成,是故不生,后亦无失,
  是故无灭,无明杂染所不能污,是故不垢,本来清净,不由
  正智无漏乃净,是故不净,圣人修习所不能益是故不增,凡
  夫邪执所不能损是故不减。如是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
  减,非世间相,非变转相,故名无为。如是诸有欲知诸法实
  性实相实理者,吾可正告之曰:即空性、空相、空理是也。
  诸有欲知诸法真如者,吾可告之曰:一切诸法皆如幻化,都
  无真实,于彼幻化,更勿生于真实之想,计在执取,是即诸
  法真如也。诸有欲知无为者,吾可告之曰:一切诸法皆是有
  为,生生灭灭,灭灭生生,刹那刹那,不得停住,常生灭故
  ,常有为故,是故无常,即此无常,其性是常,常无常故,
  即此有为无常,是为常住无为。
  如是真如法性之义已显,于此有当注意者。第一、应知
  真如非一实物,非诸法之本质,非诸法之功能。而诸法之空
  性、空相、空理也。是故非以有真如故生于万法。乃由万法
  生灭不息故,而真如之理存焉耳。第二、当之真如亦名无为
  ,以无为故,离生住异灭之有为相。是故性非所生,亦非能
  生,非所生故,不为万法,生非能生故,不能生万法。第三
  、吾人当知此真如之与万法,若当体以彰名者,实相真如即
  一切法。是故经云:一切法皆如也,一切众生亦如也,至于
  弥勒亦如也。是故正智固真如,无明亦真如,佛固如,众生
  亦如。何以故?一切诸法皆同一相,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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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相故。若对执以显理者,实理真如,离一切法。是故经云
  :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乃至无智亦无得。然则无明固非
  如也,正智亦非如也。所以者何?随言计著,一切俱非故。
  若就相以诠性者,实性真如与一切法非即非离,不一不异。
  所以者何?为无为异故,常无常异故,是故不即不一,离相
  无性故,遍一切法故,是故不离不异。诠此道理,处处经中
  皆广宣说。虽法性难言,多方开显,然此法性必遍一切法,
  于一切法平等平等。是故一即一切,即一离一切离,一不即
  离,一切不即离,断无于一切有为法中,可云某种为真如,
  某种非真如故。然如瑜伽则但摄真如,为圆成实性,余之四
  法皆依他起,深密中边则俱摄真如正智,为圆成实,余乃称
  依他起者,此以三性摄五法故。依漏无漏摄,则正智真如皆
  无漏也,即皆圆成实也。依为无为摄,则唯真如是无为,余
  之四法俱有为,是故但摄真如为圆成,余皆依他起也。以三
  性摄五法,则可尔,若五法相望,则既立五法,云何可摄正
  智于真如而余非耶?若如是,则立四法可尔,何用五。又真
  如应不遍一切法,即应非一切法,法性或正智应亦诸法法性
  ,应亦遍一切法。何以故?以俱真如故。或无明亦应遍一切
  法,何以故?以俱有为故。如正智如是,则正智应即无明,
  无明应即正智,正智无明既尔,佛及众生亦然,染净互乖,
  法相淆乱,大不可也。然经有云:佛与众生平等平等者,依
  无为说,依法性说也。又云烦恼即菩提,佛未成佛,以菩提
  为烦恼,佛已成佛,以烦恼为菩提者,此就取不取说,住不
  住说,非谓菩提烦恼自性无差别故而说也。菩萨希求菩提,
  不亡相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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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有取有分别,此为菩提,彼为烦恼,即彼菩提而成烦恼矣
  !成佛以后,无执无取,心得无住。得无住故,都无分别,
  而以无相一相之行,缘一切法,照见诸法,自性皆空,平等
  平等,烦恼相不可得,菩提相亦不可得,以一切法性皆如故
  ,烦恼如不异菩提如,菩提如不异烦恼如,就法性说,故云
  烦恼即菩提,以烦恼为菩提也。如必随名言而执著者,则佛
  既成佛,习气永断,岂尚有烦恼在,而以之为菩提。菩萨既
  未成佛,菩提本未成就,岂得以之为烦恼也。
  诸有不达真如义者,以闻真如为诸法实性故,以闻真如
  常一故,便谓真如为诸法体,能生万法,如水起波,湿性不
  坏。又或谓无漏功德名为真如,能熏无明等。夫真如能生,
  应非无为,一法生多,因不平等。无漏功德为真如故,正智
  应非有为。正智能熏无明故,应不能起对治。法性既乖,缘
  生亦坏,对治不起,还灭不成,性相体用,一切违害,此则
  邪见谬执,是外道论,非佛法也(按此中所明,但就实相真
  如说,此之真如遍一切一味,所谓胜义胜义者是也。若备说
  七真如者,流转四谛及唯识真如皆缘生所有,决定义理虽未
  广显,亦已略见于前章,他日当别为论列也)。如是明法性
  之义竟。
  复次,上来虽已分别二论,别显法性缘生,然于此当知
  ,法性之性依缘生而体显,缘生之相依法性而用彰。即有而
  空,空非恶取,即空而有,有非所执。即此非所执之有,名
  为妙有。即此非恶取之空,是曰真空。妙有真空,体非离异
  。既非离异,则即有而有见除,即空而空相遣,是故相宗言
  有则曰假有,性宗言空亦复空空,非有非空,是中道义。若
  夫于缘生之外而别求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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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法性之外而别求缘生,骑驴觅驴,怖影急走,愚妄可哀,
  实相焉解也。
  复次,我佛说教,空有两轮。说缘生有,所以显示法相
  用故;说法性空,所以显示法性体故,知法有用,则能正起
  功德,知法无体,则能悟入无得,以功德故,劫量满而即得
  菩提,以无得故,烦恼断而毕竟涅槃,般若大悲,妙用斯尽
  。是故悟知缘生法性义者,即于佛法名为悟入矣!复次,我
  佛既以空有两轮说一切法,一切法俱不离此两轮,是故菩萨
  住持正法,亦不出空有两宗。文殊、龙树据般若以明空,空
  有空空,所以显法性也,弥勒、无著本深密以说有,能变所
  变,所以显缘生也。然空有不相离,故即空而用以显,即有
  而体亦彰,平等平等,无欠无余。即此二宗,摄大乘尽。真
  言密秘,金胎两界,金刚说有义本法相,胎藏说空理依法性
  。毗卢、释迦立教无二,文殊、弥勒,义不相乖,般若深密
  ,俱了义教,或以密意方便言说,有了不了诸有智者,固应
  随顺圣言,悟入实相,不可因言起执,伐异党同,以尊己卑
  人,谬相高下也。若夫误解经论,妄逞私心,执似我之真如
  ,说一因之缘起,同外道言,违内法理,沉迷不返,自不知
  非,乃复谩自立宗,敢云判教,四时五时,支离臆说,褒贬
  小大,抑扬有空,须弥山王自处圆顿。夫如是则应我佛智悲
  ,前后有其胜劣,法理法性,终始有其减增,二谛之外别有
  教理矣。理无可通,言无所据,吾何取焉!(近复有人立真
  如宗者。夫空宗旧称法性宗,法性是即真如,于法性外,别
  立真如,岂法性真如为二法者,如是差误,应勿固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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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次,二谛之理既明,观行之义斯立。诸有志者应始从
  缘生门中观法幻有,虚伪不真,依他待缘,自无主宰。以是
  义等,观法无我,观无自性,无我无自性故,悟入法空,观
  法空故,相不成实。是则无相由无相故,则入无愿以无愿故
  ,则无希求,无所贪住,是则无住,以无住故,心则安住。
  心安住故,则得正定,由正定故,则发正慧,正慧起故,证
  无所得,则证如如,证如如故,实达如幻,达如幻故,故了
  性空,由此便从一切烦恼所知二障而得解脱。如是精勤修习
  ,便得渐成菩提。观行次第,略如是言。若夫其中精密功夫
  ,固非吾侪始业者所能道也。经论具在,诸大心正愿之士广
  寻求焉。遵大王路,自利利他。吾谁与归,断金莫喻。(作
  者按:读此文者,应并拙著佛法之真义一文读之,内中有与
  此互相发明者,如三性义学佛方法,释内宗差别等章,是有
  补充此中所未言者,如法尔如是义,方便善巧义,是佛法之
  真义,见文哲学报第三期)
  已显正义,次简似教。
  自来相似正教诸伪经论虽无量种,而流行最广立义最乖
  者,大乘起信论一书为最,以是之故,特先料简。
  将欲料简,先述此论要义。
  立义分云:摩诃衍者总有二种:一者法,二者义。所言
  法者,谓众生心,摄一切世间法出世间法。依于此法,显示
  摩诃衍义,是心真如相示摩诃衍体故,是心生灭因缘相能示
  摩诃衍自体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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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故,所言义者,一者体大,谓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减故。
  二者相大,谓如来藏具足无量性功德故。三者用大,能生一
  切世间出世间善因果故。
  解释分云:显示正义者,依一切心有二种门:一者心真
  如门,二者心生灭门。是二种门皆各总摄一切法,以是二门
  不相离故。
  此真如者,依言说分别有二种义:一者如实空,以能究
  竟显实故。二者如实不空,以有自体具足无漏性功德故。
  心生灭者,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
  和合,非一非异,名阿梨耶识。此识有觉与不觉二种义,能
  摄一切法,生一切法。所言觉义者,谓心体离念,即是如来
  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说名本觉。所言不觉义者,谓不如实知
  真如法一故,不觉心起而有其念,念无自相不离本觉。依不
  觉故生三种相,与彼不觉相应不离:一者无明业相,二者能
  见相,三者境界相。以有境界缘故,复生六种相,一者智相
  ,二者相续相,三者执取相,四者计名字相,五者起业相,
  六者业系苦相。当知无名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
  觉相故。
  复次觉与不觉有二种相:一者同相,二者异相。言同相
  者,譬如种种瓦器皆同微尘性相,如是无漏无明种种业幻皆
  同真如性相。言异相者,如种种瓦器各各不同。
  问曰:若心灭者云何相续?若相续者,云何说究竟灭?
  答曰:所言灭者,唯心相灭,非心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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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灭。如风依水云云。
  复次,有四种法熏习义故,染法净法起不断绝。一者净
  法,名为真如。二者一切染因,名为无明。三者妄心,名为
  业识。四者妄境界,所谓六尘。熏习义者,如世间衣服实无
  于香,若人以香而熏习故,则有香气,此亦如是。真如净法
  实无于染,但以无明而熏习故,则有染相。无明染法实无净
  业,但以真如而熏习故,则有净用。
  云何熏习起净法不断?所谓以有真如法故,能熏习无明
  ,以熏习因缘力故,则令妄心厌生死苦乐求涅槃,乃至久远
  熏习力故,无明则灭,以因缘俱灭故,心相皆尽,名得涅槃
  。
  复次,真如自体相者云云。复次,真如自体用者云云。
  ………
  如上所云,而大乘起信论之所立理可得言焉。就法而论
  ,则曰一心。此之一心有二种门:一者真如门,谓即诸法真
  如体。二者生灭门,谓即真如自体相用。体谓体大,相谓相
  大,用谓用大,即此三大名为摩诃衍义。云何为体?可曰心
  之自体,亦可曰物之本质。何为相用?谓即心物之现象作用
  。即此真如体有其空不空二义,空者,以真如为一切诸法大
  总相法门体,而不可名言诠表计度想像故。所云不空者,以
  此真如具有相用诸功德,能生一切诸法故。而生灭门中又不
  即觉不觉二义:觉者,谓诸无漏功德,是名本觉,由此则能
  趋向涅槃,广济众生,实证真如。所云不觉者,谓即无明染
  心,由此而生三细六粗,造诸恶业,受诸苦果,流转诸趣不
  得出离。又此二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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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觉不觉义有其同相,以皆同以真如为体故,如瓦与瓶同微尘
  性。有其别相,以自相有别故,如瓦形异瓶。又一切诸法既
  皆同以真如为体,何以有于染法,则曰依无明熏习真如故,
  则有染相。又既染法起,云何净法得生,则曰以真如熏习无
  明故,则无明而有净用。以是因缘,一切诸法皆同真如而有
  染,一切染可趋真,流转还灭以是为本。
  如上所明大乘起信论之要义率尽于此,复表列如次:
  ┌─┐ ┌不空义
  │阿│┌真如─(体)┤
  │梨││ └空义
  心┤耶├┤
  │识││ ┌相┐┌觉─本觉─(法身报身应身)─还灭
  │ │└生灭┤ ├┤
  └─┘ └用┘└不觉-无明-妄心-(三细六粗)-流转
  如是则此论所云之真如者,为一实物,其性是常,其性
  是一。以其常故,性恒不变,以其一故,遍一切法,以为实
  物故,能转变生起一切法,而一切法皆此真如之现象及与作
  用。是故万法之生从真如生也,万法之灭复还而为真如也。
  是故真如称为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又说真如自体复有相用
  ,又云真如即二义,一者空,总体之相,不可以言说,分别
  等如。是盖以言说分别等,但是别相,亦但能诠表于别相,
  如一微尘不能表示妙高山故,如一波浪不能表示大海水故,
  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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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缘一切分别言说,皆与此大总相法门体不相应,是故说之
  为空。二者不空,以具有无量功德能生一切世间出世间法故
  ,是盖以一切法从真如生,真如总揽此一切法为体,有体有
  相有用,不可说真如体空,是故说名不空。如是空言表示真
  如至高无上绝对无待义,不空言表有体有用有无量无边功德
  义。真如之生万法也,则真如分而为万,如水起波。虽分为
  万,性皆真如,如波虽多,性皆是水。是故说云觉与不觉有
  二种相:一者同相,谓如种种瓦器皆同微尘,无明无漏种种
  业相皆同真如性相。万法之灭也,则理法合而为一,如波灭
  成水。是故说云唯心相灭,非心体灭,心体即真如也,心相
  即万法也。以是义故,说真如是一,万法非一,真如是常,
  万法非常,真如为真,万法幻起。真如之义既如此,此与般
  若瑜伽真实佛法有何异耶?曰:如前法性中明其异有三:一
  者、佛法所云真如无实体,而是诸法空性,此则谓真如即体
  而是诸法本质。二者、佛法真如都无有用,性非能生,不生
  万法,但以有万法故,而真如之理即存,而此则谓真如能生
  生起万法,以有真如故,而万法起。三者、佛法云真如非以
  有一常住之体故,诸法依之而有生灭,但以诸法生灭无常故
  ,而显此无常之常性,名之曰真如。此则以有一真如常住之
  实体故,诸法随之而生灭,有如是等差别可得。又此论中所
  云真如,以能生故,性是有为,即非无为,而佛法真如则是
  无为,为与无为亦各不同。既有如是之不同,是非不能并立
  ,真妄岂得俱存。吾人既不能谓般若、瑜伽等所言者非佛法
  ,更不能谓彼所诠真如为背法性,则起信论所立之真如为背
  法性,其理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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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是为此论第一大失。
  复次,如是真如能生万法者,不但违失法性,亦失坏缘
  生,所以者何?如前缘生抉择义中所明,诸缘生法能生所生
  性必平等,凡能生者必为所生,能生所生俱为缘生,既为从
  余生者,即复可生余。所生无常故,能生亦无常。所生非一
  故,能生亦非一。今汝真如能生万法,万法从真如生,而真
  如不从余生,真如但能生而非是所生,真如性常一万法非常
  一。有如是等之不平等,是为不平等因。因既不平等,则汝
  真如与诸外道、梵天、上帝、时方、自然、世性、我等,有
  何差别。又既诸法俱从真如生,而真如是一,是则无明、正
  智、有漏、无漏、善、染、无记共一因缘,共一因故,无明
  因即正智因,有漏因即无漏因,善因即恶因,恶因即善因。
  因既杂乱,无漏应生染业,三毒应起大悲,以是义故,失坏
  世间出世间一切法,是即第二失坏缘生义。
  复次,如此论中所云真如自体,从本已来性自满足一切
  功德,又云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诸佛,无有增减,
  无生无灭,毕竟常恒等。体既如是,用亦应然。所生诸法应
  同一清净相,如何得有凡圣三乘,善恶业果,世出世间诸法
  差别。而彼答言:以不觉故而起于念,以有念故生于无明,
  无明风动故染心起。应复问彼,此之不觉同觉性不?此之无
  明从真如生不?而彼答云:依本觉故而有不觉,无明之相不
  离觉性。又云:觉与不觉有其同相,譬如种种瓦器皆同微尘
  ,如是无漏无明种种业幻皆同真如性相。能生既同,性相既
  同,觉性既同,更凭谁何云此是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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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是无漏,此是觉,此是不觉?自语相违,无有是处。
  难者云若谓一切诸法同一真如便有,如是等过者,然则
  汝云法性不遍一切耶?又汝教中岂不亦说万法唯识等耶?答
  :实有是言,然我不说法性为因,能生万法,但说因缘生法
  ,同一空性,故我无过。又我所云唯识等者,如前已明,但
  遮外境,不谓心心所法漏无漏等诸法皆无,摄劣显胜言唯识
  等,岂谓善染共一种生故我无过。
  又汝所云真如无明互熏习故,染法净法起不断者,真如
  无为既非能熏,亦非所熏。能熏所熏义皆不立,如何得与无
  明相熏习起。倘云熏习应非无为,即非真如,自性差别如是
  乖返,甚可哂也。
  即于此中有设言救,我云真如正智所摄,俱无漏故,皆
  圆成实。中边深密摄法既殊,故我真如性摄有为,性有为故
  熏习何过。
  此亦不然。真如正智,五法之名,圆成依他,三性之名
  。若以三性摄五法者,或摄正智以归依他,有为性故。或摄
  正智以归圆成,无漏性故。如是相摄,义则可然,若五法相
  望,真如名诸法法性,遍有为法。若谓有为法中一为真如,
  则一切真如若谓非如,一切非如,如何正智可独名如,苟正
  智可独名如,余不尔者,即立四法摄已周,何为多事更立五
  法,如此之义,于前法性章中已具显示,此不更说。诸有智
  者应据圣言,勿以私心擅改法相。如是五法不可增减,三性
  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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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易,亦然。遍计依他及与圆成性既决定义各有归,彻始彻
  终,如是如是,不可损遍计一分以归依他,亦不可损依他一
  分以入遍计,圆成实性义亦复然,苟无圣言而妄更动,私智
  自好绝对不可。
  抑又当知,纵如汝云此之真如净依他摄,性有为故可相
  熏者,此亦不然。此熏习言因缘义故,如香熏衣无者令有名
  熏习故。正治无明法既各别,如何乃得互相生起,异因生异
  法,如前已破故。纵若救言,此增上缘等无间缘名熏习故,
  如业熏异熟等者,亦此不然,正智无明有漏无漏,性极相反
  ,能治所治,能障所障,是对碍因,两敌不并,尚不得并起
  ,何能随顺相引相熏,作开导依增上缘。若谓正智无明得相
  并起者,则三毒五逆即不障于菩提,诸极恶人应得见道成佛
  ,无分别慧既不对治烦恼,菩萨及佛应还堕诸三途。深转还
  灭即并不成,即坏增上缘生道理。
  若复难言:若谓正智无明增上义,则诸凡夫既并有漏,
  有漏无漏既不相生,如何得有见道成佛等事,多闻熏习如理
  思惟法随法行应皆无果?答:此非无果,但漏于无漏有可增
  上,有不增上,非无所简一切能增。漏中善性虽唯熏自,而
  愈熏愈强,遂能引发,无漏作胜增上缘,漏中无明无引发义
  ,不能增上。于其可用增上者,而得增上,云何无果?此复
  云何?谓有漏位中,虽有无明等烦恼心所,亦复有十一善心
  所及别境中念定慧等。以是义故,于有漏中亦有善染损伏等
  事,以诸善染不相并故,是故善心起时烦恼即伏。善心既有
  伏染之力,亦有引发增上开导无漏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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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者何?性俱善故,相随顺故,可增益故,伏损烦恼作前
  驱故。以是义故,信勤念定慧之有漏五根,能引生同类之无
  漏五根,无漏根生,同时则有根相应,心王之无漏净识及妙
  观察智平等性智起,此智起故。遂得见道,生如来家。闻法
  熏习,得果如是。又法为无漏等流,就闻边言虽能熏是漏,
  而就法边言则能熏是无漏,非谓不能直亲熏习,故并此资助
  引生而不能,但所引者善根,非无明耳。故我正教自无有过
  ,还灭义成,即依此理,汝所持论还灭不成,所以者何?正
  智无明,不相生故,而起信论于染心中无善心所,三细六粗
  ,心意意识,无不皆从无明生故。又云:无明能生一切染法
  故,善根无一,明慧何依,长溺迷途,曷其有极?
  若复救言,起信自云:真如常住,具诸功德,无断坏故
  无是过者,即仍有前失,以既常住具诸功德,则彼极相违之
  无明不觉法,无因无缘,不得生故,亘始亘终,应无有染法
  起,则应世间法不成,若谓无因无缘,忽然念生,名无明者
  ,无因而生,非释种故,应世出世法皆无因生,何劳别立真
  如、如来藏、阿赖耶等,又如何复说?又诸佛法有因有缘,
  因缘具足,乃得成办。若谓真如本一,而有无量、无边、无
  明,从本以来自性差别法尔有者,则汝无明应不与真如同性
  ,应不依真如生,既不依生,如何云真如为一法界大总相法
  门体。又云觉与不觉同真如性,如种种瓦器皆同微尘,前后
  相违,自相矛盾,如是类等不可胜举。立义不坚,有如是过
  。
  窥师有云:数论人立自性三德随我思缘起造诸法,所成
  大等相虽有异,后转变时还归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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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说大等皆无灭坏。今说真如起法心等,息妄归真还即真性
  ,则同数论。然说性常色等生灭,此乃所立劣数论宗。如斯
  所云,唯起信论适当之也。
  又起信论首说唯心,而曰一心开二门、真如、生灭等。
  以真如为心体,生灭为心相用等。此中真如生灭既破,彼所
  云唯心者其理亦破,以合真如生灭以为心故,彼二既破,故
  此亦破。故彼所云唯心,是似唯心,实背唯识之理。所以者
  何?以一真如体能生万法,有一因共因不平等因之过。真如
  既即心体,是即此一心体能生万法也,是即此心有一因共因
  不平等因一切过也,是伪唯心非真唯心。真唯心者,如前缘
  生章中释唯识难已备显示,故此不述。又彼定执依不觉,故
  生三种相:无明业相、能见相、境界相,是称三细。缘境界
  缘生六种相:智相、相续相、执取相、计名字相、起业相、
  业系苦相,所谓六粗。三细六粗俱依无明次第生起,故云无
  明能生一切染法。是则仍即共因不平等因失,又次第起故。
  于一有情八识五十一心所应无俱起义。又无明为心所,八识
  为心王,心王从心所生,王劣所胜,应名唯心所,云何说唯
  心?又彼所云生灭因缘相者,所谓众生依心意意识转故云云
  ,而说一意有五种名:一者业识,二者转识,三者现识,四
  者智识,五者相续识。夫业用势强,智相应心分别染净,为
  第六识。异熟相续,五趣总报,是第八识。转识者前七之通
  名。现识者八识之共号,而今并为意之别名,将谓第七末那
  具第六造业之能,具第八异熟之报,复能通其八识功能,则
  立一末那斯已足矣!何为复建立赖耶及第六意识等?如此粗
  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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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乃惑一世,又复云真如自体相者云云,此不再破。复云真
  如用者,乃至云法身报身应身等。夫法身无相无为,即如如
  理,报应根本后得,乃如如智,今乃云俱真如用,又云法身
  即是本觉,智如混乱,体用杂揉,盖彼既不知真如,固无怪
  其谬解法身也。
  如上所破,大纲已竟,自余谬妄不烦琐述。总以三因摄
  诸过尽。曰背法性故,坏缘生故,违唯识故,是故此论定非
  佛法。虽则满篇名相,曰真如,曰无明,曰生灭,曰不生不
  灭,曰阿梨耶,曰如来藏,曰法身,曰不可说不可相,离四
  句,绝百非,离一切相,即一切法,非即非离,不一不异,
  诸如是等无一名非佛典中名,无一句非佛典中句,名句分别
  无非佛法中文,合贯成辞则无一不为外道中理。乃至自相差
  别,自语相违,理事前后自相矛盾,此论而可存,三藏十二
  部经空有两宗一切论义并皆可废矣!夫斯论之作,固出于梁
  陈小儿,无知遍计亦何深罪。特当有唐之世大法盛行,唯识
  法相因明之理,广博精严,甚深抉择,而此论者乃无人料简
  ,灵泰、智周诸师虽略斥责,而不深讨,贻诸后世,习尚风
  行,遂致肤浅模棱,□尽慧命。似教既兴,正法以坠,而法
  相唯识千余年来遂鲜人道及矣!嗟乎!青蛇入座,纰糠迷目
  ,法丧久矣,能不慨然。
  复次,建立比量云:
  起信论非佛教论,
  背法性故,坏缘生故,违唯识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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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金七十论等。
  如是起信论既已料简,凡诸论义所述教理,同起信论者
  ,皆依如是圣教正理净比量智一切料简,如金狮子章等。(
  作者按:起信论文中,处处以念与无明并举,即以念为生死
  染污根本,故证真如即以断念为本。若在佛法则念属别境、
  心所、性通三性,非但为染,而五善根中念及定慧各居其一
  ,七觉支中念通止观至于佛果念仍相续,故曰大念慧行,以
  为游路也。今以断念为修持之功,此何异于无想天外道也。
  关系至大邪途正道几微之辨,即在于此,故不得不补述于此
  ,其他小节,不能一一说矣。)
  作是篇已,即有贤智长者致忠告言:如汝所述缘生法性
  二谛正义,不违圣教,不乖正理,此则可尔。然如汝料简起
  信论者,则辞失过当。夫此论文既题马鸣菩萨造,真谛三藏
  译,流行中国既千余年,古来大德推崇尊重逾越常经,注疏
  之多乃数十种。迄清末年,仁山老居士复加提倡,以是数十
  年风靡全国,因斯论而起信佛心者盖无数也。是则此论有功
  佛教,何可抹杀?虽则立说或与空有两宗异,然既自成一家
  之言,今至评驳之辞,乃云同外道论。夫亦岂不惧因是而堕
  入信佛之心,或生反动而起诸宗门户党伐之事,佛法前途宁
  不转生障碍,况汝师资上承石埭,即于门下而自参差,静言
  思之未见其可。
  答曰:唯唯仁者之见,忠善之谈,倾服于怀,至深感激
  。虽然,尚有未尽之义,故为长者一谈,亦将以祛天下人之
  疑惑也。辞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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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佛垂教以四依贻赠后人:一者、依法不依人,二
  者、依义不依语,三者、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四
  者、依智不依识。以是四依,教诸众生,善慧思择,
  不如是固不足以尽佛法之精微,入佛教之正轨,亦正
  恐像教末世有似是而非之论,诱惑世人,以是因缘,
  教人抉择料简而入真远伪也。马鸣菩萨人也,本不应
  依。大乘起信语也,亦不应依。既非所依,则安得以
  论名大乘,人题马鸣,故而必依之。况以义求之,本
  非佛法,何论大乘。以人求之,则东瀛中土绩学者流
  ,既考证其非马鸣造,乃陈梁间人伪作耳(起信论及
  释摩诃衍任论之为伪书,详见梁公先生所著大乘起信
  论考证,精确有据,甚不易及也)。古来大德虽极推
  崇,然彼既迷,恶乎随彼。至若谓彼数十年来颇起人
  信佛之心,功不可没,不当辟者,是亦不然。以是论
  说理既乖,同时亦生人之谬执故。录功去执乃得其平
  ,岂可遂使彼相似之理,长障众生,对向我佛正法之
  心也。若谓以既成一家之言,故不当遮遣者,今当问
  此一家之言符正理否?如符正理,则吾何敢妄兴遮遣
  ,既背缘生法性之正义,与佛法而极相违,是非诚伪
  既不两当,立破相待,抉择难和,邪若不摧,正何由
  显,调和笼统,大障慧行,简以别之,何容缓也。倘
  谓恐堕初学者信佛之心,起同道者门户之见,于法门
  前途大生阻滞云云者,是尤不然。唯问彼初学佛者,
  真起信心未?倘未真起信心,则不得云堕彼信佛之心
  ,若已真起信心,正当显示我佛真实教理,令彼起真
  实修行,勿入邪观妄走险路,是则斯篇之作,不可缓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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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乃若既同修佛法,既同趣佛行,志道既同,自
  能虚己坦怀,忘我慢见,以比量智抉择圣言,依法不
  依人,依义不依语,以正理为准绳而共审量之。倘此
  语而是者,正先得我心之同然,倘此语而非者,亦或
  因之而别启妙义,以饷世人。况乎佛法唯有一是,至
  理绝乎百非。宗派虽殊,同归一致,非如外道经论、
  哲学、科学,本无定理,展转成难,诤论狂兴,终相
  矛刺,而不可会通者,则更何致因是而起党伐之见。
  且夫责善辅仁之道,世交且然,况乎共趣正道!向如
  来家,降烦恼魔,断所知障,则其有待乎善友同心以
  拔邪见而遣妄执者,宁可少也。以是义故,我今以闻
  思所得,毕吐于一切善友之前,本空有之两轮,示中
  道之正义,依三支之比量,遣似教之妄执,咸愿有情
  得真知见,成正等觉,岂无胜因,徒兴诤论也。且当
  今之人所以不能于佛法中起真信者,虽曰彼生种姓根
  器钝劣,要亦我佛正理闇而未明,以笼统之谈诠似是
  之说,自本不立无以破人,以是世人于轮回则视为迷
  信,于还灭则字曰妄想,乃一闻天演进化之论,而叹
  为真实究竟之理,乍听物质不灭之说,则称为至高无
  上之学。嗟乎!长此以往科学日兴,佛法将坠,人且
  谓为野蛮神话之说,奚足起其信心也。故今显缘生之
  正理,令无因、一因、共因、不平等因诸谬说,摧破
  无遗,则于佛法自生希有真实之想也。然此起信一论
  ,与正理既极相违,若不简以别之,则人将为真是佛
  法,自既乖违,人胡生信。故若起信之论不破,终不
  能起人信佛之心也。又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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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信佛者,以不了达法性,故别于自心法性之外,
  执有外境之实如来,而不知如来者不可以色相见,不
  可以音声求,唯自了知真法性者,乃可悟入。是故经
  云: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
  如来。又云:若见诸相无相,即见如来。又云:如来
  者是诸法如义,而禅宗则常教人见自性佛。今我之作
  是篇,亦正为真信佛者显示以实修净土之道,令得真
  见诸佛也。如是未信者令信,已信者令行,人皆信行
  ,佛法前途何至反障进行哉!复次,所云起信一论,
  既为石埭大师之所提倡,师资相承,便不当料简者,
  是尤不然。大师以弘法济生为怀,殊无定执一法之见
  ,是故平生备历三藏广极诸宗,暮年精研尤专法相。
  慧日将西,以法事付嘱我亲教欧阳竟无师,瑜伽半部
  特在叮咛。我师十载以还,作瑜伽大论、杂集真实摄
  论、佛地成实诸论序次第刊行,最后复抉择唯识,博
  大精微,妙味无尽,我佛遗教正义以彰。嗟夫!若我
  师者,可谓善成石埭大师未竟之志者也。惟法相唯识
  之正义既明,而起信似教之乖违未遣,以是之故,恩
  洋不辞愚驽,复举而料简之,勿令世人以大师方便诱
  人者执为究竟,而乖其宏法之本愿。夫我师资相承,
  亦唯利乐有情令法久住,如斯而已。一真法界,无我
  无人,无住生心,何见何执。是故不泥旧说,不持门
  户,大法为公,不偏不党,以斯之心,上降佛教,近
  答师恩。今恩洋作此,石埭大师弥陀会上当怡然也。
  虽然,读吾书者倘忘缘生法性之胜义,著起信料简之
  言迹,竞起党伐而长嚣慢轻
  120页
  薄之风,则恩洋之罪不可逭矣!
  释迦如来纪元后二千四百八十八年即
  民国十二年二月五日于支那内学院作

 
 
 
前五篇文章

大乘起信论料简驳议答辨

大乘起信论妙心疏悬义(上)

大乘之教理及修养法(下)

大方广佛华严经解题

大圆满凡圣根器成就路线图

 

后五篇文章

大乘经典的成立年代

大乘佛法的中心思想和实践之道

大乘佛敖的清净观

大乘非佛说辨

大乘禅法的修证路线


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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